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我去阿尔泰(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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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我去阿尔泰(全本)-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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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说他这里简直就是苦行僧打坐的破庙,青灯黄卷。安静还说一个人活一天就该有一天的尊严,得像个样子。她挽起袖子给他布置起来,先把她屋里的水彩画揭下来,贴他的墙壁上,再采些花草装点一下,连那些毛茸茸的加菲猫、史努比和泰迪熊也一起抱过来,摆在窗台和沙发上,立时,房间里就显得生趣盎然多了。他说你把你的这些小道具都转移到我这,你呢?她说反正明天我就出院了,用不着了。他说你昨天说就要出院了,前天又说明天就要出院了,好像前天的前天也是这么说的,结果呢,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究竟有多少个明天够你拿来搪塞我的?她狡辩说计划赶不上变化,我也是没办法嘛。 
她收拾完房间,掐个腰,检阅着自己的劳动成果,突然在万喜良的枕头下边发现了一个CD机,她说我以为你所有的细胞都坏死了呢,看来没有,起码有音乐细胞还活着,听谁的歌哪,是威尔·史密斯,还是布莱恩?说着,她将耳机戴上,听了两句,就把CD机扔到床上,变态,太变态了,你怎么可以把哀乐当音乐来欣赏呢,她气咻咻地说。 
他说你只要仔细听,就会发现,哀乐远比贝多芬的英雄交响曲动听得多。 
把它丢掉,赶快把它丢掉,她晃动着食指对他说,你知道你现在最该听的是什么吗?是猫王!是《温柔的爱》,是《奶油布鲁斯》,是那些让你热血沸腾的东西! 
他说我发现,你有一种天生的领袖欲,喜欢扮演上帝的角色,说完就笑。 
安静坐下来,坐在他的对面,她还是第一次看见他笑,而且笑得很爽朗。 
她说跟我说说你的故事吧,从你以前是做什么的干活? 
他告诉她他开过书店,也开过唱片行,还搞过广告公司什么的,总之,下海扑腾了好几年,既赔过钱,也赚过钱,仅此而已。当然,对现在的他来说,这些已毫无意义了。她问他,他赚钱的目的是什么,他摇摇头,确切地说,他也不是很清楚,也许,他说,我赚钱的目的就是为了病了以后好拿来治病的吧。 
接下来,她又问到了他的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日以及家庭成员,最后才问到了爱情。他说他仍然是个单身汉。她一脸困惑地说,你的智商不算太低呀,按说,骗个把纯情少女应该绰绰有余啊。他说都怪自己的嘴巴不好,缺把门的,整天胡说八道,结果,把人家都得罪跑了。 
她说你举个例子吧。他说有一次一个豪放女好不容易答应跟他上床,他感慨地说了句“对男人来说,其实性生活一直是一种目的,而对女人来说,性生活只是达到目的的一种方式方法。”人家一听,提起裤子就走了;另一次他跟某小姐谈婚论嫁的时候,他大放厥词说“我们大多数的男女关系仅限于色情的层次上,而达不到情色的高度,因为情色是更神圣更形而上的一种东西,属于稀有元素,可望不可即。”其结果可想而知,挨一巴掌了事了。 
她说你哪来这么多的废话啊? 
他说美丽的废话是谈情说爱,高雅的废话是意识形态。 
她说你这张讨嫌的嘴确实该打,挨一巴掌都是轻的,都算特赦你了。 
他摊开双手说现在好了,用不着再为这类八卦烦恼了,因为医院是个让时光停止的处所,更是个让爱情止步的处所,爱情在别处,生活也在别处。 
她说他太悲观了。他笑了,说才不呢,我从来就是个乐天派,然后拍了拍手说算了,对我的质询可以告一段落了,还是说说你吧。 
她好像打激灵似的褪了褪脖子,脑袋摇得跟拨浪鼓差不多,我没什么好说的,一张白纸没有负担,可以画最新最美的图画。 
有些东西是永远也适应不来的,比如化疗,每次回来,他都吐,吐得一塌糊涂,以至于他不得不抱着马桶一亲热就是半天。安静只能当一个旁观者,帮不上什么忙,干瞅着他凹陷而憔悴的脸凹陷而憔悴。 
万喜良躺了下来。他的肠胃折腾得厉害,像分娩阵痛一般的痛苦,但是,他忍着,尽量忍着,不让她看出来,免得给她留下一个可怜虫的恶劣印象。男人在女人面前,注意塑造一下自己的形象,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 
安静显得神经高度紧张,不时俯下身去摸他的额头,你是不是很难受啊? 
他说不,一点也不。他枕着自己的一只胳膊,故意看也不看她,而是把视线凝聚在墙上贴着的招贴画上,那是诺拉·琼斯北京演唱会的大幅广告,上面的诺拉·琼斯背靠着钢琴正与他眉目传情呢。 
她说你骗不了我,你难受的时候耳朵会动,会出现那种奇怪的返祖现象,我早就发现这个秘密了。这个时候的她,以往特有的倔强的、倨傲的又喜欢寻衅滋事的表情不见了,深藏在眉宇间的则是真诚,是亲密无间的朋友才有的那种真诚,这让他有点感动。 
他说我们去吃东西吧。她说你才刚刚吐过耶。他笑着说正因为吐过了,肚里恰巧一穷二白,才会饿,才会有补充热量的必要,这就叫做吐故纳新。她说那好吧,不过我们最好去吃越南菜。他犹豫了,说吃越南菜就得溜出去,要被医生抓个“现行”怎么办,准得挨骂。她说怕什么,谁让他们的食堂办得那么糟糕的! 
