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脉脉一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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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脉一水间-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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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王恒得到应有的惩罚,恐怕惟有将他们家的势力连根拔起了。
可是明摆着一边倒的案子都能变成如此难啃的硬骨头,要怎样才能发动一场政治战争,让他爸爸和爷爷被卷入反腐调查,进而将这个案子中的枉法行径也作为罪证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呢?

我打开名片夹,翻过一个个律师和记者的名字,最终停在那一页上。
其实,既然在本地已经再无出路,剩下的尝试也只能到省城去进行了,不管那里有谁或没有谁。
作者有话要说:




、7

我登录上某招聘网站,之前找工作时的简历还在,我将它更新了一下,然后开始搜索在省城的工作机会。
我发现国内最大的律所之一在省城刚刚开了分所,而我有不少同学都在这家律所的北京和上海分所。
我找了其中最要好的一个同学,让她替我递交一份简历。

接下来半个月,我之前在网上投的简历陆陆续续有了一些回音,只是从我们这儿到省城坐大巴走高速公路两个小时,距离不远不近的,要过去面试的话着实有些尴尬。爸爸病情得到控制之后又回家了,家里有一位乡下的远房表姐,年纪挺大了,因为小时候破过相而始终单身,这辈子也不打算结婚了,此时便来到我家帮忙照顾我爸,我于是开始考虑要不要先搬到省城去算了。
我的决心是在那家律所给我打来电话通知面试之后下定的。首先,这个电话并不是人力资源的人给我打的,而是其中一个合伙人周律师亲自给我打的,到底是有熟人的面子在。他说:“我正好在招一个助理,你什么时候有时间过来,我们面谈一下?”
然后是他给我发来的律所地址,第一眼就让我心里一跳。
这个地址从什么时候起已经烂熟在我心里了。
和慕梓所在的公司居然是在同一幢写字楼里!

仿如狗血肥皂剧的巧合似乎暗示着某种倘若放走连老天也不会再帮我的可能性与机会,我坐在电脑前盯着那封邮件,一颗心激撞得令我眼前一片模糊,这一遭无论成败,哪怕前面就是刀山火海,我也去定了!

省城比我们家所在的那座城市大多了。
其实当世界不想太小的时候,它就会很大很大。在人烟稀少的国外,一出门就封闭在私家车之内的生活方式可以让两个人老死不能相见;而在拥挤的中国,即便是地理面积再小的地方,人口数量也可以把两个人永远隔绝在茫茫人海的两端。
比如我上班的律所所在的这幢大楼就是如此。

每天在这里早进晚出,来来往往,我一直在期待着在某个不经意的回眸转首之间就和慕梓目光相遇,为此我反复想象,在心里排演着和他的对话该如何开始,如果是由我先说,我该说些什么,如果是他先开口,又会说些什么,而对于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我又该如何回应。
另一方面,我却又始终不曾相信过真能有这样的巧事。他的所有联系方式都已存在我的手机里,我常常调出那一页,反复思量何不痛下决心按下拨出键,大大方方告诉他我现在跟你在同一幢楼里上班,你的联系方式是凌海遥给我的,老同学,咱们聚聚?
可是时间拖得越久,再打这个电话就越不合适。其实在凌海遥给我他的联系方式之前,在省城的同学也有几个趁节假日回家时去看过我,也有人提到过慕梓仿佛就在省城,但和他们都没什么来往——不是说他和所有中学同学都没什么来往,而是他来往的那几个人跟我来往的这些人毕业后基本上就没再有过交集。
所以,后来我和他真的已经形同陌路。这个发现倘若早几年发生,或许我会拍手称快,而现在才来,则让我悔不当初。

从初一同班开始,每次学校有任何文艺活动,只要是需要男女搭档的,我和慕梓就必然是一对。就算我对他这个人没有任何意见,我也很讨厌这种定式,确切地说,我讨厌任何定式。我讨厌自己被同任何东西——哪怕是再好的东西——挂上钩,我讨厌别人说“男女主角当然是慕梓和温晴啦,难道还有别的可能”,或“温晴在这儿啊,那慕梓呢”,或“啊?温晴这次不跟慕梓搭配?不可能吧,那她还能跟谁搭配”。我讨厌自己的人格仿佛都已被慕梓定义,好像没有了他我就都不再是我了似的。
我还讨厌差不多全校的人都认为我肯定喜欢慕梓,只因为喜欢他的女生太多,大家觉得离他最近的我不可能例外,或许还觉得我其实也配不上他,所以离他那么近甚或被他喜欢,那就一定会受宠若惊感激涕零地喜欢回去。就连我们班的人都这么认为,不管我表现得对慕梓有多厌恶,他们都只会觉得我是欲盖弥彰,说出来的话尤为可气——
“行了温晴,你就别装了,知道你会演戏,可是再演就过了啊。”
“你不喜欢他?怎么可能!”
“好好好,你不喜欢他,你~爱~他!”
……
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让全世界的人都明白,我不喜欢慕梓不喜欢慕梓不喜欢慕梓!凭什么你们都喜欢他我就一定也要喜欢他?喜欢一个人是很个性的事情,趋之若鹜地去喜欢一个人人都喜欢的东西,那么这种喜欢还有什么价值可言?这件事让我一想起来就崩溃抓狂,为什么我明明这么有个性,大家却非要把我想得那么俗不可耐?!
所以,就算我本来不讨厌慕梓这个人,对于这些事的反感,也定然十分容易演变成对他这个人的排斥和避之唯恐不及。

