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墓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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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墓孤儿-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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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仲明白老人的意思,他想让庄仲暂时接替他的工作。庄仲虽然对这份工作不持歧视态度,而且这么多年独自生活的经历也磨炼出他很好的心理素质,但庄仲本身并不想涉足这个工作,毕竟他的目标是想找一份能为以后在社会上发展有指导性的工作,而不是一天到晚看着那些死气沉沉的人和物度过。

“怕是不怕,”庄仲为难地回答,“只是……”

老人看出了庄仲的为难,说:“那我也不强求你,你自己决定吧。”

庄仲和老人说了一会儿话就和老人道别离开了,梅姨送庄仲出来,又仔细打量了一下庄仲,依然操着浓重的乡音问道:“孩子你现在住哪啊?”

“住学校的宿舍。”庄仲被这一问,感觉很不自在。

“宿舍啊……”梅姨沉思了一会儿,“那你毕了业之后去哪住啊?”

庄仲这下没词了,他也没真正好好考虑过毕业以后的去向,含糊道:“租……租房子呗。”

梅姨的面色立马凝重了起来,语气中带着些担心:“租房子很贵啊,我在这儿租房子我可是知道的,一个月的工资有很大一部分都花在这儿了,租房子真不值!”

庄仲听罢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一下子沉默了下来。

“其实啊孩子,你可以先住我那里啊,我租的那个房子虽然不大,而且是个挺破的老楼,估计是你们这儿最便宜的,可是那就我和我娃住,娃他爸没在这打工,去了大城市了,一去就是一年半载的不回来,回来也待不了几天……”梅姨说到孩子的父亲时好像很兴奋,特别是提到“大城市”的时候。

“不……不用了。”庄仲心想和梅姨素不相识,这样并不太好。

“又不用你花钱,你是孤儿,自己在外面没准哪天就遇着坏人把你拐走了。”梅姨用着这个吓唬小孩子的方法劝着庄仲,“再说,也不是让你白住的,你是大学生,会的肯定多,以后还要让你给小弟弟辅导功课哩。”

庄仲听到这些突然有一阵感动——一个带着孩子的乡下妇女,丈夫在外地打工,自己又出门干这些又脏又累的活,却还不忘关心庄仲这个孤儿。以前总是听别人说农村的人淳朴善良,今天庄仲算是亲身印证了这一点。但是,庄仲的自卑感却又油然而生,他越是孤单,就越是害怕,害怕别人歧视他,而更害怕的还是像梅姨这样从心底想关心他的人——在他的心里面,这些都只是基于同情的施舍罢了,他觉得这个世界上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很淡很淡的,不过这也不能怪他,因为这个观念从十五年前就已经在他的心中狠狠地扎下了根,这个根深到很难有人能将其从那冰冷、坚硬但却是用血肉构成的那一方土地中拔出——那就是他父母的死。

“我再考虑考虑吧,还半年呢,这期间发生什么都不一定。”庄仲回应道,其实也是婉转的回绝。

可是梅姨是个直爽的人,听到庄仲说要考虑考虑,就笑开了花,也不再说什么了。

出了医院,天依旧是阴阴沉沉的,灰白的天空没有一丝生机,那颜色宛如被抽干血的人皮肤的颜色,又好像从水里面捞起来很长时间死掉的鱼肚皮的颜色,令庄仲感觉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腥味,腥得让他的神志都进入了一种迷离的状态。

刚出医院门,庄仲就看见漫天的纸钱,接着就听到撕心裂肺的大哭声。他循着哭声望去,看到太平间出口那边一个男人对着一口棺材大哭。庄仲走近了看了看,是昨天和他坐在长凳说话的那个中年人,今天是他父亲出殡的日子。那个男人穿着丧服跪伏在那个棺材前大哭着,旁边有的人劝,也有的人一反平时出殡的常态,在那里破口大骂。

“老爷子活着的时候**干什么去了!”骂得最凶的人骂道,“我看老爷子就是你活活气死的!”

“行了,人都没了,说这些还他妈有什么用!”另一个人人拦住他,“不想让老爷子好走了是吗!”

听了这些话,骂人的那些人也不作声了,和其他人一起默默地看着那个男人哭。那个男人哭得很惨,声音也传得很远,引得附近不少人驻足观看。

纸钱被冬日的寒风吹拂了起来,在空中飘了一圈又一圈,伴着那个男人的哭声,纸钱已并不是寄予人们对死者哀悼的物件了,此时此刻,它们倒成了悲凉的代名词,每一张都仿佛是一个人心中已发掘或是被埋藏的阴暗,它们敲击着,敲击着庄仲的心,敲击着那些在这个冬日里失意的人们的心,让人们不得不想起各自心里面那些无法被抹去的痛苦的回忆。

就这样,庄仲带着一袋子的感伤回到了学校。学校里面的广播正在放姜育恒的《再回首》。庄仲不禁冷笑了一下,他现在巴不得不再回首,忘掉过去,以一张白纸的心去面对新的生活——但是,这些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

