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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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史- 第9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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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战时和战后的政府支出不是靠税收而主要是靠银行预支筹款,从而导致纸币发行的不断增加。卖公债,即使是强制分配,以1937—1945年来说,只及累积赤字的5%,而在1946—1948年间还要少。在1942年把发行纸币的专有权交给中央银行以后,甚至连把债券存入银行作为预支担保的手续也免了。为弥补通货膨胀的影响和维持法币的国际价格而采取的出卖外汇或黄金以及战后进口货物等办法,只起到耗尽这个国家积累的外国资产的作用,在打败日本人之后,这些资产本来是可以用于经济发展的。
当然,通货膨胀是在供应不足的情况下,政府的财政赤字引起的过度货币需求造成的。在战争时期,后方消费品工业的产量有程度有限的增长,但绝对数量不足以减轻通货膨胀的压力。这些消费品大多是私营的小公司生产的。对照之下,投资于生产资料工业的,主要是政府或半官方机构。大体上跟战前一样,没有有效的政策,使珍贵的资金用于最紧要的需求。总之,战时在内地发展起来的小工业基地,当政府迁回中国沿海时实际上被抛弃了。
对中国工业比较发达的省份的收复可能解决供应问题所抱的希望,被事实残酷地粉碎了:苏联从满洲搬走主要的工业设备;共产党控制下的华北农村的许多地区拒绝向上海的纱厂供应原棉;全国资源委员会和接收敌伪公司的中国纺织建设公司的无能和腐败;在战争结束时,没有一个公平合理的计划来分配可以利用的外汇资源;国民党政府跟1937年以前的时期一样,对控制投机、改革税收结构和充分重视发展的经济投资无所作为。
① 贾士毅:《民国财政史》,1,第45—77页。
② 斯坦利·F。赖特:《辛亥革命后中国的海关收入》(1935年第3版),第440—441页。
① P。T。陈:《财政》,见《中国年鉴,1935—1936年》,第1298—1299页。
② 千家驹:《旧中国公债史资料,1894—1949年》,第366—369页。
③ 贾德怀:《民国财政简史》,第697—698页;柏井象雄:《近代中国财政史》第63—64页。
④ C。M。张:《中国地方政府的支出》,见《中国经济月报》,7。6(1934年6月)第233—247页。
① C。F。雷默:《中国的外国投资》,第123—147页;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1853—1927年》,第240—245页。
② 雷默:《中国的外国投资》,第160页。
① 扬格:《中国的建国成就,1927—1937年:财政和经济记录》,提供了全面说明。道格拉斯·S。帕俄:《南京政府时期的中国政府财政》(哈佛大学哲学博士学位论文,1950年);《南京时期的中国国家支出》,见《远东季刊》,12。1(1952年11月),第3—26页;《国民党与经济停滞》,见《亚洲研究杂志》,16。2(1957年2月),第213—220页,不如扬格乐观。
② 美国人口调查局:《美国的历史统计资料,1789—1945年》,第12页。
① 周舜莘:《中国的通货膨胀,1937—1949年》,第64—65页;张嘉璈:《恶性通货膨胀》,第140—144页。
① 扬格:《中国与援助之手,1937—1945年》,第440—442页。
① 千家驹:《旧中国公债史资料》,第370—375页;扬格:《中国的建国成就》第459—468页。
① 扬格:《中国的建国成就》,第98、509—510页。1927—1947年期间财政部的财政顾问扬格,强烈反对50—60%的较低估计,后者出现在伦纳德·G。廷的《中国的现代银行与政府财政和工业》中,《南开社会与经济季刊》,8。3(1935年10月),第591页,以及别的地方,源自朱偰:《中国财政问题》,第231—232页。
② 扬格:《中国的建国成就》,第98—99页。
① 弗兰克·M。塔马格纳:《中国的银行业与财政》,第121—196页;宫下忠雄:《论中国银行系统》,第103—221页;德永清行:《论中国的中央银行》,第235—350页;安德烈亚·李·麦克尔德里:《上海的钱庄,1800—1935年》,第131—185页。到1934年底只有中央银行和农民银行是政府完全控制的。南京拥有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的股份的20%,在任命关键人员时具有某种影响;但这两家银行表现出相当大的独立性,有时侯还反对政府的财政和货币政策。1935年3月,在一次由财政部长孔祥熙执行的经周密计划的突然行动中,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被“收归国有”。
