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奴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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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奴乱- 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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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尧隽挑了挑眉,问:“是久将军让你来的吗?”
任太庆始终躬身弯腰地站着:“将军吩咐末将今日到王宫来奏报,同时拜谢念儿姑娘,末将到时正遇到姑娘与尧赢殿下出宫,末将见他二人单独外出,怕有意外发生,便尾随其后以便暗中保护。不想,与高队长巧遇。”说着,任太庆将手中一块墨绿色的玉玦双手呈上,“这是末将从小贼手里夺过的东西,是那贼从念儿姑娘身上摘取的。”
尧隽接过玉玦,放在手里仔细观瞧,有些发愣。下面的高利承和任太庆一直等着尧隽吩咐,过了片刻,尧隽将手中的玉玦放进自己的衣袋,问任太庆:“虎旗营最近收获如何?”
“回王上,按照王上和将军的安排,最近几天抓获了十几名叛贼,都是婴弓旧部。”任太庆回道。
“很好!你回去和虎旗将军说,照这样再布一阵子网,周祗各处窝藏的那些婴弓死党就基本肃清了,虎旗营立下大功一件。”尧隽对任太庆带来的这个消息感到十分振奋,只有将这些对他有威胁的蠢蠢欲动之人彻底肃清,他在周祗的统治才能真正长治久安。这就是他和久沐漓定下的守株待兔之计。
“对了,久将军身体如何?”尧隽关切地问了一句。
“王上不必挂心,多亏念儿姑娘送去的药草,将军的身体正在恢复。”
“哦?念儿还会岐黄之术?”尧隽颇有兴趣地敲着书案,感到甚是奇怪。
任太庆见王上并不知念儿为久沐漓送药的事,赶忙谨慎地回道:“这个,末将也不知,王上可以去问将军,或者去问念儿姑娘。”
“好了,我知道了,你代本王传口谕,让久将军好好休养。”尧隽对两个人挥手,“高队长也下去吧!”
等高利承和任太庆都退出了御书房,尧隽重新拿出那块玉玦,举到眼前,透过光亮瞧看,见玉质通透、质地均匀,握在手里凉润而沁软。
他看了许久,又从自己的衣襟上拽下一块玉玦,那形状、颜色、质地、大小都和眼前这个玉玦一模一样,竟像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东西。
奇怪的很,怎么念儿竟有一块和他一模一样的玉玦呢?
玉玦自他懂事起就有,是他从小就戴在身上的,父王说,这是他满月时,特地制作的一块玉玦,半圆形状,镂空雕刻着图案。弟弟尧赢的随身配饰是一块圆形褐红色玉佩,两个人的完全不同。
怎么念儿的玉玦却和自己的一样呢?
为了验证玉玦的玉质是否出自同一块玉石,尧隽特地传来顺计司的掌司来问话。
顺计司,负责后宫各处精巧物品的制作,包括各种玉石制品、金银制品、珠翠制品等等,雕件摆件、头饰钗环、罗帕宫扇等等都属于顺计司管理。
顺计司掌司徐楣香被阮庭方领到了尧隽面前,心中有些忐忑,连阮庭方也不知道王上为什么忽然要传顺计司回话。
只听尧隽问道:“徐掌司可会相玉?”
徐楣香点头,“奴婢自小在宫中学得各种手艺,相玉勉强算的上内行!”
尧隽遂拿起手中的两块玉玦,说道:“那,你来看看这两块玉,产地和玉质是不是出自同一块玉石?”
徐楣香这才放下心,原来王上就是为了相一块玉。拿起玉玦,将两块对在一起,就是一个整块的圆形玉佩了。徐楣香用手指捻着两块玉,然后又走到外面在阳光下观瞧半天,随即回道:
“回禀王上,这两块玉玦的确出自同一块玉石。这种玉产自周祗国南疆的一处玉田,此处玉田虽玉石稀少,但所产皆是难得之良玉,匠人们都以能亲手制作南疆玉为荣耀,南疆玉以这种墨绿色玉品相最佳,人称玉王。南疆玉因存世稀少,早已绝迹,这块玉怕也有百年以上了,不过,以其雕刻的印迹来看,玉石被雕琢成玉玦的时间不到二十年。”
徐楣香侃侃讲完,见尧隽若有所思地低头不语,便多嘴问道:“不知王上这两块玉玦从何处得来?”
尧隽猛然抬头,并未回答,只是冷淡地命令:“你下去吧!”
徐楣香喏了一声,赶紧退出房间。阮庭方随后跟出来,在她身后小声嘀咕道:“徐掌司何必多嘴,你没瞧出来王上满脸都是官司?”
