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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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史- 第8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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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妨试举两个例子。在1887—1893年期间,盛宣怀利用政府贷款和转拨轮船招商局和也由他控制的一家保险公司的资金,使上海机器织布局的资本增至三倍,达到一百万两左右。实际上却并没有增加新的商人资本。第二个例子是漠河金矿,它在1887年由李鸿章和满族黑龙江将军所创办。他们任命了一个典型的官方经理李金镛。李的功名不高,入过李鸿章的幕,与商人们交往甚密,以精于做生意而素负盛名。在1887—1889年期间,他在许多上海和天津商人朋友中间不断活动,想筹集一笔为数不多的款项,计二十万两,作为金矿的开办资本。但他只筹集了六、七万两。最后,黑龙江省库不得不借给他三万两,另由一名天津商人在李鸿章担保偿还后提供了第二笔贷款,计十万两。①虽然缺少商人投资已经部分地由政府资本和政府贷款来弥补,但官方创办人仍不断想出新办法来吸引投资者。一种鼓励方法是给官员及其亲友们以私人投资的机会。看来投资人都是那些负责人的亲密朋友和同事。盛宣怀依靠的这样一批为数不多的同僚给他办的几个企业提供过私人资本,这就是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初的天津电报局以及十九世纪九十年代中叶的华盛纺织总厂、汉阳铁厂和中国通商银行等。可是另一方面,中央政府在持批评态度的御史的敦促下,经常反对用公款去从事有风险的工业,并且要求提前归还贷款。
但是,公款对提供官督商办企业的资金来说,仍然是极为重要的。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后期起,到李鸿章于1895年政治上失势以前,张之洞的纺织业和采矿业等一批企业逐渐与李鸿章的企业互争雄长。中级官员盛宣怀从来就没有足够的权力来保护他的日益发展的工业网,所以他最初不得不投靠李鸿章,后来不得不投靠张之洞,以谋求政治靠山和获得政府贷款的支持。因为清廷不愿意地方财政收入过分地投向工业,所以提交清廷待批的新的工业方案总是包含着允许吸引商人参加的计划。张之洞的许多奏议中也包含这样的计划,虽然他不信任商人,而且认为他们的思想过于陈腐而不能接受新工业。这些计划于是变成一种方便的掩护,因为许多省的创办人知道,一旦方案得到批准,就总能从地方财源中找到一定数量的公款。出身世家大族的各省官员出于需要和私利的缘故,事实上却日益依赖政府的资金来维持他们的新工业的运转。因此,官督商办企业的性质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中叶已经改变,而越来越严重的官僚主义陋习不但无人非议,却反而更加加强起来。
通过利用政府的资源,盛宣怀这个最有成就的官僚企业主控制了许多官督商办的企业。他在为他的天津电报局寻找资本时,就这样大量地依靠各省省库和政府贷款,并利用现存电报线路作为贷款的附属担保品。只有长江下游和东南沿海地区的那些商业上有利可图的线路才能取得商人的投资。
另一相同的例子是盛宣怀从1896年起为张之洞经营的汉阳铁厂。盛宣怀原应寻求私人投资来代替业已花在铁厂的五百六十万两官方资金这一惊人的数字,但他规避了这一义务。然而张之洞改变了这一大企业的地位,即把它由官办改为官督商办,因为中央政府坚决拒绝再调拨公家资金用于这项工业。1894年以来,张之洞已奉朝廷之命邀请商人经营这一企业。他拖延了大约一年,辩解说他仍然需要再进行一些试验,来证明业已找到适于炼钢用的煤,不然商人就不愿参加。1895年10月16日他上奏清帝说,适用炼钢的煤已经找到,而且其成品能获高价。他现在准备邀请商人来治厂,但是他说为了让商人有时间能察看厂址和矿场的位置,他需要政府再拨一笔款子以使铁厂能维持运转到年终。①1895年后期,张之洞受到朝廷很大的压力,他只好接受盛宣怀的帮助而不管条件如何,盛宣怀则提出用每出产一吨生铁抽一两银子的办法来偿还官本。盛宣怀本想从商人那里筹集一笔数目有限的资本来改善现有设备,但是这一着未能成功。他抱怨商人们因不能预卜采煤和炼铁能否成功而抱观望的态度。但是,作为与张之洞安排的一部分交易,盛宣怀得以从另外的政府资金中提出一百九十万两,指定为京汉铁路购买钢铁之用。到了1904年,从两个来源筹集到两百万两左右资本:较大的一部分从轮船招商局转来,其余的部分从他本人以及一些官绅同事处得来(他们对他的其他官督商办的银行、轮船、电报和纺织等企业都曾经作过贡献)。②把某一公司的基金转到另一公司是盛宣怀常用的一种手法。在1890—1891年之间的某个时候,盛宣怀利用职权并且不顾会办郑观应的反对(因为未与商人投资者协商过),从轮船招商局把大约三十万两资金转给了上海机器织布局。1896年,盛宣怀又命令把另外两笔巨款——轮船招商局的八十万两和天津电报局的二十万两——转给他新办的中国通商银行。这两笔款项各占当时那两个公司的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或四十。③张之洞对商人合伙的许诺
