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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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不语- 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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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连血汗钱都讨不到一分的人。

那些可怜人。

谁来挽救他们?

三万块钱并不是什么大数目,也并不是非要不可的身外之物,况且讨起来本就是件非常麻烦而又徒劳无功的事。

即便是讨来了又怎样?因为自己住得上房子开得起车就理解不了别人只能租房的心酸苦楚?因为自己吃的饱穿的暖就体会不到别人的饥寒交迫?因为自己的钱到手了就不能感受别人企盼那虽不多却可以救命的钱时的无助和绝望?

常歌从不同情自己,只同情别人。

所以,常歌做不到。

自己的痛苦,常歌总是会忽略,别人的痛苦,常歌却总是能感同身受。

所以,这袋子里的东西,正是常歌为茅老板准备的礼物。

为茅老板践行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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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歌花了好多天来准备这些东西,并详细的做了一个计划,又经过反复的考量修正实地勘察,将之逐渐完善。

常歌和茅老板并没有仇,也并非为那区区的三万块钱。

常歌只想驱散黑暗,驱散笼罩着那些可怜的农民工们的黑暗。

眼前看到了这些可怜的农民工,常歌心里就明白了,在眼睛看不到的地方,同样可怜的人还有多少呢?也许那数字是远远超乎想像的。

即便是常歌腰缠万贯又可以为这些民工慷慨解囊,那也不能避免将来还会有更多的人被卷入黑暗。

治标不如治本,斩草必须除根。

只要干掉茅老板,民工们的黑暗就结束了。最起码的一点,将来再不会有人被茅老板推入这绝望的黑暗中了。

也许总有一天会有别人来做这件事,但别人没有常歌这么谨慎周密的头脑,必定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从一个黑暗步入另一个黑暗里,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常歌不愿意任何人受苦,所以决心背负上这一切,常歌也相信自己绝对可以把事情做得天衣无缝。

前方即便是更深邃的黑暗,常歌也决心冲破它,以一己之力。

心底的黑暗本已经太多了,再多一些又何妨?每一个人都是无辜的,为什么要受到伤害?为什么要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这不公平。

伤害,就让我一个人来背吧。

我为你们撕开黑暗,我把光明带给你们,黑暗全部丢给我就好了,因为我早已融入了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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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不可能发生真正的完全犯罪,而常歌和茅老板之间有债务纠纷,即便是茅老板在外面还欠下了很多人的钱,但这一点也必然会让常歌成为嫌疑对象之一,所以常歌从一开始就完全没考虑过怎样让自己摆脱嫌疑。

而我们的法律对于案件是没有时效的,这种案件也没有空子好钻。

一个大活人不可能凭空消失,而且处理尸体是一件极为麻烦又出力不讨好的事情,尤其是血迹。或许用消毒水可以破坏掉血液中的酶,也可以产生荧光效应,从而让刑侦检测陷入困境,但百密难免一疏,没人可以保证把现场中的每一滴血完全清理干净。

若是清理的太干净,又难免会使得现场显得极为不自然,反而欲盖弥彰。

常歌最讨厌的就是麻烦,所以常歌完全不考虑怎样善后。

现实中也不存在真正的密室,只会有心理盲点。常歌不喜欢偷偷摸摸,更不喜欢绞尽脑汁的去设计圈套,所以完全没有打算去利用他人的心理盲区来建造密室。

常歌也不喜欢利用别人,所以更没打算让谁来替自己背黑锅,那对别人不公平。

所以常歌必须要自己亲自来做,用自己的方式,不借助任何人的帮助。

常歌也确信,只要自己做了这件事,就一定会被纳入嫌疑人名单。若一旦被定罪了,可没有什么《枫丹白露条约》来把他流放到厄尔巴岛,必将面对的只能是断头台。

被誉为世界侦探小说之父的埃德加·爱伦·坡曾在一篇文章中这样说过:我不仅一定要惩罚他,而且绝对要在自己不受惩罚的情况下去惩罚他。报仇的人自己受到了惩罚,这仇就算没报;报仇的人没让那个作恶的家伙知道是谁报复了他,这仇同样也算没报。

所以,所有的过程必须要用常歌自己的方式,遵照常歌自己所喜欢的风格,无论是做什么事。

常歌非常清楚无常的道理,推理小说中所描述的那种完全犯罪是很难付诸实际的。计划或许可以完美无缺,但是人却是其中最不安定的因素。无论多么缜密而无懈可击的计划,一旦通过人的手来完成,就难免会百密而一疏。因为人不是机器,人的所有思维和行为绝对不可能完完全全不出任何罅漏,绝无可能。

常歌的打算是,以自己的方式来实施整个过程,以自己的方式进行每一个环节,而最终要达成的效果是,即使所有人都认定是自己干的,但就是找不到确凿的证据来给自己定罪。

所有的事情,必须要做的富有戏剧性,这样才会符合常歌的喜好。

所有的事情,都不需要刻意隐瞒,任由刑侦人员去调查好了。人证物证,保证都会搜集得到,但是任何人都绝对没办法把这些证据和常歌联系起来。

常歌对于这一点很有把握。

但是以常歌的性格而言,凡事总是要多想一步,多为别人考虑一下。

如果万一失败了呢?

