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魅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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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魅共舞- 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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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杀手么?”

“呵呵……他总是如此……眼中只有他自己……”罗德仰躺在地上,一边大口喘息,一边干笑着,捂住伤口的手神经质地颤抖着,粒粒豆大的汗珠从他额头淌下,想必那伤口带来的疼痛,超乎他的想象。此时的他,目不转睛地望着连胤,眸子里的蓝色,像起了漩涡的深海。

对于罗德的话,钟晨煊看了连胤一眼,不置可否。

当人们习惯于将目光长久地放在眼前所见时,往往都会自动忽略隐藏在背后的东西。跟着钟晨煊斩妖除魔久了,连古灵夕都忘记了他的另一重身份。虽身为钟馗后裔,肩负伏鬼辟邪的责任,可他钟晨煊毕竟还是省城商会的会长,一个不折不扣的生意人。往人前一站,这身份说来才是名正言顺,可以昭告天下的。然而,打他跟古灵夕扯上关系开始,他已经“不务正业”多时,若不是家中还有可以帮上手的下属一直悉心打理钟家生意,只怕他家的江山早晚毁在这久不上朝的“皇帝”手里。不过,且不论钟晨煊最近的表现如何,他再是疏于管理生意,也脱不了商人本色,更加不会忘记以自己多年来游走于商界所形成的“标准”,去识别外人。

“不远不近,不笑不怒;不可不信,不可全信。”这十六字是二十多年前,幼年的钟晨煊第一次跟随钟岳霆去到省城商会时,临进大门前,钟岳霆对他说的话。要想在这里立足,并且开一片天地,首先就得做到这八个字,末了,还意味深长地加了一句“人心若鬼魅,两者半斤八两。”钟晨煊如此天资聪颖,怎会不了解父亲的意思。多年下来,他也的确很成功地扮演了一个商人的角色,生意场上,所有妄图算计他的对手,全部被他斩于马下,钟家的家业在他手中日益强盛。凭的,就是那“四不”真言。自认为练就一身识人本事的钟晨煊,相信自己的“准则”不仅仅适用于生意场。想他当初第一眼见到古灵夕,便断定这是个没心没肺,城府全无的丫头,她着实太透明,透明到耍出来的任何一个花招,都逃不过他的眼睛。所以,他对她是放心的,一早便在她额头上贴上了“无害”标签,任她留在自己身边,不做任何防备。这种轻松感,是他多年来不曾有的,能够完全相信一个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福气。

但,连胤不是古灵夕。

钟晨煊在心里,不由自主地勾勒着这位冥王的轮廓,却发觉不论怎么回忆怎么组合,连胤在他心中的模样总是不清楚的,像蒙着一层雾。这真是个奇怪的现象。

虽然他一再出手救自己与古灵夕于危难之中,虽然他待人谦和君子风范,虽然他不惜以魂魄做赌注交换人界暂时的平安,可是……为什么自己一直无法将他视为真正的朋友?为什么总感觉跟他之间,隔着一层无法逾越的障碍?

他是超越时间,掌管生死的冥王,在这个位置上,他至少坐了上千年。普通人类视为天大之事的生老病死,在他眼中,也许只是轻风浮尘。这样一个男人,如何能用认识短短数十日所累积的东西去衡量,去判断?他钟晨煊纵是天才,也不得不承认,他几十年的识人“规则”,对连胤失灵了。或许如连胤自己所说的,他并不是人类,任何可以放之于人类身上的条款,对他是无用的。

连胤跟尸女跟罗德,他们之间发生的往事,也许,并不是自己所“见到”的那么简单。钟晨煊第一次有了困惑的感觉。这困惑,既不是来自于对他们三人真正关系的纠结,也不是被这个诡异空间困住的苦恼,而是连胤本身。此刻想来,这家伙从一开始就是整件事最大的谜团!他曾经所做的一切,在这瞬间突然失去了其所有可推测的目的性。

钟晨煊对他的怀疑,一度被感情上的倾斜打压下去,毕竟是救命恩人。然而,罗德那一句话,却又渐渐将他的怀疑重新清晰起来。

连胤与罗德对视的双眼,静得像一汪万年不见风浪的死海,想从中瞧出一星半点的端倪,无疑痴人说梦。

“你的意思是,我是个自私的家伙吧?”连胤看着在地上苟延残喘的他,声调平和地像在跟人闲话家常。

罗德想撑起身子坐起来,但是试了两下,还是放弃了,他的眼球上缓缓浮出道道血红的丝,恨恨说:“你……是一部没有感情的机器。你只会用你的权力去臣服他人,伤害他们。”

话音刚落,连胤笑了,且是开怀大笑,仿若听到了世界上最精彩的笑话。

钟晨煊盯着大笑的他,心想那罗德竟也会说出这般“感性”,但是却对实际问题毫无用处的话来,一个大男人以怨妇般的口气质问另一个男人,这事本身就像个笑话。惹来连胤的嘲笑,到也不奇怪。只是连胤接下来说的话,却让钟晨煊的心脏咯噔一沉——

“嗯,这么说吧。”连胤挠了挠鼻子,把大笑换成浅笑,“对于一个冥王,感情是最不被需要的。那是一种阻碍。”他看看被这句话噎得不知说什么好的罗德,继续道,“给于,或者接受,都是被我拒绝的。你可明白?”

