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之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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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之诗- 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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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华说,她希望不变的是爱情,她希望人一辈子就只爱上一个异性,然后相识相知相守相惜,不需要经历失恋,不需要经过好多次好多次的爱情战争,在那炮火轰隆之下,就算能全身而退,也已经伤痕累累。 

  

说完,她看了我一眼,我则是刻意回避她的视线。在那之后没多久,我就递出辞呈,准备到另一间公司去工作了。 

  

我跟佩华最后一次单独约会是某个周末,我约她一起去吃西餐。我发现一间铁板烧的海陆大餐非常好吃,我希望她能赏光跟我一起享受。当然,这是一个朋友之间的约会,那天走过的每一条马路,我们都没有牵手。 

  

本来我以为她可能又会说「找同事一起去吧,这样比较好玩!」但她在听完我的邀请之后,眯著眼睛微微笑说:『我还以为没机会跟你再单独一起吃饭了。』 

  

那顿铁板烧,我们吃得很愉快。 

在席间我们聊到的事情,不只是曾经有过的那段关系,她还说到她未来几年可能会在存了一笔钱之后出国念完硕士,或是真的就找一个男人嫁了,从此相夫教子,不再过问尘事。 

  

我笑她用「过问尘事」四个字会不会太神仙了一点,她却回我说『把自己当神仙一样过活,会比较愉快吧。』听完,我只能点头称是。 

  

「下个月我就要离职去另一家公司了。」我说。 

『啊!』对此,她感到非常惊讶,『你要走了?』她说。 

「嗯,那间公司的经理是我朋友的老长官,他希望我过去帮忙。」 

『你已经递辞呈了?』 

「嗯,」我点点头,「很久前就递了,一直到两个礼拜前老板才准了。」 

『他没有留你?』 

「他留了我两个多月了,我一直没答应他。」 

  

『你……是在我写给你那封信之后递的吗?』 

「嗯?」 

『我的意思是,是因为我写给你那封信,所以你决定不再继续待下去吗?』 

「喔不!」我赶紧解释著,「不是这样的,因为对方开出来的条件比较优沃,既然工作的内容相差不多,我当然选择薪水比较高的。」我说。 

『喔………』她点点头。 

  

主菜之后上的甜点跟饮料,我连动都没有动。我不是个喜欢吃甜点的人,而饮料则是上错了,我要冰红茶,他送来热的,我心想反正不渴,就不用请他换。 

  

这天的晚餐约会,在我们走出餐厅之后就结束了。本来我以为会陪著她走到捷运站,但她说我跟她的方向相反,所以坚持不让我送她。 

  

『在你离开之前,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她说。 

「嗯,你讲。」 

『到底,你心里的大石头是什麼?』 

「……嗯………」我低下头想了一想,路灯把我跟她的影子照得叠在一起了,「那不是一块大石头,只是一根羽毛而已。」我说。 

  

离开公司那一天,佩华并没有来参加同事为我办的小小送别会,她只是在我的位置上留下了一张纸条,上面写著:『其实我最希望不变的,是时间。因为你跪在地上帮我捞起钥匙的那一天,我感觉到爱情,在你我之间的空气中漫延。』 

  

其实,我早就忘了这个问题了,关於中诚的这个梦,一直到某个我喝掉了半瓶威士忌的晚上,我的脑袋并没有因为半瓶威士忌而昏昏沈沈,我发现自己的酒量有明显的进步时,这个问题突然又从脑袋里的某个角落窜出来。 

  

於是我连到网路上,把自己的MSN昵称改成:「神给了我许一个愿望的机会,我该对他说什麼呢?」 

  

这个昵称我用了很久很久,一直到前一阵子,我才真的发现我要许什麼愿望,我才真的发现我希望什麼是不变的。 

  

  

* 那不是一块大石头,只是一根羽毛而已。 *
到了新的公司之后,我的工作其实不如我原本想的「就差不多一样的内容」,上司希望我能从客服工程师开始做起,在彻底了解公司的机器之后要我转当业务。 

  

上面的人交代,下面的人就是执行,对於命令,你没有空间讨价还价打折扣,也没有时间嘘寒问暖打哈哈,当你在制度优先的公司工作的时候,这就是绝对的首要领悟。 

  

几个月之后,我摸熟了公司的系统,被命令立刻转战业务。大概是天生长得比较诚恳,而且说话不会油腔滑调,还有我几乎两天就会刮一次胡子的关系,我的工作进展的还算顺利,收入与奖金也是以前工作的三四倍。(中诚说,这跟刮胡子没关系。) 

  

也就是在那时候,我见识到所谓的「欢场就是生意场」的文化,就是酒店,有小姐陪酒的。那天经理特别交代我在他们都回到饭店之前绝对不可以回家,在我还没搞清楚状况的时候,心里还在想著「他们?他们是谁啊?」的时候,经理车子的后门就开了,上来了几个日本来的客户。 

  

七人座的休旅车里面,吵得跟菜市场没什麼两样,日本人说话嗓门真的很大,尤其是当他们一起大笑的时候。 

  

