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这二百九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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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这二百九十年- 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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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姐姐生病。身为尚书仆射,他亲自为姐姐熬粥,以至于胡子被风吹起的火苗烧到。姐姐十分过意不去,劝他:“家中有这么多仆人,何必如此辛苦?”李世勣的回答却让姐姐当场落下泪来:“并非家里无人。只是姐姐年事已高,我也已年迈,二人都已土埋半截,就算是想经常给姐姐煮饭,又能再煮上几次呢?”

应该说,李世勣人品确实不错,但也仅限于道德品质。至于官场表现,那完全另当别论。

且不说李世民逝世前与他的那段勾心斗角,就是在玄武门之变前后那段风云变幻的时期,李世勣和李靖也是践行发扬明哲保身的原则,绝不接近任何一方,每日除了上下班外绝不在工作岗位多逗留半分钟,也从不和人议论时事。

高宗时期,他越发地小心谨慎。作为前辈,他还很乐意提携优秀的年轻官员,只是他的教导大都无关业务。

渭南县尉刘延祐二十岁不到就进士及第,在首都特别行政区同级官员中排名第一,可谓前程似锦。李世勣也很看好他,曾劝他说:“你年纪轻轻便有如此盛名,以后更要加强自我约束,不要总想着爬到别人头上去。”

瞧这话说的,不知道的还真以为李世勣是在妒忌,于是便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实上,了解他的人都知道,李世勣说的可都是大实话。

其实这正是中国人奉行了若干年的中庸之道:不落人后,不超人前。与同事相处,最好就是大家都差不多,一旦比别人先进许多,即使是自己辛苦努力的回报,也会有人(而且是不少人)说风凉话,猜测你是通过非正当途径得到的“超额利润”。于是先进者会被孤立和疏远,不再被原先的群体所认同和接纳。

这还算好的,若再有人妒心大发,串通起来诬告一把,即使不家破人亡,也势必会不得安宁。在一人专制的皇权制度下,这种例子实在是太多太多。

为了能有个圆满的下场,以李世勣为代表的聪明人索性装傻充愣当哑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反正我老老实实干活,别找我麻烦就成。

但是人就免不了嫉妒,对于比自己牛叉许多的人难免会产生酸溜溜的感觉。强人自有他的道理,或许是天生脑袋好使,或许是付出了更多的努力,又或许是上面有人。发现了差距,不管服不服气,事实得承认,竞争要良性。更何况,优秀的人也不是全方面优秀,落后者也并非一无是处。人们如果能够认清方向并踏实努力,即使不能超越追赶的目标,也一定能大大超越原来的自己。

可惜,国人往往更擅长红眼,所以才有了平庸者逍遥快活,出头者如履薄冰的奇怪境况,也才有了“揣摩上意”+“多磕头、少说话”=“大官”的奥妙公式。

除小心做人外,李世勣还十分注重对族人的教导。病重后的一天,他感觉精神和身体状态都好了许多,于是便吩咐弟弟李世弼召集家人聚餐,酒足饭饱之际,他向全家老小发表了最后一次公开讲话:

我自知病情已无力回天。今日设宴,便是与尔等作别(已经有人开始哭泣)。

尔等不用悲伤流泪。今天的话,尔等当仔细听好,务必牢记于心。

我一生为官,亲眼看到房玄龄、杜如晦等人操劳一生,刚刚站稳脚跟,就遇上不肖之子房遗爱和杜荷之类,败坏门庭不说,还几乎导致全家灭门!

(转向弟弟李世弼)今天我把子孙都托付到你的手上,你要仔细观察。有胆敢胡思乱想,或结交品行不端之辈的,一律先打死后再奏报皇上!不要让我在九泉之下被后人讥笑!

我死后,棺材用粗布装饰的普通马车装运,寿衣即平常衣物即行,棺材中可放入一套朝服。若泉下有知,我当穿着朝服去见先帝。随葬品只要五六匹木马、几顶幔帐和十个木偶就好,其他一概不要。我的小妾们,愿意留下来抚养孩子的就留,其他的想改嫁、想回家都可以。

以上尔等务必记好,不许违背。否则,便如同把我开棺戮尸一样不孝!

说完这些,无论家人再怎么哭泣、询问,李世勣再也不发一言,直至逝世。

如此安排,不可谓不小心,不可谓不谨慎。然而一个人能约束好自己已属不易,又怎能管好一大家子呢?多年之后,李家还是惨遭了灭门,不过那已经是武则天时期的事了。

高句丽之战,虽然大唐获胜,但过程却不是一帆风顺的,一种奇怪的现象始终如影随形着——普通士兵和下级军官接连逃亡。

李治无法理解,一般只有吃了败仗的部队才会因丧失斗志、害怕死亡而逃走,明明打赢了怎么还要跑呢?莫非是贪生怕死?

不解归不解,对这等影响恶劣的行为当然不能听之任之。于是,一道言辞凌厉的诏书随即发出:限所有逃兵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回部队自首。自首者可享受坦白从宽的待遇。逾期不归者,一律从严处理——斩首!自首后再次逃跑者,同样斩首!犯者家人一律剥夺人身自由,男子为奴,女子为婢!

