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夜之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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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夜之恋歌-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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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下的罪恶,人的无止境的欲望和命运的冲突,纯洁受苦的少女,神秘的超自然事物、野蛮病态的意象、地道走廊的追逐等。它使厌倦了描写爱情和时尚小说的读者耳目一新,再加上引人入胜的情节和明快的节奏,波折迭起,悬念横生。
哥特小说可分为广义和狭义:狭义的包括玛丽.雪莱作品,以及后来的吸血鬼小说,杜穆里埃造就了第一代恐怖悬疑电影;但我们更认同广义哥特,即所有发生在神秘环境中的爱情故事,像已成为经典的勃郎特姐妹的《简.爱》和《呼啸山庄》。艾伦坡、狄更斯、王尔德,甚至卡夫卡和博尔赫斯,都受到过哥特小说的影响,早已经超出了通俗文学范畴,成为一种独特的现代美学。

现代哥特艺术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哥特这朵花绽放、结果、凋零,结出的种子又几经繁衍、变异,已经鬼魅般地嵌入我们的生活,并以其暗含的凌厉锋芒悄悄改变着世界。逐渐渗透到音乐、绘画、电影、服装、设计、广告、化妆等领域。
当人们被电影所吸引,当哥特的信徒沉浸在他喜欢的音乐国度里的时候,电影里喜欢的人物,主唱、贝司手、吉他手、鼓手,这些他们关注的歌特族的领袖们所穿的服装,所化的妆容就成了竞相模仿的对象。
在哥特复兴的维多利亚时代,人们审美的标准带有浪漫主义色彩,“苍白的皮肤是贵族的标志”。哥特族们的皮肤多是苍白的,就像漂白过一般。那上面有白色的粉底,然后配以黑发、漂白过的极浅的金发、红发或紫发,黑唇膏、厚重的黑眼影,细细的眉毛,这一切都显得皮肤更加的苍白。似乎故意的要把自己的灵魂掩盖在这种苍白的外表之下,又似乎就以这样的方式来彰显着自己的叛逆主张,有着一种诡异而灵动的美。
而在服装上,早期哥特装扮是奢华的宫廷服装风格,有着一种高贵而神秘感。而到了今天,哥特族们把那种高贵的神秘感进一步的延伸开去。黑色的或其他暗色系,如海军蓝、深红,成为了服装的主色调,你经常可以看到哥特乐队们一水的黑色舞动。
服装上的装饰则带着明显的自我束缚感,中世纪的束腰也极为常见。宽领带、项圈或紧紧系在脖子上的丝绒绳也随处可见。身上佩戴着显眼的宗教饰物——标志着永恒生命的T形十字章,关于火、土地、空气、水、灵魂的大五角星……
至于哥特音乐更成为现代年轻人个性的一种,成为永远不会过时的流行。
黑暗给了哥特黑色的眼睛,我们却用它来寻找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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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哥特
哥特小说三元素——“神秘”、“智慧”、“爱情”
“神秘”:一切哥特作品必备的环境与背景。
“智慧”:对女主人公的评价,她们具有敢爱敢恨的品质,又当时最可贵的独立精神,通过自己的力量去改变命运,这些品质都可以用“智慧”来包括。
“爱情”:几乎所有哥特小说的终极主题,无论是古堡里的阴森主人,还是美丽忧郁的女主人公,抑或蛰伏在黑夜的吸血鬼,他们的一切推动力都来自爱情,哥特就是神秘的爱情。
哥特小说真正吸引人的是浓郁的唯美主义色彩,最阴暗险恶的环境中,也会有最细腻的情感,最美好热烈的爱恋,任何黑暗都无法阻挡主人公对爱的追求,是“黑夜绽放的玫瑰”。同理,虽然产生于黑暗的中世纪,但哥特建筑、音乐、美术至今仍震撼人心。正是这种黑暗里的美,绝望中包含生命的希望,产生强烈的美学对比,这就是哥特式的唯美主义。
虽然相隔半个地球和一个世纪,但哥特精神永存于人们心底,并能跨越文化和时间的界限。哥特小说在西方流行百年,当今流行的悬疑小说和惊悚小说,追根溯源都是其细化的分支。而哥特小说的基本元素,神秘环境里的女*情,更是人类永不过时的题材。
当今流行的许多女性小说,无外乎灰姑娘情结和穿越言情,实在是单调又缺乏品位。青春小说更已沦落为一个没有内涵的空壳子,我们的少男少女们还要继续沉湎在这些无知中吗?
我们需要一种经典性的风格,就像所有普通女孩的偶像——简.爱,既温柔又勇敢,既独立又痴情,她是穿行在哥特古堡里永开不败的蓝色妖姬,希望看到一个中国的简·爱。
推出这本全新的《暗花》,目的只有三个——
第一:打造中国的哥特小说!
第二:打造中国的哥特小说!
第三:打造中国的哥特小说!
通过中国人的视角,写发生在当代中国的哥特式神秘与爱情故事。勃郎特姐妹在创作她们的作品时,也是写她们那个时代的风貌。所谓哥特并非脱离现实,而是要描写现实的另一面,在阳光背后的那一面,但同样是真实的。
当今世界的哥特精神是复兴而不失复活,哥特的精神从来都不曾“死”过,从《德古拉》到《夜访吸血鬼》,从电影《僵尸新娘》再到最新的《暮光之城》,这种骨子里的浪漫主义永远存留与人们的心底,并且如同那神秘而浪漫的永恒的存在一样,照耀着我们每个人青春时代的自由精神。
歌特!哥特!歌颂哥特!

