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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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史- 第6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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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策。只有汉人才有能力充分开发满洲的资源,如果政府鼓励移民并谨慎地把垄断项目包给汉人的话,它本来可以从人参、貂皮、珠宝和黄金等物产中获得更大的利益。同吉林相比(且不说黑龙江),汉化的奉天更是满族的老家和满族帝国的发祥地;因此,防止满洲边境不受汉族影响,并不可能保留住满族的信仰、文化和传统。总之,到十九世纪之初尽人皆知,要阻止汉人移民、偷猎者和逃犯前往满洲边境,已是不可能的事了。
随着中国人口在十八世纪迅速膨胀,汉民北移的运动加速了。由于满洲南部的汉族农民已达饱和,越来越多的汉人更往北流。满洲边境当局不可能阻挡这股洪流,便开始向定居的汉民征兵征税,即使这样,地方当局仍未通过征收土地税来完全正式确 认这些定居者的地位。地方当局也有可能支持汉民移往边境,这是因为前来定居者开发了满洲的经济资源,从而提供了额外的收入。
到十八世纪末,吉林城镇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到九十是汉民,黑龙江也大概如此。尽管公开禁止,清政府还是向满洲委派了汉族官员前去治理移民区。到1800年,黑龙江以南的满洲几乎人人会说点汉语,许多满人甚至已经丢掉了自己的母语,此即汉化的结果。蒙古人则散居在满洲一部分边远地区,过着与定居汉民和满人截然不同的生活,只有他们才基本上没有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①黑龙江的汉商虽然可用汉语同满人进行贸易,但是要同蒙古人作买卖,还得学习蒙古语。黑龙江以北人烟稀少,生活原始,能说汉语的人一定是很少的。清政府曾在1765年派遣富僧阿到此地调查。他夸大其辞地报告说:江北渺无人烟,其地严寒,水草牲畜俱无。②满洲在地理上是非常有助于安置中国迅速膨胀的人口的。东北部土地肥沃,尽管它的生长季节比清帝国其他农业地区短,满洲农民还是可以期望得到适量的雨水。不仅如此,满族征服中国时曾征用大量的满洲人口,使得处女地未被开垦,即便是已耕地,也由于农业技术比中国本部者简陋,产量仅及汉族农民所得的一部分。
在十九世纪之初,东北边境森林为中国市场提供的人参和貂皮,比起满洲的农业潜力更为人们所知。在十八世纪,毛皮和人 参的供应量已经下降。毛皮供应量下降的部分原因是俄国人已经大量进入东西伯利亚。不过在1800年时,合法的或走私的人参貂皮买卖也还兴隆。除此之外,满洲的山山水水和森林还生产黄金、珠宝和木材,还有大量令人讨厌的蚊蚋和咬人的昆虫。根据二十世纪的情况判断,疟疾一定也很流行,尤其是在满洲东部和黑龙江流域,不过这种疾病对人口的影响尚不清楚。肺结核、天花和梅毒必定也是很普遍的。①“满洲”是欧洲人的称呼,而不是汉人或满人的称呼,这指的是满族王朝的发祥地辽河地区和北部边境的部落民地区,包括按1689年中俄尼布楚条约所规定的黑龙江流域。满洲是中国行省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国人称它为东三省。因此根据法律来说,它不是一个附属国。奉天位于东三省最南部,省会是盛京(今沈阳),同时也是清帝国的陪都,不过纯粹是名义上的都城。这样一来,盛京也有一套由五部组成的行政机构,即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类似北京的六部,但缺吏部。这五个部分管满旗的许多事务,也管理不断增加的汉人的民事事务。同时,奉天还设将军一人,他也有权治理旗人,在许多方面与盛京的五部有重床叠屋之感。这便造成政事的冲突和混乱,导致大量的治理不当,使得吏治腐化,官僚主义的弊端丛生。
满洲北部两省是吉林(省会即称吉林)和黑龙江(省会为齐齐哈尔)。两省都由将军统理军政和民政。也与清代亚洲腹地其他地方一样,将军必须由旗人充任:首先是满人,其次是蒙古人。他们管理旗人和汉民(农民和城镇居民),也管理其他部落民地区。清政府不打算把那些部落编入旗制,因此它们仍保留其原有的部落组织。
满人入关之后,清政府按照入关前的旧制(除满洲)将满洲北部和东部诸部落编为新旗,由满、蒙、汉人构成;又在归牙剌、北虎尔赫、赫哲、索伦和锡伯等部,以及操蒙古语的达斡尔部,建立所谓新满洲旗,把他们编入帝国的军队,受吉林和黑龙江将军指挥。这些编为旗兵的部落构成清军的一部分,得到免税的旗田以维持生计。他们参加吉林和黑龙江一年一度的冬狩,由将军直接统率。除了在黑龙江行猎的旗人外,他们不纳贡。这些行猎的旗人是特殊的一类,既充当满人正规戍军的辅助力量,同时又被要求进献贡物:清政府显然是按照他们的各户人口多少来征收贡品的。
