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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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望书- 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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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怒江开发规划中2座大坝超过300米4座超过1000米,最低的坝高也有50多米。强调运用“滚动开发的机制”,从企业发展“战略高度”加快规划和实施各流域的梯级水电开发。目前,岷江、大渡河、雅砻江、金沙江、澜沧江、怒江流域的各个河谷,几乎都纳入了开发的领域:

(请说明数据来源)

金沙江下游规划了13级梯级开发计划。

澜沧江干流云南省境内规划为14级梯级开发。

怒江规划为13级梯级开发。

嘉陵江从重庆至广元段740公里河段已规划为17级梯级开发方案。其中马回枢纽和东西关枢纽已经建成,支流火溪河已经进行了4级梯级开发。

岷江上游干流已经规划7级梯级开发方案,已建成的有太平驿和映秀湾电站;紫坪铺电站正在建设中。岷江支流马边河也规划9级梯级开发。

大渡河干流已规划17级梯级开发方案。河口的龚嘴、铜子街电站已经建成,第5级控制性高坝水库瀑布沟枢纽已经开工建设;大渡河支流南桠河规划6级开发,支流瓦斯河规划5级开发;支流宝兴河规划10级开发。

雅砻江干流规划21级梯级开发,已建成江口的二滩电站。

乌江干流规划11级梯级开发,已建成乌江渡和电站。乌江支流—芙蓉江规划10级开发,已建成朱花村、良坎电站。

北盘江和南盘江(珠江上游支流),规划13级梯级开发。

盘龙江(红河支流)规划10级梯级开发,已建成东方红和小河沟电站。

沅江(洞庭湖水系)规划21级梯级开发,已建和在建的电站有洪江、碗米坡、凤滩、五强溪和陵津滩。

……

这些规划修建和正在建设中的大坝,主要分布在我国第一阶梯(青藏高原)和第二阶梯(云贵高原、秦巴山区)的过渡带,部分在第二阶梯内,不少河段几十公里距离即规划一座大坝。这些地区地形切割强烈,山高谷深流急,水力资源丰富,同时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分布着众多国家级风景名胜和自然保护区,文化、民俗、旅游和物种资源丰富,且脱贫任务艰巨。这种以发电力公司为主导、以最大程度挖掘水电潜能为目标的开发模式,对当地经济社发展和对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和不同反映。

我国主要江河水资源开发强度很高,已是世界之最。

国际上河流开发利用公认的水平应该是30%-40%,而我国除西南地区一些河流开发利用率较低外,其他流域普遍较高。从总体上看,水坝建设和水资源利用中存在3种情况:

第一、东部地区和北方主要河流上水坝多,水资源利用率高。辽河、淮河、黄河、海河地表水利用率分别为62%、60%、56%和90%。从上个世纪50年代修建以防洪除涝为主的水利设施、到70年代以扩大农业灌溉为主的开源,再到80年代增加城市水源的工程项目,基本思路都是修建水坝,进一步开发地表水,建立自然水系以外的供水系统,保障了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但由于水资源短缺、水坝过多,不少河流都到了一个转折点或临界点:来水量大幅度减少,河道萎缩、江河断流,河流自净能力丧失,甚至出现有水皆污的情况。如淮河流域已建水库5300多座,平均每50平方公里建水库一座,淮河流域修建水库的总库容与流域多年平均径流比高达1。09,高于全国平均值0。17。一方面,淮河在层层拦截下,大大削减了洪水。同时干流在枯水季节已成为死水,丧失了净化功能,河道淤积无法冲刷,污染反应加重,治污多年收效不大。淮河干流各座水闸只有等到洪峰来临,稀释后才能开闸泄水,以避免下游出现污染事故,加剧了中下游防汛的难度。海河90%水源在山区即遭水坝拦截,一年中多数河流断流,白洋淀干涸,华北平原地下水得不到补充,也是造成总面积达4万公里世界上最大区域性地下水漏斗扩大的重要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东部一些高度开发的河流上,现在也面临着进一步开发水电的压力。如福建南平市,到2002年底,全市累计建成水电站795座,装机容量44。45万千瓦。该市在建和计划建设装机容量0。5万千瓦以上的水电站还有32座,装机容量0。5万以下的小水电还有数百座。其建阳溪全长约136公里,在建和已建电站17座,也就是说不到10公里就有一座。前一个电站的回水就在下一个电站大坝下,主要河流支流都将成为湖泊。浙江永嘉楠溪江风景名胜区也规划修7级水电,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第二、我国西北地区水资源短缺,过多建坝和不合理用水,使上游与下游、生产生活用水和生态用水矛盾尖锐。甘肃、新疆、青海等地不少河流靠雪水和七、八、九3个月的降雨补充水源,修建一定数量的大坝进行拦蓄调节是必要的。但西北地区蒸发量大(一些水库高达年蓄水量三分之一),特别是在内陆河干流上修建的一些大坝,导致了下游断流和湖泊消亡、绿洲生态环境的恶化。近年来水资源矛盾十分突出的黑河、石羊河和罗布泊下游地区,即属这一种情况。