因为愈来愈多的商人不信任官方的意图,所以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后期以后,甘冒风险向官僚控制的企业投资的商人越来少。官员们则另外提出一种让商人参加的方案作为对策。这些官员利用种种新口号(它们可以归纳为一个广泛使用的名词:“官商合办”),允许在国家和私人投资之间存在一种更加平等的合伙关系。
张之洞是第一个从他在长江中游的基地武昌把新口号应用到工业项目的主要人物。他曾经在必须适应西方这一点上表现得很迟钝,但他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初就改变了他的观点,并且深刻了解到建立工业的重要性。张之洞认为他于1889年开设的最早期的工业湖北织布局是一种官商合办的企业,虽然他为这个织布局所作的一切安排,与他在同一成规下赞助的其他一切纺织业或与纺织有关的工业是完全不同的。1888年当他在广州任职的时候,他就想出了一种筹足资本来开办一个纺织厂的新方法。张之洞在奏折中提出了一种含糊其词的“官为商倡”的政策。①张之洞的新方法实际上是对广州的所谓闱姓商人所征的税(这些商人被特许办彩票,彩票的获奖者必须准确地猜中每次科举考试中式士子的姓氏)。②1889年,张之洞强迫他们捐款四十万两;1890年,除正常税收外再要他们捐献五十六万两。一年后他上报了这些额外税收,因为当时他调任为湖广总督,所以他不得不请求清帝批准他把资金和厂址从广州迁往新任所。从广州彩票商筹集资本在汉口办纱厂是个不寻常的方法,张之洞为此辩解说,正规的商股的征集往往费时误事,他希望一旦企业变得有利可图时在商人中间会引起更大的兴趣。广州的资金能够这样用来办湖北的一个企业,这是张之洞取得北京支持的一个标志。
彩票商人的“捐献”事实上是一种征用。然而张之洞却把这一政府收入的不寻常来源看作是完全控制工厂的一种手段。除了请求恩准他把资金和厂址迁移到华中,他的奏疏还要求借用一些政府的资金;继任他署广州总督的李瀚章只允许他从地方彩票特税中带走他获准的收入的一半多一点。湖北织布厂终于建成,它名议上虽是官商合办企业,但事实上“商人资本”却是用强制手段取得的。
不过,只要行得通,张之洞并不反对商人的合作。虽然他对商人的能力和爱国心的评价并不甚佳,但他很现实,认为商人的支持是必要的。1894年,张之洞为了大力扩充织布局的资本,允许给任何新的投资者以每年“官利”百分之十五,此举显然取得了部分成效。①但是,他仍然不许商人负经营管理的责任。
织布局总办是张之洞的幕僚之一,名叫蔡锡勇,1896年蔡死后由盛春颐继任。他们两人都出身于官宦之家。蔡锡勇毕业于同文馆,曾做过陈兰彬班子中的语言专家,后者在1875至1881年期间担任过中国驻美国、西班牙和秘鲁等国的公使。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张之洞对他的西方知识和自强思想印象很深,便聘请他工作,于是他立即成了张之洞的近代的工业、军事和教育项目的主要设计者和监督者。②关于后任盛春颐的情况我们知道的很少,但是看来他的近代企业方面的知识较少。盛春颐的接任大约是在1896年,恰恰是在张之洞的几个工业项目开始越来越困难之时。
然而,湖北织布局一开始就有一些问题。虽然它最初是有利可图的,张之洞却不仅利用它的利润,而且还利用它的一部分资本来支持他的其他亏损的企业。汉阳铁厂在它于1896年改组之前,从织布局共抽走了三十四万两,只归还了大约六万两,还是运费和保险费。在织布局和张之洞其他企业之间的这种帐目不清的情况,以及官僚主义的浪费,和织布局为应付其本身需要而必须支付的高利息,更使公司的财力枯竭。到1902年,当它的亏损迫使张之洞把它让与私人的时候,它从政府方面得到的贷款至少已达六十八万三千三百七十五两。①张之洞的第二个纺织企业是湖北纺纱局,它的官商合办史更加典型。②它开办于1894年,其时张之洞正获得几个商人对他的旧的织布局的支持。张之洞向清帝许诺,准许商人投资者成为合伙人。但他未能详细地提出怎样去实施这种合伙关系。虽然他用了“官商合办”和“招商助官”等词来说明官商合作的新形式,但是他上奏清帝请求敕准的奏疏的大意,仍与官督商办企业相差无几。
不过有几个商人的反应是积极的。到1887年,他们为了这个新的纺纱局提供资金约三十万两,亦即资本的一半。看来当张之洞任命一个高级官员做督办和盛春颐做总办的时候,商人股东至少对机器和公司帐目拥有控制权。然而在1897年期间,当纺纱局准备开工生产的时候,张之洞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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