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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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安,殿下-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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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那至少,就我们两个人生活……三个人实在……太挤了。」
「假使游先生担心我会影响到二位生活,请您放心,我这个人的长处是善于隐形,会尽量让您不感觉到有我存在的。」管家阿福伯从厨房走过来说。
「可是……」和平碍于一旁还有「淑女」在场,总不好当著她的面说:这样不是连想在自己家里打手枪都不能了吗?唉!
「你怎么决定,快点说吧!」
天华看不下去地说:「算了吧,哥。游大哥好像真的很为难,你不要欺负他嘛!」
「嗯?是我『欺负』了你吗?和平。」
和平叹气,摇了摇头,真是哑巴吃黄莲。
「无论如何都不想要阿福伯住进来的话,嗯……」天祐单手支颔,坏心眼地望著他说:「那你就接下阿福伯原本打算在这个家揽下来的工作,打扫、煮饭、洗衣样样都得帮我打点好。」
听到事情还有转圜余地,和平二话不说地点头答应。「我做、我做!你一根手指都不必动,我全部会做好!」
「不只是厝内的歹志,厝外的歹志也得和过去一样,不能偷工减料。」用台语揶揄地提醒他。
和平点头如捣蒜。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做他范姜天祐的奴才也没关系,只要别搞什么三人同居就行。因为,这间房子也才二十坪大,光装天祐这尊「菩萨」就已经满了啦!
「好吧,那么……阿福伯,你回去替我转告母亲,就说我暂时还不需要你的帮助。以后要是有需要帮忙的,我会再跟他们说。」
「好的。」
事情按照原订计划,圆满解决。天祐微笑地对和平说:「还发什么愣?快点把早餐吃掉,上班要迟到了。」
上班,和平「唉」地望著面前难得丰盛的早餐,偏偏他现在是一点儿食欲也没有。
****
跷著二腿,天祐坐在不到十坪客厅的双人小沙发中,观看著五十寸液晶电视(不用说,这当然是从天祐家搬来的行李之一)。难得一个没有紧急出勤任务的休假日,向来热中户外活动的他竟然没出门玩乐?理由无他,更有趣的「玩具」就在这间屋子里面。
「和平,我的茶没了。」眼睛盯著电视上精采的棒球转播,扬声朝著厨房一喊。
背对他的高大俏「男佣」,站在不到一坪的厨房中洗著碗盘。
听到天祐的召唤,他不得不先把手上的洗碗精泡沫冲干净,以纸巾擦干,在走向餐厅旁的温热开饮机,拿起茶壶、放进茶叶、冲入热水。将茶壶放在茶盘上,端到客厅,没精打彩地说:「你的茶来了,殿下。」
「喔、嗯……等等……」眼睛始终没有离开的电视的天祐,在和平转身离开前,叫住他,钜细靡遗地说:「等茶叶泡开了,倒进茶杯,帮我吹到茶水水温四十度时,再端给我。」
「咦?」和平蹙起眉头。
天祐不怀好意地瞟著他说:「阿福──」
「我知道,阿福伯都是这样做的。是、是,我照做就是,你别再搬这个名字出来了。」
被迫吞下天祐开出的条件──「替代阿福伯的工作」,方能逃过二加一的三人同居生活,自那天起,和平不知听了多少次这个名字。
举凡和平做不来,或是不很想做的家事,天祐动不动就会把「阿福伯都是这么做的,你不想做,我就叫他来做」挂在嘴上。
听的次数之多,和平都快要作与「阿福伯」有关的恶梦了。每听一件要求,和平知天祐在家中到底过著多么「受宠」、「大少爷」的生活。
比方说,水果去皮去蒂剥好都是最基本的,切成一口大小也都能接受。但、是──葡萄先去籽有听过,但谁听过火龙果也需要去籽的?!
再比方说,洗衣服很简单对不对?把衣服放进洗衣机,倒进洗衣剂、漂白剂、柔软精,这些都没有问题嘛!衬衫浆烫,对于曾被警大操过的和平也不算刁难。问题是──从里面穿的内裤到外面穿的每一件上衣、裤子,都要先用檀木香薰过一遍才能收起来?!这是哪个年代的人才会做的事?民国都快一百年了耶!
真的怪不得和平快要举其投降了。
假如这就是天祐平日在家中过的生活,那有一点是和平必须佩服他的──天祐在外面一向随意,有什么吃什么、有什么用什么,不会东挑西拣或是嫌弃这个不好、那个不好,因此你完全无法想像到,原来他平常竟过著这样讲究的生活。
和平一方面埋怨那个阿福伯干麻做到这种程度,宠坏了天祐;另一方面也对阿福伯佩服到五体投地。他能多年以此等「吹毛求疵」的标准来服务范姜家,且一做四十年都是这样,真「神人」也!
「好了,帮你吹好了。」还当真拿著温度计测量过后,和平才将茶杯端给天祐。
天祐马上就接过茶杯,一口气喝了起来。
幸好自己辛辛苦苦泡好的茶没被冷落在一旁,不然和平真要丢下围裙,罢工抗议了。好了,也该继续去洗碗……
「和平,再来一杯!」
啥咪?和平眼球暴凸,下巴都快掉下来了。他、他说什么?再、再来一杯?呜呜呜,真是太失败了,为什么刚刚自己不是泡一大壶,而是泡一杯份的呢?!
