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婚而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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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婚而爱-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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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麻烦了。”我推辞道,说不出的窘迫。“我们开玩笑的,他俩肯定送我回去。”
“抱歉,我今天开的是跑车,没你的座位。”远处邵阳的声音传了过来,我只听见心碎的声音,窘的脸都不知道往哪里放。
“有什么麻烦的,顺路而已,不然你这个样子回家,我也不放心。”这话说的我心里一暖,不禁雀跃起来,突然有些甜蜜的感觉,有个人关心真好。虽然林衍对我也挺好,但毕竟他是有主的人,大多时候会不方便。
坐在叶臻的车里,我扭头看叶臻的侧脸。
“你电话号码多少?”我掏出了手机,手指无意识的瞧着屏幕。
叶臻突然就笑了,他和我对视,目光带着穿透力,那一瞬间我有些窘迫。
“今天的事真的太感谢了。”我强撑着让自己的声音不那么发虚。“我这人也不知道怎么说谢,改天请你吃饭行么?”
他看着我不说话,我也看着他,只觉得自己的灵魂都快飞出去了,突然我眼前一晃,他伸手拿走了我手上的手机,熟悉的按键音响起,过了会,叶臻把电话递过来。
“我的号码。”
我楞了一下才笑起来,我低头看了眼,手机屏幕上一串电话号码,署名,端正的叶臻二字。我突然想到了那句诗,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从发音上,我们两个在一首诗里,我不禁为这个发现沾沾自喜。
“也到了晚饭的时间,去吃什么?”叶臻启动车子,嘴角含笑的问。
“啊?”
“今天我请,你不是说改天请客么?”
我楞在原地,风中凌乱了,这是什么意思?怯生生的试探。“那我今天请你吃饭?”
叶臻楞了一下,突然就笑出了声。
“去哪里吃?”
“哪里都行。”
“这挺为难的。”车子驶进了马路上,融入车流之中,叶臻的声音依旧清淡。“没有特别偏爱的?”
“前面有家川菜不错。”我点着头认真的说,心情不好的时候就特别的喜欢吃辣椒,流汗和流泪是一样的道理,同为发泄。
“啊?”叶臻咳嗽了一声掩饰自己的笑意。“你能吃辣?”
“我看起来像吃什么的?”我笑着问道,林衍曾对我评价,林黛玉的妹妹,去掉了美人,成了病人,反正是外表够柔弱。
“你长的像南方的女孩。”叶臻想着措辞,半天才说道。“看起来……很柔弱。”
“也不怎么吃辣。”我笑眯了眼,柔柔的说。“只是偶尔吃一点。”
我们都不说话,车厢里安静了下来,一时气氛有些尴尬,叶臻就伸手按下了车上的播放器,一声低哑的男音就在车厢里飘荡起来,是首老歌,陈奕迅的红玫瑰。
我转头看窗外飞逝而过的街景,心底升腾出一股微妙的情绪。
到了那家川菜店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多,这个点上吃饭的人并不多,大厅里寥寥无几的客人,只有服务员在慢吞吞的打扫着卫生。
“来错时间了?”我瘸着腿抬头问服务员,那是个年轻的小姑娘。
“刚上班。”
我这才了然,和叶臻找了个靠窗的位置。
“伤没好别吃酱油。”我打算对回锅肉下手的时候,叶臻清清淡淡的声音就飘了过来,于是我只能对着一盘绿生生的青菜伸出了筷子。
想了会我才叫服务员,说后面的菜都不放酱油,服务员笑吟吟的说。
“刚才这位先生交代过了。”我一愣去看叶臻。
“吃酱油伤口容易留疤,刚刚才想起来,不好意思。”
“也没在脸上……”我小声的嘀咕,叶臻也不知道听没听清楚,只轻轻的笑了起来。
“这里的菜不好?”我吃饭的速度很快,尽管我已经装淑女了,但依旧没能装的彻底,一遇到吃的全崩溃,对面的叶臻一直皱着眉头。他扶扶眼镜,皱着眉头将一根青菜填进嘴里,连忙扒了好几口的白饭。
“好久没吃这么辣的东西。”
“抱歉。”我连忙放下筷子给叶臻倒茶。“我不知道,你不吃辣椒。”
“没事,下次去吃清淡的。”叶臻笑道。
“下次?”我楞了一下,才随即笑道。“好呀!”
作为一个活了二十七年不知道恋爱为何物的人,追一个人还真是不知道如何下手,我心里盘算着怎么勾搭,毕竟一大把年纪喜欢一个人很不容易。
“夭夭是桃之夭夭?”叶臻放下筷子,笑着问。“挺美的名字。”
“我爸起的,但现实好像和家父的意愿相反了,我都二十七了,早过了桃夭的年龄也没能嫁不出去。”我耸耸肩不在意的笑着,喝一口水。“不那么宜家宜室。”
“正是灼灼年华。”
我脸上笑着,心里嘀咕,二十七岁的女人真的不老么?
