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宅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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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界宅急送- 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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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晴天看了倾城一眼,不易察觉的笑意一闪而逝。

“说到狼,你听说过贪狼么?”篝火在温晴天的眸子里跳动,遮盖了他的眼神。

“贪狼?”钟小魁想了想,“北斗第一星的别称?”

“不是那个。”温晴天笑着看他,“贪狼,是一种真实存在于世间的动物。只产于阿尔金山上。”

“有什么不同?”钟小魁挑眉,他无意掠过的目光,从温晴天的眼睛里,看到了一抹奇异的动荡。温晴天抬头,长过脖颈的黑发幽幽发光,仿佛夜空之下的另一片夜空。

“所谓贪狼,生时是狼,可化为人。。。。。。”



几块散发着热气与血腥的骨肉被扔进坚固的铁笼,落地的刹那,数条黑影从笼中一拥而上,争抢厮夺。小小一方囚笼,总在这个时候变成杀人不眨眼的战场。

他一直在战场之外,因为不争不抢,所以总是挨饿。

这样的态度,他能活到现在,是上天的眷顾。

被抓到蓝渠小筑的这些日子,唯一能让他有所期待的,就是她亲自来囚笼喂食的日子。他能从空气里听到罗裙摇曳的声音,其实这时候她离大门都还很远。

狼的听觉是极好的,别人的耳朵在意食物与敌人,一切与生存下去有关的声音,可他却只在意一条罗裙的动静。他救了这条罗裙的主人。

那天,山里下着不大不小的雪,她衣衫单薄,右腿染血,在冰硬的地面上爬行,后面跟着的,是住在附近的,一直脾气很差、被捕猎人的箭射瞎一只眼睛的黑狼。

他不喜欢黑狼,就像他不喜欢吃人一样。对的,他的食物除了野兔与老鼠,便是植物的块茎。一只半素食主义者的狼,被排挤是很正常的,他没有同伴,比他强的,看不起他,比他弱的,怕他。

站在那块结满冰牙的地里,他从其中一根后头探出脑袋。每年他都会在最冷的那几天,到这块“出生地”来转转,戴着微弱的希望。

她咬牙前行,没有喊救命,星星一样明亮的眼睛,一直望着冰柱后头,他的脸——他是这么觉得的,觉得她从没有方向的逃匿中,找到了目的地,就是他。

一个即将被野狼吃掉的弱女子,居然对着他笑了,呵气成冰的天气里,这样的笑容,珍贵得像是一个从不降临的春天。

他第一次跟同类打架了。雪地在他们的利爪下翻出黑色的土,如同被剖开的鱼腹。

他没有把握可以赢,因为他老吃不饱,太瘦。但结果是,黑狼熟了,另一只眼也瞎了,被他撞到坚硬的冰柱上,粗大的冰柱断了,牙齿一样咬下,黑狼压在下头,一命呜呼。他的右腿也血肉模糊,走一步,雪地上就开出一串红花。

其实,当他一步一步走向她时,他构思过接下来会发生的一切,甚至包括她紧抱着他说谢谢,然后带他回家,他成为了她的伴,在另外一个世界幸福平实地生活。

只是,他确实想多了。等候他的是一张用银丝织成的网,上头有荆棘一般的短刺,扎到肉里是麻的,越动越痛。何况他也没有力气挣扎了。

凭空冒出的男人,利索地收紧了网。他失去意识前的最后一眼,看见的,是她若无其事的爬起来,掸去裙上污物,以及男人印在她唇上的,奖励般的吻。

羊妈妈说过,尽量做些好事,如此,来世就不用变成牲畜,任人宰割。他觉得自己可能做了一件好事,但结果是,他掉进了网里。以这样的方式离开了阿尔金山,他还是有点悲伤。



“夫人,客人到了,老爷请你过去。”侍女恭敬地说。

“嗯。”温纫雪懒懒应了一声,继续看窗外那片十年不变的亭台水榭,鱼戏莲叶。

几只倦鸟擦着斜阳飞出去,莲塘里咕噜咕噜冒了几个泡。这片荷塘里的莲花,世间独一无二,纯透的湛蓝,在每片花瓣上自由渲染,花开四季,从无凋零。但凡见过他们的人,无不称奇。蓝渠小筑,由此得名。

对那些讨要这些蓝莲种子的访客,蓝渠小筑的主人,她的夫君桑擒云,总是婉拒,他说——天下只有我能养出这样的奇花。温纫雪当然是赞同夫君的,因为这天下,只有他桑擒云能将源源不绝的“养料”放到荷塘深处,这里的每一处茎根,终年饱吸,才能开得出这样的尤物。

她不曾细数过,这些年来,总有上百颗人心,被沉到荷塘吧。有什么养料,能比过一颗颗鲜活的心。

今天,蓝渠小筑里终于来了“上宾”,不光桑擒云高兴,她也是。他们都等了很久。

来蓝渠小筑的人只有两种,一种观花饮酒谈风月,另一种就是养料,或者即将成为养料的人。前者是蓝渠小筑最好的掩护,大家都道这里是世外桃源,主人悬壶济世,性情慷慨温雅,又有嵇康之貌,连小筑主人的夫人,也非凡俗妇人,起舞弄月,揽云为裳,有缘一睹之人,无不以为见了九天仙子。能在这般地方与这样的人相交,真真是美事一桩。至于“后者”,就没什么可多说的,蓝渠小筑是属于他们的,最美好的坟墓。

