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外史之不可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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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外史之不可重来-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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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还是好好相处比较好!”
“你真的不一样了,以前的你说不出这样的话来!”
“也许你不是真的了解朱七七,不过,现在不重要了,因为没有朱七七了,只有叶落!”
“好,我与猫儿一样叫你小落!”
“好,对了,沈大哥,我想知道,归云山庄怎么惹着快活王了,不是归云山庄,那么就是说,惹着快活王的人是我!”
“是,快活王要找的人是你!”
“归云山庄与师兄他们会不会有麻烦,还有就是,我怎么惹着快活王了!”
我当然知道我与快活王之间的恩怨,不过,这个时候如果不问出来,沈浪怕是要怀凝吧!
“不是你,是与朱家之间的恩怨,你也别担心,看色使的行动,他要抓的只是你而已,至与你师兄与归云山庄因该没事的!”
“如果是这样就好了!”
“对了,为什么要学医呢?”
“病怕了吧!”
“你,吃了不少苦吧,都是我,都是我!”
看着内疚的闭上眼睛的沈浪我忙说道。
“别这样,老天是公平的,让我受了那样的苦,却又给了我一个新的开始,新的生活,相比你们告诉我的以前,我还是比较喜欢现在的生活与心态!”
“你还是一样善良,确比从前更懂事了,看来你师父把你教的很好,与我说说,你的经历吧!”
仔细的想一想我的经历,慢慢的说给他听,看着若有所思的沈浪,我真的很想敲晕他,因为说的我真的好累,好累!
一股香把我薰醒,看着拿着野味的沈浪,我有说不出的感激,也许是我说的什么话刺激到沈大侠了,他对我好的不得了,对与他偶尔对我发呆,我也选择性装做没看见,我真的得到了师兄的真传,我说的不是医术,而是习惯,每到一个新的地方,总是到处喵喵,找找,把有用的草药都收好。
好了,我身上都不痛了,惬意晒着太阳,沈浪,他又出去了,因该不是找路就是找吃的吧,看着四周,我笑了出来,我还真能随遇而安啊!在这里唯一不满的就是,沈浪这个超人太厉害,除了第一天做过他一次大夫后,就没有别的机会了,因为,他的脸色,他的形动,真与常人无疑,说真的,我也怀疑过,是不是他不相信我的医术,在我面前逞强的,本想试试,可又觉得没必要试,千金难买我愿意,他愿意这样伤着,我着个什么急啊!在说了,他可是主角啊,哪里那么容易挂掉。
“找到路了,明天天一亮我们就能出去!”
“多谢!”
“我答应过朱爷,会好好的照顾你的!”
这家伙,总是能给自己找合理的借口,不过关我什么事,安心接受就好,反正我也不会欠他什么,我不是赖帐,是因为我是学医的,他是江湖人,总有伤着的时候,我治他就是了,什么味道,说实在的,自从我学医后,就对毒有一种特殊的嗅觉,沈浪他中毒了,不会啊,我为他把过脉的,这么说,他是在这几天里中的,难不成,是我给他用药的后遗症,立刻到他身边,拉着他的手把脉。
“七,小落,我没事的!”
“闭嘴!”
我最讨厌我把脉时,有人打断了,还好,不是我的问题,是一种虫草的毒,看来,他是去找吃的或是找路是被咬的,这种毒不会制命,只是很痛很痛!
“在哪里被咬的!”
“我没事!”
“我问在哪里?”
看着我坚持,他说了地方,我不顾他的劝告,找到那个地方开始找解药,师兄告诉过我,毒物四周,五步之内必有相克之物。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7 章

没有,怎么会没有呢,我这么确定这里有,不光是师兄告诉过我,在现代时,我看走近科学里也这样说过,可为什么怎样找都没有呢?
“小落,别找了,没什么事的!”
听着沈浪所说的话,我瞪了他一眼,不在说什么,继续找着,理论不会错,那错在呢?对了,他在这里被咬,可没说这虫子住在这啊!那解药因该在虫子住的附近,仔细的回想着关于这虫子的一切,这种虫子怕热,因该住在湿润的地方,而这里,有些干,有水的地方。
一定在有水的地方附近,这附近只有一个水塘,好办,就去里!
“小落,这点小伤没事,快回去休息,明天我们就要出谷,要保持体力!”
不理沈浪的话继续做我想做的,其实我不是好心或心痛与他,而是我知道他身上有伤,在加上这些痛,要是挂了,我怎么办,我可不会捉野味,不会生火,不会找路,其一是我还没有活够,有他,更有可能活着,二是,我最怕饿了,如果没有他,我铁定饿死在这,在我眼中,饿死是最残的一种死法,三是,他是主角,主角光环之下,如果有一天,他知道我真正的医术实力,没为他治,说不定来点小心眼,就够我受的了,因为在不知不觉中,我发现,他能无声无息的影响着别人,这样的人,我觉得一定是腹黑到极点才不会被人发觉,这种人,还是少得罪为好。
找着虫子了,含笑着查看着四周的草木,因该是这种,因为这附近,只有这种草最是完全,而那虫子的破坏力很大的,拔了两株,开心的像回走,而沈浪,自使自终的跟在我后面。
洗好捣碎药对着沈浪说道:“伤口在哪里!”