① 关于战时和战后的财政和通货膨胀,见周舜莘:《中国的通货膨胀》;张嘉璈;《恶性通货膨胀》;和杨格:《中国的战时财政与通货膨胀,1937—1945年》。
对外贸易与外国投资
即使在20世纪,对外贸易和外国投资在中国经济中的作用仍然是相对小的。在对各个性质不同的部门的考察中必须计及西方和日本经济冲击的影响,但中国经济的大部分是外国人所达不到的。
外国在中国的投资,1902—1936年
表22 (百万美元;括号内为百分数)
资料来源:侯继明:《1840—1937年中国的外国投资和经济发展,》,第13页,这个资料又是根据C。F。雷默的《中国的外国投资》和东亚研究所的《外国在中国的投资和中国的国际收支差额》。
根据C。F。雷默和日本东亚研究所的估计,外国在中国的投资总数到1936年曾达到34。83亿美元,从1902年的7。33亿美元开始增长,1914年为16。10亿美元,1931年为32。43亿美元(表22)。按人口平均——以1914年为4。3亿,1936年为5亿——这两年的数字分别为3。75和6。97美元。这些按人口平均的金额明显地小于别的“不发达”国家的外国投资:例如,在1938年,印度是20美元;拉丁美洲是86美元;非洲不包括南非联邦是23美元。一个特定年份的人均外国投资额也许不是最能说明该投资意义的尺度。不过,可以得到的资料不许可对年度资本流入数字作任何精确的估计,以与国民收入和国内投资相比较。非常粗略地估计,30年代初的私人外国净投资略小于中国国民生产总值的1%,约占总投资的20%。①就是说,总数很小,但不是没有意义。
外国在中国的投资——债权国投资,1902—1936年表23 (百万美元;括号内为百分数)
资料来源:侯继明:《中国的外国投资和经济发展》,第17页。
雷默的数据表明,在1902—1931年间,当年度新投资的资本流入小于政府贷款的还本付息的支付和外国商业投资的利润时,就有实际上的资本净流出。①不过,如表27所示,华侨寄回国的汇款大于这个流出,所以总的来说有一个资本流入,这种流入加上硬币支付,为中国继续不断的入超提供了资金。在这种情况下,外国投资总值的增长,除了价格上涨的影响外,似乎是由于在中国的外国人把他们的利润进行了再投资。事实上,有些“外国”汇款从来没有离开中国,而是被直接付给了在上海或香港的外国债权人,他们把相当一部分利润再投资于设置在几个条约口岸的企业。怡和洋行从19世纪30年代的一个小代理店在一个世纪中发展成为在中国有许多工业和金融产业的最大的贸易公司,很好地说明了这个过程。
外国在中国的投资——工商企业投资
表24 百万美元;括号内百分数)
资料来源:侯继明:《中国的外国投资和经济发展》,第16页。
在1931年日本人占领满洲并开始对它的发展大量投资之前,最大的投资者是英国(见表23)。英国的直接投资分别占1914年和1931年英国总投资的66%和81%;在1931年约有一半用在与外贸直接有关的领域,21%用在房地产,18%用在制造业,5%用在公用事业,2%用在矿业,3%用在杂项。当1905年日本在南满站稳脚跟后,日本在中国的资本迅速增加。日本的直接投资(占1931年总投资的77%)主要在运输业(南满铁路)、进出口贸易、制造业(主要是棉纺业)和矿业。俄国的投资几乎全部用在中东铁路上,这条铁路在1935年卖给了日本。 ①直接商业投资是1914、1931和1936年外国总投资的66%、77%和77%。出现的差额主要是中国政府的借款。侯继明对雷默和东亚研究所(表24)的数据的再核算,表明1931年这种直接投资的分配如下:进出口贸易19。4%;铁路16。0%;制造业14。9%;地产13。6%;银行和金融8。6%;航运7。8%;矿业4。4%;交通和公用事业4。0%;杂项11。3%。从这些数字马上就可以看出,与许多“不发达”国家的外国投资的典型模式相比照,在中国的外国资本很少进入以出口为方针的实业,如矿业或种植业。甚至在满洲,日本对农业的投资也是微不足道的。
在这样一些国家——例如拉丁美洲的许多国家,或荷兰统治下的印度尼西亚——外国资本实际集中在出口型实业上,结果是接受者经济的片面发展,它使一种或多种农业或矿业的出口产品专门化,这些产品的市场对外国的经济周期极端敏感。此外,这种“殖民地”模式的外国投资,据说加强了本地土地所有者阶级,他们是这种商业化农业的主要受益者。不过,他们没有把不断增加的收入投入工业发展,而是跟过去一样,储藏在本国(土地的积聚,港口的房地产),现在是更安全地储藏在国外(存入外国银行或购买外国证券);和用于奢侈品消费(入超)。出口型实业发展的结果把本地资本吸引到中间的第三活动范围,如外国公司的附属小行业,据说其后果是把可以更有成果地使用的人才和资本抽走了。在很有限的地区,如东南沿海和广州附近,上述现象可以在较小规模上看到。民国时期的中国经济没有因外国资本而作重大调整,从而没有把它的命运拴在世界市场难以预测的变化上。
外国在中国投资的地理分配,1902、1914、1931年表25 (百万美元;括号内为百分数)
资料来源:雷默:《中国的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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