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荡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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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荡北美-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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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和眼疾患者等,一视同仁都可以上大学。未婚妈妈和单亲妈妈们也不用犯愁,大学里还有托儿所,专门照顾学生们的小孩子。美国政府想尽了办法,让大多数的美国人能进学校,以壮大中产阶级的队伍。 
而我们这些外国大学生,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不但什么都不可以免,学费起码高出本地人三分之一。像思进在皇后学院攻读硕士时,学费比本地人高了一倍。在纽约,凡在当地交税的外国人家庭,学费和当地人享受同等待遇。我读大学的时候,思进已经开始上班,算纳税人了。我的学费比思进做学生时要便宜一半儿还多。然而,对大多数的外国学生来说,有一个省学费的办法,就是每个学期多修一两门课。美国大学规定,一学期最多修六门课,修四门课以上,就可免去第五、六门课的学费。第六门课则必须根据GPA的好坏,来决定是否有能力一学期拿六门课。我一般都修五门课,以确保好成绩。大学最后一个学期才大着胆子修了六门课,还好成绩都挺理想的。 
读大学除了学费之外,书费也是学生的一项不小的开支。按一个学期修四五门课来算,一本书动不动就是几十、上百美元,怎么样都要三四百美元的书费。我的学习条件比思进好多了,思进是约好了同学一起印书,我用的基本上都是新书。思进是“全工全读”,而我是“全读不工”。我十分珍惜得来不易的学习环境,对自己的要求就很高,最好门门课都拿A,好像只有这样,才对得起付出去的昂贵学费。 
我的学校二三事,得从读大学前,如何开始学英语说起。记录这段经历,主要是鼓励想学英语的朋友们,连我都可以做到的事情,任何人都可以做到。不信的话,请看下面的小插曲。学校放假,我回国探亲。亲朋好友都知道我是以陪读身份来美国的。思进上班了,我的陪读打工生涯也随之结束了。他们很自然地问我在美国忙些什么,我回答在大学读会计学位。听完我的答复,他们几乎都会千篇一律地问我:“你读大学是用英语,还是用中文?”难道在美国还有用中文读大学的吗?可见在他们心目中,我出国前的英语程度了。自学英语 
打工阶段往返于纽约的地铁里,我多么羡慕手捧一本英语小说,或者一份《纽约时报》,悠悠然地坐定在那儿的中国人。他们翻报纸的沙沙声,沉浸在小说故事里的专注神情,真是羡煞站在他们身边的我。我曾幻想用我的一口上海方言,来换取他们的英文。思进能说一口字正腔圆的国语,而不太会说上海话,那时他的英文已很流利了。我曾傻里傻气地问他愿不愿意和我换。他看我为学英语焦急烦恼,急于求成的模样,说:“万丈高楼平地起,一天背十个英语单词,就当赚了一百美元。一年下来也为数可观了。” 
靠打工赚来的钱,少得只能维持我们最低的生活水平,心里非常不平衡,总想读书拿学位多挣点钱。那时我们多缺钱啊!哪怕就是思进说的这种赚钱方法,也挺有刺激性的。刺激我学英语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不想成为一辈子只能生活在纽约唐人街的中国人。看不懂美国电影,不懂得欣赏百老汇歌剧,读不了英语小说报刊和杂志,你就根本无法了解和融入主流社会。每天早上一觉醒来,不知道这个世界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如果来美国只是为了一日三餐,抛却了一切文化生活,那还有意义吗?哪怕今后我不在美国定居,学会一门语言,与人与己都将是不可估量的收获。为此,我为自己制定了一套学习方案。每天背十个单词,晚上看两小时电视。电视节目里电影、新闻,以及广告词里的生活用品和用语,都成了我学习的活教材。三年多下来,我累积了相当可观的词汇量。渐渐地,电视里的节目、马路边吹进耳边的说话声,变得悦耳动听起来。信箱里的信件、账单,以及各种广告单,不用等思进回来,我都能一一处理了。我在老板馨华的公司里,看见老美来订货,不再心里发毛,害怕和他们交流,反而总是没话找话地和他们东拉西扯。办公室的电话铃一响,我赶紧抢着接。顿时,一个全新的世界在我的眼前展开了。我会听、会说、会读英语了。我那几年的付出终于得到了回报。为了甩掉陪读的帽子,不再成为思进的影子,为了能进学校接受新知识,实现自我价值,我开始踏着“前人”的足迹,整天抱着思进留下的托福六百分单词、英语语法书籍,做习题,练听力,准备考托福了。 
