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走薄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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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走薄刃- 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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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有什么好玩的?”
春美抬头望向她:“你以为我只在上海有朋友?”她抬手一指自己的脸,笑出两个深深的酒窝:“我交朋友是很容易的事情,未必只在上海才有得玩。至于那个陆叔叔——我什么时候给他脸色看了?”
“那天——”
“好啦好啦,你怎么还记得那天的事情?那天我只不过是没听见他说话而已,又不是故意的不理他。再说我本来就和你们这些老人家没什么可谈的,陆叔叔连一句英文都不会讲。”
“既然如此,那你就去找你的知音好了。”
春美轻轻的伸手一碰脚趾甲,见蔻丹已经干了,这才伸腿下床起了身:“我想找自然会找,不用你教。我想在哪里就在哪里,也不用你干涉。你找你的男人,我找我的男人,我不管你,你也不要管我。”
“你——”
春美一耸肩膀:“我怎么了?你喜欢抢别人的丈夫,我可不喜欢。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从坟墓里走出来的男人,再怎么好,也不够新鲜纯洁可爱了!”
说完这话,她走到门口,对着面前的金婉心说道:“劳您让开,我要出去换衣服了。”
金婉心瞪着女儿,万没想到她会这样不客气的说自己“喜欢抢别人的丈夫”,一时间恼羞成怒的红了脸,她抬手对着春美想打——想想而已,没打算真打,可春美没有读心术,眼看着巴掌像是要落下来了,她立刻提前长嚎了起来,声音之大,堪比防空警报,几乎把金婉心吓了一跳。
春美一边哭叫,一边捂着脸跑了出去,口口声声的嚷着“你打我”,闹得披头散发,一会儿要去找叔叔,一会儿要去找婶婶。金婉心看了她这个撒泼打滚的蠢相,一点自己的风格也没有,越发气得牙痒。
偏巧此时,陆克渊来了。
陆克渊是来吃饭的,结果一进门,饭没吃到,先吃了一惊。春美像个毛头狮子似的撞上了他,他刚要问一问原委,然而毛头狮子对他开了火:“就怪你!我恨死你了!”
金婉心见她不分对象的乱开火,急得要命,可是当着陆克渊的面,又不好太露锋芒,只能提高了声音叫道:“春美,这么大的孩子了,不许胡闹,你回你的房间去!”
毛头狮子一甩乱发,哭道:“不!凭什么你为了找男人,要牺牲我?我是你的亲生女儿啊,世上有你这样的母亲吗?你当我是什么?是妓女吗?”
此言一出,陆克渊登时就站不住了。
“春美,这是怎么了?”他有些羞恼,但是脸上还平静:“和妈妈吵架了?”
春美到了这个时候,看金婉心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心中忽然有些痛快。暗暗的骂了一声“骚货”,她嘴上叫道:“就因为我不陪你玩,她就打我!”
陆克渊听了这话,登时就饱了——他还以为春美是真的爱上了自己。不过爱不爱的倒是小事,只是他们三个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如今忽然听了这话,他没法子不尴尬。
金婉心看春美分明是在发作人来疯,立时气得发昏。抬手掩着心口,她原地晃了晃,还想斥责春美两句,然而心慌得厉害,实在是发不出声音了。

☆、第七十三章 所谓爱情(一)