温纫雪起身,坐到梳妆台前,尾指懒懒地沾了一点胭脂,点在唇上。镜中白如净雪的美人,因这区区一点红,轻易地妩媚妖娆起来。嫁给桑擒云十年,她允许别人称呼她夫人,但不允许称她桑夫人。

夜色渐浓,繁星点点,初夏的虫鸣在小筑的每个地方响成了一首简单而催眠的曲子。

招待贵客的大厅里,灯火通明,桑擒云举起酒杯,向同桌一个年近四旬的男子道:“今日有缘与刘公子一见,乃桑某至大之荣。这段时间,就请刘公子与小公子安心住下。待事态平息,大祸已过,再各归各位吧。”说罢,一饮而尽,再斟满,对刘公子身边的黑脸壮汉道:“全赖燕兄往湖县一遭,才成了大事。大恩不言谢。请!”说着,他又看着壮汉臂上的刀伤不无担忧,“只是燕兄的伤。。。。。。”

“何足挂齿!”黑脸大汉一口饮尽,大笑道,“不过是少喝了几口酒,精神不济,才被那些龟孙子有机可乘。不过你们放心,不该留的,我一个也没放过。”说着,又颇遗憾地对刘公子道:“可惜没能救到你其他家眷。咳!”

话音未落,愁云满面的刘公子扑通一声跪下了,对桑擒云与黑脸大汉拱手道:“二位大恩,没齿不忘。吾妻儿含冤九泉,唯留稚孙,必是上天怜悯。待云开月明之时,定重酬二位,纵是半壁江山,亦不在话下。”

闻言,桑擒云忙将刘公子扶回原位,连声道:“刘公子言重,奸臣当道,祸害忠良,能为我汉室江山保留血脉,桑某就算赔上性命,也是分内事。”

温纫雪全程一语不发,只浅笑着为众人斟酒加菜,并时不时到内间探看随刘公子而来的襁褓稚子,嘱咐侍女好生看护。

“嫂夫人一如既往,温婉贤惠,桑老弟你是积了几世的福分才能娶到如此佳人哩,真真羡煞旁人!”燕大汉大约多喝了几杯,口无遮拦地夸奖着为他倒酒的温纫雪,故作轻佻的目光总是有意无意追随她的身影。

桑擒云与温纫雪极有默契地互看一眼,皆笑而不语。

酒足饭饱,三个男人去了外头的亭台饮茶谈天下,温纫雪则留在房内,从侍女手中抱了那婴儿来,见他生得白胖可爱,便忍不住温柔逗弄。

谁知,到了她怀里,这婴儿却像是被刀割了肉似的,大声哭喊,手脚乱动,要从她怀里挣脱出来似的,怎么安抚也无用。她只得将孩子交回到侍女手中,这泪花未干的孩子,竟立刻安静了下来。

“带他去睡吧。”温纫雪叹了口气,转过身不再看这孩子。他还这么小。

浅浅的雾气在深夜的荷塘上游移,温纫雪无声走在廊桥上,她无数次在这样的夜雾里,看到许多人的脸孔与身体,他们在雾中奔走,呼喊,但喊不出声音,找不到出口。

几年前,一个叫芦儿的小侍女同她一样,在深夜的雾气里看到不该看到的东西,吓得不得了,连工钱都不要,只求尽快返家。

桑擒云永远那么温和体贴,不管对谁,安慰这孩子几句,应允她回家去,还叫人拿了足够多的银子给她。

第二天,芦儿就从蓝渠小筑消失了。下人们都羡慕她好运,更赞桑擒云是百里挑一的好主人。

傍晚,温纫雪捏着一串并不值钱的木珠手链,独自走到小筑后门外的山路边,挖了个坑,将这手链埋了,烧了一些纸钱,说,这是外头了,能走就走吧。

她不觉得自己是个有同情心的人,如果有,就不会眼看着桑擒云豢养的特殊“仆人”,将芦儿吃得一干二净而无动于衷。直到芦儿那颗年轻的心被抛入荷塘,水花溅起,她的心才微颤了一下。

温纫雪继续走,蜿蜒的廊道上,环佩叮当,一直走到她肯再次抬起头,方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到了后园。

后园里青草遍布,嶙峋的假山张牙舞爪地堆在中间,一口深井之后,两间大屋朴素并排,屋子里,堆放的都是小筑里不用的旧家具或是不穿的旧衣裳,每过些时候,桑擒云就会将这些东西拿出去送给穷人。后园是蓝渠小筑里最不惹人关注的地方,像一粒随时可以被忽略的尘埃。

她推开虚掩的园门,这里的门从来是不上锁的,桑擒云说,越不想人踏进的地方,越不用上锁。

这里很大,胡乱摆放的假山,在草地上形成了一座迷宫,他总要在里头绕很久,才能绕出去。一片残叶从假山顶上落下,打在她的前额,她下意识用手绢去擦,却脱了手,雪白的绢子掉在地上,被夜风吹开了去,落到假山之间的缝隙里。她追上去,俯身去拾,冷不丁从那缝隙里伸出一只手来,托着她的绢子递给她。

准确说,那不是手,是一只介乎于爪子跟人手之间的玩意儿,虽有五指,却生着刚硬如铁、锋利弯曲的指甲,灰黑的毛覆在指间与手背,甚为骇人。她一惊,将手绢一扯,却听嗤的一声响,上好的丝绢被那长指甲划出一道口子。

假山后头,走出一个比她高小半个头的年轻男子,瘦削,俊俏,在他眸子里漾动的蓝色,比荷塘里任何一朵莲花都灵动。如果不是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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