第三、西南地区的水资源开发程度相对较低,还有一定的发展空间。这些地区多为少数民族聚居区,水资源丰富与耕地等资源短缺并存,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地质灾害频发,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突出,其中怒江、澜沧江、红河等又是国际性河流,对不同的流域区域开发需要进行科学论证、统筹规划和安排。

近一段时期,随着西南地区水电的大规模开发,在水坝建设上出现了一系列争议,各种意见尖锐对立。经过新闻界的报道,怒江十三级梯级电站的建设开发,四川都江堰杨柳湖大坝、贡嘎山木格错和人中海修建大坝等,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2005年3月,新华社以《无河不修坝,“圈水热”猛似“圈地”》为题,发表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呼声:“别把活的河流都搞死了!”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的梁季阳忧心忡忡地指出,类似于大搞开发区、大学城“圈地”热潮,新一轮大建水电站的“圈水热”正在中国的中小河流遍地开花。他说,河流的生命寓于流动之中。可现在中国的不少河流却面临“死亡”的危险,“除了被农药、化肥污染物‘毒’死外,眼下越来越多的是被层层叠叠的梯级水库给堵死”。

全国政协委员、水利部副部长索丽生说,受当前电力严重紧缺的影响,水电开发成为极具吸引力的领域。国资、民资、外资等各路资本竞相进入电力领域。中国西部许多地方政府把水电开发确定为发展经济的支柱产业。在大的江河被“圈”掉的同时,大量地方资本、民间资本则盯上了圈剩的中小河流,致使中小支流出现“无河不修坝、河流节节断”的状态。

全国人大代表吴存荣说,“活”的河流有奔腾汹涌的急流,有潺潺舒缓的水流,其健康生命表现在流动、水中生物多样性、可利用性等方面。由于不合理的河流开发,造成河流局部河段死亡,河道断流,给我国部分地区造成了区域性的生态灾难。

代表委员们建议,水电资源的利用应该坚持适度开发的原则。对于一条河流在保证河流正常健康的前提下,究竟可修多少级水库,应该进行充分科学的研究。

其实,社会各界对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注,也是国际上关于水坝争论在我国的反映。它涉及区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系统研究与综合评价。水坝工程项目正由简单的部门、地方政府和企业公司的选择,演变成为兼顾社会各方面利益,依法、科学、民主的决策过程。

八、迟来了近半个世纪的政策

如同涨水在历史河床中留下的印痕。对水库移民补偿的标准,几十年中逐步提高。这也体现了对人本、对民生关注的认识提高和加深的过程。

也许在今天看来,人均增加到三四百元,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的问题,不值得一提。但它毕竟是走向公正与公平,关注水库移民这个中国农民中最弱势群体的第一步——1985年设立国家库区建设基金,从中央直属水电站上缴中央的财政中提取,每千瓦时提取4厘钱。

历史终于走进了新的世纪。坚冰正在逐步化去,春风吹拂。

——有位朋友在一次交谈中,笑我在过去作新华社记者时,在报道中写过“中南海上春风荡漾”这样的句子。但是,政策的春风,还能起于别处吗?

2006年7月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政策意见》。两个月后,新修订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正式实施。这两个文件,被称为水库移民权益保障“新的里程碑”,是“体现了对水库移民这一群体权益和发展权为基础的全方位维护。”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今后绝大部分水利工程移民今后都可按照16倍的标准进行补偿补助”。

适当扩大对移民财产的补偿补助范围: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建筑物”,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移民远迁后,在水库周边淹没线以上的属于移民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房屋等,由于不在工程占地范围内,按照1991年的《条例》是不予补偿的,但考虑到移民不可能将这些财产带走,新《条例》也将其纳入了补偿范围。对于补偿费用不足以修建基本用房的贫困农民,还要给予适当补助。

政策条文强调准确,读起来总有些拗口。“大中型水库移民的后期扶持。其中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为现状移民,2006年7月1日以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迁人口”。

总之,不管新移民还是老移民——只要你还活在世上,都可以得到每年600元的补助扶持,即1。2万元。对1800万移民来说,大约一年需要100亿元左右——这是福音,许多贫困的老移民,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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