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代之初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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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代之初终- 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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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两章内完结从军路线。
【2010年7月26日】
这不是伪更这不是伪更……将近两千字就TMD是伪更吧!
终于字数爆了,下一章码了两千还没完,于是切一下搞定这章,继续去码【下】。灵感少年你终于眷顾我了么。
昨天刚回市里,突然发现现在还是去海边好啊,水边湖边什么的太闷太热了,还不如市里。
旅游者记得带防晒霜。
以上。


☆、第七十九章

鞑靼骑兵是夜袭的。他们裹着银亮的马刀,骑着包了脚的战马,一声不吭的摸到了营地附近。集合的数百户骑兵和千户枪兵,给了鞑靼进攻的信号。虽名义上是贪心不足的土匪,袭营的鞑靼毕竟是来试探朝廷态度的军队,不会像一般土匪听到动静就被惊走。
见营地里动静,为首的鞑靼撕开裹马腿消音的布,拿上包裹里的马刀,用不同于中原的语言大吼了一句。
鞑靼加快了速度,背着最高统帅私自偷着出击,违背了军令的苏飞也正和枪兵千户杀了出来。鞑靼和最先的枪兵撞了个正脸,喊杀连天!
敌对骑兵共有千余。
一眼望去,皆是黑压压的人头,光溜溜的脑门。骑兵们身穿轻便的皮甲,手拿锃亮的马刀。战马喷吐着热气,目之所及处热气汇聚,连成一片朦胧模糊的白气团。白气被风一吹,扭了几下细腰,散开了。
苏飞策马走到军队前方,几个甲胄齐全、兵刃锋锐的骑兵护卫着他。看得出苏飞是第一次经历主事的阵仗,初春的天,憋出了一脸汗水。汗水划过他俊逸素正的面容,划过他紧抿的唇。苏飞一脸安定稳重的模样,接过大旗举起。
只听,整个战场皆是他加了内力的咆哮:“结圆阵,避免被鞑子冲散。为了后面营中正在睡梦中的兄弟们,杀!”
“为了兄弟们,杀——!”
“为了兄弟们,杀——!!”
“杀——!”
“杀——!!”
“杀——!!!”
言语越来越简练,杀气却越来越旺盛。鞑靼那方的战前动员早已做足,敌方骑兵们绿着眼睛,狼一样的盯着苏飞所帅部下,盯着苏飞所帅部下之后的肥美中原。双方就如两个各有狼王统帅,为了地盘争斗的狼群。
苏飞高举九石长弓,对准鞑靼的大旗嗖就是一箭。甩开弓,趁气势正盛,他抽出长剑冲了出去。
对方统帅也并不是脓包,咬开裤袋抽出一把割肉用的弯刀,对准苏飞射出的羽箭一甩。他手臂肌肉青筋高高鼓起,弯弯的短刀旋转呼啸着飞向对面,可见使足了气力。敌方统帅者也是射箭的好手,料定了苏飞羽箭所经路线。
叮。
弯刀削短了羽箭,羽箭也撞飞了弯刀。
就如两者之间的碰撞,边军和鞑靼奔驰,马蹄和人脚踏出无数烟尘。烟尘和嘶哑的喊杀声中,两群狼终于碰到了一起!
