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城满地梨花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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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城满地梨花雪-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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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知道我妈现在是特别难的时候,我只是一直顶撞她习惯了,而她也不习惯我突然地体恤,她如果不强势软弱的话,那么就真的是倒下了,我不希望看到那一天!

我回宿舍挑了个下铺,收拾完简单的行李,一个人靠着床头发呆,臂弯里习惯地搂着我的粉毛熊。

同宿舍的另外三个人,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一个竟然是于娇娇,我初中同学,她爸当个小局长那个,高中三年不见,她变化不大,仍然娇里娇气地,不过是型号大了几圈而已,

她半天没有认出我来,我只是微笑安静地看着她,点头打招呼。

当她听到我介绍完自己名字时,眼睛瞪地溜圆的伸手指着我上上下下的看,临了,一声尖叫,上来抱着我捶打,“周秋言,你怎么长这么高呢,你有一米七吧,你变化真大啊,你小时候晒得比现在黑,哎你记得吧,咱们还打过仗呢,我骂你丑女来地,**现在出去要是再被人骂丑女,那人得让咱们学校男生用砖头埋了。”

我只是笑着听她一通机关枪扫射,其实于娇娇这人虽然家庭条件好,在初中时又搞小帮派迫害群众,但她这人其实大咧咧没什么心眼子的,如果有点心机的人,当年在初中,也十三四了,不可能追在人家男生后面,拼命表白喜欢人家!

我问于娇娇为什么也考这所一般院校了,她就耸耸肩说,她爸虽然给她送入了重点高中,但她的脑子不是念重点的料,就这学校还是她寒窗苦读来的呢,我心里不由得叹息一声,原来当年那么羡慕读重点高中的她们,最后上大学时,竟然殊途同归,来了一个地方!

瞎折腾什么啊!

另外两个同寝的女生,也很有特点,几乎代表两个极端的类型,刑曼丽,家是省城郊区的,长得很不错,人也爱打扮,不过我心里对她的感觉是,轻佻,这在日后也确实得到了证明。

我把她归入虚荣类,原谅我用冷酷的眼光观察人吧,我把所有的对人类的热望都留在了我那可怜的青春期了,从那一天以后,我就结束了年少无邪的时光。

最后一个来报到的女生很质朴,她叫王方,人如其名字一样混在人群里会找不出来的路人外形,但王方这人虽然出身农村,并不自卑,她是这个寝室我还算看得入眼的人。

我的大学生活开始之后,我仍然话少,什么事随个大流,一般时候都是上网,或者耳朵里塞个耳机听音乐,因为女人多的地方事非多,我觉得少说话会省去很多事,再一个,刑曼丽和于娇娇她们两个说的话,不听也罢,不外乎是个衣服包包首饰,没营养的话,除此外,于娇娇还喜欢聊些官场上的暗流,潜规则什么的。

这和她的小官吏家庭出身有关,王方比较忙,她是这所学校里少见的苦读型的。

于娇娇一直都想向我靠拢的,比如打听打听我的家庭情况,或者用她心里的小秘密交换点我不为人知的小秘密。

我太了解女生的这些小把戏了,我都是敷衍而过,于是她就说我对人太冷淡,这样将来参加工作保证吃亏。

末了,才切入中心话题,问我是不是和夏东处过对象。

我知道这才是她的底牌,她最关心的是夏东,而不是我,所以她之前的热情,可以不计。

我有些无动于衷地问她,“处了怎么样,不处又怎么样?”

她有点急了,就说,“哎你这人怎么这样啊,问问怎么了,你要知道他的近况就告诉一声呗,都是同学。”

我冷冷道:“不知道,他的事别问我。”

她吃过一回钉子后,再没来问我夏东的事。

我的大学生活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平淡无奇!

我既不积极先进,抢当什么学生干部,因为我一看到学生会就想吐。

但是我如果和群众太不合群,也容易被人以为我有孤独症,于是我就挑了个文学社的轻活,安静的看看书,写写字,适合我这种心如古井的人。

我又不喜欢苦苦用功,比高三还象高三是的考各种证,学各种培训辅助科目。

我和别的女生关系不好也不坏,和企图接近我的人离的不远也不近。

我的话少笑少是出了名的,又只喜欢穿黑白和紫三色,没多久,系里就人送我外号“冷艳公主”!

可能太容易看懂的东西都没什么吸引力吧,我这个上中学时喜欢走中性路线的人,只是上大学后留了一把乌黑顺滑的长发,又穿了白裙子,对所有追求我的男同学一概淡定无视而已,竟然摇身一变,成了只可远观不可近亵的冰美人!

