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彼得我要杀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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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彼得我要杀了你-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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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慢了,已经超出预期时间了,再一周吧,过来7天,他收购了那个百货大楼也没用了,你可以叫他回家吃自己的。”林羽依说完这些话,又打开资料飞快的看着,时不时的“练”个花体签名。
“这样会不会不太好?毕竟……”这还真不好办,本来西蒙就不擅长收购百货大楼啊,这不是出难题给他么。
“他是在日本吧,那就叫他直接切腹,顺便叫他切的好看一点,如果那个十字切腹的十字歪歪扭扭的话,我会把他从阎王那抓过来,从新上小学的。”
林羽依就是有办法在捞狠话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慢条斯理,你有什么办法,听了都让人发疯啊。
“我会把你的意思转达给他的。”辰凌汗了。
他怎么会不知道林羽依的意思呢?
每个人都是在混的,当初西蒙也是自己要求接下这个case的,那么他自己就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如果不擅长的就要虚心的学,没有一定的实力,你就无法在这个世界上生存,所以只有做到没有短处才行,虽然不可能,但这是必须的。
“嗯,怎么样,你看着办好了,我就不过问了,批好的文件你带回去吧。”
说完,林羽依把手最后一打文件往辰凌手中一丢(前提在辰凌的大腿上已经堆起了很多文件了。)潇洒的拍拍手,示意辰凌可以下车了。
“我晚上去H市一趟,你帮我定好机票吧,明天顺便帮我请好假。”
林羽依说完就开车走了。
辰凌郁闷看着手中的文件,这么快就批好这么多,光写签名都不够用啊,真是强人!!!
不过H市那边的案子她为什么要亲自去盯呢?
想不通………………
依然是这样我行我素的作风可气的是,居然每回都是对的,有时候自己真想让她摔一跤,不然不知道痛啊。
不过也许不摔跤也就是她的实力吧……
说起林羽依和辰凌的过往,辰凌记得还真不是很清楚,
唯一记得就是,当辰凌一看到林羽依在实际操作商业案题的时候就认定自己和她之间的差距,也了解她也许可以创造不败的神话。
认定了就不会改变这是辰家一向的宗旨,而辰凌呢就是最典型的一个例子。
至于辰凌枫那自然是后话了。
PS:残:小枫啊,你别怪我啊,马上你就要倒霉喽
看着开远的车子,辰凌沉重叹了口气,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尽头啊………………
辰凌在想:羽依你什么时候才能像我了解你这样了解我呢?我的心明明已经再清楚不过了啊。
唉,还是会去老老实实的订机票吧,在这里装什么忧郁啊
这条路也是我自己选的不是么?自己负责。嗯!嗯!嗯!……嗯?
话说辰凌是在这里老老实实的会房间上网订机票了。





正文 第三十章:烦恼?
 

有人问我,为啥羽依不好上网自己订呢?他不是很聪明么?
你说呢?因为羽依她懒嘛
但是在辰凌枫这边就不怎么顺利啊。
辰凌枫可谓是开着车一路从学校郁闷到现在呢,为什么?为什么有很多。
为什么我对林羽依那么在意?
为什么我会羡慕辰凌在林羽依身边帮她?
为什么我会对林羽依想要拒绝是第一个想到辰凌?
此时的辰凌枫还没发现,自己已经不怎么反感去参加校内排名赛了,反而在意起林羽依对辰凌的依赖及对秋瑞斯的眼神。
其实他凭他这样的花丛老手,当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但是在他的潜意识里面,刻意的去反对他喜欢林羽依的这种可能性,所以也就是到现在他也理不出头绪的原因了。
“啊!!!!!!!!!!!!!!!!!!!!***!”辰凌枫是气到恨不得砸方向盘呢,“喂?阿德么?你现在有空么?”
“喂,枫哥么?找我有什么事?(“够啦,亲爱的,不要闹啦,我兄弟打电话给我呢。”阿德用那种可以溺死人的声音发嗲的说道,“不要啊,人家不依啦,我还没爽够呢,你这么早就推出,是不是不行啊?”)”
“咳咳,阿德,我没打扰到你吧。”辰凌枫尴尬的问道。打电话也能碰到这种事,真是不注意一点,不过辰凌枫到现在可是一次也没有呢,难怪会脸红呢。
(不过辰凌枫为什么会认识这种哦小混混呢,自然就是另一段故事了,小雅还是这故事里的女主角呢……嘿嘿,也许有人已经猜到了)
“呵呵,当然没有了,枫哥,你一句话,我就是死了也要活过来不是么。”阿德谄媚的笑答。
“我现在郁闷的很,你立马在你地盘里倒出一个包厢给我。”辰凌枫说完,也不听回答就挂上电话,倒不是那个阿德有什么不满意的电话,因为他要去的酒吧就是他父亲名下的产业!自然也就是一句话的事情。
可以说,阿德有现在这种地位也是辰凌枫给的。
话说,另一边……
“喂?羽依,我这边机票订好了,你记得盗号身份证去机场核实就好了。路上注意安全。”辰凌担心啊,万一你出什么危险我就要活不下去了。
现在电视上不是经常报道说什么飞机坠毁,恐怖分子的,自己看的是担惊受怕,自己乘飞机好想是没有什么顾虑,但是,只是帮羽依订一个机票,自己就想前想后的。
唉,这爱情来了谁都挡不住,有的时候真的会忍不住,可是偏偏羽依好像对爱情这档子事特别不上心。
PS:今天就到这里,我只想说,这本小说绝对不是单纯的爱情小说,当然爱情也洗液是在里面占了很大的一部分,但是我之所以会为它取名叫《圣彼得我要杀了你!》就不会让它这么平凡,身为女权主义者的我,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
谢谢,散花,闪人咯





