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子的另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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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子的另一边-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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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养的大狼狗都打。不管是被人打还是打人,也不管下场如何,下次惹毛了他照打不误,绝对没耳性。

    因为好战,荣总是一脸戾气。

    在德圣拉琪尔斯这种地方,若想生存,不是看他是不是乖巧讨大人的喜欢,而是看他的块头、挨揍时忍受痛苦的能力,以及他是否冷酷无情。一脸凶像可以吓退不少狐假虎威的洋小子,随时像疯狗一样扑打可以令人贩子考虑贩卖时的安全因素,也可以让喜欢粗暴待人的管理员三思而后行。

    他是院方最头痛的一个孤儿,也是在院记录最久的一个孤儿。
5
    最后是丹。

    其实第二批的宗卷,大部分内容都是关于他的。

    坦白说,有着道格、泰和荣做前例,在阅读他的调查资料之前,我已有心理准备,知道丹并绝不会比他们幸运。但我还是为那些资料的内容而震惊。

    根据这些调查结果,加上很久之后丹偶然提起的一些模糊的记忆,我拼凑出他流落德…圣…拉琪尔斯的大致经过。

    他是个南亚混血儿,血统复杂,没有国籍,也没有年龄与出生地——一般人认为重要的东西,他一样都没有。

    丹的生命始于曼谷红灯区,一切就从一个叫金老客的人妖歌舞团开始。

    他只记得一只老而糙的黑手粗暴的揪着自己,推推搡搡地将他带到一个嘈杂拥挤的房间里。

    那里到处都是形形色色浓妆艳抹奇形怪状的人。

    他进去后,四周慢慢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渐渐都集中在他的身上,他并不惧怕,只是好奇的回视“他们”。而后他看到了金老客的老板,也是后来他的第一个老板——一个丑得惊人、老得满脸皱纹的人妖。

    “他”以七万株的“大价钱”,把他从黑手中买了下来,给他取了个艺名,叫作“丹”。

    这不是个英文名字,而是个中文名字——丹顶鹤的丹。

    老板说,他第一眼看到丹的时候,真以为他是个漂亮的小女孩,并且不象是穷人家的孩子,因为他面如敷粉,唇若涂丹,气质娇贵,黑白分明的眼睛灵活且充满镇定。而那时,他尚不及一只凳子高。

    后来,我根据丹的这个记忆,判断他应该是被人贩子拐卖到曼谷红灯区的。但,不论丹真正的出身如何,命运已叫他“生”在了老金客人妖歌舞团,他的人生从那里展开。

    不知道是他的幸还是不幸,金老客没有即时替丹做人妖变性手术。他在歌舞团中,除了做众明星人妖的小厮、小弟、学习基本的歌舞技巧之外,就是担任群舞中的过场女孩。

    就这样过了三年,他渐渐长大。几年前,令老板惊艳的那种超乎性别界限的漂亮逐渐被男孩子的俊美所替代。在老板决定替他动整形手术前两天,他被他的第二个老板买走了。

    这次他的价钱是五千美金。

    二老板是个中东富商,不晓得是挖石油还是做什么非法勾当发了横财,他买他去做他的“男仆”。

    稍后,命运袭来,丹才知道何谓“男仆”。

    他看中他的原因不外乎有三——他是男孩子;年纪小而易调教;且俊美。

    他成为他的小玩具,消遣物与禁脔。

    这个“仁慈”的二老板买下他一年半后,便去了美国。也许美国的男人与女人都无法排遣他的寂寞与无聊,不久他着人将他的“小玩具”空运到了纽约长岛的别墅。

    丹在这间别墅中困守了一年。

    这一年里,他学会了说美国话。

    然后有一天,他趁老板与保镖不在家,厨子管家用公家的银子开私人派对,门房与邻家女佣调情的空挡,逃走了。

    会放弃锦衣玉食,冒险逃走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源自于恐惧。

    他越来越怕老板的新花样。

    另外,他还拿他当点心,招待他的贵客。

    再有,一年下来,丹多多少少从其他佣人与邻居、保镖、电视新闻中知道,老板的这种行为在美国是不被允许的。

    机会来了。

    他被巡警捡到,带回警局。

    十分钟的谈话足以说明一切,他的二老板虽然得以保释回家,但等着他的是旷达一年之久的丑闻官司。

    至于丹,美国是个法制健全、爱心遍布的国家,鉴于他以往悲惨遭遇,移民局同意纽约州立儿童保护机构的申诉,准许他留居美国,正式成为纽约州公民,挂靠一福利儿童院,等候热爱孩子的善心家庭来收养他。

    这个等候,足有九年。

    直到九年后,我的父亲魏立峰应我魏东平的要求,正式成为丹、荣、泰、刀四人的法定监护人,这个等候才告圆满结束。而在这九年中的头四半年里,丹连续换了八家孤儿院。原因无它,他总等不到有人来领养他,便受到管理人员的侵犯。

