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法莱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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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法莱蒂- 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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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对让…卢仍旧在逃这个事实一点也不担心。这个男孩不再有威胁了。正如警察说的,这只是时间问题。一个照片登遍媒体,从这里到赫尔辛基所有警察都耳熟能详的人能藏到哪里?让…卢·维第埃的厄运是注定的了。现在,该轮到劳伦特·贝顿的光芒闪耀了。

出乎他意料的是,他对芭芭拉已经没有任何兴趣。让她和她的警察混去吧,这个骚货。劳伦特发觉自己对这个女孩的迷恋只是万事不顺时的事情。他觉得她是他的失败的象征,是他人生中遭到的最大拒绝。现在他坐在一个小小的宝座上,拥有决定是或否的权力。如果说他还想从她那里得到什么的话,他唯一想要的就是让她夹着尾巴过来承认当初离开他是个巨大错误。他想听到她用羞愧的声音哀求他原谅她,重新接受她。而这一切都是为了那个辉煌的时刻——他将真相无情地告诉她:他不再需要她了。他再也不需要她了。

他在公园右边的一张长凳上坐下,这里处于最黑暗的阴影中。他点了支烟,靠到椅背上看着世界,终于不再觉得自己不属于它。过了一小会儿,有个人钻出阴影,坐到他身边。劳伦特转身看看他。他对他的双眼并不害怕,这双眼睛看起来毫无生气,像一只动物标本的眼睛。在他看来,这个人只意味着更多的钱要来了。

“劳伦特,你好。”这人用英语说。

“你好,我很高兴看到你又出来了。摩斯上校。”劳伦特微微点点头,用同样的语言回答。

另一个人根本无视他的问候,开门见山地说:“你带来了吗?”

劳伦特把带来的帆布包放在长凳上。

“在这里。不是全部,我随便装了一些材料在里面。要是你告诉我你要用它们来干什么,没准我就……”

瑞安·摩斯挥手止住他。他没有理会他的问题,粗暴地塞了一个廉价手提箱到他手里。

“拿着。我们说好的。”

劳伦特抓着手提箱,把它搁在膝盖上。他打开锁,掀起盖子。阴暗的光线中,他能看见里面装满一捆捆钞票。劳伦特觉得它们比任何灯光都要明亮。

“好。”

“你不数一数吗?”摩斯有点挖苦地问。

“你也没有办法检查我给你的东西。要是不回报你的信任,我这里就太说不过去了。”

瑞安·摩斯上校站起身,交易结束。双方都暗自欣喜,再也无心继续会面。

“贝顿先生,再见。”

“再见,摩斯上校。”劳伦特坐在椅子上回答。他挥了挥手,“和你做生意总是那么令人愉快。”

他坐在那里,目送美国人健壮的体形踏着头脑简单的步子渐渐走远,他的彪悍体格在平民的衣服下欲盖弥彰。他一直等到摩斯看不见了为止。他心情非常愉快。这个夜晚确实收获不小。首先是在赌场的大获全胜,然后是满满的箱子……老话所言不假:钱能生钱。

他相信事情就是这样的。等着瞧,他自言自语道,等着瞧。俗话说,不走的钟一天还能碰对两次时间呢。事实证明,他的钟根本就没有停下,现在越走越准了。

他从长凳上站起来,拿起手提箱,这比他给摩斯的布包轻多了,不过他觉得它实在许多。他停下脚步,思索了一分钟。今晚在巴黎咖啡馆已经玩够了。他不能指望一天里拥有过多的运气。他搭音响技师雅克的车到了赌场广场。他现在可以打的或者步行到码头,在“星星和酒吧”喝上几杯,到广播电台附近的停车场开上自己崭新的车回尼斯。这车还不是他想要的保时捷,不过那也只是个时间问题啦。现在,他已经不必坐公共汽车从阿克罗波力斯地区的新家去上班了。他在那里新租了一套雅致的小公寓。真是命运的转变啊。它就在他原来那套交给了毛瑞斯的房子附近,愿恶魔带走那家伙。

他看了看时间,时候尚早,夜晚还长着呢。劳伦特·贝顿心情乐观地迈着轻松的步子,匆匆赶向巴黎旅馆,打算在夜晚接下来的时间随心所欲。

50

雷米·布莱切戴上头盔,跨上摩托。尽管是下坡,但是他对控制“飞马座”还是蛮有把握。他心情兴奋,一只脚就能轻易支撑住这辆阿帕瑞里亚摩托车的重量。他刚才把它停在赌场广场上的摩托车停放区。他戴着面罩拉起的头盔,密切监视着那个穿过花园,走向喷泉的家伙。雷米不是新手。通常,他在别处干活儿,比如说在蒙顿或者尼斯的赌场,或者海岸线上其他更小一点的赌博机构。有时,他甚至会到戛纳去。有些活动不能在蒙特卡洛进行。这里太危险了,限制太多,而且四处监督的警察也太多。在赌场中混杂在游客里的警察便衣多得不可思议,雷米很清楚这一点。

今天晚上,他仅仅是个游客,到这里四处转转,看看人们在公国对那个连环杀手都会说些什么。他偶然到了巴黎咖啡馆,完全是出于习惯,注意到了那个长着病殃殃的脸,得意洋洋连赢数场的人,他好像运气好到可以赢回全国彩票大奖似的。