整个初中生涯的唯一一个转机发生在初三的元旦汇演。班主任请来市歌舞团的老师帮我们排演一台舞蹈,那位老师来选出演员之后,也根据各人的特点安排了男女组合,那是平生头一次,我没有被安排跟慕梓搭档。
那天我简直高兴疯了,回家的一路上都在雀跃地想象汇演那天我们在舞台上一亮相,大家发现我和慕梓都另有舞伴,一定会大跌眼镜,然后他们马上又会发现我跟别的男生搭档其实更好,终于明白自己一直以来的定式思维究竟有多么可笑,也终于让我就此摆脱那个慕梓女伴的紧箍咒。
我这雀跃的想象一直持续到第二天下午排练之前。

那天排练刚开始,歌舞团的老师就把我换给了慕梓当舞伴。
并且我们还是领舞。
这下想不让全校人看到我和慕梓就连跳舞都搭档在一起也不可能了!

事情的缘由毫无悬念,市歌舞团的老师是通过谁的关系请来的?
当然是父亲身居高位的慕梓。

第二天再去学校,我听到同学们在议论什么M & M组合,说M & M组合是公理,怎么可能被打破。我直觉地感到他们在说的事跟我有关,于是追问了一下,果然被告知:“你和慕梓一个是Man,一个是Marina,不就是M & M组合?”
我急于把自己择出来,于是立刻说:“我小学时的英文名是Sophie。”

这话说出来,大家静场三秒。
然后慕梓抱着头惨叫了一声:“操!我说怎么会这样呢!!!”

一群男生怪声怪气起起了哄,口哨声尖叫声坏笑声响成一片,还有人拍着慕梓的肩膀表示安慰:“老大,你这辈子就认栽了吧,我们会习惯你鼻青脸肿的样子的。”
我一头雾水,只知道他们肯定是在说什么不良话题,却完全不得其解,问了一圈女生也没人明白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个谜团直到我上大学之后才解开,不过那时候我也犯不着再介意这个了。

那次搭档跳舞本身已颇令我不愉快,后来慕梓还又生生得罪了我一回。
那个舞蹈是市歌舞团当年在省里获得金奖的作品,原本的动作里有一组是男演员把女演员举起来转圈。这组动作做得好的话非常漂亮,但老师担心我们不是专业的舞蹈演员,很难做到位,因此排到这里的时候就犹豫了一下。
就在歌舞团的老师停下来和我们班主任商量的关头,慕梓对着我抱头惨叫了一声:“啊?不是吧?要我把你举起来?你这么胖,还是你举我比较可能吧?”

老师最后的决定是把这个动作换掉,因为不光考虑到效果,还要考虑到安全问题,而且班主任也认为毕竟是中学生,男生和女生的接触要有限度,不必要的亲密都要尽量避免。
这是他们对我们宣布出来的理由,但我心里从此只对慕梓那句话耿耿于怀。
我当然也不想让他把我举起来,可那句话太伤女孩的面子,当时其他同学压抑的低笑让我难堪而窘迫到恨不得立即拂袖而去,更让我憋闷的是,那句话又让我无从反驳。
我的确是所有跳舞的女生中最不窈窕娉婷的一个。

其实根据我们对学校和老师的了解,大抵也猜得到那个男生把女生举起来的动作是不会保留的,又何劳他那么担心,巴巴地说出这一番话来?再说了,假如老师决定保留那个动作,就算他不说,我也肯定会反对的,难道我愿意被他举起来吗?要知道我就连跟他搭档都不愿意,更何况是这么亲密的接触了!
我本来就对慕梓爱搭不理的,因为这件事,我更是再没给过他好脸色看。而他又故技重施,一次又一次地火上浇油——
“喂,不是吧?我不就说了一句举不动你吗?你犯得着发这么大的脾气吗?”
“我说,你也不至于这么想被我举吧……”
“好好好,我举得动你行了吧?我回去练练,大不了我拼个骨折脱臼也把你举起来一次呗!”
……

我的忍耐到了极限时,到底破功回了他一句:“你这么大个子,还号称篮球王子,居然举个100斤的人都得专门练习、还骨折脱臼?亏你也好意思说!”
他脸上得逞的笑容顿时盛开得像一朵阳光下的向日葵:“原来是嫌我没用来着……弟兄们哪,就说了吧,女人不好伺候啊!”

可怜当时年纪小,他那些“弟兄们”的起哄声让我恨了自己足足三个月。
作者有话要说:看我文的亲当中应该不会有14岁以下的吧?所以祝所有当了妈妈的亲儿童节快乐~




、8

后来上了高中,我终于混出了头,从以前只能被指定在各个文艺演出中担任某某角色升级到了被老师委以重任,全权负责班上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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