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不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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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不惑-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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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吧,就目前而言,学校里受欢迎的程度和现在的成家结果是成反比的。在大学时,刘丽云是最默默无闻的,相反她的婚姻是最稳定的。叶欣比刘丽云受欢迎些,现在勾搭上丁振凯也算解决了。而只有在大学里最受欢迎的周雯和我,到现在却一个单身,一个离异。看来长得好、能力强未必就幸福,长得一般也未必不幸。
“那不是随着年龄增加,心境发生了变化,从曾经拥有转为想天长地久了呀。”阿雯惆怅地说,“好了,不说我了,你怎么样,上班这段时间还适应吗?”
“还行吧,好在你帮方志强打过招呼,脱离职场太久,一开始上下班还真有点不习惯。办公室大家相处的还不错,一个月下来各方面都已经磨合得差不多了。”
作为一个集团的财务总部来说,我所在的部门人不算多,连我一共6人,阴盛阳衰。其中2位男性分别是财务经理方志强和负责新能源开发和建筑施工的陈醒,4位女性分别是负责房地产板块的甘萍,负责电子商务平台和商贸百货的朱莉,负责酒店及商务运营的王佳怡,而我因为是新来的,主要打打杂,哪里人手不够我就顶哪里。就像他们都是A角,我就是那B角,A角不在时暂时由我顶上的那种。周雯作为财务总监,属于集团高管,当然有自己专属的办公室,和我们不在一个楼层。
我们是财务总部,四大板块就代表了环宇集团的四大主营业务,他们4人每人都独挡一面,都是业务能手。每个板块下面都各自有所属的财务分部,每个财务分部的人手比总部多多了,基本配置在10人左右。我们只是在月初月末、年中、年终比较忙。工作乏味而繁忙,一个星期后我就完全熟悉了流程。
为了感谢办公室各位同仁的帮助,也是为了更好地融入大家,周五下班后我请办公室的同事先去辛香汇吃饭,然后去上海歌城唱歌。在KTV包房里,每个人都从一周工作的辛苦中解脱出来,释放了自己的热情。
喝着另外点的冰冻啤酒,80后的陈醒、朱莉和王佳怡成了麦霸。通过唱歌我觉得自己和他们有着不可逾越的代沟,他们唱的歌大部分都很张扬,都是我所不熟悉的。我自己慢慢地喝着啤酒,听着他们震耳欲聋的歌声,什么都不去想,和他们一样放开怀享受着开心的周末。
唱到后来他们都让我点,可是我只会一些老歌,坳不过他们,我点了黄莺莺的《哭砂》和邝美云的《堆积情感》,这两首歌还是很久以前我学会的。没想到唱歌的功底还没有丢,也许KTV的混响比较好,总之效果还不错,因为我听到和我同为70后的甘萍和60后的方志强都连声说我唱得不错。
人家说在酒席的觥筹交错和歌厅的震耳欲聋中能充分拉近大家的距离,看来诚不欺我。一晚上吃饭唱歌下来,我感到和他们的关系有了不小的突破。
尽兴到晚上11点,大家都散了,方志强因为自己开车,除了甘萍家方向完全相反自己回去外,他执意要把我们一个个送回家。不知道什么原因,方志强最后一个送我。前面还好,大家一块坐着不觉得尴尬,朱莉和王佳怡一路还意犹未尽地着小调。等到他们都下车,车里只剩下我和方志强时,说不尴尬是骗人的。
其实我真的不想让方志强送我回去,但是他说他是经理,有义务把大伙安全送到家,毕竟回去时间已经太晚,他说出租车也不安全。
车外吹着习习凉风,深秋的季节还是很舒服的天气,这可能跟全球变暖有关,11月份我还只穿一条单薄的贴身真丝连衣裙。据说女人的年龄和裙子的长度成反比,到了我这个年龄,我只穿及膝裙。
可能经过三个月的魔鬼训练,我身材恢复得较好,更加曲线分明。不知道是否我的错觉,总觉得方志强不经意的眼光扫过我,我只好将眼睛看着车外,听着车子CD播放的钢琴曲,和他聊些有的没的。
好在不到一刻钟我就到小区门口,坚决不让他送进小区,我说了谢谢后逃也似得快步进了小区。
其实,方志强在办公室里还是挺照顾我的。集团里的各大业务板块我不是很熟悉,如果不是他的真心提点,我不会那么快地上手,虽然有周雯罩着心里踏实,可也不能让人家说闲话啊。
人家说三十岁开始学吹打,我是奔四的人才刚开始上班适应社会。我尽可能快地熟悉集团的各项业务,不扯大家的后腿。因为上次的吃饭K歌,大家和我熟悉了,也很包容我,俗话说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我的担心也随着时日的推移慢慢平复下来。
到了12月1日我生日那天,我接到丁振凯的电话,说他想请我吃饭,顺便谈谈两个孩子的近况。我想想答应了,以往我们还在一起时,因为有了孩子,每年我们过生日都是一家人一块出去吃饭的。
到了订好的餐厅,发现丁振凯已经到了。一段时间不见,发现他比以前胖了,西装里面隐约看到突起的啤酒肚,看来心情不错,才会心宽体胖啊。
看到我来了,丁振凯将放在身边的一大捧百合花递给我,他还记得我以前最喜欢百合花的淡雅、干净。
百合,素有“百年好合”之意,但世间祈祷百年好合者却往往最后都孤影成单人。百合花常让我联想起这样一句话:“人也是烛,燃烧伴着流泪,有的烛在没有燃烧到一半便在生长雕像的地方凝固。”百合是不是正是千千万万个这样的人群有着这种悱恻的臆想才娩生出“百合”之花,希冀生活多些芳草少些悲伤?只是美好的愿望经不起一点狂风暴雨,在某处搁浅。所以自分手后我已经不爱百合了。
我在他的对面落座,随手将百合放在身边的凳子上,而不是像以往那样深嗅一口。在我坐下后,丁振凯一直盯着我瞧。我今天穿了一件紫色小洋装,质地不错,剪裁得体,好像为我量身定做一般,非常熨帖。我将长发在脑后高高盘起,脖子上带了一根珍珠项链,耳朵上是配套的珍珠耳坠。
“阿欢,自从分开后,你好像变得越来越年轻了,身材也越来越好。”丁振凯喃喃地说。
那是因为以前为了孩子和家务,疏于打扮,再说和他那么多年夫妻,谁还天天在他面前打扮地像是在约会呢?