这样的话,让钟晨煊情不自禁产生扑面一阵寒风的错觉。果然,连胤这个家伙的“深度”,完全不是他们这样的肉身凡骨可以探究清楚的。

“她并没有错!”罗德大吼一声,一口鲜血从口中呛了出来,他却顾不得那么多,边咳嗽边激动地说,“她只是想留在你身边而已……哪怕……哪怕你一年只见她一次……哪怕只是给她一个笑容……在全世界都否定她的时候……给她一个笑容……有那么难吗?有吗?”

连胤沉默着,目光越过他,落在冥河之上,整个过程,他连一抹余光都没有给离他咫尺之遥的尸女。

“如果……这么讨厌她……当初何苦要带她来到这个世界?”罗德大口喘着气,面色如纸,不要命地继续质问,“冥王又怎样……冥王就可以像践踏蝼蚁一样践踏他人的感受吗?!你怎能如此待她!!”

罗德的声音,激烈得像要撕裂这个空间。

钟晨煊制住尸女的手,分明感到这具不具备任何生命特征的躯壳,在同一时间颤动了一下。

PS。1。我一直都认为感情是人类最难以应付的东西,偏偏这玩意儿还是人类自己天生的。。。如果说感情只是生命线上的一个点,那么这个点往往会触发出让人难以想象的连锁反应,因爱生爱,因爱生恨,再生出许多别的行为,好的或者坏的。尸女对冥王的感情,目前虽然我还没有正面描写,可是也能瞅出个端倪了。看到这里,不知道有多少人会觉得我笔下的连胤,是个绝情的,不讨人喜欢的家伙。其实,冥王的本性就应该是连胤这个样子,不给于感情,也不接受感情,因为那是障碍。不过,所幸在老公里的司徒月波,遇到了一个钟旭,终于能在生命的最后一段里,像个正常人类一样活了一把。。。连胤版冥王跟司徒版冥王,不知道哪个的粉丝更多。。。。呵呵,说到感情,很巧,就在这个月,帮主身边的一些朋友也遇到了,不外是劈腿,不外是出轨,来来去去就是这些场面,在我时刻充当他们的回收站以及励志充电器的同时,我也在想,人类的感情到底是怎样的一回事,以一种研究的姿态。结果想了半天,还是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啊,抓狂啊。。。不过,还好,帮主是个很擅长安慰他人的家伙,尤其是失恋的人。。。。。。阿门。。。这周开始,进入陪吃陪喝陪聊天的三陪生活。。。

2。关于手部保养问题,这个这个,其实我认为手部皮肤的好坏,一半是天生,一半是后天保养。呃。。。帮主从小到大,都很少洗衣服洗碗,也许,这对保护爪子有好处?但是,帮主不是社会的米虫,虽然我不洗衣服,但是擦地板这种体力活一直是我在做,我家的地板都是我蹲地上一块一块擦出来的。。。水里还要加上消毒液。。。以前还要戴个手套,后来嫌麻烦,再不戴了。由此可见,做家事多少对手部皮肤影响不是很大。关键是你做了家事之后,得拿热水洗干净手,然后厚厚涂上一层护手霜。我多年来都有个习惯,就是洗手之后,基本都要不嫌麻烦地擦护手霜,尤其是秋冬时候。所以,要想手手皮肤好,一只护手霜是必不可少的!!现在天气凉了,可以在临睡时厚厚涂一层,然后戴那种厚厚的棉手套,几个月下来,皮肤会有改善的。手是第二张脸,大家也好好爱护一下吧

3。奶粉门事件真是让人郁闷。。。话说两年多前我查出肾结石,莫非是我牛奶喝太多???树爹今天说:要是房子宽敞,干脆养一头奶牛!!树妈说:奶牛太大了,养一只羊吧,羊奶营养也很高!!我:%……&%¥*&%¥不过,最近一年多,我家基本都是喝自己榨的豆浆。。。真好。。。。。

4。又有一个早些时候写的短篇发在杂志上了,名字叫《生骨》,这次发是今古传奇旗下的言情版上,虽然言情版这本杂志的名字很有个性,叫《玉娇珑》,不过印刷质量很不错,风格跟一般的言情杂志有所不同,而且是创刊号,还是有收藏价值的。有兴趣的筒子路过书报亭之类的地方,可以买一本来瞅瞅,好像是8块一本吧。。。

关于这本杂志的介绍,可以在这里看看,上头也有我这篇故事的简介:

话说,我在今古传奇的奇幻、故事、言情,仨版上都发过文了,还差个武侠,哈哈。

5。周末要去参加同学会,啊啊,我那些NNNN年不见的小学同学们啊。。。。不知道变成啥样了。。。真是无比好奇ING~~~~~~~~~~~~~~

好啦,抱抱大家~~~~我闪去洗澡,今天一回来就赶着码字,再不洗澡,头发到睡觉的时候又干不了了。。。:P

再PS。我无比盼望着国庆大假!!!!!!!!!!!!!!!!

是错觉么?钟晨煊上下打量尸女一番,没有看出任何异常。一具连头颅都没有的尸体,怎会对外界的对话有反应?!

“旁观者,收手吧。许多事,是你这一生都无法理解的。”连胤完全不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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