可即便如此,军中逃亡现象还是屡禁不绝。好在战争还是以胜利而告终,皆大欢喜的结局,也就无人再去深究此事了。

可太子李弘还是注意到了这一点,并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此事进行了深度调研。

总章元年(公元668年),李治接到了太子李弘的奏章。

奏章没有废话,直截了当地指明了问题所在。核心思想是这样的:

当初东方战事吃紧时,父皇收到前方报告,称士兵中有逃亡者。但事实并非贪生怕死那么简单。逃亡者中,有些是因为突染疾病,无法应征入伍,病愈后又担心受罚而逃离家园;有些是在作战或外出作业时被俘;有些是过海时溺水而亡;还有些则是因同一作战单位的战友突然失踪,害怕连坐而集体逃亡。

大敌当前,人事部门根本不可能彻查此事,于是便简单地把失踪人口都算成了逃兵,致使不少无辜家人受到了牵连,实在有些令人悲哀。

希望父皇能够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操作方式更加人性化些,免去家人连坐的刑罚。

读完奏章后李治笑了。儿子不仅详细分析了问题的前因后果,更充分展示了皇位接班人认真踏实的作风与宽厚仁爱的性格。十六岁的李弘比起当年的自己,还真是应了那句话:一代更比一代强啊!

于是,原先那道严厉的诏书被撤销。

在这件事情上,李弘宽以待人,肯定是值得褒奖的。但透过现象,我们需要看到后面所隐藏的问题。

前面介绍过,唐初实行的是府兵制。成为府兵者全家编入军府;国家实行均田制,分田到户,训练务农两不误;自备武器服装,根据命令参加军事行动。

但是,社会是在不断变化的。唐初地广人稀,原先的地主在动荡中下落不明,有大量无主田地可供分配。随着社会安定和经济的发展,人口迅速增加,而可供分配的田地却基本没有变化,自然的,人均占有土地的数量便不断下降。

均田制下,每家每户都会有属于自己支配的土地。而伴随政治稳定而来的就是商业的发展。原本大家的生活来源都是种地收粮食,彼此间相差不大。可后来开始出现贫富悬殊,加上携带资本拥入的外地商人和富人们开始大量购进土地,两极分化凸显。

坦率地说,这是一种社会的不公平,但也是财产私有制条件下的必然结果——你愿买我愿卖,哪家的王法能禁止?

若是普通农户,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府兵不一样。他们的职业亦农亦军,武器、服装和坐骑都要自己准备。现在可好,穷府兵的收入根本无法支撑这些支出。有钱的觉得自己的命值钱,不想去干掉脑袋的事儿,就花钱买通官员,免去了兵役。于是乎,上阵卖命的都是穷爷们儿,衣服破烂,刀枪锈迹斑斑,坐骑也是老弱病残。这样的府兵,兵源能好到哪里去?

发现问题的不止李弘一人。早在灭百济后,奉命驻守百济的熊津都督刘仁轨在麟德元年(公元664年)就将相关情况向朝廷作了汇报,并指出了问题的根源所在:除了经济方面的因素,政府的法令和执行方面也有问题。

当时百济的驻军,从兵到官,每天想的不是异域建功,而是早日回国。

每次列队,放眼望去,根本看不出这是一支刚刚消灭敌国的无敌之师,而像是刚吃了败仗狼狈溃散的残兵败将。年轻力壮、士气高昂的战士屈指可数,而衣衫褴褛、武器锈蚀、满脸愁容的半老头子倒是一抓一大把。

比起物质条件的艰苦,官方对将士们的态度更让人心寒。按说胜利后生还者都应该得到嘉奖,可随着国内局势的稳定与政府的官僚化,官方统计的作战人员名单中居然不包含战争后期参战的人员,这些人如果能活下来或是建立功勋还算好,如果战死,连名字都没人知道。

那么立功受赏的应该过得不错吧?

遗憾的是连这也无法做到。即使有了身份,性质还是府兵。一纸调令下来,还得去挑担拉车,重活累活一样不少。受赏的时候壮志满怀,可现实却把那些荣耀一脚踢开:“你生来就是吃苦受罪的命,想改变?做梦!”

在这种状况下,当兵吃饷这一行当,从原先备受尊重并可以实现自我价值的职业一下子沦落成为人人唯恐避之不及的雷区。这也直接导致军队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降低。

对海外驻军的忽视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百济驻军在出发时得到的命令是准备一年的装备,可一转眼两年都快过去了,没有得到补给的物资,也没有等来换防的部队。驻军们连轮流休整都无法保证,军队中处处弥漫着消极低迷的气氛。

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一幕幕令人扼腕痛惜的悲剧开始上演:本该应征入伍的青壮年们甚至不惜自断手脚拒绝应征。本应只在末日王朝才会上演的事件,居然会在国力蒸蒸日上的大唐频频出现!

府兵制显然已经无法满足国家军事发展的需要。无论它曾有过多么辉煌的过去,一旦不再适应社会的发展,就只能遭到历史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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