当我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一刹那,心情是复杂的。我从听不懂、说不全一句简单英语,到可以像思进那样上大学,做留学生,我付出了许多牺牲和辛勤的汗水。我牺牲了阅读中文书籍、逛商场和朋友聊天的时间,好不容易换回这么薄薄的一张纸。这张纸,为我打开了通往理想的路:做一个利己利人的专业人员。我意识到,前面的路还很长很长,这仅仅是跨出了第一步。我会为另一张纸——学位证书,做出更多的努力和牺牲。读大学学位,得修满120个学分。每门课平均三个学分,一年两个学期,每次拿四门课,加上暑假允许修两门课,满打满算也需要四年才修完。我总是这样鼓励自己,前途是光明的,而道路是曲折的。只要肯播种,就会有收获。 
英语写作课 
进了大学才知道,考托福,对英语阅读和听力有相当大的帮助,对写作,就看不出有多大的优势了。这是我的切身体会。根据评估的成绩,我被分配在初级英语写作班里。我当时还特别地庆幸,没有被分在比我要低一班的ESL的课堂里。如果顺利,我第二个学期就可以修英语101的写作课了。这样,我也就可以选修相应的专业课,大大地加快了我累积学分的速度。中国同学在大学里最怕的不是专业课,而是英语写作课。写作课要求学生有即兴写作能力。特别是纽约市长朱利安尼为了提高公立大学的教学质量,规定学生修满一定的学分后,要参加统一考试。即:在三小时的时间里,阅读一篇文章,然后即兴写作。每个大学生在校期间,共有三次考试机会。如果第三次还不能过关,就毕不了业,只能算肄业了。很多中国新移民和陪读太太,放弃念大学的打算,怕的就是英语写作过不了关,拿不到学位。 
我们写作课的老师叫苏珊杨(Susan Yong),是个金发碧眼的大美女。她高挑儿的身材,长发披肩,颀长的腿,总是穿着紧身牛仔裤。她走起路来像一阵风,金发也会跟着她的脚步有节奏地摆动飘扬。在人群里,她显得很出众。我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老师。第一堂课,苏珊简单地介绍了写作课的要求,然后,在黑板上刷刷刷地写了几行字。我一看,心里直发虚,这好像是作文摸底考试。心里正打着鼓,苏珊说话了:“请大家自选黑板上的一道题,写篇短文。文章要求结构严谨,语句通顺,分五个段落,少犯语法错误,写完后,从头到尾再读一遍,即:Proof Reading。”[我对(Proof Reading改错)印象深刻。在以后各种各样的写作课上,老师们走了一茬,又来了一茬,这一条Proof Reading却从来都是不换的。]我盯着黑板看了半天,无法确定自己究竟写哪一个题目。眼看时间不等人,就抓阄儿般地选了一个。在个把小时里完成一篇短文,看似简单,其实不然。初学英语写作,还没学会用英语来思维,总是习惯先用中文想好句子,再把它翻译成英文。这样一来,往往就不知道用哪一个字合适。我对很多单词的一字多义性,尚处在一知半解的程度。考托福时死记硬背下来的词组和语法,在这紧急关头,根本发挥不了作用。语法里的转折句、祈使句、条件句、从句、主动语态、被动语态等等,慌乱之下都忘了。而时间嘀嗒嘀嗒地走得飞快,我左右两边的同学们,全在和时间赛跑,手不停地写啊写的。我眼睛就这么一扫,他们的本子上,已经是累牍连篇黑压压的一大片了。我晕晕乎乎地都不知道乱涂了些什么,苏珊便开始为我们掐时间了:“还有十分钟,Proof Reading。”唉,考砸了。 
第二天,苏珊把作文簿发还给了我们。我本子上的红杠杠和短语,显然比我的蓝笔墨还多。在我文章的结尾处,还有红笔留下的一行字,那是苏珊让我下课后去她的办公室,她有事儿和我谈。我想,这下完了,起码要降一级到ESL班,那就意味着可能晚一个学期毕业,选专业课是随着英语写作程度的提高而逐渐增加可选性。这不是费钱费时又费力吗!面对自己的写作本,我也确实没有信心继续下去了,这和她的要求相差太远。那节课讲的什么,我一点都听不进去。 
我情绪糟糕。面对苏珊,我真有无地自容的感觉。水平这么差,简直没脸见人了。只听苏珊说:“你的文章内容不错,我能明白你想表达的意思,但思维方式需要改。请你来是想和你商量,能否到我教的另一个班,课时多了半小时,学生也少,加上你共九个人,我可以多花时间辅导你。你愿意吗?”我一听,想都没想,立刻应承了下来。这个建议,比我胡思乱想的结果,不知要好上多少倍。我悬着的心,放下了。 
接下来的每堂课,苏珊给了我们大量的阅读文章,教我们主题思想的表达方式,帮我们分析语法结构、句子结构、段落之间的关系等。每星期必有一次即兴写作。她批改后发还的文章,都做了详细的批注。假如同学们对她给的评分不满意,可以重新写,再交上去,苏珊会给个新分数。我通常都会这样做,看自己有多少进步。三个多月循序渐进的练习过后,我们迎来了大考。 
我自信满满,做了充分的准备。再说了,英语是我的第二语言,进大学填表格的时候,有一栏专门是这样问的。评分时总该有些照顾吧?要不然,连问都是多余的。我平时的作业经过修改后,大多数拿B,有一回还得了个A…,相信可以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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