正文 第三十一章:好心办坏事


唉,这爱情来了谁都挡不住,有的时候真的会忍不住,可是偏偏羽依好像对爱情这档子事特别不上心。
其实这边林母和辰凌也在想这同一个问题。按理说羽依应该是喜欢辰凌枫的啊,自己也听到了一些,但还是不敢肯定,尤其是自己那种不祥的感觉,到现在还是记忆犹新,毕竟自己对自己的直觉还是很有信心的。羽依也不知怎么搞的,在美国待了五年,怎么一个男朋友都没有,真是的,不都说外国人相当开放么,怎么想我的孩子这么漂亮还没人要?难道那些外国大老粗都是喜欢那些胸大屁股大、鼻孔粗、体格壮、肥肉多多的女人么?我看还是我的女儿好!!!
残:是羽依不要别人!再说外国人也不是像你说的这么不堪啊,人家也是有极品啊,像是那个詹姆斯邦德啊,不久挺帅的么,还有啊………………(这里省略N个字)呵呵跑题啦~~~
辰凌这个男孩人品好像也不错,不过他在小依身边这么久,一点感情都没培养出来,应该不会擦出什么火花吧?
林羽依这里倒是什么都没准备,接到辰凌的电话,羽依就从电脑面前离开了,走的时候还不忘把资料拷贝到盘中和销毁电脑上的数据。
这是她的习惯,如果电脑被小偷偷了怎么办?或是落到了敌对的势力手中,自己不是找死么,想那什么艳照门不就是电脑惹得祸啊,这下好那个什么来着的就身败名裂了,真是损失惨重啊……
带上车的钥匙、文件,走人,这样轻装上阵的也就林羽依一个了吧,不过也是,根本没什么多余的东西需要带的,机票钱辰凌帮她付了,飞机上有吃的,到了H市还有人全程负责,就想大明星一样,有什么好带的,再说了,这些都不是主要的,最主要的就是,林羽依她很懒嘛………………
辰凌枫这里也很快到了成荫酒吧。
“枫哥,你来啦。”
阿德想门口的辰凌枫走去,不过胳膊上还架着一个打扮的很非主流的女生,但是非主流是好,不过这个女生就有点吓人,烟熏妆加上厚厚的粉底,自以为眼睛很大的,脸很白,以为自己很漂亮,其实就想是《咒怨》里的鬼——那个会吃人的小孩一样,很吓人滴……
不过看到辰凌枫的样子,立马眼冒金光,两眼一瓢一瓢的,就小是在说我的床永远都欢迎你的到来。
辰凌枫自是对这样的女孩子不是很感冒。
“嗯。”辰凌枫淡淡的回应了一声。
“呵呵……呵呵”见辰凌枫对自己的热烈欢迎一点反应都没有,让自己在小弟面前怎么树立威风啊,不过自己有能说什么呢?谁让人家那么有钱啊,阿德只能尴尬的笑笑,
“今天还是没带大嫂来啊。”
辰凌枫听到这话的时候微微一怔,对阿德虽然没有正式的带小雅来过,但是阿德好像有看过小雅,该不会………………
“啊,我了我了,听了大哥在电话里的声音,我就知道了,一定是又和大嫂吵架了,是吧,我已经为你准备好安静的包厢了,绝对不会有任何人打扰的。”
阿德着重在“任何人”加重音,嘿嘿,大哥应该能听的懂吧,而且配合他这种我什么都了解的神情,活脱脱就是一个山本小队长嘛。
“呃……没有,我只是有些事情没想同而已。算了,你只要叫任何人都不要来打扰我就好了。”
辰凌枫实在是不想多说什么,反正说了阿德那种家伙也不了解的,所以也就摆摆手当作罢算了,毕竟自己并不是以前的自己了。
“好的好的”
汗,——|||,我刚刚明明有说,谁的都不会进来的啊,一定是老大和大嫂吵架了,干脆给老大找个女人好了,就这么办!!!
残:小德啊,你还真是好心办坏事啊,你老大都没说什么你怎么就这么自作聪明呢?
“你,去给我找一个漂亮一点的,送到我大哥房间里去,”阿德对自己身边的小弟说道,“啊,对了,找一个干净的,钱不是问题,灌点药,让我大哥好好爽爽。”
“是!”
这小弟也傻,不过如果聪明了,就不会用混的了,所以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他们一切的宗旨就是听大哥的准没错!!!
辰凌枫在这个包厢里就一直喝着闷酒,是啊,自己还有小雅,怎么可能对那个人动心呢?对不可能!
虽然心里极力的反对,但终究还是无法改变的事实,等到辰凌枫发现自己的真心时,希望还不要太晚………………
残:小残,我在此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羽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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