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笑婆娑醉颜酡》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一笑婆娑醉颜酡- 第1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后自己找了一张不起眼的桌子坐下来,把肩上包裹放在身边凳子上,揉了揉有点发酸的肩膀。

这条大道上的过往路人很多,又是中午,茶社里上座率足足有60%。小儿很快过来,拿抹布象征性的抹抹桌子:“小哥想用点什么?”

“好酒好肉只管上来。”

这句话我想说很久了,今天终于有机会豪情万丈的说了出来,感觉真爽。其实后面还有一句“大爷我有的是钱”呢,不过看周围人多,低调低调,硬是给咽了回去。

“对不起呐,小店只有面和茶水~”小儿不卑不亢的说。

唉,罢了。“那就来壶好茶,再来碗面吧。这是赏你的。”

小二接过碎银,很是开心。

我手搭凉棚遮着脸,却忍不住四处乱瞄,看见周围那形色各异的人,觉得十分有趣。

好在大家都急着赶路,行色匆匆,没人注意到我。从小我到哪里都是万众瞩目,现在猛地变成小沙土,感觉还不错。果然在暗处比在明处安全的多也主动的多啊。

茶很清凉,面也劲道。我正大吃大喝的有劲,突然看见远处大道之上一阵尘土飞扬,远远的,几个人影策马狂奔而来。

光天化日之下,这几个人全部都是一袭白衣,太惹眼了,一看就不是寻常之人。我充满憧憬的看着他们,浮想联翩。领头的人看起来是名男子,身形十分高大,骑马的姿势也很潇洒拉风。停下来啊,来喝口茶啊,我暗暗祈祷。

可是那几人从茶舍门前呼啸而过,速度太快,我只看见领头男子那冷酷的面容一闪而过,心里不禁遗憾万分。

吃饱喝足之后,我去看踏雪,他已是恢复了神采,纯白的鬃毛光亮柔软。

出发吧,听说这么走下去,晚上就能到烨城了,我也好找个五星级客栈住下。

名剑山庄还很远,走最近的路,也得半个月。

还是飞机好啊。

问好了方向之后,继续前进,马不停蹄。

这一天下来,也够我累得。到了傍晚,踏雪已放慢速度,驼着浑身散架的我,终于来到了一个雄伟厚实的城门前。

城市啊,我终于要进城了。我仿佛看见烧鹅火腿、美酒佳酿、热水盆、云丝被在等着我。我要高消费一把!我把手伸向肩膀取包裹……

空空如也。

大脑霎时一片空白。

不可能……我的心都颤了,哆嗦着把身上翻了一遍,把踏雪翻了一遍。

我的包裹呢?

我那装了金银财宝、衣装细软、外加四哥给的据说全国通兑银子的玉牌和墨霓的包裹呢……

冷静,冷静!我使劲拍了拍头顶,差点把自己拍成脑震荡。记忆开始倒带回放:我上路、我出门、我吃面、我喝茶、我要肉……

脑海中猛然亮起一个电灯泡!我的包裹在凳子上。

还在凳子上。

当时沉浸在与型男擦肩而过的遗憾之中,我居然忘了拿包就走了!

OMG!我也有今天。

我傻站在路边,为自己的粗心大意懊悔不已。

自责了足有半小时之后,我决定面对现实。首先查看自己目前的所有,一匹漂亮拉风的白马、一奇Qisuu书网把随身的匕首以及脖子里永远贴身带着的婆娑。

一阵寒风吹过,落叶飘零,我被冰霜……

回去?也许大概可能maybe我的包裹被小二收着,见我来了就说,你说中里面有什么,我就还你。然后我一一数来,小二认可之后把包裹还给我,而我取出大锭银子为小二的拾金不昧表示衷心感谢,并推荐他参加《大琮时报》年度十大优秀杰出青年评选……

可天色渐渐深了。我跑了一下午才跑到这,就算回去,也都午夜了,小店早关门了。再说,这路两边甚是荒凉,我跑这么快,也有害怕的因素在里面。如果要跑夜路,有饿狼色狼白眼狼黄鼠狼出现怎么办?

而且以那家茶舍的人口流动速度来看,我的包裹八成已经被人顺手牵羊了。

又是一番锥心刺骨的懊悔。

罢了,如今之计,还是先进城吧。

于是,努力从阴影中走出的我牵着踏雪,走进了这座烨城。

大概是距离京城比较近的缘故吧,这座城市看起来也挺富裕的。街道宽阔、熙熙攘攘、热闹非凡。两边古色古香的阁楼都点起了一串串一盏盏灯笼,十分明亮。

我一边看的起劲,一边咽着口水。

好饿啊。

抱歉的挠挠踏雪的下巴,他更辛苦啊,可我没钱再给他买上等草料。

找个偏僻的地方凑活睡一觉,明天再说吧。

我牵着踏雪向人少偏僻的地方走,既然露宿街头,我可不想第二天早上一睁眼,一圈人在伸长脖子围着我看,汗!过了座小桥,房屋渐渐稀少,人也半天不见一个了。

又走一会,一阵奇异花香突然随风袭来。

我从小喜欢摆弄花花草草,院子里种满了各种鲜花香草,对花香十分敏感。可这香气,浓烈又不庸俗,沁人心扉,深吸一口,心旷神怡,却又是我在程王府甚至皇宫里都从未闻到过的。我不禁好奇起来,是什么花呢?