庄仲走到了学校的湖边,这是他最喜欢来的地方,他喜欢这里春夏秋冬景色的变化,喜欢看湖水激荡、平静或是现在的死寂,喜欢看叶子凋零在湖里,也喜欢看树枝上泛起的点点绿色。他还喜欢看来这里读书的人,来这里哭泣的人,和哥们儿来这里互倒苦水的人,还有和恋人来这里互诉衷肠的人——这些都为他冰冷的心灵吹起一股和暖的风。

他在这里停驻了一会儿,就又径直地向前走了。穿过两个路口,一排六层高的小楼浮现了出来,他的宿舍在第三层最靠西的一间。

打开宿舍门,一股刺鼻的气息袭了过来,而且夹杂着一股更特别的味道。虽然说庄仲也已经习惯了,但是每次出门回来时还是不能立刻接受。宿舍里面的环境已经不能用脏乱差三个字来形容了,换句话说,这里简直不是平常人能忍受的地方,也就是他们这些久经身体考验和心理防线构筑的“强人”才能勉强适应。其实刚入学的时候宿舍四个人还是很讲究卫生的,特别是四个人里面还有个每天都要擦两到三遍地的“洁癖男”。后来那个人因为转专业搬出了宿舍,虽然宿舍里面还剩三个人,但是没了那个卫生狂人,大家也都渐渐地懈怠了——细想一下,整个大学何尝不是如此呢,大部分人没人逼着,也就堕落了,堕落到自已都无法接受自己,自己都厌恶自己的程度。

宿舍里面还有一哥们儿没走,正在桌上焊一块电路板,之前那“特别的味道”估计就是从这里发出来的吧——像庄仲他们这种学电子的,做实验非常重要,无论是以后找工作还是读研,实验总是衡量一个人价值的关键,这就是一个工科生与那些每天研究理论的理科生的区别。

那哥们儿天生长得有点黑,从头到脚都是黑的,而且绝非后天的造化,因为庄仲有一次和他一起去浴园洗澡时特地看了看,发现真是从头到脚,一点不剩,全都是黑的。大家经常戏言他只有在军训的时候看起来还算正常,恰好他名字里面也有个“军”字,所以大家都叫他“黑军”。庄仲和黑军的关系很好,可以说在学生会之外黑军是他最铁的朋友,而黑军也是这个学校里面极少数知道他是孤儿的人之一。

黑军放下焊枪,按下电源,看了看庄仲,说:“呦,回来了啊。”

庄仲一面应着,一面问道:“你什么时候回家啊?”

“我这个寒假暂时不回家了,只在过年的时候回去一阵子!”黑军回答。

“那你在学校准备干吗?”庄仲好奇地问。

“做做实验呗,”黑军晃了晃手里面的焊枪,“而且还要忙着找工作,我怕到了下半学期就来不及了。”

“这倒是,是该抓紧了。”庄仲应道,其实庄仲也觉得自己该抓紧了,但是那股迷茫感还是占领了他心中的半壁江山。

“不过不知道你适不适应这味道,”黑军指了指桌上的电路板,“我估计这个假期都要做实验了,你要是不适应我去别的地方做……”

“不用不用,”庄仲打断他,“反正我也是学这个的,受不了这个味道还怎么学啊。”

“那就好,其实这些事情在家也能做的,只不过在家没有学术的气氛,而且你自己在学校肯定觉着闷啊,所以寻思过来陪陪你。”黑军又拿起焊枪,眼睛盯着电路板聚精会神地焊了起来。一股焊锡的味道随着那一缕青烟飘到了空气中,飘到了庄仲的鼻子里。庄仲不禁咳了两下,眼泪也在眼眶里打转。要说他是被黑军的话感动了那谁也不信,那完全是那些飘进鼻子里的青烟搞的鬼。

本来像这种实验平时练一练是很必要的,只不过有很大一部分人以后想出国、想考研,所以他们就都去钻研书本了;还有一部分人想找个类似管理类的工作,说白了就是想跳槽,不想干实业;另外还有一部分人,就是懒,不想做,或是贪玩,天天打游戏——不过现在这样的人也已经很少了;最后就是想庄仲这样的了,想做是想做,但是没有一定的财力,毕竟一块自己设计的电路板打出去制作,少则几十,多则几百,而且有一些功能强大的元器件,价格不比电路板低。他虽然对自己的专业挺感兴趣,但是实验总是成为他的一个障碍,经济条件是一方面,他似乎还对焊锡的味道有些过敏。

庄仲打开窗户,想散一散这里的味道,可是一阵凛冽的寒风又让庄仲不得不把窗户关上。这时的庄仲有一点后悔答应黑军可以在宿舍做实验了,可是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况且不只是他这一个宿舍这样,他们专业每个宿舍都有人做这种实验,每个宿舍都有一群穿着邋遢的衣服,愁眉苦脸地焊着电路的工科男。可是他们舍友中不做实验的那些人照样过的好好的,想着想着,庄仲就开始觉得是自己的问题了,谁让自己对特别的味道过敏呢。

庄仲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每次对一件事进行辩驳和斗争时,他不像别人,论证着对方的错误与矛盾,恰恰相反,他会慢慢地陷入到自我检讨之中。

在宿舍待了不到一个小时,庄仲已经达到忍耐的极点,他的鼻子在这暖气充足的宿舍中已经通红了,嗓子里面也好像有什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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