金婉心被女儿气得发昏,然而强撑着不肯倒,怕自己在陆克渊面前露出病态,会让他以为自己已经是个老人家。而春美由着性子大闹一场,闹得身心舒畅。眼看母亲没了话讲,自己这一回是彻底占了上风,并且也真是有些累了,便收了涕泪,转身自己回到了楼上卧室里去。
春美走了,留下了金婉心和陆克渊面面相觑,金婉心苍白了脸,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陆克渊则是纯粹的尴尬,并且感觉自己这一趟来得十分无聊。几乎是自取其辱。但是现在让他扭头就走,他也做不出。进退两难的站在原地,他单手插进裤兜里,抬头对着金婉心皱眉一笑。
笑过之后,他心里还是很不痛快,于是又说了一句:“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这话,他径自离去。金婉心有心留他,然而一颗心跳得厉害,两条腿也不住的发抖。眼看着他是真走了,她扶着楼梯栏杆慢慢的坐下来,后悔自己不该把春美带过来。又想自己只有春美一个孩子,然而这个孩子又是这么的糟糕,自己将来想指望她,是绝对不可能的了。说来说去,自己还是孤身一人。
这样一想,她便感到了悲哀与冷清,她这一生都是花红柳绿纸醉金迷过来的,她最受不了的就是冷清。她不服老,她需要爱与被爱,在精神上,她离不得男子。
只有在男子迷恋爱慕的目光中,她才觉得自己是美的,是有着高不可攀的价值的。
金婉心休息了好一会儿。才慢慢的缓了过来。
她没打算再去和春美算总账,至于春美的新朋友是谁,她也完全没有兴趣知道。春美从十三四岁起就开始交男朋友,做母亲的要是想一个一个的知道过来,那简直不必再做别的了,单是在家里记人名就够她忙的了。
她什么兴致都没了,拖着两条腿上楼回房——她刚进了屋子,门外走廊里就响起了咯噔咯噔的高跟鞋声,正是春美梳妆完毕,出门找她那些野男人去了。
春美是经常会对个什么人动心的,那心动得快,停得也快,所以她需得同时交好几个男朋友,才能让自己成天不那么闲得难受。这回离开了她熟悉的环境,到了这北方的都会,她立刻就感到了寂寞——在上海的时候。她第一次见识陆克渊这一款的叔叔,登时倾心,可是和叔叔相处久了,也有乏味之处。和她的男朋友们相比,陆克渊实在是太不摩登了,和她简直没有什么共同的语言,行动也不够浪漫热情,居然从不曾将她抱到怀中强吻过,总而言之。有点没劲。
所以何养健出现得正好——首先,她没和这么高大威武的男子并肩走过,感觉十分新鲜;其次,何养健外表雄壮,内心却是个绅士,完全能听懂她嘴里蹦出的英文词儿;第三,在他们第二次约会的时候,何养健就像抓小鸡似的把她拎起来摁在墙上狂吻了一通,吻得她面红耳赤披头散发,当场就想搬出去和他同居。然而何养健并没有要和她同居的意思,于是她对他爱而不得,就更爱了。
她来寻觅了何养健,何养健自然就得接待她,于是玉恒得了救——玉恒刚刚闯了个不大不小的祸,老妈子一眼没看住,他居然不声不响的溜到邻居家里,把人家刚刚睡着的小奶娃偷着抱走了。邻居媳妇心急如焚的在后院找到他时,他抱着那孩子来回走,正在自得其乐的给那孩子当妈。
邻居媳妇气愤愤的把自家奶娃娃抱了走,正巧何养健回了来,那媳妇便顺嘴又向他告了一状。何养健听了,也很后怕,并且认为无论如何这都是一种偷窃行为,这么小的孩子就学会了偷,长大了还了得?
于是他找来一把尺子,又在后院捉到了玉恒。蹲在玉恒面前,拉过他的一只小手,何养健正色告诉他:“偷东西是不对的,所以叔叔要惩罚你。”
说完这话,他对着玉恒的手心就抡起了尺子。玉恒猝不及防的挨了一下,疼得叫出了声音,而何养健用尺子一指他的鼻尖,又道:“不许哭。”
玉恒总怕他会不要自己,所以很听他的话。扁着小嘴含着眼泪,他当真是不敢大哭。而何养健铁石心肠,将一柄木尺挥得虎虎生风,打得劈啪作响,还没等他打够,前院老妈子赶了过来,告诉他“家里来了一位吉小姐”。
何养健一听这话,就攥着尺子站了起来。于是玉恒逃过一劫。把尺子递给老妈子,何养健掸了掸自己那一尘不染的长衫,然后迈步走去前院,看到了花枝招展的春美。
春美正在环顾何家的环境,感觉这房子院子太简陋寒酸,老妈子也真是个上不得台面的“老”妈子,别说何养健没汽车,纵是有了汽车,这院子里也没有地方修建一座汽车房。住这种房子,真可怜,连汽车都没有,更可怜,偏偏他还那么的帅,越发的像是英雄落难。春美本来是没有闲情去救济落难英雄的,可何养健那天对她的一拎一亲实在是充满了男性的魅力,让她每次回想,都要腿软。
何养健倒是坦然的,对她说道:“密斯吉,请屋里坐。”
春美嘤咛一声,欣然应允。结果在她迈步进房不到三分钟,她就又被何养健拎起来了。
何养健是知道女人的美妙的,但是他也只领略过希灵一个人的身体。这两年他活得灰头土脸,早没了那些旖旎心思,但是最近他慢慢的还了阳,年纪摆在那里,他也有些蠢蠢欲动了。
正好,春美自己送上了门,而且自己还不必对她负责任。所以像和春美有仇似的,他三口两口,又把春美啃成了披头散发。
春美在他的大手之中辗转扭动,呻吟着娇喘不止,同时就感觉自己是真爱上这个男人了,这个男人才是真男人,和他一比,她先前的男朋友们全都显得女性化了。

☆、第七十三章 所谓爱情(二)

玉恒听见前院有女人说话的声音,以为是那个陌生的“妈妈”来了,吓得没敢乱动。蹲在原地静静的等了一会儿,他没等到叔叔叫自己过去见人,这才稍稍的放了心。
张着两只手站起身,他疼得直吸凉气。何养健根本不知道小孩子的皮肉会有多嫩,一顿尺子抽下去,当时看着没怎么样,现在那双手的掌心红肿起来,已经有了皮开肉绽的意思。忍痛慢慢的走到前院,他见正房的门窗都是紧闭,正要开口叫门,却又听见房内传出了哼哼唧唧和噼里啪啦的隐约响声。莫名其妙的听了一会儿,他没听明白。张开嘴又要叫门,结果没等他出声,房内的何养健忽然气喘吁吁的嘀咕了一句:“他妈的!”
这一句他听清楚了,他以为叔叔还在生气,所以吓得又逃回了后院去。在后院玩了一个多小时蚂蚁,他听到前院有了门响,这才悄悄的又走了回去——走到屋角停下来,他很谨慎的伸出一个脑袋,先往外窥视。
这一回,他看见了春美。
他不认识春美,乍一看到春美那一头卷发,他几乎以为看到了“妈妈”。但随即他又推翻了自己的结论。因为她整个人比“妈妈”大了一圈,卷发蓬着,显得头大如斗。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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