在边远的黑龙江流域和濒海地区,把所有部落都编入旗制是不现实的,因此清政府只满足于将它们视为国内的纳贡者,实际上让它们自行其是。毛皮,特别是昂贵的黑貂皮和黑狐皮,要定期向清廷进贡以示忠顺。有时也许可这些部落民进京纳贡,由理藩院负责管理贡使,但是在一般情况下,则由各部落将贡品送到指定交纳地点,主要的地点是三姓、德棱或穆棱。清朝的收税官就在这里挑拣上等皮毛,不够标准的都听任出卖。这样一来,那些收纳贡品的地点便发展成为定期集市,汉人和蒙古人都定期前来贸易。清廷回赏之物对满洲边境来说是奢侈品,它们的市场价格高昂;因此,那些部落酋长通常都将其出卖。例如濒海地区的头人,一般都把清帝回赏之物卖给日本官吏以换取毛皮,再卖给汉商。①为使满洲北部诸部落同清帝国连系在一起,清廷还授以爵勋。起初,还把满族姑娘嫁给部落酋长,以联姻来联盟,但是过了十九世纪初就不再采取这种方式了。
1800年之际的满洲社会,主要是由三大集团组成,即旗人、汉人和部落民,他们又各自分为不同的社会阶级。从人种学 来说,他们也互不相同。旗人包括信仰萨满教的满族,绝大部分信仰西藏黄教(格鲁派)的蒙族,和信仰佛教、儒教及其他民间宗教的汉族。部落民有几种宗教,但是一般都归之于萨满教;他们的族源很杂,大多数讲通古斯语,但住在库页岛和黑龙江下游的基里雅克人(吉列迷人)则操一种与通古斯语无关的语言。
在表面上旗人作为创建大清帝国的成员,在社会上高人一头,但实际上只有他们的高级官吏即上层军人才能如此,只有他们在社会影响和政治权威方面才在整个满洲名列前茅。大多数在旗军官都是来自满洲的旗人,至少在吉林和黑龙江是这样。然而最高层官员照例是来自北京的旗人,他们比其满洲同胞的汉化程度要高得多,也要老练得多。中国本土的满人接受的是汉式教育,在清帝国的大多数地方他们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前途即已取决于此;但是在满洲,学校只教满语加练武,仅有少数私人教育是例外。尽管十七、十八世纪产生了一批满文文学(包括大量翻译和文艺作品),但要创造一种成熟的满文文学的努力却终归失败。二十世纪以前,政府文件中一直以日益僵化和没有生气的方式使用着满文,但满文教育的用处则很有限。清政府为那些受过汉式教育并通过府考的满洲旗人规定了录取的名额,而且随着人口的增长,这名额也逐渐增加。但是,学得很好的旗人很少,即使是那些够格的也必须去盛京赶考,因此这府一级的考生也是寥寥无几的。有资格去北京应省试的考生就更少了。
满洲的汉民主要是农民、商人、手工匠和流放的官员。其中绝大多数是农民,而且我们可以料到,绝大多数汉民集中在奉天省,其次是在吉林省,只有极少量的汉人在黑龙江省。在整个十八世纪,随着满洲的汉民不断增加,城镇也逐渐增多,到了十九世纪之初,满洲的城镇化已初见端倪。当然,最重要的城市是在南部,特别是在盛京;不过,吉林、宁古塔和齐齐哈尔也在发展。1799年设立了长春厅,作为管理周围地区定居汉民的行政 中心。这些城市不仅是军政治所,又是市场中心、各种手工业和新兴工业的基地以及娱乐场所:这里赌风盛行,性道德也比在中国本土松弛。
在1800年的满洲,富有的汉商居于社会上层,仅次于高级旗人官员。他们同旗人官员在社会、文化和商业方面有很多联系,官商之间往往平等相待。满洲的汉人社会是没有根基的移民社会,除在奉天省者以外,大多数人到此只有几十年的历史。那些定居者主要来自直隶、山东和山西,他们带来了各该省的许多风俗习惯。但是他们出身寒素,缺乏教育,直到十九世纪初,奉天省才有象在中国本土常见的那种“绅士”阶级,他们也成了,有钱有势,世世代代在当地领袖群伦。不过,还不能说满洲边境确已存在着这种阶级。中国的文人都轻视商人,可是在边远的满洲,往往正是最优秀的文人才变成了巨商,因为除了军政机关少数人例外,吉林和黑龙江省的真正文人都是一些被清政府流放的失意官吏。从理论上说,这些以前的官吏丧失了官位和权势,同老百姓并无二致。但在事实上,他们通过经商,或者就任满族官员的西席,很快就改善了自己的命运。为满族官员的孩子授课还带来别的机会,因为虽遭放逐,那些官员的旧影响还如影随身,所以满人的上层社会还引为同类,乐与过从。
满洲的中上层商人中另一大支是与中国本土的汉人商号一起经营的合伙人,特别是与十八世纪时在满洲的生意日益兴隆的著名山西钱庄一起经营的合伙人。他们的经营当然要与流放的过去的官员及当地的汉商(其中有些人也有巨额生意)的企业有联系。这类巨商在社会上有地位,完全不同于小商小贩、手工匠和农民(这些人基本上同普通旗人不分上下,只不过没有在旗的那种军事建置上的表面优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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