叮叮当当的器械交战声,受伤的怒吼声,以及濒死的惨叫声;吓得月亮躲进了乌云里。
战前,霍零熟练的将手臂以布条缠好,防止杀人过多血染双臂双手,枪杆打滑。十人小旗以她为圆心,随行军的洪流慢慢推进。战时,是不需辨认方向刻意行军的,人潮自然会将其推向敌方,想逃也有几分困难。
周遭如郭癸、如秦沐,为战事气氛涨的满面通红,仿佛血管流动的并非液体,而是滚烫的热油。军士们紧握枪杆,一副恨不得一枪捅出血喷八丈的兴奋劲。不能适应战时惨烈的,大多死了;活下来的,也就适应了。
霍零脑中翻动的是古墓时得来的秘籍,同小鱼儿一起时背下来的秘籍,一枪一剑一拳一掌,招招式式在脑中翻动,化为枪又化为掌,化为拳又化为腿。
军队的的确确乃是磨砺身心的最好去处;霍零一心投身武学,以身试法;进步自然极快。世间万物总是他物转化而来,寻了此物本质,自然能转化为其他。古墓时得来的绝代秘籍,一一转为枪术,可印入霍零脑海。
燕南天,霍狂刀。
甚至江小鱼。
便是霍零一心投入武学的最好激励,哪怕手染鲜血,夜深辗转不能寐。杀的人多了,也就无该杀不该杀的区别。若硬说对方是敌人、是该杀之人,也仅为不能接受化为修罗屠夫转变的徒劳辩驳;鞑靼有错,但朝廷剥削百姓,使百姓流离失所,又如何能说是无错?
世间哪有许多必定该杀之人,极恶之人尚且有不忍之处。
更何况,改朝换代乃为必然。除非朝中多几个张居正似的贤臣,又有天子眷顾,无人能害。
“百人自有百种思虑,但愿苏飞你百年之后不曾为其后悔。”
最前的骑兵已冲入霍零阵营,脑中演练枪术的她自然的一挑枪尾,精铁枪化为一道虹弧,又如青鸟三点头,刺入了尚未举起马刀的骑兵喉咙。惊醒的霍零抬眼,正把最前方白袍小将苏飞浴血奋战的身影印入眼睑,她沉吟片刻,突兀为这似能算是朋友似又能算是敌手的剑客祝福半句,随同旗的郭癸冲入了敌阵。
被刺中喉咙的骑兵捂住喷血的动脉,张开嘴一口口的血渍吐出。血液腥咸,满口皆是,挡住了他呼吸的通路。他双眼渐渐晦暗,动脉失血,不禁浑身抽搐。回首瞭望草原的方向,年轻的骑兵犹如眷恋天空的鹰,一头栽落下马。
此间,霍零手中又平添了三条性命。
人,出生十月,幼年十年,长成十年;共计二十一年。战场,一秒钟就能夺去数条人命,军旅中曾流传过一句玩笑话“战场的人命最最不值钱”,传出者以动摇军心之名,就地处决。
霍零十人渐入敌阵。
霍狂刀的刀看似平平无奇,只凭借一腔气力,实则大巧不工。他乍眼瞧去,狂傲得没边没际,刀招也皆是信手拈来,实则早年闯荡江湖的每招每式,已随着狂傲之气融入霍狂刀的骨血之中,再不分彼此。
寻常人与他对敌,先不提招式精妙如何,一出招,就理应被霍狂刀狂傲之中带着桀骜拼命的气势镇住;一身武功发挥不到七分。
霍零早年曾模仿过霍狂刀的气势,枪法大开大合,狂傲不羁。
只是霍零毕竟是女儿身,比起霍狂刀粗犷的狂气,多了分清冷多了分细腻,总不如霍狂刀那么令人折服。
现今,霍零再不用模仿霍狂刀的气势。自婴儿时,霍狂刀那澎湃激昂的狂态深深刻入霍零心中,早否了她本该有的那丝反对之勇。霍狂刀当初不禁折服了昆仑藏翼子,又何尝不是折服了转生之初对一切充满叛逆感、对死亡亦无真实感的霍零。
霍零一枪枪或刺或挑,以最省力的招数换得最大的战果。那双黑白分明的眸子,却漫无焦距。一杆长枪,在霍零手中化为了蛟龙,嘶吼咆哮,翻云覆雨。
霍零的枪,是冷的。
冷到索人性命,亦无半点颤动。
枪头自骑兵脖颈中抽出,动脉喷出的血红染赤了枪尖,仿若平添了半朵红缨。霍零枪尖一转一甩,平平无奇的精铁长枪划了个弧度,如亡者的诡笑。霍零的枪不似寻常女子,飘忽不定、恍若谪仙;也不似魔教女子,招招要命、感性毒辣。乍一眼瞅,霍零一如男子,并无特殊脂粉之气,只是冷得彻骨冰寒。
每一招看似平常,却存了不下十招的变招杀招。
霍零的枪,是杀人的枪。寻常不懂武功的鞑靼军士,仅是一眼就被一条枪影晃花了眼,判断不出如游龙似睡狮的夺命之枪最终落点,枉送性命。
霍零周围不下十余骑,恐惧令满族男子们神色狰狞,激起了夺命血气。战场的恐惧,唯一发泄渠道便是杀,不断的杀。他们高举锃亮的马刀,口中怒骂着满族的言语,用他们平日纵马草原嘹亮高歌的嗓子嘶吼,如野兽般的露出牙齿,高举马刀。
“杀!”
