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我一辈子去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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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我一辈子去忘记-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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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要做Richie lee Jones和比约克,不见得有年度奖和唱片销量,只是一直存在下去,“无可替代,无法划分。”

她咬住下唇,有一丝出神,面容明净,没有一丝尘土气。像禅语中说“银碗里盛雪”。

“我希望一直跟上这个时代,和另一些人,慢慢地,一点一点地,随着岁月增长,走在一起。”

是吧,应该是这样。一群人,浑然不觉地爱了,忘了,笑了,吵了,累了,病了,老了……但是应该有那样的时刻吧,“音乐响了/让我哭了。”

是了解,也是安慰。

她解开发夹,长发散落两颊,她揽镜自照,“唱堂会去”,自嘲地笑一下。

我们站起身,握一下手。

然后她穿过藏蓝色的夜,穿过了很多灯,走进声色喧哗的人群里去了。

我转过身,走到街角,耳机里她正唱到“冬天来了,觉得凉了/水不流了,你也走了……”

弦乐骤起,漫山遍野都是。头顶是巨大的星,巨大的月。

我的心遗落在1989

那天下午,上海的雨正下得巧,若有若无。

一架钢琴,背景是满天的金色碎星。一场人,穿西装的中年男子,结伴来的成年女人,大学女生和染金黄头发的少年。500多人,密密地坐着,低声私语。

他穿酒红色衬衣,大步从甬道来。人声与灯光立刻铺天盖地而来。

他站在话筒面前,一挥手,声与光俱灭。

然后《一场大雨》的电子乐轰然而起。他在台上,与冶艳女郎以舞姿周旋,戴墨镜的造型像极詹姆士邦。

事隔10年,费翔开始他在内地的第一场新专辑的歌友会。

场边有人手持一张1980年的《流连》,有他极年青时照片,头带花环走在海边,宛若希腊传说中的美少年,淡蓝眼眸和扑朔迷离的眼睫毛,当年曾俘惑众生。《流连》在那年的排行榜上是第一位,第二位是罗大佑《恋曲1980》。呵呀时光。

他唱完第一支歌,我们坐在场心的吧椅上做访问,这样近地看他,确是像异族人。

我问他哪一首是他心爱。

“嗯,那一首,”他轻唱,“再见了关于你和我的对与错,我站在屋顶望着遥远闪烁的灯火……我第一次在唱片公司听到时,愣在那里,这是写给我的歌,怎么会在这里和它相逢?”

那一瞬,看到这人骨子里属于中国男子的那一点酸楚与怅惘。

“你能觉得你和这片土地之间神秘的联系吗?”

“1986年我回到北京,第一次见到我姥姥,一个戴老花镜,穿对襟袄的老太太,她张开手拥抱我。几十年过去了,她居然没有诧异她有一个这样高大的外孙,而且有一半外国人的血统。她只是用怀抱接受了我。”

场上大多数人笑了,都还记得1987年的春节联欢晚会上。那个坐在台下的著名的姥姥。

“她已经过世了。”他忽然低下头,下巴微微颤抖。全场悄无声息,像潮水落下去的一瞬间。

“天边飘过故乡的云,它不停地向我召唤……”他缓缓唱。

这是当年曾使他一夜声名翻卷的歌,当时年青的他每在人群中唱这一句,立即尖叫四起。他为这骤然的红,深觉人生安排令人茫然无措。此时唱来,只是一名男子,仰面向天,寻求生命来处的感怀。

1989年,他走遍国内,最后一场演唱会,在长城。我看过照片,狂热的人群,举着长长的标幅,上面只有反反复复的三个字“不要走不要走不要走……”

他还是走了,去过“虽然不知道未来,但一定朴素的生活。”

初到纽约时,一年时间没有事做。与一只弃猫,在异乡夜里相互取暖。

然后是歌舞剧……百老汇的《西贡小姐》……世界巡演。

这40岁的男子,世路如今已惯,一只笔记本电脑,三只手机,行李寄存在各座城市的酒店,随时起脚去往天涯。

台湾《超级星期天》的主持陶子是他的拥趸,为了这个女子的心愿,节目组辗转在纽约找到他。得以重回故地。竟由此勾连起旧日的歌手生涯,人生传奇如是。十几年前已离散的人群,凭据他的歌声,得以重聚:

当年的青涩少女在大雪中的别离时听《我怎么哭了》,一群莽撞少年在夏日的某个下午合唱《牵引》……一时间,大家对他诉说,仿似他便是一去不回的青春。

送花的人,与他拥抱的人,上台对唱的人,都哭了。他温煦微笑,轻拍他们背以示安慰。

——可是过去的,不也有他的岁月吗?

