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于夏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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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于夏初-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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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启唇喃喃自语的时候,他有一刹那的恍惚。

的确,他不是初来乍到,不过已经是七年前,彼时他刚商科硕士毕业,那个人从T市千里迢迢飞过来为他庆祝。记忆中那次也是看的张国荣与张曼玉,《东邪西毒》,屏幕里,黄沙打伤了每个人的面容,将山另一边的世界分隔得无比模糊。盛夏初记得,身边人哭了,他给了她一个吻,却被很迅速地推开,而他怒极之下推门离去。

……

两人从电影院出来,天已经完全黑下,英国夜晚的大街比白日要萧条一些,路上行人渐少。

刚到门口,竟发现何源等在那里,见天一光脚走出来,他礼貌地迎上去,将一双样式简单却一眼就看出质地不凡的平底鞋送到面前。她回过头去打量身后的人,他抄着手意气风发地与天一对视,而后莞尔一笑。

“我还没有不绅士到让人难堪的程度吧?”

天一近看才发现,他认真笑起来的时候有一个浅浅的酒窝,在左边,显得特别敦亲睦邻,有种让人失去防备的蛊惑感,让她顿时说话的语气都轻了几分:“谢谢。”

被盛夏初送到公寓楼下,天一头也不回地进门去按电梯,盛夏初却觉得有损自尊,因为她的不回头。他故意将车停在原地,而天一竟真的再没有施舍一个眼神过来。

电梯门缓缓合上,也隔绝了天一的顾忌,她的头终于可以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旋转,因为少了那阵磨人的视线。她并不是对那眼光毫无知觉,相反,她感觉强烈,并且仿若芒刺在背,但她清楚,自己不该回头。

天一彻底消失后,盛夏初坐在驾驶座位上,接到一个没有名字的电话,令他目光顷刻暗下,表情恢复到讳莫如深。

“喂。”

朗润的男声透过长长的电波传过去,明明一个简单的音节,却让人无限遐想。

“礼物收到了,不过怎么也是我的结婚典礼,你还是抽时间回来一趟吧?爸也说有事和你商量。”

盛夏初懒懒地往后一靠,意兴阑珊回:“你叫我回去的目的,究竟是要我参加第……多少次来着?总之你是为了让我出席,还是想让我沾沾喜气,赶紧也找个人解决终生大事。”

那头的女声顿了顿,而后顾左右而言他地回:“爸也是为你好,他年纪不小了,不就想尽快抱孙子吗?”

闻言,盛夏初长长地嗯一声,尾音抑扬顿挫的弧度,让人遐想万分。

“爸想看小的,你又马上结婚,这不正好吗?这种事儿你多努力就行了。”

那边的人情绪有些激动了,连声音也大了一点:“你又不是不清楚,爸对我再好,我毕竟不是真正的盛家人,你和我,能一样么?”

好像诱导了这么多就为了等这句话,盛夏初当机立断踩着对方的尾巴。

“噢?这时候你倒清楚记得自己不是真正的盛家人?”

他在说这句话的同时,将车里的顶灯完全关上了,视线里乍然一片黑,车身也与夜色完全融合在一起,似乎黎明永远不会再到来。

“夏初,你非得和我这么针锋相对么。”

“你选择的不是吗?选择和我当对手,而不是谈感情。”   

、chapter 10。

草草敷衍了几句,盛夏初挂掉电话,最终揣着一脑子的燥郁,右手惯性地一甩,手机便以匀速飞到了旁边驾驶座。因为车里太过安静,一阵小小的金属碰撞声,成功惹起了他的注意。

手机碰到的是一只耳环,小小一颗银色菱形,并不特别,却大方雅观。盛夏初想了想,似乎天一的耳钉是长这样,并不惹眼,和她给人的感觉完全相反,少了那股子气势冲天。从剧场开车回这儿还是需要一定时间,天一每次不管在家还是在电影院,看完电影后大脑会自动休眠,再加上道路太过平坦,而盛夏初开得很稳,也并没找什么话搭,她自己就微微偏了头小憩,估计是那时候掉下的。

盛夏初倾过身去,将那颗丁点儿大的小东西捏在手里端详。半晌,他降下车窗,侧头望向那幢高高的公寓大楼,已经有十几户亮了灯,并不知道自己要找的是哪家,遂沉思一会儿,启动引擎,扬长而去。

当天纪沉回来得也很晚,天一堵了什么问题在心坎儿,想找他这个旁观者问一问,但是对方久久也还不见回来的迹象。她没有给纪沉打电话的习惯,她清楚男女之间的分寸其实并不在表面,那些暗涌都是私底下。如果心里无鬼,躺在同一张床上也不会有任何的别扭,如果心里有鬼,哪怕只是见一面都觉得旖旎无限。像打电话催一个男人回来这种事情,很明显已经超出朋友之间的范围。

等待的时间她也不无聊,一下午为了应酬盛夏初,她已经堆积了一些亟待需要处理的合约文件和报表。好在陈蓓心宽,知道她不是今日事推明日的性格,所以过了下班时间,还是亲自将这些文件送上了门。

