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长篇情感小说非城市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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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长篇情感小说非城市爱情-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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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下了火车之后,已是午夜,我似乎觉得城里人像观赏怪物似的看我。两只蛇皮袋把我臊得满面通红,尽管我穿上了我最好的衣服,可还是这儿最土气的一个。我毫不犹豫地扔掉了棉絮和土里土气的衣裳,可是这双穿着布鞋的双脚走在街头,还是显得与周遭的环境极不谐调。爱萍的工厂在什么方位?乘哪路车?我一点方向感都没有。街上真的如人们描述的一样,华灯闪烁,人影迷离,我置身其中,备感恍惚。我想找个地方歇歇,天亮再去找爱萍,于是又折回候车室。半夜的寒冷又使我后悔过早地扔掉了破行李。凌晨三点多,我刚在候车室长椅上躺下,一个戴袖章的老太婆就过来了。 
老太婆恶狠狠地踢着昏昏入睡的我:“滚,火车站不是供你睡觉的。” 
“我明天在这儿乘车。” 
“不行,你以为这儿是白睡的呀,拿五块钱来。” 
“我不,我又没买你的东西,我不给你钱。” 
“那你滚,快滚,不滚就让联防队抓你。” 
我就滚到街上,一开始不懂得害怕,睁大眼睛使劲浏览,浏览到有人在浏览我的时候,我就怕了。然后拼命地走,我不能停下来,尤其不能睁着无知的眼睛停下来,直走到天色大亮,城里的阳光照得我眼睛发花,全身发软。我看见鳞次栉比的建筑,巍然耸立,玻璃幕墙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白嫩的肉,肥美的腿,这些都强烈诱惑着我、冲击着我…… 
在早上八点我还是找到了爱萍。我被爱萍直接带到了服装厂,凭着爱萍的关系,进了招工办公室。那个威严的招工办主任在问到我会不会用电动缝纫机时,爱萍抢着说:会,她会。 
其实我不会,我是学过裁缝,可是没见过电动缝纫机。 
“这样合适吗?”我小声地问爱萍。 
“听我的,不要多说。”尽管在读书时我是爱萍的榜样,可是先来城里几个月的爱萍马上成了指导我的大姐。 
果然,谎言没有被人揭穿,所谓的考试在最缺人手的时候就变成了走过场。我顺利地被分到了爱萍同一个车间。 
车间足足有我们村上十户人家那么大,而且一间大房子里足足有上百只日光灯,这对于我这个从点煤油灯的地方而来的小姑娘而说,是何等的壮观和不可思议!几百台电动缝纫机发出音乐一样美好的声音,多热闹啊!我还没来得及把惊叹发出来,有个女人就过来了,她朝我和爱萍叽里呱啦嚷了一通,爱萍赶紧拉我坐到了一台缝纫机前。 
“她是谁,她刚才说什么呀?” 
“我也听不懂呀,她就是这个车间的主任,她讲的是常州方言。大概就是叫我们不要傻站着吧,你自己要学着看脸色,小心点!”爱萍发出了极为谨慎的信号,我发现早来几个月的爱萍好像变了一个人。 
“没必要这么小心吧,我们又不是奴隶。” 
“当然不是奴隶,不过人家有人家的规矩。” 
“那也不应该那么凶啊,又不是地主婆。” 
“到城里来,跟家里不一样,要少说话,多做事。” 
事实证明爱萍没有危言耸听,这天中午,就有一个湖南来的打工妹因为和工段长顶嘴而被炒了鱿鱼。 
一整天,我一个劲地踩着电动缝纫机,尽管它不是那么容易控制,可是我从爱萍的脸上看到了斩钉截铁的服从,便不敢轻举妄动。 
到了晚上,爱萍把我带到了一间宿舍,说是宿舍还不如说是仓库,一间五十多平米的房子里有一半的地方堆满了大大小小的纸箱子,另一半放着十来张高低床,纸箱子里还有老鼠的磨牙声。我正要尖叫,爱萍及时阻止了我。“不要影响别人,还有人没地方睡呢,这次厂里招的人多,要不是我早早给你打好招呼,今晚你还像昨天一样。”不愧是好同学,知道我怕什么,但现在也不敢怕了。 
“我跟你睡。” 
“我们宿舍里的人够多的了,大家都已经约法三章,不让带小姐妹来。” 
站在有老鼠的房子里,我感到一阵委屈,怎么也想不到期盼了这么久的地方就是以这样的形式容纳我的满腔期待。 
当天晚上我就和宿舍里的姐妹们混熟了。我们大多是前两天刚来的。郑艳来自四川;长得性感动人的秦琼来自贵州;眉清目秀的阿美是我的老乡,更多的是来自苏北。我们中最大的三十六岁的苏招娣,来自离常州不远的金坛,她已是一个十多岁孩子的妈妈了。而我们当中最小的一个女孩子,连身份证都是借别人的。她在车间里的名字也和宿舍里的不一样,你喊她王家秀她答应,喊金晶,她也会回头,所以没有人知道到底哪个是她的真名。   
向城里出发(二)   
