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绯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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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绯糜- 第1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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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脸被阳光晕的分外美丽,有丝很温暖的感觉。
“嗯!”阳光中的女孩像上帝派给他的精灵,对着她甜甜地笑,他顿时就灵魂出窍了。
也许,跟着他,嫁给他,也不错,瞧,嬴夜南,我也不是非你不可的,靠在他的怀里,她朝着那个方向默念着。
命运多舛,柳峰怎么也没想到玖歌会难产,当医生告诉他大人血崩时,他怕得腿软,跌跌撞撞地跑进手术室,他握住手术台上那个一脸苍白,满头汗水女子的脸,哽咽地连话都说不完整:“玖……玖歌……”
已一脚踏进鬼门关的女子伸出无力的手,抚上他的脸:“别哭,峰,我给你生了个宝宝,医生说是个女娃娃。”
眼泪大把大把地掉下来,他握住她的手,连连点头:“玖歌,你辛苦了,要撑下去,一定要撑下去,宝宝还没来得及叫你妈妈,你不能就这么走了。”
“可是我好累啊!”她动了动干燥的嘴唇,全身力气像被掏空般,“宝宝,让我看看宝宝。”
“医生!”他吼道,从一边的护士手里抱过孩子,“你看,她和你一样漂亮。”眼前一片模糊,他根本看不清。
抖着手,撑着最后一口气,将她抱在怀里:“宝宝,我的宝宝,妈妈爱你,可惜,妈妈不能照顾你了,你要听话,听爸爸的话,别像妈妈一样,你一定要乖,宝贝。”她抖着唇,在连眼睛都睁不开的婴儿脸上落下一个轻吻,眼泪随之滑落,“絮絮,絮絮,叫絮絮,峰,宝宝叫絮絮。”
柳峰一边替她搂着女儿,一边用力地点头。
她轻轻的笑,即使羸弱地奄奄一息,依旧很美。
絮絮,柳棉絮,要听话,千万,千万别像我一样任性,玖歌祈祷着,张了口,对着丈夫吐着最后的几个字。
柳峰一震,忙让人去病房拿过她的衣服,掏了里面的照片出来,送到她早已抬不起的手里,玖歌,你还是忘不了,即便结了婚,生了孩子,你依旧忘不了。
夜南,她吃力地收紧手里的照片,放在自己的胸口。
阳光明媚,上面的女孩倚在高大俊逸的男人身边笑得可人,她身边的男人刀削般的脸上浮现着一丝宠溺的微笑,那是时光留下的回忆,美好的青春。
夜南,到了这一刻,还是会想你,你到底对我下了什么蛊。
峰,对不起,原谅我爱你不够深,要怪只怪他陪伴我的日子实在太久,他给我的温暖实在太多,直到今天,我依旧不舍,依旧深爱。
神啊,请宽容贪心的我,两个男人,一样爱,一样舍不得。
洛玖歌无声地落泪,那双美丽的眼睛终于慢慢闭上,结束了她短暂又磨人的一生。





番外 菲你莫属①(4000+)
更新时间:20121129 23:04:09 本章字数:4387

稍稍在P市有点身份,有点钱财的人都知道当前政坛的不老将军,一向已清廉著称的闻江海市长家有个不是男儿胜似男儿的女娃娃。
说起这个女娃娃,邻里街坊都忍不住摇头叹息。
长得倒是挺俊,挺可爱,只不过这性子也不知随了谁,活脱脱一只脱了缰的野马,管都管不住。
闻江海一直把女儿顽劣的个性归结于,菲菲早年丧母,自己又忙于工作,疏于管教。
其实不然,有次她和死党聊天的时候说起街坊都她的评论,柳棉絮一句,没你那劳心劳力的爹,你也照样祸害人世,为非作歹成功把她刺激地如放了气的皮球,顿时软趴趴地靠在她的肩头渌。
其实闻菲菲也不是那么的无法无天,她只是淘气了一点,顽皮了一点,不受管教了一点,骨子里还是一个好姑娘。
举个例子,有日,我们的闻大小姐本着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士心肠在路上捡了条流浪狗。
那狗一看就是纯种的萨摩,通体雪白,黑黑的眼睛,看上去老是笑着的脸成功开启了菲菲的怜悯之心丕。
于是,她本着有她就有她的精神毫不犹豫地带回了家。
闻江海看女儿有了新玩伴后变得顾家了,不再上外头去疯了,也就乐呵呵地拿祖宗似的供着那条萨摩。
闻菲菲那年也就七岁,七岁的孩子最喜欢和人攀比,于是,在家里逗弄了宠物几天后,她牵着她大摇大摆地出门。
那时的闻江海还不是副市长,只不过是县委书记,菲菲年纪小,弄不清那是什么概念,只觉得那已经是很大很大的官了。
于是她牵着那条萨摩到了当时市长的家,蹲下身子拍拍它的脑袋:“乖可乐,叫两声来听听。”
可乐被她伺候得有些日子了,懒懒的,也学她,蹲下身子呜呜地叫了两声。
菲菲对于她撒娇的声音很不喜欢,她希望她能像以前农村里那条大狼狗一样吠叫。
可人家是萨摩,性格温顺,怎么会发出那种令鸟儿都能乱飞的声音,可乐趴在地上唤了两声就闭闭眼,昏昏欲睡。
“你个死狗,懒狗,蠢狗!”她咒骂着,揪着她的耳朵,一顿教训。
狗虽不通人语,但却有灵性,可乐一看主人怒发冲冠的样子,加上自己的小耳朵一直发疼,当下就不爽了,冲着菲菲乱叫了两声。
“哈哈,闻菲菲,你笨,养得狗更笨,竟然对着主人叫!哈哈,笑死我了!”市长公子牵着他的爱宠,眯着那双本就不大的眼一脸的嘲弄。
菲菲的脸瞬间就绿了,刚想牵了可乐来顿火拼,哪知那条看起来比可乐丑上好几百倍,一身厚毛快耷拉下来拖地的藏獒突然失控地吼了几声,可乐吓得当即冲了出去,菲菲一边嘴里叫着“你给我等着”,一边脚下发力,跑得飞快。
那天中午,闻家的管家莫名其妙地被指派去中医药店买了三斤巴豆,一个小时后,一条虚脱的可怜狗被他们的小姐从大门口直接丢了出去。
理由是,不听主人管束,该放声时不放声,其罪当诛!