时钟正式指向十二点,天一拍了拍手结束手头细活,最终自觉无趣地将东西收拾好进了卧室。冲凉洗漱完毕,头发吹得懒干,抹好最基本的补水面乳,关灯爬上床,闭眼,十分钟以后灯光又亮了。她巴拉了几下蓬松的中长发,意识到并没有想象中的累,遂难得无聊地按开了电视。

深夜时间段,正在放一档天文节目,有关科学家模拟仙女系和银河系碰撞,同样闪亮的两个质体并没有造出多么巨大的火树银花,而是互相腐蚀。天一一向不爱看这些需要动脑子的节目,平常算计来去都已经够累,实在没有更多的耐心来分给其他。只是线在,她左思右想,都觉得这个模拟实验要论述的并不像科学,而是人与人之间的相遇。

同样性格的两个人在人海中相逢,经历过许多事情,没有生病也没有夭折,然后遇见另一个,以为是应该懂得自己,实际产生的化学反应却是两败俱伤。

想到这儿,她莫名有几丝惆怅。

这个世界上的女孩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在最初就找到合适自己的伴侣,共度此生。一种是跌过痛过伤过以后,才知道自己身上的不足,所以立马减去锋芒去与另一个相遇。其实,还有在夹缝中苟延残喘的一类,那就是,明明知道自己身上的锋芒太刺太露,又不想将目光放在跟不上自己节奏的人身上,她们不愿意将就,所以只能不断地跌倒受伤。

理所当然,天一属于第三类,这也是她至今没有走入爱情的原因。既然不愿意将就,也摆明了会受伤,何必还要去闯?

第二天早上,天一破天荒的迟到了半小时。

她人还没有到,陈蓓就率先迎了上来,她一边跟着噔噔噔走得急的天一,一边用公式化的口吻说话,内容却不是公事。

“天总,有一家花店的员工,说是送花的,被吩咐必须亲自交到你手上,所以我让他在候客室等,您是现在过去,还是?”

噔。

前方有节奏的声音终于停下来,天一转过身,朝着候客室的方向,眉头微微蹙了蹙。不知为何,她直觉送花的人是盛夏初。

天一刚推开玻璃门,坐在沙发上东张西望的花店店员终于如释重负地站起了身,手上抱着一大捧被细细处理过枝叶的连翘,一大片淡黄由远及近,将伦敦阴雨的天空都印得明朗起来。在第一时间判定出花的种类后,天一更加确定,送花的人是盛夏初。因为一般热情的男人会送玫瑰,稍微思考一点儿不那么唐突的会选择百合,连翘……应该还没有什么人想到过。

或者,盛夏初的目的并不是送花,而是送药。

连翘,主治热病初起,风热感冒,发热,心烦,咽喉肿痛等。

他其实有注意到,她昨天光脚走了一段时间的路。但天知道,他是怎么在一夜之间差使人家花店员工,去找到这么一大捧野生连翘,并且比她还要早的送过来。

那刻,天一似乎听见了国破山亡前的哨音,她不是没有猜到,盛夏初在对待女人这方面是情场高手,但她没有想过他的方式除了挥毫掷金,还有让女人完全不能抵抗的别出心裁与细心,但她不明白的是,盛夏初意欲为何。

她当然不可能天真到,真以为自己魅力到了位,能在短短几天之内,通过一杯酒,一场电影,一次逃亡,就掳获了这个男人的心,如果她这样想了,只能证明她活的这二十七年,真白白浪费了。

待花店员工一走,陈蓓也识相的退了出去,天一盯着手上捧着那烫手的黄发呆,半会儿后从包里摸出了手机,找到了盛夏初的电话。

那头的人似乎还在睡,毫不留情地摁了挂断键,十分钟以后,电话主动打了过来,男声里带着尚未完全清醒的鼻音,开门见山。

“收到了?”

原本她主动打过去,是准备好了一通体面话的,这突然频率被打乱,天一有短暂的怔忪,主动权统统交到了对方手里,只能硬着头皮接招。

“嗯。”

片刻尴尬的沉默,盛夏初也没有结尾的意思,她想了想又加上一句:“我没有感冒,不过,谢谢。”

那头的盛夏初突然就笑了,他的笑声里没有防备,一派的放松与柔和,他没有客气地叫她天总,他叫她天一,虽然只是一个名字,却在不知不觉间,自作主张地将两人的关系进一步升级。

“我以为你会客气的拒绝说:盛总,我想我们的关系还没有到可以送花的程度。”

他一说,天一才反应过来,在于盛夏初接触的这几天,她的确说得最多的就是这句话。

“盛总,我想我们不是可以随便开玩笑的关系。”

“盛总,我想我们不是……”

诸如此类。

被戳到天一突然有些不好意思,她很想告诉他,在前一刻她打电话过去的时候,她的确是想要这么做的,尽管她也不明白,自己为何总下意识地要拒人于千里之外,好像除了宋嘉木与周可乐,她没有真正的把谁当作自己人过。即便是与她一脉相承的天立,在当年的‘意外’过后,也是一样。

正在出神的天一,被盛夏初连着两个喂的语气词拉回来,她清了清嗓音道:“虽然没有那样说……但我想知道,原因?”

电话那头静了几秒,盛夏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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