他缓步下台,选了惟一一支不在专辑内的歌唱,《Yesterday》,前奏起时他斜斜靠在钢琴边上,有一瞬失神。缀满小珠子的亮蓝衬衣,在灯底下满是碎的光。想起开场前问他这一场里哪一只歌是有私人意义的,他说完《Yesterday》,欲言又止。

我想问,但,从哪里问起呢?……如果过去的是l0年。

只知道他一样熬过锥心疼痛,最爱的人离开时对他说,“如果你总想控制人生,就不会知道什么是奇迹。”今天他说起爱情,笑容已明朗诚恳,“要爱人逾于爱己”。

是了,他已在不惑的年纪。

听的人也渐渐老了,贪恋的,都是故人,老歌,旧情怀。

……啊,他开始唱《she》,简无可简的黑色套头衫,怀中一捧白玫瑰。环场一枝一枝分送给在座女性。全体女人一刹那都化作水。

中国女人,少被这样尊贵宝爱。

“she may be the face I can’t forget……”他低下身,吻吻

其中之一的发。那穿牛仔衣,结一只辫子的普通女孩面颊微红——呵,一定是她生命中的珍贵时刻。

这么多年,这样多异乡长夜,这么多揣测流言,他仍有罕

见的没有磨损的温文。

已近终场。明日又隔天涯。

全场与他在温柔灯光中清唱《读你》。

“读你千遍也不厌倦,读你的感觉像三月……”

声音清而轻,少年的歌啊,今天到了唇边,是这样淡如微风。

想起开场前,他一个人在空荡荡的台上试音,穿黑色风衣,牛仔裤,手放在耳后,微仰着脸,唱到副歌部分,他的声音在黑暗里四溅“曾经爱过你……”

弦乐骤起。

我忍不住眼睛一热。

苏瑾:是莲叶,不是莲花

11月14日,下午3点。一家披萨饼店。“在这里”,我从高转脚椅上转过身向左侧招手。苏瑾大步走过来,黑色外衣,牛仔裤,不施脂粉。但客人都注视她,目光久久不去。

她坐定,要一杯中国茶,脸颊微褐,大眼黑白分明。

我们曾见过一次面。一大桌人,她对人人有问必答,但永远只几颗字。其他时间认真吃饭。

有男同事事后说,“咦,也不见得美嘛。”几个女人却喜欢她没什么尘土气。

何况她喜爱王安忆,村上春树,奇斯·洛夫斯基,昆汀·塔伦蒂诺,杨德昌……

听陈升。

……“你是说一个演员?”有人问。

柴静:什么时候知道自己有天分?

苏瑾:很小的时候。但1994年来北京拍戏时,屡屡碰壁,每见一个导演都说不行。

柴静:你那时候状态真是不适合演戏吗?

苏瑾:不,那时的基本状态比现在还要好。介于单纯与成熟之间,精神非常丰富。表达力会更强。就像一个人在十八九岁的年华,她可能长得很青涩。但青涩里有一种味道。这种时期一旦过去,就再也无法找回。但也因为这个可以沉静下来看书,看电影。我很晚熟,一直很懵懂。就是这一年,精神上的成长很快。

柴静:你那时候的趣味是什么样的?

苏瑾:我看很多片子。《红》,《白》,《蓝》,《哭泣的游戏》……看得越多,越能分辨出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什么是不够好。有一个朋友,他在绘画,音乐,电影上给我很多影响。他对我说,“你一定会有机会的”。为什么?他没有说,我也就不问。但那种感觉……是很安慰的。

柴静:你那时候能确定自己跟别的演员不一样吗?

苏瑾:对,我已经清楚地知道,我能演好,有这样的能力。虽然那是受挫最多的时期。

柴静:什么样的人有这样的能力?

苏瑾:要有天然的个性魅力。要比较敏感。有一个小男孩,弹钢琴给一个老太太听。熟练,流畅,又高难度。他很得意地征求意见,老太太说:  “所有的音都对,所有的音乐都不对。”再打个比方,你看,你可以从那边走过来,拿个盘子,跟服务员说几句话,再走回来。你可以做到技术和节奏各方面都没有任何问题。但是要做得与众不同,这不是每个演员都能具备的……还有,你不觉得吗?好的演员都有三分诡异。

柴静:你从哪个华人女演员身上能看到这种魅力?

苏瑾:陈冲。《红玫瑰与白玫瑰》里,关锦鹏说她“连声音都会演戏。”啊?……是,我也觉得她不是很像小说里的王娇蕊。她跟那类女子是两回事。

她有极强的直觉,对人性的复杂性有敏锐的好奇心。说话时语速极快,但话语与话语间的静默往往很久。她沉浸于冥想时,双眼格外清澈,可以感受到她无法表达的,有时是十分锋

利的思想。说到有人要她为电视艺术献身时,“Bullshit!”。她像个孩子似的涨红了脸。

苏瑾:区庆春其实是海岩心目中的自己。

柴静:为什么?……那好,不谈太私人的看法。,从读者眼光看呢?

苏瑾:他很离奇。我去过他办公室,坐在他那个大办公桌面前……你可以想像他作为一个老总的生活,接触的人……可是,他写这样纯粹的爱情……你有没有看过《玉观音》?

柴静:看了,我觉得安心比区庆春更接近小市民道德的要求。

苏瑾:区庆春其实是蛮深刻的人物,她很人性,个性更有深度。这种人物不是人见人爱的角色。不可能被完全接受。

柴静:你拍之前意识到这个吗?

苏瑾:没有,那时我对她的看法也很模糊,所以拍戏让人成熟。让你知道有这样一种人存在。她身上人的气息很浓郁。从演戏里得到一些自我满足的喜悦。

柴静:戏里能够释放自己?

苏瑾: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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