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死囚写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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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死囚写遗书-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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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寿知道对方想说什么,他打断娜娜的话,有些戏谑般地问道:“我厉不厉害?” 
“厉害。” 
“我凶不凶?” 
“凶凶凶。” 
“你不是要卖零件挣钱吗?你不是一笔一笔地记到小本本上的吗?”文寿忿忿地说,“我要远远地超过一个钟头。我要你全免费。我要你倒贴本。” 
“糟了,糟了,老娘糟了。”娜娜顿时花容失色,露出一脸痛苦的表情,“你龟儿子肯定吃了药的。你不老实,不承认。” 
“我从来不吃药。” 
文寿再一次否认。 
又忍耐了许久,娜娜终于受不了了,她几乎是哭着央求文寿:“大哥,你放过我,好不好?我另外去给你换个‘凶’点的小姐,好不好?” 
“不行。”文寿用一种疯狂的语气说道,“不换,坚决不换。” 
娜娜一把抓起茶几上的小本本和圆珠笔,远远地扔到包房的一角,“算老娘倒了八辈子大霉,撞到吃药人。”紧跟着,她一下子哭出声来,哀求道,“大哥,放过我吧……换小姐买零件的钱,全部由我支付,好不好?大哥,我真的挺不住了。” 
在这天晚上,从一位夜总会小姐的口中,文寿第一次听到有人说他是吃药人。 
5 眼手结局:如“烟”似雾的归宿 
在后来的日子里,文寿一直都不知道或者没仔细想过行踪诡秘的师兄的真实身份是贩毒行业里的下家,他只是师兄的一个眼手而已。在这以前,他没有接触过毒品,也没有接受过有关毒品的知识。曾经有几次,他对自己身体的变化有所怀疑:一是性欲减退,二是对那种“烟”的依赖性愈来愈强——过去是每天三支,现在则是每天六支。 
一天,他将自己身体的变化告诉了师兄。 
师兄平静地微笑着,平平淡淡地告诉文寿:“你主要是太累了。”一边说一边将这个月的薪水六百元塞到文寿手里。 
文寿接过钱,顺口问道:“师兄,公司什么时候办起来?” 
“快了,快了。”师兄答道,“等把另外几样配方搞过手,就正大光明地办公司。”他笑嘻嘻地望着文寿,“等公司办起来以后,我是董事长,你就是总经理。” 
回过头,某天夜里,文寿与同居的女友在同房过程中,因得不到生理满足的女友骂他往日的雄风不在并怀疑他在外面另有情人时,他便用师兄骗他的那番话认认真真地“翻译”给了女友,还说道:“将来,等我当了总经理,你就夫荣妻贵了哟。” 
于是,在文寿的温言细语中,对方带着生理上的遗憾和心理上的虚荣半苦半甜地进入了梦乡。她做梦都没想到,第二天上午,文寿会从她的生活中消失。 
文寿被警察发现是眼手非常富有戏剧性。 
那天早晨,文寿一如往昔地外出“上班”。在公共汽车里,他的毒瘾开始发作了。他急忙从烟盒里仔细地选出一支正品555烟,点燃火,狂吸几口。很快,那种症状消失了。没料到,文寿的一举一动被一位便衣警察看在眼里。常言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便衣警察一看文寿抽烟的过程,立刻明白碰到了一个瘾君子。等文寿下车后,一辆紧紧跟随在公共汽车后面的警车迅速地驶到了他面前。直到这时,文寿才醒悟过来:警察从他身上的烟盒里,搜出了两支混进“药”物的香烟。 
但是,那位师兄呢?却突然从人间蒸发了。 
那么,师兄姓什么?在哪里落脚?有些什么朋友?…… 
醒悟过来的文寿回忆起来,居然是一片空白。   
涉世眼手:如“烟”似雾(8)   
文寿沦为死囚的过程除了富有戏剧性,还有明显的悲剧性。 
因无其他犯罪证据,警方只得将文寿作为一名普通的吃药人关押在重庆某看守所,强制戒毒。在牢房时里,他认识了一位叫木中的牢头。因为都是吃药人,两人很快就成为“好朋友”。 
1996年7月9日下午,一位因盗窃嫌疑被关押进来的新犯张某在进监舍大门时没有喊报告,作为牢头的木中立刻勃然大怒,他一边朝张某扑去,一边招呼文寿:“兄弟,上,教训教训他。” 
“好。”文寿毫不犹豫地答道,紧跟着木中扑上去,将雨点般的拳头落到对方的身上。事后,经法医鉴定:张某全身广泛性软组织损伤,导致急性失血休克死亡。 
1996年12月10日,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重刑初字(1996)第626号刑事判决,认定文寿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 
1997年8月1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川法刑一终字(1997)第634号刑事裁定书,决定对文寿执行死刑。 
1997年8月下旬的某天深夜,我见到了死囚文寿。 
作为死囚的文寿,完全没有自由世界里的人们想象的“吸毒者一身枯槁”的模样,这基于以下两个原因:一是文寿中毒不是很深,没有发展到用针头注射的地步,像他这种“轻伤”程度,倘若没有犯死罪,只需三到六个月的短期强制戒毒,便可恢复到正常人的状况;二是每一位吸毒者一旦脱离吸毒环境,断绝毒品来源,身心在短时间的艰难痛苦后,身体都会迅速地反弹,出奇地肥胖起来,然后再慢慢地恢复正常。 
我与文寿谈话的切入口,就是从他的肥胖开始的。谈到后来,为了说明自己过去的体力很好,他便给我讲述了“将军不下马”的黄色故事。虽然,那个叫娜娜的小姐如一阵风似的从我耳边飘过了,但是,我却敏锐地捕捉到了师兄的影子。我问:“你说的那个什么老板什么师兄的人到底是怎么回事?” 