经理向他们介绍我的时候,他们拍著我的肩膀用口音很重的英文跟我说:「今天你要多喝一点喔!」 

  

那天晚上在餐厅吃饭,我一直在找机会把订单谈妥,但不知道为什麼,我完全找不到一个好的缝隙插话。一直到晚餐结束,十点不到,公司的日文翻译凑到经理的耳朵旁说:「他们要去玩。」经理就知道什麼意思了。 

  

那是我第一次到酒店去,浓妆艳抹的陪酒小姐还有装潢气派的包厢,把客人都当做神明一样一定是九十度鞠躬的服务生少爷,还有几个专门站在酒店外头看起来非常凶悍模样的酒店围事,是我对酒店的第一印象。 

  

「不是每个客户都会这样,但一定有客户是不上酒店不签订单的。」经理这麼告诉我,在我第一次上酒店吐得乱七八糟的隔天早上,我的头痛欲裂,我的每个毛细孔似乎都还散著酒味。 

  

在我当业务的那一年里,我去酒店不下二十次。经理拿给我的酒店干部的名片,我每一张都用过了,我每一个干部都认识了,甚至我几乎见过了所有的陪酒小姐,只要我去过那间店两次以上。 

  

我跟许多酒店小姐上过床,我跟其中一些甚至还有感情关系。那一年的混乱对我的生命来说,就像是一座非常大的草原,其中的某一部份被龙卷风吹过,当你从高空俯瞰,你就会看见那被摧毁的部份有多麼地乱七八糟。 

  

『多乱七八糟?』雅芬这麼问过我,在我们刚在一起的时候。 

「就像碎片一样。」 

『生命的碎片?』 

「不,」我微微笑,并且摇摇头,「是灵魂的碎片。」我说。


那一年,我感觉不到爱情。我只知道有些对「这个女孩」的好感来自於某个不知道从哪蹦出来的情绪,但或许几天或几个礼拜之后,好感消失了,我就会离开「这个女孩」,直到「下个女孩」再出现,莫名其妙的好感又不知道从哪蹦出来…… 

  

这样的循环使得我的灵魂变的很狼狈,我回头想想那很年轻很年轻时的我跟那些真正的情人,到底是怎麼面对爱情的呢?当年那股青涩还有认真到底都去哪里了?我感觉我那掌管著感情那一部份的灵魂出了一场很严重的车祸,散了一地上的碎片,乱七八糟的,就是乱七八糟的,根本没办法拼得回来。 

  

一直到我不再做业务,抛弃了年收入至少有一佰五十万的高薪,我才在每天早上八点十分那闹钟响起的瞬间睁开眼睛,发现我的视线不再因为宿醉而模糊的时候,我的脑袋不再因为酒精而头痛欲裂的时候,还有摸一摸身旁的枕头,不再躺著一个我只知道她的花名却不知道她的真名的女人的时候,我才重新感觉到我好像还活著,我的灵魂并没有变成碎片。 

  

於是我换了公司,遇到了雅芬,这个有时感觉很像纷飞的女人。 

  

前两年的某一天,一个许多人在游蝣行抗仪的那段日子里,我在中正纪念堂捷运站,遇见了一个十多年不见的旧情人,她是我高中时的女朋友,我因为紧张而夹飞卤蛋的那个。 

  

我非常非常惊讶她还能认出我来,毕竟十年的岁月实在是不短,而一个人的变化却是很大的。看看那个两千年意气风发雄心壮志当选了总统,两千零六年就被百万人民包围的人,你就知道人真的变化很大。 

  

我指著那一身红衣服的她,惊讶的问:「天啊!你不是移民了吗?怎麼会回来呢?你在这里干嘛?」 

她指了指身上的红衣服,『你觉得我还能在这干嘛?当然是来给陈水蝙好看的啊!』她说。 

「所以你特地回来,就为了这个?」 

她听完摇摇头,『命运很捉弄人,十多年前我跟著爸妈出国,当了加拿大人,十多年后却嫁回台湾了。』她说。 

「你嫁人啦?」我很惊讶。 

『我们都已经二十八了,你忘了年纪吗?』她笑著说。 

「嗯,对,二十八的女孩确实是该嫁了。」我点点头。 

『你这十多年过得好吗?在哪里工作呢?』 

想起前一年的糟糕,我有些心虚的说「一切都很好,我现在生活得还不错。」 

『结婚了吗?』 

「还没。」 

『有女朋友吧?』 

「嗯,有。」 

『那就该结婚啦!』她拍了拍我的肩膀。 

「或许吧。时间还没到。」 

『认真一看,你真的………变了很多。』她仔细地看一看我说。 

「是吗?」我低头看了看自己,「我没啥感觉呀。」 

『十多年前,你还没这麼高,身体也还没这麼结实,而且重点是,你现在真的很帅,跟以前相比,真的差很多。』她说。 

  

「是喔?」我不好意思的笑了。 

『是啊……哎呀!十多年罗,大家都变了,连当总统的也变了,哈哈哈哈……』她爽朗地笑了出来。 

  

她那天的笑声至今还回荡在脑海里一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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