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拐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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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拐杖- 第4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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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了39年一直至秦始皇临死之际尚未竣工,二世皇帝胡亥继位,接着又修建了一年多才基本完工。纵观陵园工程,前后可分为三个施工阶段。自秦王即位开始到统一全国的26年为陵园工程的初期阶段。这一阶段先后展开了陵园工程的设计和主体工程的施工,初步奠定了陵园工程的规模和基本格局。从统一全国到秦始皇三十五年,历时9年当为陵园工程的大规模修建时期。最多72万囚徒来大规模的修建,基本完成了陵园的主体工程。自秦始皇三十五年到秦二世二年冬,历时3年多是为工程的最后阶段。这一阶段主要从事陵园的收尾工程与覆土任务。尽管陵墓工程历时如此之久,整个工程仍然没有最后竣工。当时历史上爆发了一次波澜壮阔的农民大起义。陈胜、吴广的部下周文率兵迅速打到了距陵园不足数华里的戏水附近。面临大军压境、威逼咸阳之势,二世这位未经风雨锻炼的新皇帝惊慌失措,召来群臣商讨对策。他一幅丧魂落魄的样子,向群臣发出“为之奈何”的哀求。这时少府令章邯建议:“盗已至,众疆,今发近县不及矣,骊山徒多,请赦之,授兵以击之。”二世当即迎合,并让章邯率领修陵大军回击周文的起义军。至此尚未完全竣工的陵园工程才不得不中止。陵园工程由选点设计、施工营造到最后被迫中止,前后长达37~38年之久,在我国陵寝修建史上名列榜首,其修建的时间比埃及胡夫金字塔还要长8年。据说秦皇陵的风水乃天下第一龙脉之处,绝佳之极。骊山以它特有的温泉和风景而闻名于世。西周末年的周幽王与爱妾褒姒曾在这里演出了一场兴起烽火戏诸侯的历史悲剧,从而葬送了西周王朝。相传秦始皇生前在骊山与神女相遇,游览当中欲戏神女,神女盛怒之下,朝他脸上唾了一口,秦始皇很快就长了一身的烂疮。虽然这是一个神话故事,但隐隐约约可以看出秦始皇与骊山似乎有些缘分。他的墓地也选在骊山之旁。秦始皇为什么特别迷恋骊山这块风水宝地呢?古人把墓地的选择看作是一件造福于子孙后代的大事,尤其象秦始皇这个企图传之于万世的封建帝王自然对墓地的位置更加重视。他之所以要安葬在骊山之阿,据北魏时期的郦道元解释:“秦始皇大兴厚葬,营建冢圹于骊戎之山,一名蓝田,其阴多金,其阳多美玉,始皇贪其美名,因而葬焉。”郦道元的观点受到学术界多数学者的肯定。不过也有学者提出过异议,持否定意见的一方认为,秦始皇陵选在骊山之阿一是取决于当时的礼制,二是受“依山造陵”传统观念的影响。现在从风水角度来看秦始皇陵也不失为一块理想的风水宝地。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已兴起了依山造陵的观念。后来人们选择墓地又特点重视依山傍水的地理环境。“立冢安坟,须籍来山去水。”依山傍水被古人视作最佳风水宝地。至于这个观念始于何时,无从考起。应该说秦始皇陵是“依山傍水”造陵的典范。秦始皇陵园南依骊山,北临渭水,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事实。然而在秦始皇陵的东侧也有一道人工改造的鱼池水。然而,还有一个最重要的事情。传说秦皇陵能飘浮在空中是因为一块巨大的陨石。没错,这不只是电影中表现出来的。它不只是一种艺术体现,不过有一点电影中曾提到过。秦始皇或许真的曾经发现过一块陨石,说这块陨石上写满了诅咒秦始皇的话。这个可能是假的,是个借口。秦始皇用这个借口杀死很多人,就是为了掩盖这个秘密。而韩羽现在所见到的石头,于某部野书中记载的相同。或许秦始皇陵墓中真的存在着这样一块石头。如果存在,就应该和这些一样。韩羽现在的心情很复杂,即使他已经做好了足够的心理准备来接受这个世界的变化。但是当他亲眼看到传说中的天界之时,作为一个凡人的他依然觉得自己很是渺小。天界实在是太宏大雄伟了。不过,这雄伟振奋人心的天界,如今却是死一般的寂静。韩羽似乎在此时才反应过来,这天界已经被遗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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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一话 你是被夹死的