他小心地跟着他到了出纳台,看到他朝内衣口袋里塞进大笔钞票。这立刻使他的休假之夜转变成工作日。实际上,雷米是尼斯郊区一个修车厂里专门负责改装摩托的技师。他对付摩托车是把好手,所以他的老板卡特兰波纳先生对他的过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现在干的事可以被归结为年轻人消磨时间的办法,这曾使他几度进出少年管教所。不过那都是因为年轻时没有经验、性情急躁所致。从那时起,他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再进过国家监狱,现在偷钱包被认为是一种小罪,而且雷米非常谨慎,对他所谓的“客户”从来不用武器。总而言之,这样做自有道理,事实也证明了他的明智。多用点头脑,多挣一份收入对谁都没有坏处。

每隔一段时间,哪天晚上他觉得时机正好,他就会到赌场周围晃荡,盯住那些赢了大钱的单身游客。他骑摩托跟踪他们。要是他们乘汽车离开,事情就麻烦了一点。他不得不跟他们到家,要是他们有车库,那就没辙了。他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开进大门或者开下斜坡,亮起刹车灯,这晚上就算白费了。不过要是他们停在街上,那就立马搞定。他会趁他们站在大门口摸钥匙的时候下手。一眨眼就得。他戴着头盔扑上去,一只手藏在上衣里面,命令他们交出钱来。他藏在衣服里的手可能是虚张声势,也可能真是一杆枪。他抢来的钱数字并不大,不值得他们为之冒生命危险。把钱乖乖交给新主人比较明智。然后,他跨上摩托飞快逃走,这事就结了。剩下的工作就是迟些时候检点一番他从“自动出纳机”上得到的好处。

他的“客户”步行离开赌场后,他只需要等待时机到来——一条人流稀少的街道,周围没有警察,最好光线昏暗——然后就和从前一样啦。有时候甚至还要快得多。

自从他开始光顾到赌场的人,雷米就不止一次想过,他这到底是不是一种恶习,没准这也算是一种对赌桌的迷恋。他最终得出的结论是,自己是对那些赌徒的治疗手段,活生生地证明了赌博是恶魔的勾当。换言之,他为自己正了名。他从来没把自己看成个普通的罪犯。

他按下点火开关,阿帕瑞里亚摩托车听话地发动了,发出一声柔和的嗡嗡声。他希望“客户”不要朝巴黎旅馆旁边的出租车站走去。那倒是让事情简单了,因为坐出租车的人不会停到车库里去,不过这也可能意味着这晚的逍遥还没有结束,还会有风波。通常,赢钱的赌徒都会跑到尼斯那些典型的夜总会中的一个,把钱胡乱挥霍一空,那些地方几乎就是合法的妓院。他会为旁边的人付账买单,最后把足够养活一家三口一个星期的钱用来找个女人口交。要是这么多运气才换来的结果竟然落到哪个妓女口中,那他才要懊悔呢。

他抬起离合器,挂上一挡,穿过中央花床附近的广场,从目标前面横过。他停下车,放下脚架,下了车,好像打算检查车后面盒子里的什么东西。他宽慰地看到那人走过了唯一一辆在等客的出租车。要是他沿着圣德沃特走,那真是天大的运气。那里几乎没什么行人,随后他就可以开上通往尼斯的路,消失在三条海边路的一条中。

雷米对于这个小小的袭击感到有点儿兴奋。他离开巴黎咖啡馆后,就一直步行跟踪目标,跟着他穿过公园。那人朝前走去,离摩托车停的地方没有多远。要是可以就在这里下手,两秒钟后正好跳上摩托车溜之大吉。

他看到那人坐在长凳上,又看到另一个人坐在他旁边,便悄悄溜开。事情有点奇怪。他跟踪的那个脸色像死人的家伙把扛在肩膀上的一个包递给另一个人,得到一个箱子做回报。

这东西闻起来有钱的臭味——或者香味,全看你怎么看待它了。这手提箱里很有可能装的是贵重的东西。这个确信无疑的感觉,加上那人在巴黎咖啡馆赢的钱,使今天晚上看起来好像他个人的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上的一个顶峰之作。

交易结束,这两个人分手时,他错过了一次出手机会。右边有一群人正朝赌场走去。雷米拿不定主意该不该下手。即使目标像他担心的那样大声呼救,可能也没人会出手管这种事。发生抢劫的时候,人们总是突然不爱管闲事。自我防卫课上教学生在抢劫时不要喊“小偷”,不是没有道理的。这是一个神奇的字眼,会让人们掉转方向,尽可能离开。喊“着火啦”就好得多。这会让人们赶忙过来救你。雷米知道庸世无英雄。不过,凡事总有例外,他不想冒那么大的风险。

他发动马达,朝艺术大街开去,向左拐上艾丽斯公主大街,设法不让目标离开视野。他的目标正走下蒙特卡洛路,这是一条能看到大海的街道,由奥斯坦德路和他所在的街道相连。要不是因为他正在开车,雷米恨不能得意地搓搓手。这个地区简直就是荒无人烟。正是他这样的动物为了谋生而进行狩猎的理想环境。

雷米拉起面罩,皮摩托服拉链半开着,像普通观光客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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