随着香气走了几步,却被一堵朱红的高墙拦住了。我沿着墙走,竟然发现一个虚掩的圆门,看四周静悄悄的无人,就大胆进了去。

门里自是另外一番天地。

满园都是大株大株的我从未见过的植物。粗粗的茎如蛇般蔓延缠绕,竟有一人高,大片大片掌形的叶子中间,妖娆的怒放着大朵大朵单瓣的花儿,花朵有锅盖那么大,鲜红欲滴,即使天色这么暗,仍然觉得那种红如此纯净夺目,跟鲜血一般,而花盘中心的花蕊,竟是黑色的,长长的卷曲着。

原来这就是那香气的源泉。

欣赏了好一会,出于习惯,我伸手拨弄拨弄花和叶子,希望能找到果实种子,回头自己种,找了半天没有收获,一回头,傻了眼。

我家踏雪辣嘴摧花,正在对着花花叶叶的上下其口,才一会就咬秃了一片。

庐山瀑布汗!我是单知道踏雪小时候在林间长大,自然喜欢吃花花草草,我不知道他连人家家的花草也吃……

还用说吗?在有人来之前,我还是赶紧溜之大吉吧。

拽了几拽才把踏雪拉出花园。这么好的花园,这不说锁门。我又十分好心的把圆门掩好,把上面虚挂着的铜锁认真的锁好。

之后赶紧朝相反方向走,越远越好。

话说落魄的江湖之人不都能遇到破庙什么的吗?可我走了半天,也没能发现一个能进去的屋子。

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荒凉的墙角,累了一天的我,终于不顾肚子激烈的抗议声,靠着踏雪暖暖的睡着了。

丝丝入扣

露天睡觉的弊端,比我想象中要少得多。

如今是夏末,气温还算适中,不至于路有冻死骨。踏雪很暖和,而且靠近他就不会有蚊虫叮绕。唯一的缺憾,是这天亮的太早,虽然浑身酸痛,眼皮难抬,可我还是醒了。

没办法,那句说怎么说的,落地的凤凰不如鸡啊。如今这么惨,不都是自己的粗心大意造成的嘛。

无奈,我强打精神爬了起来,然后牵着踏雪到附近小桥下洗脸喝水,倒影中那个少年蜡黄、消瘦、脏兮兮、熊猫眼,真难看。

这样是不行滴!

我就地运气吐纳,打了一套拳脚,虎虎生风,淋漓痛快,这才感觉浑身筋骨舒展了不少,酸痛也减轻了。

啪啪啪……有人拍手。吓?我抬头望去,小桥上,一个绿衣少女在朝我拍手。

汗。我的三脚猫功夫……

那少女年龄与我相仿,罗裙很精美,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孩子,杨柳细腰,胸脯耸的高高的,发育倒是比我好多了,一蹦一跳的向我跑来。好个明眸善睐、娇柔活泼的模样,我一见她就觉得很是喜欢。

“你打的什么拳,真好看,跟跳舞似的!”她的声音甜美清脆。

不过,你是在夸我嘛?

“我也不知道什么拳,随便打得。”我敷衍,心里盘算着下一步。

“你教我几招吧。我请你吃饭!”少女一点不扭捏,天真无邪的样子里看不到丝毫恶意。

我真想拒绝啊,可以听到从胃里发出的阵阵狂野呼唤,就鬼使神差的点了头。

“太好了,我叫柳丝丝,就住这附近,你呢?以前没有见过你的。”

她大方的介绍自己,突然一回头看见踏雪,立刻惊呼一声靠了过去。

“哇,好美的马儿啊,我第一次见到,好软的毛……”

看到踏雪在她的“爱抚”下头顶鼓起青筋,我连忙拉住她。“一天之计在于晨,时不我待,我教你一招白鹤亮翅,是这样的……”

我的花拳绣腿就那么几下子。当初学功夫,刀枪棍棒飞镖射箭太极拳无影脚我都要学,其结果就是没一样能精通的,只有轻功练得最好。因为我对《天龙八部》里面段誉的凌波微步印象太深刻了,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溜,反正就是死不了,真是行走江湖、杀人越货、打家劫舍、居家必备之奇功,又不会有葵花宝典之类的副作用。而且我身体比较柔软纤细灵巧,倒是练轻功的上等资质。至于别的武功,往往因为力量不够而影响威力。

柳丝丝跟着我比划了两下,哈哈大笑直说有趣,然后就热情的拉着我说吃饭去,正合我意。

“你还没说你叫什么呢~”柳丝丝坐在我对面,又问。

我慌忙把目光从窗外挪了进来,想了想说到:“我叫程悠然,只是路过此地。”

既然男装,就给自己起个男人名字吧,爹爹,你只当多了个儿子。

“那你准备去哪?”柳丝丝追问。

我看着她水汪汪真挚无邪的眼睛,就实话实说了:“我准备去名剑山庄……”

“哦,知道了。”她一点不惊奇。“名剑山庄名气还真是大,你也是去拜师的吧。”

“嗯……是啊……”我的话开始含糊不清,因为嘴里塞得太满了。

柳丝丝倒也大方,点了满桌的菜肴,还要了一壶温酒。我向来是嗜酒的,马上点燃激情与她推杯换盏。这酒菜自然比不过我家酒楼,不过当了一个月和尚,我现在吃什么都犹如人间美味。

我又是一杯干了。丝丝却放下杯,笑逐颜开:“真是……这么俊俏的人儿,为什么要办成男子呢……”

犹如惊天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