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骨纪--北疆生死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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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骨纪--北疆生死契- 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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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了一个我无法解释、无法想象、无法相信的奇迹。

这光,像是童年里仰望太阳时那种温暖而刺眼的安详,像是我曾经走过和即将走过的那些时间里的烟尘,像是凌晨时分听见风落梧桐叶时的低语。它恣意而自由的散发着光芒,对时空、生死、人世间的一切法则毫不在意。这种瑰丽而绚烂,仿佛是灵魂燃烧时的激情勃发,让人肃然起敬却又心神不宁。

片刻以后,我所仰视的黑衣女人闭上了眼睛。她的脸颊上缓缓流下了两行血迹。她的身躯慢慢躬了起来,像是婴儿在子宫里的形状,光芒逐渐暗淡下来。

169、

我不由自主的向她伸出手来,向前走了几步。

我没有触碰到她。这个距离像是隔着生死,隔着一条时间的河流,我无法逾越。

她的四肢再次伸展开来,犹如一棵将死的树,挣扎着伸展枝蔓根须。仅仅是电光石火间,她的四肢僵硬起来,头颅向天高高昂起,痛苦而狰狞的表情像是一场苦难的结束语。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身上的黑衣和血肉已经瞬间消散,我看到一具白色的枯骨悬浮在晦涩的半空中。片刻后这具白骨化成灰烬,那些飘散的颗粒在空中徘徊数秒,旋即隐匿在骤然而至的黑暗中。

一切好像从未发生过,一如这亘古不变的黑暗。

我跌跌撞撞的摸向黑衣女人消失的地方,手电筒被我遗失在地上。一息尚存的微光照耀着这里,仿佛将死的呼吸。我满脸泪痕的摸索在黑暗的虚无中,像个疯子般挥舞着双臂,企图抓到哪怕一星半点时间的遗迹。

我徒劳的追索着,在幻象、悲伤、狂喜的折磨中无法停止。这像是一场永无止境的旅行,在这个瞬间生命留下的刻度让我疯狂而羞于启齿。

终于觉得疲惫到无法承受,我慢慢在原地蹲了下来。

我缓缓闭上眼睛,脑海里和周围一样,都是黑暗。我以为我可以休息片刻,回过头去找师兄,回到大部队。一切都可以像没有发生一样,我的幻觉和泪水,都可以被擦拭得一干二净。

我想错了。

3月27日清晨,偷菜大叔过世了。

他做了手术,术后恢复速度惊人,甚至能看报纸了。邻居阿姨告诉我,他在看世青会新闻的时候还能和家人聊天,片刻后他再次颅内出血。仅仅抢救了一会,他就不行了。

偷菜大叔生前是医科大的老师,一位脾气很好,很和蔼的先生。他喜欢散步,我喂猫的时候经常能看到他。每次他都会向我微微一笑,说些关于天气,关于猫的闲话。阿姨和莹MM喜欢十字绣,他闲来无事,也经常看她们刺绣。他们每完成一幅刺绣作品,总是会敲门叫我过去看,哪怕我正写小说到关键处,也会停笔过去和他们聊天。每当展示十字绣的时候,偷菜大叔总是很自豪的样子,介绍这幅刺绣的难点,他的太太和女儿花了多大功夫完成的。我甚至能想象到那幅情景,母亲和女儿坐在一起绣一幅大作,父亲带着眼镜安详的看着她们,手中拿着报纸。

偷菜大叔是个热爱生活的人。他养过鱼,虽然都死了,鱼缸却留了下来。他甚至计划养鲫鱼,后来不了了之,鱼缸成了一件装饰品。他经常和女儿去花卉市场,买些清雅的植物回家。有段时间他家的吊兰长疯了,阿姨一直说要给我栽两株,大叔就笑眯眯的站在一旁频频点头。

偷菜大叔在我们小区里最出名的一次,大概是主持了一次业主大会。他很敬业的拿着话筒,颇有主持人风范。后来有次业主小会,另一位大叔打翻了一杯热茶,烫伤了他的脚,偷菜大叔不得不在床上躺了半个月。到他过世时,烫伤的痕迹在脚上还依稀可见。

邻居阿姨做了什么好吃的,买了什么奇异的水果,总会喊我过去一同品尝。偷菜大叔其实很羞赧的,他不善于交际,总是温润的,稳稳的坐在一旁笑着。不知为何,即便他脸上已经皱纹纵横,我却总能看到一个青涩男孩,从那些青涩的岁月里一路走来,即便容颜改变,内心却总是清亮如斯。

今晨,偷菜大叔已经火化。他在人间的肉体消失了,莹MM给我送来一包小物品,说是习俗。这几天,邻居家的大门都是通宵不关的。我想也许是在等偷菜大叔回家最后看看。我过去看望的时候,阿姨静静坐在沙发上,我拉着她的手,我们什么话都没有,偶尔擦拭一下泪水。其实我想对于大叔来说,也许死亡并不那么悲伤。这一生他来过,爱过,经历过,而我坚信终究有一天,相爱的人能相见,无论生前或死后。死亡不过是一段旅程的终结而已。

梨花已经正式和奶牛同居了。因为天气转暖,阳光房太热,我又将梨花放回了地下室,在一个极其隐蔽的地方。每天去喂食的时候,一定是两口子一起跳出来欢欢的叫着。奶牛总是让梨花先吃,她吃过后奶牛才会接近食盆。梨花经常会和奶牛亲嘴,他们的小脑袋碰在一起的时候,梨花是温柔而深情的。

