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世为妖 作者: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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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世为妖 作者:炉子-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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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太监的声音中仍旧没有丝毫感情:“那时候王刚结束整整两年的逃亡生活,从此无法独立入睡,必须依靠药物。”
  他今年才二十五岁,那十七年前,就是八岁。在八岁到十岁的那两年中……的逃亡?
  此后……十五年的失眠症?
  果然王者之路是步步荆棘。
  怪不得他现在如此变态呢?
  可是同情心这种东西,似乎女人们都拥有太多。虽然理智上仍旧清醒,手却不由自主地去握住他的手,嘴里说道:“以后我会……”
  话刚出口,硬生生忍住。我能给他一个承诺吗?用别人的身体?
  于是把准备夜夜陪着你,改成“每天为你讲故事,好么?”
  小P孩高兴地点头,“好的。好的。”
  于是两个人躺下,轻轻地握着他的手,继续讲白雪公主的故事。
  这个故事对小P孩的杀伤力真是惊人。公主刚吃下苹果,他就睡着啦。
  可是,我却无法入眠。
  慢慢地披衣下床,转过帷幕,走到外面坐下。
  沉思好久,终于低声唤道:“北仪。”
  不出所料,他在第一时间出现在我身后,应道:“在。”
  我转过身,对着他没有任何感□彩的眼睛,慢慢地低声说道:“我喜欢的人,是我二哥炫晖。”终究还是无法把我来自异世界的事情告诉任何人。那太恐怖,何必吓他。
  还是用他们所能理解的理由来解释吧。
  “王早就知道。”
  他知道还让明眸侍寝啊。这个变态的家伙。拆散别人使他很快乐吗?
  “北仪,你是不是劝劝他呢?”
  “三王子想让老奴劝王什么?”
  这老家伙,明知故问嘛。现在我成了小P孩的安眠药,想脱身是不可能啦。
  我轻笑:“放过我的身体。”非得让人家说出口啊,有点不好意思嘛。
  他摇头:“王不会听。”
  我从和颜悦色转换成横眉立目:“不要逼我!”不要逼我为了自保而采取极端手段。
  已经彼此有些好感啦,为什么不能做朋友呢?非要彼此伤害么?
  可能是我的脸色过于严厉,老家伙的神色中罕见地出现了一丝犹豫。我见势立刻进一步加大压力,“你这几天已经见识过我的手段,这些都只是毛毛雨啦。霹雳手段还没有拿出来嘛。要是把我惹急啦,我真的就让你们亡国灭种,你信不信?”
  终于被我声音中表现出来的强大自信所折服,他不情愿地点点头,“好的,老奴会劝王先不要……”
  我当然得趁热打铁:“不要在这一个月内动我,我帮他全歼蛮子来犯之敌。”
  他似乎有点儿难以置信,低声道:“全歼?”
  我轻轻地绽开微笑,点头道:“所谓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就是用来形容这种能力的。”
  “可是,只有主神安卓珍尼才有这个能力。”
  哦,看来这老家伙也挺迷信嘛。
  我扯起嘴角,摆出酷酷的模样,淡然道:“你瞧着吧。”
  “可是,青萝……”
  “如果他是天命眷顾的人,就会平安无事。如果你们的主神也不肯保佑他,就说明他只不过是笨蛋一个,死了也不冤。”把手里的黑玉令塞给他,冷笑道:“砸成碎末,派人还给他。”这个结局,总比让蛮子大军都在战场上目睹屠龙王戴着青萝送出的定情之物要好些吧。
  在这个陌生的世界,我首先要自保。至于不相关的人会不会心碎,我哪有责任兼顾。
  怜悯
  
  
  昨晚的睡眠很差,早晨起来觉得昏头昏脑。
  小P孩已经离去,据说是去城外军营操练兵马。老太监北仪照例留下来保护我的安全。想到昨晚让北仪劝诫小P孩的事情,把疑问的目光投向他。
  老太监微微点头,答道:“王答应了。”
  我轻轻叹息一声,尽量把表情弄得悲伤些,说道:“人生总有太多无可奈何的事情,实在是……”为晖守住明眸的身体,不过是借口罢啦。我真正恐惧的……是两个男人的……那种变态的事情。想想都浑身起鸡皮疙瘩。
  其实……在结婚之前,我也曾经恐惧过男女之间的那种事情,觉得实在不可想象。又找不到一本教科书可以答疑解惑,又没有胆子去看□。好在老公看过好多□,一点儿心理障碍也没有,我只是听他的话就可以啦。然后……过了五年,我终于开始喜欢……感觉到欲死欲仙的那种极乐。
  想起往事,真正地悲从中来。小时候天塌下来有爹娘顶着,后来由我老公顶着。总之我只要乖乖听话就可以。后来女儿长到六岁,成为家里的二把手,也开始部分地领导我。老公、女儿、爹娘、老板……一大群人领导着我,万事不用我操心,生活得无比省心。只有当他们的指令无法同时完成时,就由老公决定我应当怎么办。那种省心的岁月,永远地失去啦。
  于是泪流满面。
  老太监以为我是因为觉得对不起小P孩而流泪呢,轻声劝慰道:“王没有责怪你。他对自己很自信,相信你终于会被他打动。”
  一句话把我眼泪都吓回去啦。原来,他……还想着……
  算啦,让他自己胡思乱想吧。等他一出发去打蛮子,我就开溜。就凭着我的反侦破能力,不信他能找到我。从此相忘于江湖吧。
  振作精神,起床更衣。发誓以后永远不再穿女人的衣服。
  小顺子在我吃早饭时有点欲言又止的表情。等我吃完后,这才走上前一步,禀报道:“雪儿……”我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迎接噩耗。
  “雪儿热得像是火团一样。”
  轻吁出一口气,原来还没死啊,干什么表情这么沉痛啊。“嗯,那就注意别引起火灾嘛。等我晚上回来再去看它。”今天起得太晚,得赶快出宫,在石晶家里还有人等着我呢。迟到可不是个好习惯。
  在石晶家呆了整整一个上午,饭后才告辞离去。
  说得我嘴皮子发麻。不过收获颇丰。每个主意一千金币,嗯,大约收上来……我的计算能力还真不行,于是从马车里伸出头,问边上骑马的那个古代版恐怖分子:“翼荀,今天收来多少金币啊?”