“唉……”文寿长长地叹口气,摇着头,一副往事不堪回首的样子,“师兄?师兄!那个神不知鬼不觉的师兄啊,害得我莫名其妙,害得我不明不白。” 
于是,在这天深夜,我听到了死囚文寿诉说的莫名其妙的故事。 
“我没有想明白,”文寿望着我,“师兄会闪到哪儿去呢?没有我,他又到什么地方去找我这样的老实人充当他的眼手呢?” 
文寿的问话使我想起这样一个场面:一位中年男人不经意地坐到一位稚气未脱的年轻人身边……我害怕地想,文寿当初不就是这样被师兄发展成眼手的吗?我心里禁不住划过一阵寒意。直到次日上午,死囚文寿被执行枪决后,我心里依旧一阵阵地发冷。   
含苞“欲”放(1)   
不久前的《中国市容报》上,发表了我的一篇随笔《初恋时,我拒绝了爱情》。编辑部除配发了一幅寓意深远的照片外,还特意编排了现今报刊上很难见到的醒目字体。 
文章见报后,大约两个多月,编辑部转给我一封寄自米脂的读者来信——就是那个“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的出美女的陕西米脂。信件是一位叫阿晶的不到十五岁的女孩子写来的。我不知道她是如何读到那篇文章的,因为《中国市容报》是一份行业报纸,发行渠道在城管系统。 
阿晶是中学生,字里行间洋溢着她们在这个时代活跃的气息,比方说,她告诉我她的初恋的男生长得很“酷”,一日不见,她就会心情不“爽”。她给我提了许多不应该是她这个年龄思考的问题。 
作为一名作家,能够收到读者来信当然是一件高兴的事情。我准备给她复信。然而,当我将信纸铺到桌上时才发现,面对一朵沾满晨间清露的花蕾,我却要回答她开花结果的问题。我除了不习惯将一表人才说成“酷”、将高兴说成“爽”以外,我还不习惯或者不敢正视一朵含苞的花蕾提前“欲”放。 
与此同时,我想起了勇才——一位死刑犯的早恋故事。 
1 野山坡上的早恋:第一次含苞“欲”放 
没有一个人生下来就是带着原罪的,即使这个人后来成为罪不可恕的死刑犯。 
1974年4月11日,出生在重庆市巴南区的勇才,在一个叫小江村的山清水秀的地方无忧无虑地生活。这段开心的生活到他十七岁那年,因一位书包妹的出现戛然而止。书包妹是一个很广义的称呼,泛指从小学到大学的女学生。但在勇才的习惯用语里,书包妹则专指女中学生。 
那是1991年春天,风和日丽,草长莺飞。十七岁的勇才与几位兄弟伙相约到小镇上去玩。在离小镇不远的一面平缓的野山坡上,一阵悦耳的笑声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举目望去,一群少男少女正在野山坡上放风筝。在美丽的春天里,这也许是人们最开心的时候。最先,牵引着勇才他们目光的是天上飞翔着的风筝。在那些五颜六色、大小不同、形状各异的风筝里,有一只做成凤凰形状的风筝特别耀眼,耀眼的不仅是风筝的形状,主要是那一身金光灿然的装饰。 
就在那只“凤凰”在半空中兴高采烈时,一位兄弟提议:“走,我们跟他们一块玩。” 
应该说,他们的初衷也就仅仅是“一块玩”而已,如同我们在旅途中偶然碰到的旅伴可以畅所欲言一样。于是,在1991年的一个春天的下午,勇才与几位兄弟伙几乎没玩什么成年人世故的交际技巧,便很快地与那群少男少女们热烈地交往起来。直到这时,勇才才知道他们是重庆某中学的学生。在这群青春亮丽的少男少女中,勇才发现其中一位女孩子显得特别成熟。他所说的成熟是指对方的身体,也就是说,那位女孩已经发育成了成熟女人的身体了。 
“一群人中,就数她最浪漫。”在狱中,勇才对我说,“说起话来上不沾天下不沾地的。” 
我明白勇才话中的意思:那位女孩子虽然发育成了成熟女人的身体,但是她的情感和心智依旧停留在早春二月的阶段。 
为了后文叙述的方便,我给她取个化名:莉莉。 
当年的莉莉不到十五岁,在巴南区的一所中学读书。说实话,在现代社会中,在我们目前的生活环境里,像莉莉这样天真的年龄就成熟到了成年人的身体的女孩子并不鲜见。伴随着青春期的提早到来,许多原本属于火红的青春思考的东西,宛如空气一样地进入她的情感里。问题是,在莉莉的床铺足以承受她日益丰满的身体时,却没有谁教给她分解内心情感重负的正确方法。现在,分解她情感重压的男孩居然在这个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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