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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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外交-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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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就是说,现实政治要求在战术上保持弹性,而普鲁士国家利
益也要求对于与法国有可能往来保持开放的态度。一国的谈判态势取
决于它自认手上有哪些牌可打,断绝任一种可能性反而便宜敌方更易
于算计我方的行动,压缩了奉行现实政治者的行动自由。
格拉克与俾斯麦正式决裂到1860年时已是势不可免,当时的争
议是普鲁士对法国与奥地利为意大利而战应持何种态度。格拉克认为
这场战争已充分证明,拿破仑三世的真面目是要为效法拿破仑一世对
外侵略而开路。因此他呼吁普鲁士应支持奥地利。相反地俾斯麦眼中
却看到机会——若奥国被迫退出意大利,则可借此作为最后将奥地利
逐出德国的先声。他感觉梅特涅那一代的信念已成为有害于普鲁士的
种种禁制:
“余誓与吾王同生共死,即便余以为吾王乃咎由自取,
然法国之为法国,无论在拿破仑或圣路易(St。 Louis)治理
之下均无两样,奥地利对余而言则为一外国。君必然答以现
实与原则必不可分,即便自实用之角度观之,吾国之政策若
谓考虑周详则亦须顾及对外事务之正义原则。余愿与君讨论
实用观点:但君若必定要强调正统与革命、信仰基督与无信
仰、上帝与魔鬼间之对立矛盾,则余将无言以对,仅能回
以:‘君我所见不同,君无权对余之观感置喙。’
这段毫不客气的宣示可以说与黎塞留所见略同,即人因灵魂不
朽,所以必须受上帝之审判,但国家并非不朽,因此仅能以功过论英
雄。他跟黎塞留一样,就个人道德观点他并不反对格拉克的主张,而
且很可能相当赞同;但俾斯麦反对把个人的道德观反映到政治行为
上,他特别阐述了个人信念与现实政治间的差别:
“余非出于主动为吾王效命。此乃天意,或许上帝将指
引明路,令余之灵魂不致毁灭,若非深信30年后吾或吾国
于欧洲之政治成就已无关乎个人荣辱,否则不免高估余此生
之价值。余甚而得以想见,日后‘反新教之非正信者’将以
波拿巴式专制统治马克一勃兰登(普鲁士核心)。余与君非
属同一时代之人,但就诚实而言君我均可问心无愧。”
俾斯麦的确是与其恩师不同时代的人。他属于现实政治的一代。
格拉克则是梅特涅那一代的思想。梅特涅体系反映着18世纪的宇宙
观,认为宇宙有如一座庞大的时钟,其内部的每一个齿轮均复杂而密
切地咬合着,只要有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其他部分的互动就会受影
响。俾斯麦则代表科学上与政治上的新世纪。他看宇宙不是机械式的
平衡,而是现代的观点,即宇宙包含许多变动不已的个体,相互激励
而形成我们所谓的现实。在生物哲学上与它相当的理论便是达尔文的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论。
基于这种信念,俾斯麦主张所有信仰的均是相对的,连他对普鲁
士将永垂不朽的信念也不例外。在现实政治的世界里,政治家有责任
在做决定时,将思想也当做一股势力,与其他相关的势力放在同一天
平上加以评估;而各种因素应以其对国家利益能有多大的贡献,而非
根据预设的意识形态来判断其价值。
不论他的理念看起来是多么冷酷无情,其所根据的前提与格拉克
的前提一样难以求证。俾斯麦的前提是,每位政治家对相同的已知情
势经仔细分析后,必会得出相同的结论。正如格拉克认为若正统原则
可有一种以上的解释,是令人不可思议的,俾斯麦也认为政治家评估


国家利益居然会出现一种以上的可能性,是不可思议的。由于他极擅
长于掌握权力间细微的差异及其种种变化,使他能在有生之年排除梅
特涅体系的束缚,代以一种自制政策( policy of self restraint)。但因这
些微妙之处对俾斯麦的后继者及仿效者而言,不是如此明显而易于掌
握,他们一成不变地奉行现实政治的结果,导致过度仰赖军事力量,
以致造成武器竞赛及两次世界大战。
成功往往令人极难以捉摸,因此政治家在汲汲营营于追求成功之
际,很少会多考虑到成功可能带来的反效果。俾斯麦在事业刚起步时
也是如此,他一心一意要以“现实政治”打倒仍极受梅特涅原则所左
右的世界秩序。这必须要让普鲁士切断普国安全有赖奥地利领导德国
以及维护保守理念等念头。不论这在维也纳会议时是多么正确的观
念,到19世纪中叶,普鲁士已不需要与奥地利结盟以维护国内的稳
定或欧洲的安定。事实上依俾斯麦的看法,误以为需要奥地利的援手
是妨碍普鲁士完成统一德国大业的最大障碍。