  他的表情隐藏在面罩下面,但眼里笑意盈然:“两千金币。这是十分之一的定金,三天内石晶会把剩余的一万八千金币全收上来,送到山庄。”他的声音中有明显的羡慕,“照这样子下去,不用一个月,三王子的财富就会超过王啦。”
  嗯,人家老美为什么有钱呢?还不是发战争财,最大的出口业就是军火。其次就是娱乐业,把一堆烂片出口到全世界。
  我当然要学习先进榜样,首先进军□业,然后就贩卖军火。肯定一夜暴富。
  低笑一声,把头缩回来,倚在垫子上休息。
  说了太多的话,不仅舌头疼痛,头也晕。
  迷迷糊糊地睡着啦。
  醒来时已经到达我的山庄。嗯,就是阿福新买的。想到自己现在也拥有不动产啦,心情还真是好。尤其因为这个山庄不是贷款买的。
  在俺们地球上,有多少房奴啊。我那可怜的老公就是其中之一。我嘛,当然不是,房子写他的名字,是他的财产,我只是跟着住而已啦。
  漆黑的大门上方挂着巨大的匾额,上面歪歪扭扭的四个字:“逍遥山庄”。噢,想不到我的字还是这么难看啊。从小就没有练好,后来都是靠计算机打印出来的,除了签名,很少写字嘛。
  阿福已经带人在门口迎接我啦。
  小顺子扶着我,就这么摆出个弱不禁风的样子,进了山庄。倒不是真的有那么虚弱,只是在外人面前,还是制造一个无比柔弱的形象吧。
  眼前的……我的天,这是干什么?看升国旗仪式吗?
  黑压压的全是人头,跪满院子。足有两千多人啊。
  阿福低头解释道:“三王子收留弃奴的消息流传得很快,现在已经有两千三百多人,还有人陆续到达。另外,还有些沦为乞丐的自由民也来投靠,大约有四百人。”
  虽然大部分都是老弱病残,但要是把他们武装起来,趁着小P孩北征时一举夺下他的镇海城……算了吧,我没有领袖欲望,这个武装政变的主意还是放弃吧。
  如果他不伤害我,我何必去伤害他呢。
  慢慢地走上高台,小顺子把我扶到椅子上坐好。我俯视着众人低垂的头颅。
  几乎人人都是体重过轻、营养不良啊,有着嶙峋的肩膀和干枯的头发。
  这些可怜的人啊,在这个落后的世界中,沦落在社会的最底层。就连生存的愿望,也成为难以实现的奢望。
  过了大约十分钟,我终于从伤感中恢复,低声说:“大家抬起头吧。”声音太小,而且嘶哑。恐怕能够听到的,只有身后这几个侍卫吧。
  翼荀挺有眼色,立刻站在我身边,充当扩音器,大声叫道:“三王子让你们抬头。”
  他的声音洪亮,底气充沛,一嗓子喊出去,震得我的耳朵嗡嗡直响。
  他们抬起头来。那么多亮晶晶的目光,仰望着我。
  目光中的……不是感谢,而是那种宁可粉身碎骨也要矢志追随的狂热。
  因为什么?只是因为我为他们提供食物了吗?
  现在才知道人命如草芥是什么意思。那么恭顺地承受压迫,被抛弃也不敢发出怨言,只是乖乖地等死。一旦有人给饭吃,居然就可以连命也交出去啊。
  就这种觉悟,想要在这里搞个奴隶起义啥的,还真不容易。
  反正已经决定逃走,还是把他们的效忠对象转移到小P孩身上吧。
  对于屠龙国这些弃奴来说,如果效忠我这个来自东宛国的三王子,就意味着对屠龙王的某种背叛。虽然他们本人是不在乎的,没有这么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有奶便是娘。但是为王的,哪能不忌讳民众的效忠对象会是一个外国人。我不想惹起他的猜忌。我想要的,只是全身而退罢了。
  微微绽开笑容,温和地说道:“其实你们要感谢你们的王,是他让我收留你们的。”
  旁边的翼荀一怔,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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