打个车,一下子就找到了那家叫西贡的菜馆。本来他还以为找一个素不相识的地方会很难呢,安静说她有一个诀窍,有困难找的哥,的哥是一个城市最好的导游。果然。那顿饭吃得很香,很舒服。那里的碗都是椰子壳做的,有一种草木清香。吃得高兴的时候,她突然说我们做朋友吧。他说我们已经是朋友了。她又说那么,再往前发展一步,干脆做恋人得了,有了恋人春天会增加欢愉的希望,夏天会平添美丽的魅力,秋天会渗透宁静的快乐,也会使冬天温暖——没听说过吗,这是夏洛蒂·勃朗特的话。 
他惊讶了,说你难道现在还没有恋人吗?不管怎样,她总是他生平所认识的女孩中最最特别的一个,特别的女孩必定特别招眼,怎么可能成为男孩情网中的落网之鱼呢。他不信。 
她说不仅现在我没有恋人,就是以前或是以前的以前也没有过。他说不会是真的吧,看上去你没那么小儿科呀。她说我大学毕业之后,每三个月就换一个单位,干什么工作久了,都会烦,所以很难交下朋友。他说你追求者匮乏吗?她说当然不是,不过追求我的人,我都不爱,我爱的人,要我去追求,我又不屑——就是这么一回事,懂了吗,傻瓜? 
以后,他们是否能够成为恋人,就成了经常性的话题。他说要是在过去,用不着你跟我摇橄榄枝,我早就主动出击了,一举拿下黑风口。而她则说你想得倒美,要是在过去,我还不一定看得上你这个孔乙己似的人物呢。他耸了耸肩膀,说正好,两便。 
短短几天,他们就把泰国菜、印尼菜、日本料理和韩式拌饭吃了个遍,而且每次出去吃饭她都要换不同的时装,化不同的妆,花枝招展的像个模特,走在街上回头率非常之高,她无所谓,倒把万喜良弄得极不自在。不过,他还是不得不佩服,她选择的时装和她所化的妆总是十分的相称,妖娆而雅致,看上去很养眼。 
有一回,她甚至拖着他去了舞厅,跳了个痛快,两个人浑身是汗,完全沉浸在极乐的自我陶醉之中。只是他的舞姿惨了点。 
跳完舞的转天,万喜良就跟骨头散了架似的爬都爬不起来了,她却依旧生气勃勃,非要拉他去晨练不可。他说拜托,别忘了,我是个病人哪,怎么可以跟你比,还是求你放我一马吧。她说他是自暴自弃,还送了一顶窝囊废的帽子给他。他说你要也是个病人,而且是个患我这种病的病人,就会对我多了一份理解,和宽容。她说他把她看扁了,她要是患了那种病,她只会更加勇敢。那天上午,他们不欢而散。 
好在,到下午,他们又和好了。晒太阳的时候,安静没头没脑地说了句,一个人,如果连一次真正的恋爱都没谈过就死去了,该是多么的荒凉啊,凡是生命所赐予的一切,我们都要享受到才是。 
他说病痛也是生命所赐予的,你也要吗,你也去体验吗?她说你怎么知道我没有体验过,也许我正在体验呢。说着,扑哧一乐,又赶紧声明她是说着玩的。这时候,有一对麻雀跑到阳台上面来觅食,安静企图捉住它们,可惜,她的动作比麻雀慢半拍,没捉住。麻雀的窝就筑在对面的杨树梢头。他说别去打扰它们,它们是一对,正热恋着呢。她说我捉住它们是为了给它们补办一个婚礼,否则就是非法同居,你懂不懂? 
他说亏你想得出,幸好麻雀比人聪明得多,知道婚礼是最麻烦最俗不可耐的一种类似宗教的仪式,所以才唾弃它。 
她用观赏恐龙蛋化石一样的眼光观赏了他一阵,说你不喜欢婚礼吗,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不喜欢婚礼的灵长类动物! 
他说他就是那样的怪物之一,很早很早以前,他就想,假如有一天他要结婚的话,一定不举办婚礼。宾主言不由衷的客套话,再加上永远千篇一律的程序,腻味死你,倒不如旅行来得惬意。 
她说她跟他恰恰相反,从小就迷恋婚礼,特别是穿婚纱、戴戒指那些环节,更令她无限向往,她甚至还设想过婚后的生活,二人世界之余,每个周末都要跟老人在一起,男人们,也就是她的夫婿和她的父亲去谈他们的政治、他们的股票和他们的足球;而女人们,也就是她和她的母亲则谈她们的烹调、她们的穿着及她们的孩子,其乐融融……他倒吸一口冷气,插嘴说太老套了,你畅想的所有情景,都是十八世纪中叶的生活方式,听不出任何的时代特色。 
颇为扫兴的她,本来雏菊一般的脸蛋,渐渐变得像荨麻一样,又有刺又有毒。她说酒逢知己千杯少。他比她更豪迈地说,话不投机半句多。两人再次反目,各自回到各自的病房,都把门摔得噼啪直响。 
他在他的屋里想,她很快就会再转来,跟他和好如初,顶多也就是“要个说法”而已,同上次那样。他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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