《一人一个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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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个天堂- 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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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老头子喊。过了片刻,老头子又喊:“没听见呀!给他一碗饭。”这时,从院子斜对面的屋里出来一个个头很高的男人,一手端着一碗冒着白气的热饭,一手捏着筷子。他个子实在太高,虽然低着头,弓着腰,走得十分小心,碗里的汤还是撒了一路,十几只鸡从四处冲过来,抢食撒在地上的东西,有些还预先等在他脚前面,被他狠狠踢了一脚,这一踢,碗里的汤撒出更多,把两只鸡烫得咯咯乱叫。我站起来,迎了几步,接住碗。他快快地看了我一眼,似乎有些害羞,我心里一惊,因为他的目光像一个熟人的目光。他没有眉毛,头发稀少,是麻风病人最常有的样子;不过,他脸色红润,未见溃烂,这有点奇怪。他转身走了,他走路时脖子一缩一缩的样子,更令我吃惊!因为,只有伏朝阳才是这样走路的!这个人的长相、身高、目光,没一样不酷似伏朝阳!我的心跳一直没有减弱下来,实在是恍如隔世,就像过了300年我们又投胎转世了,碰到一起了!又好像我们是在阴间遇着的,我们还是原来的样子,还是原来那颗心,但显然又是另一个人。 
我几口就扒完荞麦面条,我忘了自己是要饭的,应该打个招呼,搁下碗转身走人。我端着空碗横穿过大院子,向拐角那间屋子走去。 
听见脚步声,他弓着腰出来了。 
他接住碗,做着是否还要一碗的手势。 
他双唇在动,但没有张嘴。 
他的表情像一个老实听话的孩子。 
他不会说话,一定是伏朝阳了。我还想要一碗,但我用力摇了摇头。因为,我需要快快转过身去。我一转过身,就眼泪汪汪了。同时,我舌头发硬,就像是误舔了什么毒药,毒汁正漫过整个舌头,又向全身流去。 
我万分庆幸,他没认出我。 
他如果认出我是杜仲,会怎么样? 
我特别固执地想着这个问题,我不由自主地想像着各种可能,奇怪的是,我完全不相信他会打我一顿,或者会杀了我!我甚至觉得,他和我像亲兄弟一样抱头痛哭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我自己也说不清。   
秧歌(2)   
锣鼓声已经近在眼前了,就在那几间歪歪扭扭的瓦房后面。还有口号声:“拥护党中央,打倒‘四人帮’!”等等,我大胆迎着锣鼓声和口号声走去,我想,一个要饭的人有什么可怕的!我拄着棍子,大大咧咧地走过去。拐过路口,就看见他们了。几十个大红大绿的男男女女正在扭秧歌,虽然每张脸上都蒙着一层厚厚的灰尘,那种欢快的神情却是掩饰不住的。我也深受感染,也丝毫不紧张了,我慢慢走过去,发现他们其实顾不上关心我,只是随着锣鼓声扭呀扭,扭一扭走一走,我看见了他们身后的标语:“狠批‘四人帮’,生产打胜仗!”“心向华主席,心向党中央!”后来,锣鼓声停下来,一个大雪那么大的男孩走出来,双手掬在嘴上,说:“我给大家来一段《四人帮,吹喇叭》。” 
嘀嘀嗒,嘀嘀嗒, 
四人帮,吹喇叭。 
多来米,梭拉西, 
我捧你,你夸他。 
小丑扮菩萨, 
凤凰变乌鸦。 
叛徒特务充左派, 
姓张姓江冒姓马, 
真不知害臊, 
真不嫌肉麻。 
正确路线红旗手, 
工人领袖理论家, 
统统是屁话。 
嘀嘀嗒,嘀嘀嗒, 
快来看,快来瞧, 
狐狸的尾巴露出来啦, 
都是流氓、坏蛋和恶霸! 