这些来自天南地北的姑娘如今和我同处一室,那种想了解世界的欲望使我把老鼠暂时忘到了脑后。可是老鼠没有忘记我们,到了半夜,它们就开始行动,专门往姑娘们的行李里钻,姑娘们的呵斥声根本赶不走它们,只会让姑娘们自己胆战心惊。又困又累的我,根本顾不上这个,直到老鼠把它毛茸茸的身子贴到我的脸上,我才发出声嘶力竭的呼号。这一呼,惊动了管理宿舍的大婶。她气势汹汹地跑进来,露出凶神恶煞般的脸,嘴里叽里呱啦又嚷了一通。我怕姑娘们听不懂她说什么,马上翻译给她们听,“骂我呢,骂我一个人,和你们无关呢。说我深更半夜不应该大呼小叫的影响别人休息。” 
第二天,工段长还是在我的缝纫机前看出了疑点。她用半生不熟的普通话说:“这儿又不是招学徒工。”说完便让我把缝纫机让给一个老手,把我晾在了一边。我在绝望中等待着她的安排,失业的惶恐就蚂蚁一样从脚底往上爬。终于,在我无数次的求情下,唤醒了她的怜悯之心,黑着脸过来了,然后把我分到熨斗上熨衣服。因为人手实在太缺了。 
我从早到晚不停地熨,那胳膊和手指要灵活得像鸡在抢啄米粒,稍不留神,手指就会被烫起一个个水泡。并且,这个工厂要经常无偿加班,加两个小时是正常现象,加五个小时也是常有的事,只管一顿晚饭。上厕所也要一路往返小跑,工段长才不会使脸色。几天下来,我的手指神经质地抖动,一甩手臂,阵阵酸痛就会钻入五脏六腑。 
对我照顾最多的是招娣。招娣原先在家里开了一个裁缝店,丈夫是村上的会计,孩子已经上初中了。没想到日子从丈夫承包了村上的果树林赚了点钱后就发生了变化。为了打理果树林,丈夫请来了几个外地姑娘做帮手,不到一年,就和其中的一个眉来眼去。招娣听到传言后,规劝丈夫不要有了点钱就忘乎所以。可是丈夫根本就不听她的劝,还把人家的肚子搞大了。一气之下,招娣关了裁缝店离开了家。对她来说,挣钱不是惟一的目的,摆脱过去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招娣听得懂常州话,所以经常帮我做活也充当我的翻译。 
为了让家里的大人放心,我和爱萍到照相馆拍了一张相片寄回家,我在信中说,“妈妈,这儿很好,有楼房住,有现成的饭吃,在很大的屋子里干活,不累,工资不低,我一个月的工资比得上你种一亩稻子呢,当然我比你轻松,我的皮肤白多了呢。我很喜欢这儿。” 
我说的不是真话。其实真正的城市人是有户口、住房的,当然还有劳动合同、劳保、医药费呢!而我们这些外地的姑娘呢?每月和正式工做一样的活,甚至更累,但所得只有她们的一半。但就是这一半,也远远比在家种田强,这一点我是闭着眼睛也会算了。我也不说我们住的是破旧的仓库,四十多个平米却住着二十多个人,也不说睡在一米宽的铁丝床上我已经掉下来好几回了,每天晚上宿舍里都有想家的哭声,交织着劳累的叹息和受了委屈的怨艾,可是每一封写回去的信不都是和我的一样吗? 
眼泪滴在了信纸上,几乎每个出门在外的人都会重复这样的眼泪! 
厂休的时候,我就会拉着爱萍上街。星期天,我醒得都比以往早,我会把爱萍从热烘烘的被窝里拖出来。沿着宽阔的马路往前走,这样逛上半天,不感到腻烦,仿佛什么都比不上这城市的风景可以安慰人心。 
车轮滚滚,人声鼎沸,这些都能让我兴奋。我时而伫立在百货公司的门口,仰望那气派的建筑;时而关注迎面驶来的各种车辆,观察它的大小,牌号以及乘载的人数。我喜欢街边巨大的广告,这些广告远远比庄稼地更有看头。而那些高贵的城里姑娘和那些货架上的商品,会让我觉得自惭形秽而心生几许悲凉。我傻呆呆地站在马路的一角,长久地沉默,神态恍惚,眼神呆滞,像丢了魂似的。 
自行车的篓里放着公文包的中年人,坐在摩托车后的美丽姑娘,还有崭新或者陈旧的公共汽车,这是星期天下午的场景。它带给我恍恍惚惚的疲倦和忧伤。我们上街,不用开口,整个装束和神情便暴露出乡下人的身份。打一个长途电话外加二元手续费,你去面馆吃面,坐半天也不见有人招呼你,你自己走上去,站半天,才有人说:喂!吃什么? 
很多人感叹世态炎凉,实际上我们通常感受到的世态炎凉往往就是从杂货店的售货员、饭馆里的服务员身上体验的。真正优越的人反而是慈悲而谦和的——哪怕是面子上的慈悲。当然,这是我后来才明白的。 
终于有一次爱萍跟我急了:“你老是要上街,你老是要出去逛,你知道不知道,我们出去很丢人的呀!” 
“我知道,可是我喜欢呀!” 
“可是我不喜欢,我要回去了。” 
“好吧,回去。” 
“我指的是回老家。” 
我吃了一惊,比我早来的爱萍,比我能吃苦的爱萍,怎么会这么轻而易举地放弃呢? 
“难道你看不出来吗,我们在这儿找不到希望的,就算城里有千千万万的好东西,属于我们的又有多少,我们还不是天天干十几个小时的活,天天吃五毛钱的青菜?我们还不是要回去嫁人,城里人会有人娶我们吗?” 
“那也总比在家里强,在这儿好歹还有盼头啊!” 
“一个初中生能有什么盼头,能在城里呆一辈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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