二虎和二马越来越大了,两个小家伙已经初具猫型,叫声也终于从老鼠变成了奶毛毛猫。

每次我离开地下室的时候,梨花总是会跟着我一路叫着奔向单元门口。无论我怎样跟她说再见,她都会依依不舍的跟着,有时候甚至跟到一楼台阶上。我硬着心肠关上单元门的时候,她依然会把小脑袋贴在门口,喵喵叫着望向我。我爱她,她知道。她只是不理解为什么每天只能见我一个小时而已。她漫长而短暂的一生里,大部分时间都是用来等待的。

生和死是人生永恒的主题,爱和离别也是。仅仅这样一篇小说连载的时间里,就经历了梨花生子和小老虎出生的喜悦,也经历了偷菜大叔过世的悲伤。人生就是这样轮转不息,人和四季都是这样行走在大地上。我所爱的和所失去的,在时间流逝过后,没有消散,依然刻骨铭心。纵然终有一天死亡和遗忘会抹去时间里的一切,执着和愿望都成为虚无。

今天更新到此。明天应该有更新。万一没有不要失望,一切看开会到什么时间。

170、

周围是死一样的沉寂。我深呼吸了几口气,擦干脸上的痕迹站起身来。回头望去,并没有看到老魏和老李的身影。我担心与队伍失去联系,连忙拾起手电筒,准备回身走向来时路的方向。

手电的微光掠过岩壁的时候我心中一动,岩壁上似乎有人工刻画的痕迹。在急于归队和察看岩壁之间我斗争了几秒钟,最终好奇心还是占了上峰。我就是这样的人,老魏说过迟早有一天我要殉职,那是在一次打猎冒险时他实在受不了我无穷尽的探索欲的有感而发。我想他确实看到了问题的实质。

岩壁距离我有一段距离,当时我正站在黑衣女人消失的地方。手电光的漫反射到达岩壁时已经是模糊一片,我刚要抬脚向岩壁走去,忽然脊背上的寒毛竖了起来。

我抬起的脚又放下,用手电四处扫射了一下,并没有看到什么。我心中一阵冰凉,本能的感觉到黑暗中仿佛有人在窥视我。这种感觉并没有随着手电扫过那些黑暗空荡的地方而减轻,相反却让我的呼吸愈发沉重起来。我管不了许多,大声吼了起来:“魏大头!李大嘴!你们俩快出来!我在这里!”

声音浮荡在黑暗中,隐隐能听到回声。除了我有些颤抖的嘶吼,周围寂静如死。

手电筒的光虚弱的晃了晃,越来越黯淡,像是油枯灯尽时的垂死挣扎,终于熄灭了。我急忙摇动手电,反复推着开关,却是徒劳无功。

我听见自己粗重的呼吸伴随着心跳在黑暗中起伏,当不安和恐惧到达我承受的峰值时,我反而冷静了下来,在心中迅速做了一个判断:我没有夜盲症,眼睛适应黑暗后,完全可以通过摸索向我清楚记得的右手边走过去。老魏和老李肯定就在那边的某个岔路上找我,一旦会合后,找到大部队不是问题。

我坚信老魏和老李绝不会放弃我在黑暗中迷路直至孤独死去。来营盘途中老魏的话犹在耳畔:师妹,如果有一天你成了慧景,我绝不放开你的尸体。

这句话虽然听起来并不吉祥,但此刻对我来说,它是黑暗中的篝火,是我可以性命相托付的基石。无论是光明还是黑暗中,人总要有些可以相信可以依靠的信念才有力量走下去。我再次深深吸了口气,闭上眼睛,伸出手在黑暗中划了一下,避免自己碰到那些突兀的石壁。

当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我终于明白自己的不安和颤抖源于什么了。我快速而微弱的喘息着,心中隐隐觉得自己大限将至。

171、

我看到一双眼睛在黑暗中凝视着我。

我本能的倒退几步,和那双眼睛对视了片刻。那双眼睛浮游在虚无中,像是暗夜里悄然怒放的鲜花。它的盛开和枯萎都在这暗无天日的地下,静静度过不为人知的命运。

黑暗中的眼睛渐渐多了起来。我向周围望去,在我身边,近处和远处,甚至抬头望去在我的头顶,到处漂浮着这些眼睛。

它们安然注视着我,似乎穿越了很久的时光来到我身边,静默而悲悯的看着我在黑暗中转身,惊慌失措。

电光石火间我忽然想起一个寓言。

一位王子对他的父王说:“巫师告诉我今夜死神会来找我,我必须骑上最快的骏马逃到巴格达去。”黄昏时,心神不宁的父王在花园里见到死神,死神惊讶道:“你怎么在这里?王子呢?我已经和他约好今晚在巴格达碰面。”

我对自己在这生死未卜之际依然能想起这个故事报以苦笑,甚至寓言中人物的对白和表情都如此清晰的浮现在眼前。我并不畏惧死亡,在我有限的生命里,虽然未能将无限的热情献给考古事业,但此刻若在这地下几百米不明不白的死去,未免人生有憾。想到人生的终点可能设在这里,我还是胆怯了。

“放过我吧,”我对空中哀求道,“和你们相比,我还是个孩子。”

我心惊肉跳的看着那些眼睛,心中祈祷自己可以晕过去。

我未能如愿。用晕倒来逃避现实,或许是只有电影里才有的桥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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