吃晚饭已经是下午五点,我叫来服务员结账,刚掏出钱包,叶臻已经把钱递给了服务员。我一急忙站了起来,就去拉那个服务员。
“我请你吃饭的。”
“我是男人。”叶臻一把拉住我的手臂,笑着说。“怎么能让女孩掏钱。”
“但是……”我咬着嘴唇,瞪大了眼看叶臻。“我都说了请你的。”
“你可以下次付。”叶臻把我的包递过来,言之淡淡。“走吧。”
我们出了店门,我坐上了叶臻的车,其实大可不必叶臻送的,但就是拗不过那点小心思。王乐说,别瞻前顾后的耽误了自己。林衍说,看见喜欢的就上,别等到人被抢走后,才追悔莫及,我为这些话心动了。
一路上叶臻都没说话,我也不知道要说什么,越是欢喜越不敢贸然开口,车厢里只静静的飘荡着陈奕迅的歌声。低沉嘶哑的声音,带着别样的深情。
你会不会忽然的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我会带着笑脸回首寒暄,和你坐着聊聊天……
在过去的那些日子里,我曾想象过上万次和他重逢的画面,虽然他并不认识自己,那又有什么关系,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我会勇敢的告诉你,那天你救的小女孩并不是故意抛下你,她只是害怕。但此时,我什么都不敢说,因为后来发生的事都超出了我的接受范畴。
我眼睛看着窗外闪烁的霓虹灯,心里乱成了一团,终于是到了我家楼下,下车的时候,我突然转头对叶臻笑着说。“你很需要婚姻?”
我想不出叶臻接近我的理由,唯有这一条能说服自己,我并不漂亮,家世也不好,他的突然出现打乱我了平淡的生活。
“我妈年纪大了,不想她继续操心,毕竟我已经三十岁,也该成家了。”叶臻笑道。“你呢?”
我沉默,很久以后才自嘲般的笑笑。“为了等一个人出现在我人生的路上,除了他,这辈子我不知道要嫁给谁。”
“想法很天真。”叶臻挥了挥手。“走了。”


、第六章

“周末有时间么?”
叶臻的车渐渐远离了我的视线,直到消失不见,我犹豫着按着手机屏幕,终于是鼓起勇气发出这么一条信息,信息发出去的同时,我的心也跟着飞了出去,提心吊胆的过着。有些雀跃,有些担忧,两种折磨。
喜欢一个人,该怎么办?
也许是喜欢,也许只是那朦胧的回忆,也许只是在纪念曾经失去的美好,但不论如何,我对叶臻有了感觉,我想为自己的感觉找一个理由,最终却只能任其发展,因为我找不到,曾经看过一句话,喜欢就是那一瞬间心莫名其妙的悸动。
我把手机攥在手心里慢慢的上了楼,回去的时候,爸妈都出去健身了,洗澡的时候我对着镜子看自己斑驳灿烂的脸,一阵感伤,怎么就这么丑呢!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直到我洗完澡洗完衣服,穿着小熊睡衣坐在电脑前看了一集动漫,静静躺在手边的电话都没有任何的动静。
“晚安!”晚上十一点,我躺在床上,对着寂静的黑暗轻轻的说道。“你不会记得我是谁,但我记得你。”
那年,我十五岁,小时候的我很胆小,甚至不敢和人说话,上学下学都一个人,性格腼腆内向。高一的后半学期,春末,天气依然很热。因为一个问题而耽误了放学的时间,出校门的时候,路上很静,一个人都没有,我心里感叹千万别让我碰上什么东西,那个年纪特喜欢看鬼故事,总怕路上会突然跳出一个满脸是血的骷颅。
但事实上,人比鬼要可怕的多。我刚出校门还没走到大路上,就碰上几个喝醉酒的混混。我看着他们,他们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们。脑海里一个镜头闪过,转身撒腿就跑。男人嚎叫一声就扑了上来,六个男人,都二十岁左右的模样,留着长头发的男人,,满脸猥琐。
“小妹妹来陪哥哥玩会。”我一时不知道要怎么做,被堵在中间,一弯腰从地上捡起石头就朝他们扔过去,心里一阵惶恐,撕心裂肺的喊。“救命呀!!!!!”
我大声的叫,心里却清楚的知道,这个时间,这条路上根本不可能有人出现。
最先扑上来的是个染了红头发的男人,他身上一股夹杂着酒味的恶臭,我翻身一滚,连爬带滚就跑,却被一个人拉住了腿,直接摔到在地。我悔恨那天自己只穿了一件棉布裙,裙子被撕坏,歇斯底里叫喊着和他们厮打,妄图能挣脱,只有那一刻,我才清楚的感觉到这世界上有一种情绪叫绝望,你无力反抗,手脚被紧紧的按在地上,喷着酒气的男人压上来肆意轻薄。
时间在流逝,我慢慢的绝望了,就在那时,视线里出现了一个男孩,他挥着手里的板砖就砸了上去。放在现在,我肯定会嗤笑一声,这行为无疑是以卵击石,自找灭亡。二十七岁的程夭夭和十五岁的程夭夭想法怎么会一样,那时候的我还没有经过这么多人情世故的凉薄。
我尖叫着,男孩手里的砖头已经砸上了其中一个混混的头,男人哀嚎一声,头上缓缓流下鲜血,被酒精麻醉的人红了眼睛,扔下我就和那个男孩拼打着,我头脑一懵也不知道要做什么,只呆愣在原地。
我认得那个男孩,他是高三的,虽然没和他说过话,但看过他打篮球,很帅,动作霸气的上篮没有丝毫的犹豫。
到底他才十八岁,怎么能打得过那些社会上的渣滓呢。一根木棍敲在男孩的后脑勺上,他摔在我的面前,我的视线里就充满了汹涌的鲜红血迹,那些粘腻的血流在我的裙摆上,我头脑一热,红着眼圈从地上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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