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不忍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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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不忍细看-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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鸭信,即鸭舌,煮熟,用香糟卤汁浸泡,入味后,便是一道美味冷盘。

吃的时候,喝两口绍兴花雕,而且是加过温的,那就更是香醇佳肴了。看来,富贵公子贾宝玉,不仅仅是一个无事忙,还是一个很懂得欣赏美味且会吃善吃的美食家。其实,不是贾宝玉懂,而是写《红楼梦》的曹雪芹懂。

那是一位写吃的文学大师,我想他写吃写得好,因为他确实会吃。当代作家已经不大写吃,我想很可能太忙于其他了,顾不上吃,因而也就不甚会吃,不善写吃,真是遗憾。

以动物的舌为菜肴,例如北京小饭馆的“卤口条”,例如广东路边档的“烧腊猪”,都属于大快朵颐、淋漓酣畅的享受。虽然,吃惯大众食品的那张嘴,吃贵族阶层的美味佳肴,应该不会有障碍,但是,让吃过“酒糟鸭信”,颇讲究精致吃食的贾宝玉,要他在前门外的小胡同口的某家小饭铺,坐在油脂麻花的桌子板凳上,夹一大筷子“卤口条”塞满嘴,喝那种又辣又呛又上头的二锅头,我想他会敬谢不敏的。肯定大摇其脑袋,对他的随从小厮茗烟说:你把马牵过来,咱们还是回府里去吧!

什么人吃什么,不吃什么,也许没有绝对的界限,但什么阶层吃什么,不吃什么,还是有一定的规矩章法可循。

第十九回,贾宝玉被他的小厮茗烟带着,偷偷地跑到袭人的家里去玩。“花自芳母子两个恐怕宝玉冷,又让他上炕,又忙另摆果子,又忙倒好茶。袭人笑道:‘你们不用白忙,我自然知道,不敢乱给他东西吃的。’”这位贵族公子,和他贴身丫环袭人那平民百姓家的饮食好恶的标准,反映了中国饮食文化上,两个不同消费层次的区别所在。

曹雪芹接着这样写:“彼时他母兄已是忙着齐齐整整的摆上了一桌子果品来,袭人见总无可吃之物,因笑道:‘既来了,没有空回去的理,好歹尝一点儿,也是来我家一趟。’说着,捻了几个松瓤,吹去细皮,用手帕托着给他。”把吹去细皮的松瓤,放在手帕上的这个细节,挺传神,挺雅致,将贵族和平民在饮食文化上,那种能感觉得出来,却很难条理化、具体化的差别传达出来,着墨不多,表现充分,寥寥数笔,印象深刻。老北京有句谚语,说得有点刻薄,然而却是一种历史,一种沿革,一种很具沧桑感的总结:“三代做官,才知穿衣吃饭。”或稍雅致一点的:“三代为宦,方知穿衣吃饭。”

我不禁想起前些年在江南一座古城,一家老字号菜馆,一次“红楼宴”的经历。

说实在的,我非常佩服曹雪芹,特别是他在精神方面的坚强、坚定、坚忍,是令我感到惭愧的。假如我又穷又饿,只有一碗薄粥、一块咸菜的情况下,是绝对写不来,也写不出,更没勇气去写《红楼梦》中那形形色色的吃,我没有那份经受得住自虐的定力。经过三年灾荒的我,知道饿极了,真能使一个人的道德为之沦丧,很难做到曹雪芹的“三坚”。

那天,当我入席,还未举杯拿筷,光看到那陈设,那杯盘,那酒具,那些已经放置在转盘上的看盘和冷碟,我就忍不住对一位早已故去的文学前辈讲:某某老,我在想,一个饥肠辘辘、饿得前心贴后背的作家,要他在自己的作品中,写这一桌珍馐佳肴,他的嘴里,会是什么滋味?他的肚中,会是什么动静?他那大脑下丘部的饥饿反射神经,会是什么反应?恐怕那准是一件不仅十分痛苦,而且还是相当折磨的事情吧?

前辈对我莞尔一笑:所以,你成不了曹雪芹。

我承认我没出息,宁可下辈子也成不了曹雪芹的角色,总得先解决肚子问题为上。

一个作家,穷,而且饿,还要在作品里一字一句写这些勾起馋虫的美味,这种回味中的精神会餐,其实是物质上,更是精神上对生命的双重磨耗,曹雪芹自然也就只有提前死亡的结局了。

因此,他几乎没有写完这部书,大年三十晚上,就“泪尽而逝”。

我很羡慕现在那些同行,将“食色性也”的次序颠倒了一下,成了“色食性也”,集中精力写“色”,而不写“食”。因之,当代作家的笔下,很少有人像曹雪芹那样专注地写吃了。很多同行,下力气写性行为,写性动作,不遗余力,将中国裤裆文学推向一个新高度。我好像感觉到他们对天盟誓过的,一定要超过写《金瓶梅》的兰陵笑笑生,不达目的,死不瞑目。如今,如果在他们的作品里,到了第8页,或者到了第10页,男女主人公居然还没有上床的话,这位作家,很可能就是性无能或者性冷淡的患者了。

所以,我总觉得,当代文人把曹雪芹写吃的传统丢了,不能不说是一件既愧对前人,更抱憾后人的事情。《三国演义》里,曹操、刘备、孙权,还有在甘露寺招亲的孙夫人,怎么吃,吃什么,罗贯中给我们留下的,是空白。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关云长,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地被款待着,都宴些什么东西,也就只有鬼知道了。《水浒传》里,除了“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这个响亮而且空洞的口号,除了花和尚鲁智深怀里那条狗腿,除了孙二娘黑店里的人肉馒头,除了武大郎先生挑上街卖的炊饼,那些打家劫舍的江湖义士,那些替天行道的草莽英雄,一日三餐,都把什么食物塞进胃里去,施耐庵自己都说不出来。作为读者的我们,又能知道些什么呢?