常歌不愿意一昔尽欢之后就成诀别,所以常歌打算在这件事尘埃落定之后,再和小肚子的妈妈进行最为亲密的接触,因为常歌不愿意伤害她的心,不愿意给她留下永远的遗憾。

第一百四十一章

干掉茅老板,把可怜的人们从黑暗中解救出来。

这个念头一直悄悄的潜伏在常歌的心里,只是常歌一直并没有察觉到。

和小肚子的妈妈在那荒废的院子中玩的时候,看到那道锈蚀的铁门的对面正是大厨所说的茅老板所在的小区,常歌心里的这个念头一下子就迸发了出来,一个极可怕的计划在心里一瞬间就勾勒成型。

与小肚子的妈妈分手之后,常歌就到那个小区里查看了一番。

这是一个很老的小区,每一栋楼都破旧不堪,每一层的阳台外面都是红漆剥落的旧式木窗,至少有二十年没有整修过了。大门口连门卫室都没有,可以随意出入,水泥几乎剥落完的大门垛上只剩下几节锈蚀的门轴,压根就没有大门。而常歌所看到的那扇铁门,就开在小区东侧两栋楼之间的墙上。最妙的是,整个小区连一个监控摄像头都没有,只有大门外的马路上才有一个,还没有对着小区的大门。

常歌在天黑之后又去了一次,小区里黑灯瞎火的连一盏灯都没有,也几乎没有人走动,只有每家每户的灯光从窗户里透出来。

常歌默默的站在一棵树的阴影里,烟也没抽,一直等到所有的窗户里的灯都关上了,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不到十一点。似乎这个小区的居民都是一些习惯早睡的人,这样反倒更方便行事。

常歌又一动不动的站在黑暗中耐心的等了很久,这期间小区里没出现任何一个走动的人,只出现过两只猫。十二点钟刚过,小区的大门口终于传来一阵鞋跟拖地的踢踏声,一个高高胖胖的人影嘴里哼哼着,在朦胧的月色中摇摇晃晃的走了过来。

常歌的眼睛在黑暗中发着光,大厨说的没错,确实是茅老板。

等到茅老板从常歌的身前走了过去,常歌就立刻悄无声息的跟了上去。茅老板丝毫没有察觉到身后有人,大声的咳嗽了几下,吐出一口痰,然后心满意足的咂着嘴继续往前走。常歌一直尾随着茅老板来到小区的最里面,在倒数第二排楼房的地方,茅老板忽然向右一拐,常歌几乎在同一时间向左一闪,灵敏的贴到了一棵树的后面。茅老板浑然未觉,依旧哼着不知道是什么的曲调,一直走到了第三个单元门前,摸黑钻进了伸手不见五指的楼道里。常歌站在单元外听着茅老板的脚步声一直响到了四楼,然后又传下来咳嗽吐痰的声音和开门声。

之后,常歌就在黑灯瞎火的小区里仔细的转了几圈,然后停在了那扇铁门前。

铁门的位置很不易察觉,锈蚀严重的铁门紧闭在阳光照不到的黑灰色墙壁上,即使在大白天,如果不走近了也不容易发现。

常歌沉吟着,伸出手把铁门扒开了一条缝。

用这里作为退路怎么样?

假如从这里钻过去,穿过那边的院子就是那条漆黑的小巷,这样就不必走上灯火通明的马路了。

常歌又转了一圈,在小区最里面的一侧墙角停了下来。

粗糙的石头墙,高度大约两米。

常歌的力量不大,但是非常敏捷灵巧。望着墙头,常歌的眨了眨眼睛,忽然扒着高低不平的墙面就爬了上去,一下就爬到了墙顶,然后往墙外看。墙外也是一条僻静的小巷,同样没有灯光。

常歌在墙上借着月光仔细的查看了一阵,墙头上的水泥掉了不少,还有几处石头显然比别处的要光亮,看样子经常有人从这里翻爬墙头。

常歌觉得很满意,从墙头上溜到了外面的小巷里,又在小巷里来回走了两趟,计划就差不多制定好了。

接下来常歌要着手准备工具。

首先是刀子。常歌在幼儿园斜对面的废品收购站和老板一边抽着烟一边闲聊,瞅个机会从废品堆里捡起一条一扎多长的铁片装进了口袋里。然后常歌花了几天时间,趁着厨房里没人的时候,用磨刀石把铁片加工成一把小刀,刀的形状完全和自己皮带上的那把小刀一样,就连开刃的角度都完全一样。干掉茅老板的时候用这把铁片磨成的小刀,然后随便丢进哪条河里都行,这么小的刀根本不可能被打捞出来。而刑侦技术一定能通过尸体上的伤口分析出刀的形状,也一定会发现常歌腰带上的这把一模一样的刀,这样就必定会将这把刀当作凶器来检查,但是却绝不会在刀上检测到任何血迹,就好像是“辛普森杀妻案”里的那把水果刀,反而可以证明这把刀压根就没杀过人。这样做,不光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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