韩羽深深的被这天界的建筑所吸引了,任何一个凡人看到这些东西之后都会只要一个反应,那就是发呆。别说是韩羽这样地地道道的人,就连那个僵尸吸血鬼此时都没有心思和韩羽打斗,有些痴迷的在这楼宇之间慢慢的看了起来。看了半晌之后,他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韩羽说:“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我不得不承认这太美了。”如果这种地方有人说不美的话,那真的是一种虚伪的表现。那吸血鬼僵尸可能是见过华夏古时候的建筑,他已经猜到,这一片神奇的地方是属于东方那个神秘的国度的,它美的让人着迷。现在看那吸血鬼,他好像已经找不到什么好的词语来形容这个地方的壮观与美丽了。即使问韩羽问题的时候,他的眼睛依然没有离开过这片楼宇,看的两眼发直了。他也知道,这地方应该就是传说中的东方天界神域了。只是心里还不敢确定自己的想法,这才含含糊糊的问了韩羽一句,只是下意识的问他一句。
“你这英国佬太没见识了,不过这也不能怪你。我想你也已经猜到了,这个地方便是东方天界。在这之前我一直不敢确定这个地方是否存在,或者说那个时候我以为这地方根本就不存在。可是今天,它就那么清清楚楚的出现在我的眼前,我才敢相信它真的存在。”韩羽说话的时候声音非常的颤抖,显然他还处在一直被震撼的情绪中没有解脱出来,有点迷迷糊糊的。
“我的上帝啊,这价值是一种奇迹。华夏不愧是个有着悠久历史而又古老的国家,太美了。”吸血鬼僵尸发自肺腑的说出了那么一句话,他或许没有注意到,他在说这话的同时已经背叛了他的上帝。他说东方的神伟大,岂不是说自己家的上帝比不上东方的神,韩羽听了直笑。
“我看你还是别信什么上帝了,既然那么喜欢东方的神,那就该信佛或者道教也可以。”韩羽打趣的说道,那僵尸吸血鬼听了韩羽的话竟然大声的狂笑起来,那笑声中满是冰冷的情绪。
“你说什么?让我改信你们的神?啊哈哈……哈哈哈……你这个白痴,难道不知道我是什么样的存在吗?吸血鬼,那是被上帝遗弃了的存在。”这一点韩羽倒是一时给忘记了,吸血鬼的确被上帝遗弃了的。吸血鬼据说和基督耶稣有着一些关系,当然,这也许只是众多说法中的一个版本而已。传说叛徒犹大,耶稣基督最初选立的12使徒之一,负责管帐。路加福音记载,在最后的晚餐中,当主耶稣宣布了圣餐的意义以及作出立约的宣告之后,紧接下去,说了一句令当时的众门徒大吃一惊的一句话:看哪,那卖我之人的手,与我一同在桌子上。这件事给门徒的印象太深了,以致当他们提起那个夜晚,不说主与门徒守逾越节的那一夜或主设立圣餐的那一夜或主与门徒立新约的那一夜,而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另一方面保罗也以此警诫哥林多教会信徒,在守主餐的事上,当加倍的警醒;要记得那卖主的犹大,他的罪是何等的大!我们也要小心,免得跌倒!加略人犹大蒙主拣选为门徒,叁年与主同在、同行、同桌、同吃;最后竟然以叁十块钱(奴仆的价钱将耶稣卖给仇敌!主耶稣曾经给他许多可以悔改的机会,但他仍硬心到底,不肯悔改。按犹太人习惯,坐席前主人会与每一位客人亲嘴,若是如此,主耶稣必也亲了犹大的嘴!未开饭前,主耶稣先为门徒洗脚,主耶稣也必不会漏掉犹大,主耶稣必也洗了犹大的脚!吃饭时,主也特别蘸饼给犹大吃!但犹大仍硬心不悔,按着与祭司长所约定的,当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趁众人不在跟前的时候,领人来捉主,并以亲嘴为记号,主最后再以朋友呼唤犹大,希望能挽回其心。然而犹大最终不悔改。叁本福音书都记载主耶稣论犹大的一句话:人子必要去世,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路加与约翰都提到撒但进入犹大的心。最后,主耶稣向父神作大祭司的祷告中,称犹大为灭亡之子。
犹大一生的历史展示一个本来可蒙上帝褒扬的人生的悲惨结局。假如犹大在未踏上耶路撒冷之前就死去的话,后世的人就会认为他配列在十二使徒之中,为后人所怀念。若不是他在生命的终了时露出他的本性,那就不会留下骂名了。而今,他的品格暴露在世人面前,自有用意,是要给人一个鉴戒,以警告一切像他那样背弃神圣委托的人。
在逾越节之前不久,犹大与祭司们重续了一个合同,要将耶稣交在他们手中;打算在救主常去默想和祈祷的地方捉拿他。自从在西门家里赴席之后,犹大本有机会反省他的计划和所要作的事,但他没有改变自己的打算。他竟为了三十块银钱一个奴隶的身价出卖了荣耀的主,让他受侮辱;将他害死。
犹大生性是贪财的,但他并非一开始就坏到这个地步。只因他放纵贪婪的恶欲,直到这恶欲支配了他整个人生的动机。他爱钱财过于爱基督。他因作了罪恶的奴隶;就把自己献给撒但,任他驱使去干一切罪恶的事。犹大是在许多人跟从基督的时候,成为耶稣门徒之一的。救主在会堂里、海边和山坪上所讲的话,使听众陶醉出神,他的教训感动了门徒的心。犹大看到患病的、瘸腿的、瞎眼的,从各城各镇成群地来就耶稣;他也看见垂死的人放在他的脚前。他亲眼看到救主医治病人,驱赶邪灵和起死回生的大能作为。他亲身感觉到基督的能力的凭据。他已看出基督的教训比他以往听过的都优越。他爱这位大教师,并极愿与他同在。他感觉到自己有改变品格、改变生活的需要,并希望自己藉着与耶稣联合而能体验到这种改变。救主没有拒绝犹大,让他在十二使徒中占一席地位,用他作传道工作,并赐给他医治疾病和驱赶邪灵的权柄。但犹大没有完全献身给基督,没有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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