呵呵呵,当他提出再来一杯的要求时,和平那副泪水在大大的眼眶中打转的模样,真是太、可、爱了!天祐不禁想起他们初次相遇时所发生的事──
「……呜呜……」
套在短袖夏季制服内的高大身躯,不住地微微抖动,蹲在校园的花圃前方。
「喂,怎么了?你是受伤了,还是身体不舒服啊?」
虽然看到少年怪异模样的并不只他一人,但有这份正义感出声问话的,却只有天祐。
停止颤抖,高大身躯的主人慢慢转过头来。
天祐第一眼注意到了,就是那圆又亮的黑瞳,像是两颗圆滚滚的黑玻璃弹珠,而玻璃弹珠正泡在泪水中。一串泪咕噜咕噜落下,让人注意到了他眼角旁的小小黑痣。外貌比同龄少年成熟一点的他,在那一颗痣的点缀下多了分稚气。
接著,天祐便看见了他双手捧抱著一只脏兮兮、灰黑与毛全都沾黏泥巴、血块,显然已经没有生命迹象的普通鸽子。
「它……它死了……」少年吸吸鼻子,哽咽地说。
「嗯,看也知道。」天祐没什么感觉地回答。「那是你养的鸽子吗?」
摇了摇头。
「今、今天早上,我到学校来的时候,时间还早,就在这儿闲晃。我看到这只鸽子一直在地上走来走去,那时候我直觉猜想他也许是生病了、不能飞,想著要把它捉起来送到兽医哪里去。可、可是刚好遇到初中同学,我们在那头讲了一下话,结果……」
少年的眼眶内又冒出新的泪珠。
「……等我回来后,它已经变成这样了。要是我当时没有离开,要是我马上送它去医院,它、它可能还有救。」
天祐凑上前去。「看这样子,可能是被野猫给咬死的。看,这儿,它喙子上还黏有一撮猫毛呢!」
少年诧异地张大眼。
「你没有马上送它去医院是很遗憾没错,但真正害死它的是那只野猫,它才是凶手。猫与鸟是天敌,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少年落寞的神情,让天祐心生一丝怜悯,主动提议道:「我们一起帮它弄个小坟墓吧?不然让它就这样在这儿风吹日晒也挺可怜的。」
「嗯!」少年的表情终于明朗多了。
「我叫范姜天祐,你呢?」
「游和平!」
「哈哈哈,这个妙!我叫天祐,你叫和平,咱们两个就是天祐和平!而且我们还因为一只『和平鸽』才相识,太好笑了!我们非做朋友不可,这是天注定的!」
少年歪歪头。「有这么好笑吗?」
天祐耸耸肩。「你不愿意和我交朋友?」
少年立刻摇头,率直地伸出手,腼腆一笑。「我愿意,谢谢你,你是我在高中交的第一个新朋友,范姜同学。」
天啊!这家伙怎会这么可爱?「我改变主意了,我不要你做朋友了。」
「咦?!」少年满面错愕。
天祐理不直、气很壮地说:「我看上你了,以后你就是我的『手下』,游和平!」
转眼间,那一切,竟是那么多年前发生的事了。
但是回忆并没有丝毫的褪色,当时的情景,一幕幕仍在他脑海中万分珍惜地保存著。当时他就已经决定了,他要游和平做自己的人。不光是因为他掉泪的模样可爱,他的性格也没有别扭两字,能那么毫无心房地接受一个认识不到五分钟的人的友谊,而且看得出和平是真心高兴。
这么好的「人」,可不是天天都能遇到的,当然要留在自己身边。
朋友可以有很多,交友广阔的天祐身边,早就不乏朋友,多或少了和平这一个都没差别。可是,重要的「手下」只能有一个。
一直以来都是单打独斗,被评为一匹狼性格的天祐,愿意破天荒地收「手下」,就可见得从一开始,和平对天祐而言就是「特别」的一个人。
天祐自知,欺负一下自己喜欢的人,这种行径非常孩子气,没个大人样。
但,他就是喜欢欺负、欺负和平。
开一田点过火的玩笑,但又不至于严重地伤到他自尊、危及他安全,看著和平有点苦恼、有点无奈地笑著原谅自己……这是很容易上瘾,而且很难戒掉的坏习惯。
不过有了上次的教训,学习能力强的天祐也知道这回的「全能男佣」报复游戏,差不多可以结束了。
他并不是真想逼得和平再也受不了他的任性,又来一回逃跑记。这次能幸运地在警界中找到他,下次……天祐可不想再来一次大海捞针的寻人戏码。
盯著重新回厨房洗碗去的和平,那件自己强迫他换上的荷叶边、小花图样的可爱围裙,套在一八七的威武块头上,可爱、俏皮之余,还有股浪漫的傻劲儿。
以和平的个头与他的力气来看,和平随时都可以在这场荒谬的「玩笑」中喊停、喊卡,喊他不要玩了。偏偏他就是对天祐的「吩咐」,百依百顺。
世上还有比明知这是傻事儿,却因为喜欢一个人,便无怨无尤地傻傻去做、网陷阱里逃更浪漫更窝心的举动吗?
天祐蹑手蹑脚地来到和平的身后,出其不意地环住他的腰,一手探往围裙底下的裤裆间。
「哇哇!殿下?你、你在干什么?」
用自己发烫的身体,轻轻向前挤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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