    每次都一样。

    起初,他向院长举报,侵犯他的人随即被解雇或检控,而后等待他的便是其他管理人员的联合报复,最后甚至院长亲自来试他。

    渐渐的,丹明白了。

    因为谁都知道他是因为什么原因而来到孤儿院的,每个人都知道他为什么老是从一个孤儿院送到另一个孤儿院。每个人都这样想:既然他本来就是别人的玩具,自然也可以成为自己的玩具,这令他后来对自己的经历三缄其口。

    丹一直不知道,其实他的个案在纽约州儿福社诸多案例中相当有名。我家律师们送来的第二批调查宗卷里关于他的部分全是直接从州档案局的司法宗卷调出来影印的存档。

    那一叠叠页脚印着儿童性侵害案件编码的宗卷清楚地勾勒出丹那些不断被污辱欺凌出卖伤害的噩梦般经历。台面上的已是那么惊人,我无法想象那些被特权人士动用手段强行压下,或是他本人隐忍未曾检举的情况会可怖到什么程度。

    至此,我才隐约明白过来,丹的眼神比荣他们多出什么。那是对人性根深蒂固的嘲讽与怀疑、恐惧与警戒,它们在他的心灵深处已烙下了永不可磨灭的痕迹。

    我把这些调查宗卷统统拿去给我那位温柔慈爱的母亲看。她看得手都抖,还没看到一半已经在喃喃地叫着“上帝”。

    丹的遭遇更是令她连续两个晚上无法入睡。

    她跟爸说:“这些孤儿院……天啊!那个德…圣…拉琪尔斯简直就是人间地狱。”

    而那正是丹待过的最后一个孤儿院。

    一个“好心”的法官在得知他在纽约孤儿院中所有经历后,将他送到这个他所仅知确实安全纯洁的“乐园”。

    荣是他在德圣拉琪尔斯头一个认识的孤儿。

    他们成为兄弟是从两人头一次见面,便由荣单方面决定下来的。他要做他的老大,要丹做他的“马子”。而那个时候荣已经是个经验丰富的孤儿院暴走族兼街头小混混,满嘴的江湖切口听得丹一愣一愣,完全反应不过来。于是,他把他的沉默当成默许,得意洋洋地搂着他的新欢在院中四处招摇。

    跟着便上演“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全武行。

    有金毛小子上来宣布对丹的“主权”,被荣一拳打出鼻血。

    洋小子们在人数上占绝对优势,见自己人吃了亏,纷纷拔拳相助,一场混战下来,不但荣自己被揍得似猪头,尚未学会打架的丹亦受到牵连,一张漂亮的面孔被揍得青紫一片,嘴唇翘起,且被管理员发现,叫一声“又是这个支那小子”与荣等几个肇事者一起被关进黑房反省。

    最初的时候,的确是荣在关照丹。

    他也学那些流氓坯子爱干的下流事,想亲近丹,但终究只是第一次,好奇有余,成事不足。早就发誓要摆脱这种玩物生涯的丹令他吃尽苦头。

    素来只会耍勇斗狠的荣打不过外型文弱却诡计多端的丹。

    “老大”这一称呼就此易位。

    不过就当时而言,别人眼里的“老大”还是荣,因为遇事第一个发话的永远都是他。

    反正到什么地方,都要看一个人的势力与背景,有荣这个“好战”分子做门神,丹并不介意别人说他是荣的“马子”。

    很多日子后,丹曾经问过荣:“那时为什么会帮我?”

    荣的回答带有种族歧视的味道:“因为你与我一样黑头发,黄面孔。”

    这样拉帮结派也是有原因的。

    黄种人天生比白人来得灵巧,当扒手自然事半功倍,但吃亏在个子小,耍勇斗狠不行,辛苦偷来的钱全被院里手脚苯苯的洋童抢走。他当初为生存也下过苦功,但不久即发现抢别人偷来的钱要比去偷街上肥羊的钱方便安全得多,且人多力量大,整个孤儿院里举凡黑头发的孩子,荣都全力支持,很多时候,他与人狠斗,被打到鼻歪脸肿都是为了他们这黑头发的一族。慢慢地便有了跟随者,有人做掩护,他胆子渐大,从扒手自动改行成为强盗,从抢其他人扒到的钱,到索性上街抢女人皮包。

    为荣做掩护的是泰。

    丹到德圣拉琪尔斯时,泰已来了有三年多。

    泰来了没多久,由于继父训练有方,会点拳击的他便与荣成了搭档。毫无疑问,这两个小子都是天生当强盗的料,不过相形之下,泰无疑要比荣安分许多,他没有他那么嗜血好战。

    丹到德圣拉琪尔斯不久,便被训练成骗子。

    因为他外型斯文俊美,且颠沛的经历令他善于察言观色,机敏善变,必要时他还可以改装成女孩子,最主要的还是因为那个中东二老板的调教,令他对享受一道略通一二,行为举止间比较有教养,活脱脱一个好人家的乖巧孩子。谁会相信这样一个文弱俊美带点无助的少年会是个行骗高手。

    他与荣和泰就这样成了伙伴。

    通常的做法是由丹出面将肥羊骗至适合下手的地点,再由荣和泰一起动手抢。

    三人联手,无往不利。

    再没多久,他们便受到院方的瞩目,与刀一同入选成为一名少年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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