男孩一边唱一边舞,我总是不由自主把他看成大雪。我太对不起大雪小雪他们了,上刀山下火海,我也要把他们带出蝴蝶谷,让他们也像现在这个男孩一样又跳又唱,享受人间的幸福。男孩退回去后,欢乐的人群又开始移动了,他们肯定是这样一路唱一路跳一路走来的。我闪在路旁,然后不由自主地跟在人群后面。快到老大爷家门口时,队伍又停了下来,大多数人又开始随着锣鼓扭秧歌。我自己也被人拉进去了,一个胡子拉碴脏不拉叽的陌生人竟然也在扭呀扭,这让大家更兴奋更来劲了。渐渐,大家把我重重包围了起来,扭秧歌和“忠”字舞我都会一点儿,我不管是什么乱扭起来,发挥得好极了。但是,很快,我的老毛病来了,我尿湿了裤子!10年不见了,它又来了!我对密集的脚步声是过敏的!现在我在人堆里又扭又跳的,它能不回来吗?它根本就没好,它根本就好不了,它藏起来,就是为了冷不丁教训我一下。任何病我只要得上了,就断断好不了。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我还是原来的我。好在我穿着棉裤,没人看见我丢丑了。 
我只好破罐子破摔,更疯狂地扭起来,引来阵阵笑声。后来,我看见老大爷了,他拉着孙女从自家院里出来了。紧接着院门又闭住了,我看见门内有人影闪了一下,高高的一个人影,那肯定是伏朝阳。老大爷加进秧歌的队伍中了,他的孙女却怯生生,红着脸不敢进来。老大爷开始扭了,扭得又笨拙又可爱,边扭边向孙女招手,还喊:“小鸥,小鸥,来呀,快来呀。”“小鸥”这个名字好耳熟,回到蝴蝶谷给小天鹅说了,小天鹅才告诉我,伏朝阳的那本日记上反复出现过一个名字:周小鸥。小天鹅还说,她隐约能记起照片上那个女孩的模样,一只手背在后面,一只手捏着腰带。 
小鸥始终胆怯地站在外面。 
她脸上不知什么地方很像伏朝阳。 
她发现我在观察她,更不自在了。 
后来大家终于散伙了,我问老大爷:“你儿子怎么不出来?”他答:“我儿子怕热闹!”我问:“为什么?”老大爷坏笑着说:“你去问问他。”我说:“他好像不爱说话。”老大爷拍拍我的头,手心里含着赞赏,说:“对了,他想说也说不了,他没舌头,舌头让人割掉了。”我故作吃惊地问:“让谁割掉了?”老大爷想也没想地说:“红卫兵呀!还能是谁?”我愣了一下,说不出话来。老大爷邀我再去他家坐坐,还说住几晚上都行,我动心了,但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坚决地走掉。我继续装成要饭的,回到村中央,我的目的是找个合适的人聊天。我想知道伏朝阳为什么在此处?更想知道伏朝阳的麻风病是怎么好的?一个老婆子告诉我,麻风病现在能治好了,吃上三五天药就好了,最重的,一年半载也能治好。我问:“药是什么样的?”老婆子说:“白片片,和感冒药没两样。”我问:“中国人发明的,还是外国人发明的?”老婆子坚决地说:“当然是咱们中国人发明的,还能是外国人吗?”对一个麻风病医生来说,这简直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我真想马上飞回蝴蝶谷,让小天鹅尽快知道这个好消息!老婆子还告诉我,全寨子的人都姓黄,伏朝阳现在的名字叫黄爱毛,黄爱毛是老头子打柴的时候碰着的,老头子有个傻女儿,刚好嫁不出去。老头子把黄爱毛偷偷带回来,藏在一个山洞里,找人给他看病,把他救活了,然后又偷偷让他和傻女儿成了亲,生下几个孩子,孩子既不傻,又没有麻风病!最后,我想起了那个不是问题的问题,我用别有用心的语气问:“那,黄爱毛的舌头是什么人割掉的?”老婆子也是想也不想,出口就答:“是红卫兵割掉的。”我问:“听谁说的?”老婆子说:“大家都这么说。”   
秧歌(3)   
这一趟,我真的没有白来。我已经知道了很多很多东西。我不去韬河县城了,我要快快回蝴蝶谷,快快把小天鹅他们带出来。 
小公马老了,跑不动了。 
我也好久没这样哼哼过了:天空在下雪我们在赶路……   
黄爱毛   
读者朋友,1986年秋天,我到过黄家寨。我太想见到了,我对此人充满好奇。我要写这部小说的创作冲动,甚至主要来自黄爱毛。我那时候对小说对文学的认识还很表面,认为越是“传奇”的,越是文学的。因而,我相信,对黄爱毛(伏朝阳)的采访,将是我准备写的一篇或若干篇文章中最出彩的部分。 
一个文革中的红卫兵领袖,得了麻风病,被割掉舌头,而今隐姓埋名,生活在一个名叫黄家寨的寨子里。距离他出生并战斗过的韬河县城不过20公里,而他的父母兄弟,同窗好友,包括恋人,大多数人都还健在,在韬河县城或在别的什么地方过着拨乱反正、改革开放之后的新生活。他们全都相信他死了,在那场莫名其妙的大火中,和所有麻风病人一同死了。然而,事实却是,他还活着!“天网恢恢,又疏又漏”,他丢掉了舌头,保住了性命。一篇写“文革”的文章,是不该放过这个好素材的。 
但是,面对像孩子一样爱脸红,张嘴只会“啊啊啊”,走路时总习惯于偏着头,盯着路边,做出找寻状的黄爱毛,我有一个极为强烈的感受:写作是可耻的!写作这个行当应该被禁止!我不能诱骗他“说话”,哪怕是“说”一个字。我最好不要向他显示出我是从韬河县城来的,最好不要让他发觉:我知道他是谁!我应该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他的沉默,还有他的羞怯。我突然深信,没有什么东西,是高于他的沉默和他的羞怯的。于是,我真的什么也不问,什么也没了解。我假装我是一个对风景感兴趣的外地人,去村子外面的树林里,拍了几张照片,拾了几片树叶,就回到韬河。 
他的父母,还有周小鸥,我是低头不见抬头见。对他们,我同样三缄其口。周小鸥时任韬河县百货公司的经理,有些微微发胖,是韬河县城常能看见的最具魅力的中年妇女之一。我有个好朋友结婚,需要一辆飞鸽自行车,我托人找到周小鸥,她答应帮忙。她带话,让我去她办公室拿票。说实话,我不想见她,不想跟她近距离地说话。但朋友的婚期越来越近,而且,我已经答应给他搞一辆“飞鸽”了。于是,我见了她。她确实很漂亮,身上不多不少有些官气,对人有一种程式化的亲和力,又有种漂亮女人特有的柔情。我发现,和她说话时,我总是不由自地把自己当作伏朝阳,我的眼睛是伏朝阳的眼睛,我打量她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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