徐楣香自责:“阮公公说的是,是我多嘴了。”





第八十二章百花盛会

百花盛会的第一天,坦地城内的青年男女们盛装出门,处处都是迎面的笑脸,耳中是姑娘们娇俏的笑声。
百花会设在坦地城最中心位置的琼花广场,广场方圆约有两三里左右,都是用极平坦光整的青色条石铺成,广场的设计很有特点,一环一环从外围向内,每一内环都高出外环半尺,从下而上,象一个圆柱似的大台阶,最中间位置的地方有一人多高,能站满二三十人。
百花会是民间自发的活动,所以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富商官贾都可以参加。丫鬟陪着小姐来的,公子们三五成群约在一起的,摇着羽扇的书生和戴着面纱的闺门千金,有的是为了瞧个热闹,有的是为了博个名声,更多的是为了能在百花会上找到合意的人。
百花会,顾名思义就是赏花的盛会。凡是来参加百花会的人都自愿带着自己种养的鲜花参加,给别人欣赏的同时也能欣赏别人种出的花。百花会的第一天由坦地城最有名望的人主持,推举出百花会上最美的花,即百花会的花魁。花的主人和鲜花会被请到琼花广场上面最高的一处平台上,每一年的花魁都会被抬出天价,而售与不售则要看主人是否同意。
百花会还有一个功能,就是能给坦地城内种植花草的花农们提供一次自由买卖的机会,他们精心种植的花草搬到百花会上往往会被喜欢的人以高于平日三倍以上的价格买走。因此,除了年轻姑娘和小伙子,花农们对百花会的热情也很高,他们拿到花会上的鲜花很多都是极其珍贵的品种。
念儿和尧赢来的时候,琼花广场已经熙熙攘攘地来了许多人,各种颜色的鲜花满眼皆是,红的耀眼,粉的娇艳,黄的沁人,紫的绚烂,五颜六色,煞是喜人。
念儿他们没有带着鲜花参加,因此只能站在最外围的位置,不能往上面去。上面的位置都留给那些带着鲜花来品花赏花的人。
时间一到,百花会正式开始。所有的人都开始慢慢围着自己那一环的位置走动起来,外围的人也同样绕着圈慢慢转起来。
人虽然多,但是秩序并不乱,也没有人故意捣乱。
看到自己喜欢的花,便有人上前将一个彩色纸球摆放在花盆旁边,第一轮下来,得到纸球最多的那些花便被搬到上一级台阶上面去,再次被重新甄选,直到最后选出最受欢迎的三盆,并排出次序。
这就是百花会花魁的产生程序,不过,在这期间,会不断有年轻的公子当众向自己喜欢的女子求亲,若姑娘答应,便将自己的花送与对方,以作订物。若姑娘不答应,也有执着的小伙子一直不肯离开,或吟诗或歌唱或吹笛或舞剑,使劲浑身本领以求佳人青睐,这也是百花会一种独特而有趣的现象,人们管这种当众求亲的活动叫作“敬花礼”,那些求亲的年轻男子被称作“敬花郎”。
上面一级平台上摆放着各色鲜花,兰花、牡丹、杜鹃、山茶、月季、百合……花的品种繁多,花开朵朵,争奇斗艳,每一盆花都为这个盛会增添了一道风景。
袅袅的香气随着微风飘散在空中,熏得所有人微微欲醉,徜徉于花香中,流连在春色里,人们都有些忘情。
“哎——妹妹你来听我讲,哥哥愿做护花郎,好花开得千日红,迎娶妹妹在家中。”忽然一声响亮的歌声响在耳畔,人们纷纷向歌唱的位置翘首望去。一个年轻人站在一位姑娘面前,手中举着一把琉璃色的钗环,双手捧在胸前,姑娘显然并不想接,于是小伙子的歌声就响了起来。
姑娘的身边是一盆开得如火如荼的粉红色绣球花,小伙子的“敬花礼”让姑娘有些害羞,扭脸侧过身。身边的丫鬟拽了拽自家小姐,却见小姐将手帕盖在羞红的脸颊上,朝身旁努了努嘴。丫鬟立刻会意地将脚边的绣球花搬起来,一把推到小伙子怀里,同时接过他手上的钗环,笑着说道:“可把花看护好了,若是花儿开败了,或者死了,这‘敬花礼’可就白献了。”
小伙子急忙抱过花盆,连连鞠躬:“多谢姐姐,小生……”
周围众人见此好事,不禁纷纷鼓掌。
“这花会实在有趣!”尧赢跟在念儿身边,饶有兴味地边走边看,听完念儿跟他解释花会上的规矩,不禁开口说道,“若是人家姑娘不答应,他岂不是要没完没了地唱下去?”
念儿笑着摇头,说道:“敬花礼最长也就半盏茶的时间,若实在得不到姑娘回应,小伙子们就再寻下一个目标,哪里能一直唱下去!”
“哦!如此说来真是可惜,若是我看中了姑娘,就站在那一直唱到花会结束,连唱三天,看那姑娘是答应还是不答应!”尧赢眉角略弯,玩笑着说。
念儿回脸,啼笑皆非地解释道:“若真如此,你早被姑娘家的仆人们赶出百花会了,还能连唱三天?”
尧赢惊诧地问:“这样啊,那就看准了不找那些带家仆的准行!”
念儿和尧赢正说笑着,忽然看见有人从上面的人群中跑了下来,竟然是昨日她遇到的那个小姑娘。
小姑娘边跑边朝她招手,“姐姐快过来呀,我爷爷把花搬到这里了!”
念儿走过去,被小姑娘拉住了手,“姐姐让我一顿好找,我都围着人群转了两圈了,爷爷带了盆花给你,你快去看看!”
小姑娘十分兴奋,用力拽着念儿向上面一级平台上去。“姐姐还不知道我叫什么吧?我叫招欢。那个就是我爷爷。”
顺着招欢手指的方向看,一位年逾花甲的老人佝偻着背蹲在一盆鲜艳的盆栽桃花后面抽着水烟袋。
那桃花栽培得十分精致小巧,整株花不超过三尺高,树干遒曲,枝条斜逸,说不出的一种美。满树的枝条上花朵开的极富层次,上面的怒放,中间大都含苞欲开,而最下面的几枝则才绽开点点红艳的蓓蕾。
“招欢,这就是你说的那位买花的姑娘?”
老人见了念儿赶紧站起来,将水烟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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