从此以后,闻家上下万众一心,一旦发现小姐做善事就及时制止,以免落得不死不活的下场。
菲菲对于动物简直可以说毫无一丝人性,以至于过了很多年,当她一不再年轻的时候,那个成天围着邹旭尧转的嬴家二小姐13岁生日时收到了心上人赠的贵宾犬,柳棉絮愣是一个月没敢让闻菲菲进他们家,奈何,自家的齐艾小公主又稀罕嬴家那个成天仰着鼻孔看人的小少爷,她说尽好话,柳棉絮才撤了她的门禁。
从此她得出一个结论,柳棉絮就是个有异性没人性,有了儿子女儿不要她这个好基友的没良心女人。
其实她这个死党,除了人品有点低以外,其他还是挺好的,要不然她也不会一眼看中。
说一眼看中实在有点不妥,毕竟是两个同性,但事实确实如此。
当年,她在篮球场上和敌方厮杀得大汗淋漓,中场休息的时候,跑到篮球场边打算喝杯水。
目光兜兜转转就落在了穿着黑白校服裙的女孩身上。
她安安静静地,捧着一本比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还厚的书坐在场边看得津津有味。
淑女啊,菲菲感叹,对于不同人种的鄙视和好奇驱使她大摇大摆地走过去,一脚重重踩上她边上的位置。
周围的人被这突然的声响吓了一跳,只有她,只是抬了下眼皮围着她的运动裤打了个转又垂下去。
菲菲何时被人忽视过,立马就沉不住气了,又是重重一脚。
一直专注于自己世界的人依旧头也不抬,只不过,终于有了点反应,动动那张红艳艳的唇,吐了一个字,那个字差点把闻菲菲气到吐血。
她只不过嫌教室里太聒噪,找了个空旷的场地看会儿闲书,哪知突然来个找事的,原本不想搭理的,只不过对方似乎不罢休,一次次地挑衅她,一副你不理我我就一直跟你耗着的态度,于是忽,她活动了下嘴皮子,道:“放。”
放,放什么?要她放话,还是放屁。
闻菲菲的字典里有这么一句话:只许菲菲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于是她毫不留情地夺了她手中的书。
被打扰的女孩隆起如烟的眉,抬头。
嘶!闻菲菲狠狠抽了一口气,板着的脸瞬间扯出一抹天真烂漫的笑容,变化迅速之间差点没咬到舌头。
美女啊!
她闻菲菲最是喜欢和美女打交道的,是谁说的,每天对着美丽的事物能活得长寿。
于是她毫不客气地坐在她的身边,一把搭上她的肩:“嗨,一个人啊,美女贵姓?”
美女皱眉,狭长的桃花眼落在她那不知轻重的手上:“你弄脏我的书了。”
菲菲低头,果然,原本平整的书页上留下几道难看的折痕和汗渍,她忙合上放入她怀里:“对不起啊,不小心的,当作赔罪,请你吃饭啊。”
美女淡淡地看了她一眼,道:“我不是同性恋。”菲菲一头雾水:“我也不是啊。”
美女拨开她的手,拍拍校服裙,站起身来:“你的行为会让我以为你对我有意思。”
华丽的一个转身,漂亮的乌发在空中荡过一个迷死人不偿命的弧度,有淡淡的菊花味飘入她的鼻端,夏日的燥热顿时驱散不少。
“队长,上场了。”
菲菲回头,冲那端大喊:“不打了,你们继续!”
“喂,我叫闻菲菲,我允许你叫我菲菲,你叫什么名字?”
美女嘴角一僵:“柳棉絮。”
“哇,柳,棉,絮。”菲菲审视了她一眼,浑身上下的书香之气,经验告诉她,要搭讪,必定要找共同话题,“这名字好啊,取的那个叫……呃,叫‘精妙绝伦’”呼,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成语立马吐了口气,怪她平时不认真学习,四个字,四个字的不会说。
“是吗?”美女抱着书,走得从容淡定,“哪里‘精、秒、绝、论’了。”
菲菲做沉思状,脑子里把唐宋八大家的诗句都索罗了一遍还是无果,最后搜刮出了一句常听老人念叨的谚语:“早晨棉絮云,雨后必淋浴。”说完,她就后悔了。
柳棉絮开学伊始第二次抽动嘴角:“你的意思是跟我在一起会招雨?”
“不……”“是”字还来不及说,噼里啪啦地,天空不作美,下得那个欢乐。
菲菲的脸完全僵掉,倒换来那个一直面无表情的美女嫣然一笑,那笑容,比大雨过后,天际挂的彩虹还惊艳。
此后,高二分班,菲菲为了维护所谓的友谊,随了柳棉絮一起学文,两人正式成为了同班同学。
那个时候位置还都是老师有意调配的,闻菲菲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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