“要外覆吗?我自己来!”
“我要看伤口的颜色决定药的多少,到底伤在哪里?”
“小落,还是我自己来好了!”
“沈大侠,我都不在乎,你别扭些什么啊!找了这么久的草药,我真的很累了,请你合作一点好吗?”
我与沈浪深情对望,不对,是互瞪着对方,看着不妥协的我,沈浪叹了一口气,开始脱衣服,啊!我本以为在手上或是腿上,看着他肩上红肿的伤口,不禁要赞他一声,大侠真不是人做的,别说咬着这样,就是小小的一口,我怕也要哭上个三天三夜,当然了,前提是在师兄他们或猫儿面前。
弄来清水,把先前弄干捣碎的草药倒进水里,用手帕沾草药水帮他清洗,看来,这几天他的神经以痛的麻木了,这样的清洗,他都没有感觉,干净了,正要上解药时,看到他身上其它伤口,都结疤了,还是清洗一下为好!感觉我动作的沈浪身子僵了一下,什么都没说,配合着我,上完了,上完药了,忍不住打了个哈欠,身为医者的我累成这样,身为病人的沈浪,精神到不错,反正现在他不会出事了,我该好好休息了。
怎么回事,感觉到不对,我忙睁开眼睛,我又在飞吗?不是,原来是被人背着啊,没又被抢,松了口气,对道沈浪道:“沈大哥,放我下来吧,怎么没把我叫醒?”
“看你睡的很沉,我想一定是昨晚累着了,就没有叫你,你现在醒了,吃点东西吧!”
这四周怕是没水,不能梳洗,将就点吧,野果,味还不错,一连吃了三四个,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开始走路,沈浪走在我前面一步之遥,他走的不快,但也没有停过,我知道他为什么这样,这个时代,没有指南针,只能应着太阳找方向,这里茺凉极点,如果在太阳下山前出不去,怕是要等第二天了,在陪大师兄时山里采药时,师兄教过我,咬着牙一步步的走着,我想,我两辈子加起来都没有走过这么多路吧,你问为什么我不让沈浪背着,那是因为我知道他也没有多少体力,解药是我配的,有多费体力我是明白的,这也可以解释沈浪为什么那么听话让我自己走的原因。
“喝点水,休息一下,翻过那座山就好了!”
拿过水,盯着沈浪指的那座山,嘴角止不住的抽了抽。
山,这山可真高,可真要命啊。
我真的走不动了,可看着眼前的沈浪,我怎么也说不出口,脚以痛的麻木了,跟着他一步步的走着,快活王,这个仇姑姑我可记着,我会让你好看的。
农家,我看到农家了,终于走出来了,猎户人家,虽是简陋,可还是热情的欢迎着我们,看着与人谈笑风生的沈浪,我心中不由的在赞一声,走了这么远的路,他到没什么狼狈,还有就是,不管什么样的人,他都能聊到一起,顾不上脚痛倒头就睡,睡可是最能补体力的方式。
一觉醒来,是第二天中午了,看着脚,上了药,水泡都以挑破了,因该是沈浪做的吧,没有想到他到如些细心,真让人感动,还好,在没来之前,我就深刻了解沈浪,这没有别的意思,他只是想我好受一点而已,沈浪啊沈浪,这是我,要是别的女人,看到你这样,不想歪才怪,这一刻,我无比庆信,我是明智的,不会陷进他的柔情里。
吃过饭,我们随着他们所指的路去镇上,看着还在前面的沈浪,我还是该说声谢谢。
听着我的谢谢他只是淡淡的笑着。这次,因没急着赶路,走的很慢,在天快要黑定时,我们终于到了镇上,到了客栈,二话没说接着睡。
终于休息够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因该睡了一天两夜,让小二打来水,我泡在水里,觉得幸福极了,我的身体在好转,这么远的路,我都能走下来,我想,不用十年,我的寒毒都能排出体外了吧。
洗干净了,换上干净的衣服,这因该是沈浪买的吧,当我走下楼时,我看到沈浪在与一个少年说话,看到我来,我明显感觉到那个少年眼睛一亮,看着那高挑的眉,不用说,我就知道,这家伙一定是王怜花,因为,能美成这样的男子,除了他还有谁呢?
果不其然,真是王怜花,虽然我对他有些好奇,可看他看我就像看到猎物般,所有的好奇都被打散,淡淡的打着招呼后,专心的吃着美食,王怜花可比沈浪能说多了,我虽不说话,他也能对着我说个不停,也许是因为他是美男,也许因为我休息的很好,他这样的胍燥,我也没在意,当他说,他以飞鸽传书与猫儿,猫儿正赶来时,我的眼泪都在眼里打转了!该死的猫儿,出现的这么晚,看我不拔了你的猫皮。
王怜花是何等聪明之人,当然看的出我的情绪,确也没说什么,都东拉西扯与沈浪聊着,但我听的明了,他在找我感兴趣的,王大爷,你挑错时间了,现在的我,最感兴趣的是怎样修理那个食言的猫儿。
要拉着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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