我不想再在这个话题上延伸,便岔开话题,“阿鸣这两天还好吗?”
丁振凯于是告诉我一些阿鸣的近况,还跟我说了对阿曦的担忧。阿曦在美国入乡随俗,也变得有些开放,和一个叫张思洛的男孩子走的比较近。丁振凯每星期和阿曦视频时知道了这个男孩,不仅感叹孩子大了,都有男生跟在屁股后头追了,而且开始作为父亲的唠叨,怕她在外面吃亏,想让我劝劝阿曦,并让陈夏管管她。
这个张思洛我也是从阿曦那里知道的,并且我还特意征询过陈夏的意见,他让我顺其自然。张思洛家也是举家从上海移民过去的,爸爸在一家大公司搞软件开发,妈妈在当地的小学教孩子们中文,并且张思洛有一个也搞软件开发的叔叔和陈夏好像还是好朋友。
正是因为陈夏的关系,阿曦初到加州就认识了比她大一岁的张思洛,他们正好在一个班级读书,阿曦是插班生,初来乍到的阿曦一开始因为陌生,在班级里还是有些孤独和害怕的,毕竟还是一个半大不小的孩子。
在张思洛的陪伴下,阿曦很快适应了加州的学习和生活。我和张思洛通过视频聊过几句,觉得这个男孩子还是不错的。不仅外貌出色,谈吐也很不错,给人一种放心的感觉。
我不觉得阿曦早恋有什么不对,如果这个男孩能够帮助扶持阿曦,并且真心对待她,让她开心快乐成长,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好。
这些情况我想阿曦也没有和丁振凯细说,只是告诉他有这样一个朋友存在,丁振凯就开始发急了,所以想劝我说说她。
我就和丁振凯说,孩子大了,不能再当她是依赖父母羽翼之下的小孩了,走什么样的路由她自己选择,应该由她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晚饭吃到差不多时,丁振凯拿过一个包装很精致的小盒子递给我,样子的大小看上去像首饰,拆开一开,果然是一副60分左右的钻石耳钉。
礼貌的谢谢之后,我准备要走,丁振凯叫住我,并问了我一句话:“阿欢,你是否还恨我?”
我心里想,这个时候你还管我恨不恨你,好不好笑。再说了有爱才有恨,在他决绝地提出分手的那天开始,我就很努力地去遗忘他,忘记他带给我的伤害。
“为什么要恨你呢?我一直相信,恨和爱是相随的,倘若对一个人,没有爱了,那就谈不上恨,若要言恨,也是最虚无挂在嘴边的那种。”
“不恨就好,不管以前怎样,都是我的错。”丁振凯看着我平淡的神情有点怅然。
“佛说:修百世方可同舟渡,修千世方能共枕眠。前生五百次的凝眸,换今生一次的擦肩。今生的一次邂逅,定然孕育前世太多甜蜜或痛苦的回忆。万发缘生,皆系缘分!可能千世之后我和别人去修行了万世,所以造成了今生我和你最终的有缘无份。”语带玩笑地说出这些话,我坚决地选择了离开。我心里告诉自己,既然分开了,和丁振凯还是少见面的好。
路上,接到周雯打来的电话,让我到衡山路一家酒吧碰头,说是庆祝我的生日。我马上让出租司机掉头,朝衡山路开去。
到了这家名叫“忘我”的CLUB,走进里面看到舒适的大卡座,巨大耀眼的升降舞台,五光十色的光源和神秘的男男女女,组成酒吧里喧闹的场景。我想这种声色鼎沸的人群,不仅可以驱赶黑夜的空寂,还让人不易觉察到时光的飞逝……
比我先到的周雯在吧台上已经喝开了,手上举着一杯Blue Hawaii (蓝色夏威夷),面前已经有3个空酒杯,她朝我招招手,我朝她走去。
今天周雯穿得相当漂亮,黑色的吊带裙,衬得她肤色雪白,吊带很细,黑色的裙子上有一群金色的亮片,紧身的裙子恰到好处地勾勒出她的玲珑曲线,及膝的裙裾显得一双腿更加修长,曼妙的身材和灯光下暧昧的诱惑,让她十分抢眼。
我刚到时,看到她边上有个男生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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