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神请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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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神请自重- 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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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包子似的,眼睛都看直了。

还是后来胡为最先醒过来,装作十分不屑地哼了一声才把几人惊醒,而一醒过来,鹦哥就几乎要欢呼大叫,看样子,要不是青衣拽着就要整个人扑上去了。

低咳了两声,青衣定了定神,”初来乍到,我们还是先找个客栈住下来。”然后,拖着死都不肯走的鹦哥进了近旁一家叫太平客栈的投宿,只不过,虽说他们穿戴相貌都不落俗套,但眼神中掩饰不住地新奇和欣赏(尤其是鹦哥),一眼便让人看出他们是外地人。

好在店家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估计像他们这样的客人也不少,再加上,开店做生意,迎接的自然是四方来客,倒也没有什么大惊小怪,还十分亲切地询问他们的来处,习惯,可有什么吃不惯的,不喜欢的,另带推荐这汴梁有哪些好吃的,好玩的,说得一旁的鹦哥眼睛都直了,吵着嚷着就要出去玩。

然而,京城什么都好,但是,好也有不好的地方,就是花费也太高了,三间上房一定,几乎掏空了青衣身上一半的银两,青衣一边不动声色地肉疼,一边飞速地思考想个什么办法再挣些钱才是。

以前当妖怪不觉得钱有什么用,这到了人间才发现,一分钱都可以难倒英雄汉啊,真是没有钱,寸步都难行啊!

青衣兀自感叹了一番,想到这京城如此繁华,必然也有不少隐居其间的高人,自己现在还摸不清状况,还是不要和以前一样贸贸然给人看病,万一惹了不好惹的,这可是在京城,被赶出去还好,被发现了身份就不好玩了。

话说思考间,几人都已回到了各自的房间,鹦哥自然是和青衣一起住,胡为喜静,他与阿三便一人一间房,马车被店家卸了下来,有专门的小厮牵着马儿到马厩喂食。

青衣几人简单地在房间里洗漱了一番便到了大堂集合,随便点了几个小菜,一边吃着一边考量这边的情况。

早还没来京城之前,青衣就想过,京城比较不比其他乡镇,算是真正的天子脚下,不说能人异士,话说皇亲国戚或者说达官贵人必定不少,他们是来京城定居的,不是来游玩的,那么,不惹是非是他们可以在此定居的第一原则,这就好比他们初到灵山,巴蛇和那些打妖怪一般,只不过,这回是从力量角度来说,比他们弱小太多倍的人类罢了,可是,他们是以人类的身份在人间行走,自然也要遵从人间的规则。

只是,当初在灵山的时候,她还能用灵药把巴蛇当靠山,现在到了京城,权利最大的是皇帝,她可没那个本事抱住皇帝的大腿啊,更何况,她是来舒舒服服地生活的,不是过来烦恼的,所以,这是所有的问题,必须一次性解决。

青衣皱起眉头仔细地思索着。

鹦哥却是早就按捺不住地蠢蠢欲动了,一双晶莹的大眼睛四处乱瞄,且不断地向窗外瞅去。

……

青衣还在思考中,一转眼,回过神来就发现鹦哥已经不在身边了,而胡为则闭着眼睛在打盹,阿三……照例雷打不动地站在青衣的身旁木着面无表情的脸……

青衣一惊,一下子站了起来。

这里不比他处,以鹦哥的性格,贸然出去怕是……

怕什么来什么,这才多打点功夫,青衣扶额,这是怕什么来什么啊!

出了门,果然:

鹦哥已经和一个男子打扮的英气勃勃的女子吵了起来,那女子明显是官宦人家的女儿,腰上所配的玉佩和以前他们见过的大有不同,再看她说话的神态和语气,这明显和鹦哥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绝对是从小被宠坏的孩子。

只不过,鹦哥虽然脑袋笨点,但就吵架和打架的本事,那可是从小到大数万年的经验,打遍天界无敌手,到现在为止,青衣所知的,唯一能和鹦哥吵架相媲美的,唯胡为一个而已,只不过,胡为的吵架方式和鹦哥大不相同,鹦哥是纵观古今、艺通三界,可以换着花样一个字不重复地吵得你想直接挖个坟把自己埋了为止,胡为则不同,就青衣自己观察,胡为每次和鹦哥吵架时,总是特别地厉害,从来不多说,向来都是三句话以内直接气得鹦哥动手。

很明显,这劲装的小姑娘别说胡为的水平,就是鹦哥的吵架水平,也是拍马不及的……

问题是,他们不是来比吵架啊!

青衣此时额角一抽一抽地跳着疼,只想把这混丫头拎回来好好揍一顿屁股,她不指望能懂点事,但你好歹听话一点啊,来之前叮嘱又叮嘱不要和人吵架,不要惹事,你……

青衣气得整个脸都红了。

鹦哥当然丝毫没有觉察,她此时一边心无旁骛地挑选自己喜欢的荷包,一边毫无压力地和已经气得全身发抖的女孩吵架。

“……你,你知道我是谁?”吵到后来,女孩子气得直接打算以身份压人了。

“哦,不知道,你是谁啊?”鹦哥心不在焉地应了句,左右手为难地看着,到底是白色的好呢,还是绿色的好呢?唔,这个红色的也不错。

好苦恼啊!”你……”女子都快气吐血了,一旁同样丫鬟所扮的小厮明显想帮腔,但都被这姑娘给拦了回去。

“我,我是……“女子吸了一口气,似是找到些许自信,头一昂,刚说了三个字,就被鹦哥打断了。

鹦哥明显是看到了在远处看着她的青衣,可惜的是,她没看出青衣已经气得面色全变的表情,十分高兴地挥挥手向青衣示意。

“姐姐!”