这个世界真奇妙!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我回味骨子里的那种忧伤,我经常轻轻抚摸我胳膊上的那个东字,结疤后很清晰。

我不需要特意地拒绝哪个男孩子的好感,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走到我的眼里去,我的目光经常穿越过和我说话的人,飘然落在某个地方。

这是一个对我比较执著的男生的原话,大意就是那意思,追我的男生里有三个比较有特点,这个是比较有才有貌的,叫丁柳一,可惜家庭出身略差些。

还有一个叫张恒,他家是本市人,他爸很有实权,他追我时,就缕缕暗示,只要跟了他,毕业时房子,工作都不成问题,张恒长得还成,典型的官二代,有点派,他也算是系里很多女生追求的热点,因为他就意味着前途,到了大学里的爱情,还有几个玩浪漫的啊,尤其是大四时,到处是抱头痛哭,马上要劳燕纷飞的情侣,空气中都因为那些眼泪的挥发而变得湿乎乎的。

当我拒绝了张恒一次又一次的追求时,系里的很多人说我太傻X了,相当于直接报废了一台ATM。

我在心里冷冷一笑,现在不废,结了婚也是废,这种根基的组合先天发育就不良。

还有一个男生我对他名字记不清了,就记得名字里有一个鹏字,那男孩也很有特点,和上两个一样执著,特别喜欢在远处看我,经常等在我经过的路上,如果我心烦,换路走,在下一个路口遇到他时,鹏会特别忧伤,让我觉得他简直就是戴望舒在雨巷里遇到的那个丁香女子的转世。

鹏比我高一届,毕业前做了一件惊人之举,他终于站在我面前,没有情书,短信,只有忧伤而真诚的脸,他无比真诚的对我说,如果这些话他不说出来,他一生都会觉得遗憾,他说他从看到我第一眼开始就爱上我了,说我象一朵睡莲那么美,他说这句话时,我想到了丁柳一,丁柳一经常给我写情书,很煽情的,长篇大论的。

鹏说他太爱我的气质了,以至于只敢远远地看着,如果哪一天没有看到我一眼,他会一天心神不宁,无心做事,但他同时又知道,我封闭了自己的心,所以他没有做任何打扰我的事情,但现在要毕业了,所以他鼓起所有的勇气站到我面前,向我说出这些话来,他怕再不说永远也没机会说,不管我听了是怎样的感觉。

我基本就是安之若素的听他表达完这一大段表白的,而他显然也对我这种反应极其欣喜和珍藏,其实我在心里想的是,这是一种什么感情?生活中全无交集,从没说过话,他就说他那么爱我,爱的痴迷,爱的疲惫···

他最后一句结束语这么说的,他说,“你知道吗?我就喜欢你那种遗世独立的气韵,你特别超然,你那清澈坚定的圆眸将永远印在我心里,是我大学三年最大的收获,谢谢你,遇到你很美!”

我微笑了一下,对他也点头表示感谢,我虽然内心久已冰冷麻木,我可以不喜欢别人,但人家喜欢我,并不是罪,我没什么可傲娇的,我还是我,继续过我的生活轨迹。

当晚上入睡熄灯后,寝室里照样开始热烈地卧谈会时,没想到我的事竟然成了她们几个的讨论话题。

于娇娇说,因为我的屡次拒绝,丁柳一已经快要沦为忧郁文艺青年了,在宿舍里写了大量的情诗,有时候还会边在电脑前敲,边流出眼泪来。

刑曼丽也不无酸溜溜地说,张恒为了追我,都催他家人在好地段挑房了,希望能在毕业前抱得美人归,坐拥天下等等。

只有王方还算正常范畴,她比较喜欢关注积极学习,和她一样争分夺秒的男生类型。

虽然说的是我的事,她们三个却争论个面红耳赤,临了,我却哈欠连连,只说了几个字,困死了,睡觉。

于娇娇虽然对夏东还念念不忘,可远水解不了近渴,她是挺丁柳一派,她说丁柳一是我们系几十年才出现一个的才子,才华横溢,最主要的是丁柳一皮相长得相当不错,据于娇娇说她一看到丁柳一那双古典的丹凤眼,她就浑身腿软。

她一直喜欢美男的,这我可以做证!

刑曼丽是挺张恒派,果然和我最初的印象完全一致,刑曼丽是女人里最可怕那类,她酷爱打扮,最喜欢逛街,买一堆没用的衣服,化妆品,这种女人,说不好听点,是购物狂,败家女,虚荣,一般男人是养不起的。

她买回来的衣服,不到第二天就会被她打入冷宫,可她仍会穿着十多寸的高跟鞋继续去逛街奋斗。

所以大部分时间留在宿舍里的人,只有我和王方,王方不肯浪费一点时间用在学习上。

这样一所没名气的普通院校,我的专业又那么鸡胁,其实学点辅修专业是技多不压人的,只是我真的没有规划,我对未来一片模糊,这是我初恋受创后最大的后遗症。

我懒得学,但我又无处可去,要是出去也是上图书馆或者食堂,我的生活费只能维持正常开支,如果想玩乐享受,那肯定不够,虽然有张恒那个ATM多次主动请缨上阵,但我明白一个道理,吃人嘴短,拿人手短。

我的心里仍然是一片荒原,没有人走得进去!

我仍然会午夜梦回,想我的小东,一个人抚着枕旁的泪痕到天明!



 
14章 命运一定会安排的邂逅

更新时间:2011726 14:08:31 字数:3782

大学的生活其实是很醉生梦死的,完全颠倒黑白的作息时间,除了上网,谈恋爱,吹吹牛逼,扯扯闲淡,大家凑到一起也没什么别的可干的,象我所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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