蔡骏:袋子里的公主(1)
我是一个肉球。
故事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东海边有一条吴淞江,江边有一个华亭谷,谷内有一对贫穷的夫妇,在他俩七十岁的时候生下了他们的第七个孩子——这就是我。
从出生的那一刻起,我的父母就被惊呆了,因为我有一个圆圆的身体,大大的脑袋,却没有双手,也没有双脚,就像一个大肉球上安装着一个小肉球。
没错,我是一个肉球。
但我的父母并没有恐惧也没有哭泣,因为我这个肉球虽然没有手脚,却天生一张可爱的脸,惹得任何人都想抱起我亲一个遍。我的第一声啼哭就是那么不同凡响,一连哭了哭七天七夜,直到第七天又开怀大笑起来。
于是,我被取名为七喜。
当别的孩子都还没学会走路的时候,我已经能够四处走动了——确切地说是滚动,肉球的身体能够滚到任何地方,去华亭谷里听蟋蟀唱歌,到吴淞江畔看鱼儿戏水,
所有人看到我都瞪大了眼睛,但很快就喜欢上了我的可爱,尤其当我唱起吴歌的时候,就连十六岁的小村姑也免不了要多看我两眼。
我还有一项特别的本领,那就是能听懂所有动物的语言。无论是蜻蜓翅膀的颤抖,还是梁上老鼠的吵架,还是空中大雁的叹息,我都能明白它们的意思。而我也能模仿出各种动物的声音,从而可以和它们谈天说地。简而言之,我是一个语言天才。有人经常看到我站在河边自言自语,其实我是在对小龙虾们说笑话。也有人偶尔发现我跑到森林里发呆,其实我是在和猫头鹰们猜谜语。
直到某年某月某日,我见到了一只萤火虫。
那是一个凉爽的夏夜,我独自在田野中滚来滚去,突然一抹浅蓝色的幽光从我面前掠过,接着我便听到一个虫子打着呵欠说:“哎呀,我快没命拉!”
我这才看清是一只萤火虫,却与我见过的所有萤火虫都不同,它的身躯虽然像苍蝇那么小,但发出的光亮却如此美丽诱人,完全不是我们本地的萤火虫所能比拟的。
“欢迎你,远道而来的客人!”
我在稻田里滚了几圈,赶上萤火虫大声地喊道,当然我使用的是萤火虫语。
“啊,你怎么能对我说话?”
萤火虫飞到我的鼻子上,蓝色的幽光凉凉的,如细纱般铺满我圆圆的肉球脑袋。
我眨着大眼睛,微笑着回答:“朋友,我可以和所有的生命对话。”
“哎呀,你果然是个怪物啊。”萤火虫一惊一乍地飞起来,夏夜的田野里泛起蓝色幽光,围绕着我的肉球身体盘旋了一圈,随后又落在了我的鼻子上,“肉球!世界上居然还有你这样的肉球!你简直就是造物主的奇迹啊!我漂洋过海了几万里,什么人什么动物什么植物没有见过啊,却惟独没见过你这个肉球!”
它一口气说了那么多话,却连个喘起都没有,让我实在是佩服:“你是从哪里来的啊?”
“黄金海岸!”
“在哪儿?”我从没听说过这个地方。
“在地球的另一边,大海的尽头,有一个地方叫黄金海岸!那里是个神奇的世界,有一万棵榕树组成的森林,我就出生在森林深处的一个山洞里,那里有无数像我这样的萤火虫——世界上其他地方的萤火虫都没有我们漂亮!不过最最漂亮的是一位公主,她有一双冷月般明亮的眼睛,长长的睫毛覆盖着诱人的目光,整张脸的轮廓宛如被艺术大师雕刻过,简直可以用天仙来形容。而她的身材也是举世无双的,腰和身体的比例极其协调,呈现出花瓶似的形状。她长着一双修长的大腿,还有玲珑曼妙的双手,每一根手指都近乎透明,指甲嫩得几乎要滴出水来。若是你从远处看她真像画出来的,只有神话里的仙女才能与她媲美!”
蔡骏:袋子里的公主(2)
萤火虫果然有滔滔不绝的口才,说得我已经目瞪口呆,脑中浮现起完美公主的形象,却无论如何也不敢再想象下去了,因为人类的想象力似乎也难以达到公主的美。
它又在我的肉球身体边飞了一圈说:“公主隐居在一棵树干当中,那一万棵榕树护卫着她。极少有人见过她的面貌,因为她实在是美得惊动了银河系,只有最幸运最勇敢的人才能穿越千山万水见到她一面!传说只要见到了这位公主,就能够改变你的生活,从此你的命运将有彻底的转折。”
“真的吗?”
萤火虫简直是个话唠,我如果不现在打断它,这只小虫子完全可以说到明天中午。
“喂,伙计,我说的话还能有假吗?我可是飞过了几万里,人称‘智多星’的见多识广的小帅哥呢。”
我鄙视地瞪了它一眼,滚动着圆圆的身体,跟随萤火虫飞舞的轨迹说:“你能带我去见公主吗?”
“你?”萤火虫又绕着我飞了一圈,接着投以蔑视的声音,“就凭你这个肉球?”
“肉球虽然不会走路,但会滚!”
“滚?”
我立刻在地上滚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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