张青青哑声叱道,把长枪当棍子,抽开马上鞑子砍下的马刀。郭癸应和的高声吼了一嗓子“杀”,长枪顺着张青青腋下猛刺,一枪刺死了刚刚高举马刀的面色狰狞男子。与此同时,男子身边的另外一名军士悲愤的吼了一声,弯刀晃眼,自上到下的砍向张青青。
往日儒雅笃定的秦沐发髻散乱,双目通红。他大声的“呀”着,长枪挺进,刺入马上军士的手臂。若不是军士灵敏的歪头一躲,这一枪便是正中他的心口。
杀杀杀!
来者是谁?若为不着边军军服者,杀!来者何事?若是手中持兵器者,杀!来者几许?若存于目之所及处不退者杀!
夜黑如墨,血凝亦黑如墨。
霍零的枪,矫健如迅雷呼啸,一条条人命犹如不值钱的棒子,收完便扔。手臂缠绕的灰黄布条,被枪身偶然滴落的鲜血,染成了赤红。随战阵漂泊在人海中,处处是敌,唯有背后兄弟尚可依托。
性命相交,几度生死相许。
一杆长枪,杀尽天下人。
鞑子们太多了。
苏飞引领的骑兵再努力分割对方骑兵,对方还是像海潮一般,一浪接着一浪。黑压压,放眼望去,皆是马腿和骑兵,见不到亲切的枪兵。霍零十人一直未曾分开,因此,战力极强的他们被对方重点盯住。马蹄哒哒哒的环绕几人,战马喷吐出的热气吹在脸上,让人热的睁不开眼。初春的天,被围的还是围人的兵丁军士,皆一身汗。
战到酣时,无论何人,皆和跑过千余米似的,满面通红遍体汗湿。
可惜,这酣时,是被围攻的正酣。
零零散散开始有人受伤,霍零的枪再快,也护不住九个人。郭癸顾不得藏拙,乡里乡间学得架势用在枪杆子上,虎虎生风倒有几分唬人的气势。秦沐大概是使过剑的,枪枪刺人颇有种长剑舞花的动感。而其他人,则是用军中交的架势,一个个状若疯虎。
霍零的枪依旧平稳、矫健。一杆长枪成了索命的判官,每每一点,就是半条人命。她的双眼纯黑,黑如流浪的鬃毛,映出的不是人,仿佛映出的是一个个练枪的靶子。取人性命,半分波澜都欠奉。
自小霍零就属于面白如鬼的类型,若不是小鱼儿机警,当初差点将幼年的霍零当成鬼魅。即使杀了几十人,她面色依然如故,半滴汗也不见。
若仅是霍零一人倒也来去方便,力竭之前杀个数百人半分问题也没有。只是霍零不禁要杀人开路,还要竭尽所能护住九个战友。一时间,绕是霍零长枪冷冽堪比狂风,也顾不住九片被外界风浪撕扯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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