“青……青衣?”

第六十章叶落更添寒

青衣看到这里,无端端落了泪,那些回不去的美好岁月,便如同在夜空熠熠生辉的星光一般,让她在他离开的日子里,一次一次肝肠寸断。

情字一事,奈之如何?

那个带着些许惊愕和满脸喜悦的白衣男子的面容还那么清晰地浮现在她的脑海,可是,那个会在自己痛的抓破自己掌心的也不要让她担心的男子,却再也回不来了。

神人,神和人,为何就不能在一起呢?

在和介之在一起的年岁里,在他的魂魄由此数次险些脱离本体的情况下,在他为了自己身体日渐虚荣,甚至到最后的一年里,连日常的起居都做不到,她无数次地思考过,为什么?为什么人,和神,不能在一起?

那样一个淡若清风的男子,默默忍受着数年的灵魂离体的眩晕和痛苦陪自己过了那么多年有名无实的夫妻,她真得不知道,这到底是对谁的残忍?

在每次他痛得昏过去的时候,她都想在他醒来之后告诉他,要不,就算了吧,不要再这样下去了,可是,每次他大汗淋漓地再醒过来,哪怕说不出话来,也会用执著而坚定地目光告诉她,不要放弃,他可以,他们可以的。

他都没有放弃,她又怎可轻易放弃,在他由于与神魂结缘而身魂剥离的最后几年里,她几乎走遍了人间所有的灵山,不断地翻寻先辈的丹书,可是,到最后,不过几枚可以保证他魂不立体的聚魂丹而已。

可是,魂魄已不安稳,由于她,让他明明八十三的福禄寿命,硬生生地减到了四十一。

他最终,还是离开了自己,那么无奈,那么不舍,那么痛苦。

她还记得,他离开之前,用被疼痛折磨地枯瘦苍白的手指抚摸着自己的脸,一如既往地温柔地对自己说:“青衣,我走了之后,你就剪断我们之间的魂引吧,我舍不得你,可是,我已经自私了一辈子,不能再这样自私下去,人,和神,终究是不能在一起的,这对你来说,实在太过残忍。”

“青衣,下辈子,让我再见你,让我给你讲故事,但是,不要再和我在一起,你……你要好……”

“不……”

……

那么痛的回忆,让她每一想起,都忍不住心痛如绞。

四十一年,他与她初见,他十七,还是个刚刚没了家乡独自远行的学子,而她,已是在神界白白徘徊了数万年的上神。

相识不过数月,他带着怅惘和不舍离去,她带着疑惑和不解守在原地。

然而,三年之后,不论说是命运,还是两人冥冥之中是牵绊,让二人再好不准备地情况下在边梁河边重逢。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三年,他已是汴梁当年最招贵族仕女喜爱的白衣公卿,却为了一个无法忘却的身影和一个可能永远无法实现的梦而独自一人在汴梁等待,而她,却还是那副不曾改变的如兰花般的容颜和一身的清浅恬淡而略带惊喜地对他说:“介之,好久不见。”

是啊!其实,他们也拥有过许多美好的时光。

介之本是好读书之人,有着文人士子特有的嗜书的癖好,又由于生长环境的不同,对许多奇闻怪事又有着非常强的好奇心,每每桂子飘香的夜晚,他总喜欢煮一壶好茶,拉着青衣请她跟他讲述那些发生在乡野林间的奇闻异事,然后拿笔将他们细细地记录下来,而关于妖怪的某些事,介之总是很体贴地选择回避,也不刻意询问。

不过,很多时候,这听故事的不止介之一人,鹦哥总是搬张小凳坐在一边,一边吃东西,一边眼也不眨地竖着耳朵听着,讲到紧张或恐怖之处,甚至会忍不住偷偷地把小凳往青衣身边挪动。

而青衣的这些故事,说到底,其实都是她编的,她在天界的时候,天界的奇闻异事本就很多,她又看了不少话本子,再加上到了人间后所听所见,在脑里转一圈,青衣就能编一个人神皆可以接受的故事。

每次讲故事的时光,也是他们几个心情最为放松的时候,那时候,介之还在朝中做官,每日总有许多的事情要忙,回来也都已经晚上了,所以,对他们来说,晚上才是一天之中,最重要最值得期待的地方。

为官自然也有休沐的日子,而一逢这样的日子,介之就会如他当初所说,一尽地主之谊,带着青衣、鹦哥几人走遍边梁的风光旖旎之处,更是让那段时间鹦哥吃的连青衣都不认,介之说什么就是什么,完完全全被收买了去。

而没多久,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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