施先生和罗先生,这两位文学前辈在这个领域的失语,是我绝不敢恭维的。

从眼前这一桌绝非杜撰的“红楼宴”,我们充分体会到大师曹雪芹的艺术功力,他在这部不朽之作中,几乎提供了有关美食的全部细节。包括原料、加工制作过程,以及形状、颜色、品味等等事项。古往今来,几乎所有的中国作家,都无法做到他笔下如此详尽完善的程度。否则,那位穿着古装的服务小姐,也就无法头头是道地给在座的食客讲解“胭脂鹅脯”、“姥姥鸽蛋”、“茄鲞”的来历和特点了。

由此,我也联想到作家能够写出什么,写成什么,和他成长的环境,有着莫大的关系。不是我们写不出,不是我们不会写。说出这个结论,是要请读者原谅的:一个没有三代为官,从只吃过炸酱面、面糊糊的地间田头,从只吃过猪头肉、羊杂碎的市井胡同,走出来的文学先生或文学女士,要他们来写满汉全席,写山珍海味,那是很困难的。

出身于贵族之家的曹雪芹,与施耐庵、罗贯中这样来自士绅阶层的文人,在饮食文化层次上,存在着巨大差异。而且曹雪芹从南京吃到北京,这两处都是中国精致美食的发源地。但是,施耐庵的家乡江苏兴化,除了咸鸭蛋外,罗贯中的家乡山西太原,除了刀削面外,便乏善可陈了。何况,曹雪芹所写的“吃”,都是他吃过的,而罗、施二位大师,所写的那些“吃”,不但没吃过,甚至没见过,没听说过。无米之炊,巧妇难为,道理就全在这里了。

那次“红楼宴”上,在座陪同的地方上的头头脑脑,一再征询那位前辈,对推出这样的旅游饮食项目,有些什么评价?对那位显然读过《红楼梦》的服务员小姐的讲解,有些什么看法时,某某老呵呵一笑,不作正面答复地支应过去。

不过,对打成右派、经过劳改的我来说,还是很过瘾的一次口福享受。

事后,我问他:为什么不表态?没想到老人家语出惊人:“如果曹雪芹就吃这种样子的,色香味毫无特点的所谓美食,他还能成为那个不朽的文学大师吗?”

这位前辈是见过大世面的,我相信他的评价。

然后,他突发奇想地问我:你觉得一个作家最要紧的自身素质是什么?我还没有想好如何回答,他先把答案讲了出来:一个是感觉,一个是想象,感觉要细微得不能再细微,想象要丰富得不能再丰富。就这桌“红楼宴”,能给我什么感觉,能使我有什么想象啊!

他这一说,我对曹雪芹更加肃然起敬了。

窃国大盗最后的日子

李宗一

袁世凯做不成皇帝,回过头来想再做总统,继续实行专制###统治。关于这一点,他在撤销承认帝制的申令中已公开说出来。

在这个精心炮制的申令里,虽然他不得不轻描淡写地写上“万方有罪,在予一人”这句封建帝王“罪己诏”中常用的话,借以平息全国各阶层对他的愤慨,但是,在谈到洪宪帝制这场大变乱的具体责任时,他却推卸得一干二净。他说:“民国肇建,变故纷乘,薄德如予,躬膺艰巨,忧国之士怵于祸至之无日,多主恢复帝制,以绝争端,而策久安。癸丑以来,言不绝耳,予屡加呵斥,至为严峻。自上年时异势殊,几不可遏,佥谓中国国体非实行君主立宪,决不足以图存……文电纷陈,迫切呼吁。予以原有之地位,应有维持国体之责,一再宣言,人不之谅。嗣经代行立法院议定由国民代表大会解决国体,各省区国民代表一致赞成君主立宪,并合词推戴……已至无可逶避,始以筹备为词,藉塞众望,并未实行。”袁世凯公然抹煞事实,说什么帝制“并未实行”,这不过是为了证明他仍有继续做总统的资格。所以,接着他便以调解者的口吻说:“盖在主张帝制者,本图巩固国基,然爱国非其道,转足以害国;其反对帝制者,亦为发抒政见,然断不至矫枉过正,危及国家。务各激发天良,捐除意见,同心协力,共济时艰,使我神州华裔,免同室操戈之祸,化乖戾为祥和。”申令结尾特别强调:“今承认之案业已撤消,如有扰乱地方,自贻口实,则祸福皆由自召。本大总统本有统治全国之责,亦不能坐视沦胥而不顾也。”

自闹皇帝以来,袁世凯颁发的命令都自称予,和清朝皇帝自称朕是一样的。“本大总统”字样已久不见了,现在又重新出现在申令里。这几个字是袁氏看到张一起草的原稿后,亲自提笔添上去的。这是他由皇帝变总统的点睛传神之笔。据张一回忆:由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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