在他看来,普鲁士过去的光荣史足以证明他所主张的普鲁士在德
国居领导地位,以及普鲁士有足够自立的能力。因为普鲁士不仅只是
德国的一邦。姑不论其内政政策的保守,但自历次对抗拿破仑的战争
中因其重大牺牲所累积的国家荣耀是绝不容抹杀的。普国的国界,自
维斯瓦河横过北德平原以迄莱茵河西岸,那一连串曲曲折折的领土,
仿佛这样的安排已注定它要领导德国迈向统一,即使自由派也持这种
看法。
但俾斯麦更进一步否定传统因袭的观念,即认为民族主义与自由
主义是一体的,或是至少也认为德国的统一必须经过自由的体制才能
实现:
“普鲁士非因自由主义或自由思想而壮大,反是历代有
为睿智之良相辅国有功,极力耕耘吾国之军事及财政资源,
并善加掌握,以待有利时机则可立即义无反顾地将其投入欧
洲政治大局之中。”
俾斯麦所依恃的并非保守原则,而是普鲁士体制的特点。他是根
据普鲁士的实力,不是诉诸公认的意识形态,而主张普国在德国的领
导地位。他有信心普鲁士体制对外在影响具绝对的免疫力,因此它可
利用当时的民主浪潮作为外交政策工具,以在国内鼓励更多的言论自
由作为对他国的要挟,虽然40年来没有一个普鲁士国王曾实行过这
种政策:
“即便我军全数在外,吾王仍居国家之首安全无虞,欧
陆他国尤其德境任一他邦均无此能耐。其有助于加倍顺应时
代之需要,接纳公众事务之发展。普鲁士皇家权威之巩固,
并使鼓动其国会更加活跃,借以对德境局势施压,亦不足
虑。”
俾斯麦不赞同梅特涅的观点,即东欧三王国均担心国内之动乱,
所以必须密切结合在一起。俾斯麦认为情形正好相反。因普鲁士国内
没有发生乱事之虞,正可利用这股团结力量作为动摇维也纳体系的武
器,借着扬言采取煽动民主革命的政策来威胁其他国家尤其是奥地
利。俾斯麦觉得,普鲁士在政治、军事及财政制度上的实力,为其登
上德国的盟主地位开启了康庄大道。
1852年他获任命为驻德意志邦联议会( the Assembly of the Con
federation)大使及1858年出任驻圣彼得堡时,他终于晋升到可以主
张自己的政策的地位。他写回来的报告内容精彩,条理分明,主要是
敦促普国的外交政策不要感情用事,也不要死守正统,要根据对实力
的正确评估。此举使他回归18世纪路易十四及腓特烈大帝等君主所
立下的传统。加强国家的影响力成为即使不是唯一的也是一国最主要
的目标,其唯一的限制则来自所有能集结在一起的反对该国的力量:


——感情用事之政策难以引致共鸣。此为普鲁士独一无
二之特点。
——出于感情之同盟切切不可,因我方之牺牲仅可得自
认为完成一善举之报偿。
——政策为可能性之艺术,科学则为相对性之艺术。
——即便国君亦无权允其个人好恶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
俾斯麦对外交政策的评估近乎科学式的计算,以俾斯麦的盘算方
式来看,外交政策有种近乎科学的运作根基,以客观标准分析国家利
益是可能办得到的事。按照这种估算法,奥地利应该算是外国,而不
是兄弟之邦,更是普鲁士在德国取得正当地位的一大障碍。他曾说:
“我们的政策是德国境内不容其他武力纵横,而这正是奥地利相信该
国自身亟须采用的政策……我们会彼此剥夺我们呼吸所需的空气……
不管这样的状况多么不受欢迎,这却是不能忽略的事实。”
他首次出任大使时的普王腓特烈·威廉四世( Frederick William
Ⅳ),在格拉克的正统保守主义思想与俾斯麦的充满机会的现实政治
之间左右为难。
俾斯麦坚决认为,国王个人对传统以德国为尊的关切想法,不能
抑制了普鲁士的国策。既然奥地利绝不接受普鲁士支配德国的局面,
俾斯麦的策略就是一次又一次地削弱奥地利。1854年克里米亚战争期
间,俾斯麦极力主张利用奥地利与俄罗斯断交之际加以攻击,当时该
国仍是普鲁士在神圣联盟的伙伴国家;理由无它,只因机会千载难
逢:
“我们有能耐让维也纳当局认为,普鲁士攻打奥地利不
见得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我们很快就会听到维也纳方面传来
的更敏感的说法……”
将实力当做唯一的标准,久而久之难免使所有国家均投入武器竞赛,
并采取对抗式的外交政策。
只要维也纳体系的基本要素,即普、奥、俄三国保守势力的团结
完好无缺,且普鲁士不敢独力加以破坏,那俾斯麦的主张就只限于学
理。但神圣同盟在克里米亚战争后出乎意料地迅速解体,梅特涅所擅
长的借幕后操持化解衰弱的奥国所面临的危机,现在奥地利却学而不
用,几经犹豫不决,终于决定与俄罗斯的敌人结盟。俾斯麦立即意识
到此次战争促成了一项外交革命。他说:“只需数年,算计实力之日
必将来临。”
的确,与克里米亚战争有关的最重要的历史文献,就是俾斯麦在
1856年战争终了时所发的电文。像过去一样,文中主张充分的外交策
略弹性,并毫不掩饰地崇尚机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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