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剑桥中国史- 第21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① 山崎宏:《隋朝官僚的性质》,载《东京大学文学部纪要》,6(1956年),第25页。
① 山崎宏:《隋朝官僚的性质》,载《东京大学文学部纪要》, 6(1956年),第17—23页。
② 《唐会要》(国学集本丛书本,北京,1955年),卷74第1333页。
① 《隋书》,卷66第1562页;汤承业:《隋文帝政治事功之研究》,第105页。
② 《北堂书钞》(1888年本,1962年台北重印),卷62第2页。
① 《周书》,卷23第386页;白乐日:《〈隋书〉中的食货志》,第291页。
② 《通典》,卷13第81页。
③ 《玉海》(华文本,台北,1964年),卷115第9—10页。
④ 《隋书》,卷76第1747页;宫崎市定:《九品官人法之研究》(京都,1956年),第521页。
⑤ 宫崎市定:《九品官人法之研究》,第520—524页。
① 《隋书》,卷28第783页。
① 滨口重国:《论所谓隋的废除乡官》,载《秦汉隋唐史研究》(东京,1966年),卷2第778页。
② 《北齐书》,卷4第62—63页。
③ 《尚书古文疏证》(皇清经解续编本,1888年),卷6下第30页;岑仲勉:《隋唐史》(北京, 1957年),第3—4页。
④ 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台北,1961—1963年),卷4第896页。
① 《隋书》,卷46第1253页。
① 《隋书》,卷28第792—793页;滨口重国《论所谓隋的废除乡官》,《秦汉隋唐史研究》,第781页。
② 《北齐书》,卷43第576页。
① 《通典》,卷14第81页。
② 《隋书》,卷42第1200页。
③ 《资治通鉴》,卷175第5448页。
① 宫崎市定:《九品官人法之研究》,第542—543页。
① 白乐日:《〈隋书〉中的食货志》,第215页。
① 这些豁免在唐代仍继续实行;见崔瑞德:《唐代的财政管理》(剑桥, 1970年),第26、146页。
① 《隋史》,卷24第681页;白乐日前引著作,第154—155页。
① 《通典》,卷7第42页。
① 菊池英夫:《北朝军制中的所谓乡兵》,载《重松先生古稀纪念九州大学东洋史论丛》(福冈,1957年),第108—109页;滨口重国:《西魏的二十四军与仪同府》,载《秦汉隋唐史研究》(东京,1966年),第205页。
① 李繁(死于827年):《邺侯家传》,引自岑仲勉:《府兵制度研究》(上海,1975年),第16—20页。
② 见谷霁光:《府兵制度考释》(上海,1962年),第34—37页;滨口重国:《论西魏时期之恢复胡姓》,载《秦汉隋唐史研究》(东京,1966年),卷2第737—759页。
③ 滨口重国:《西魏的二十四军与仪同府》,载《秦汉隋唐史研究》,第230页;谷霁光:《府兵制度考释》,第37页。
① 菊池英夫:《府兵制度之发展》,载《岩波讲座世界历史》(东京,1970年),卷5第414页。
② 《隋书》,卷24第680页。
③ 菊池英夫:《府兵制度之发展》,第416—417页。
① 山崎宏:《隋朝官僚的性质》,第44—58页。
① 《隋书》,卷2第34—35页。
① 《隋书》,卷25第711—712页;白乐日:《〈隋书〉中的刑法志》(莱登,1954年),第 77页。
② 白乐日:《〈隋书〉中的刑法志》,第149页。
① 白乐日:《〈隋书〉中的刑法志》,第25页。
① 《隋书》,卷76第716页;白乐日前引著作,第89页。
②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19第2页,收于《船山全集》,卷10第7991页。
③ 《隋书》,卷25第717页;白乐日:《〈隋书〉中的刑法志》,第92—93页。
① 李繁:《邺侯家传》,引自岑仲勉:《府兵制度研究》,第43页。
① 《隋书》,卷84第1865页。
② 《隋书》,卷84第1866页。
① 勒内·格罗塞:《草原帝国》(巴黎,1948年),第135页;又见诺亚米·沃尔福德之英译本(新不伦瑞克,新泽西州,1970年),第89页。
② 《隋书》,卷82第1833页。
① 乔治·马斯佩罗:《占婆王国》(巴黎和布鲁塞尔,1928年),第82—85页。
① 《资治通鉴》,卷177第5508页。
① 《资治通鉴》,卷177第5516页。
② 岑仲勉:《隋书求是》(北京,1958年),第 134—332页。
① 《资治通鉴》,卷177第5530页。
① 冢本善隆:《隋对江南的征服与佛教》,载《佛教文化研究》,3(1953年),第1—24页。
② 张崑河:《隋运河考》,载《禹贡》, 7(1937年),第201—211页;白乐日:《〈隋书〉中的食货志》,第159—161页。
炀帝(604—617年在位)的个性和生活作风杨广,历史上称隋炀帝,生于569年,为杨坚与其非汉族妻子所生的次子。我们可以设想,在他12岁以前的少年生活中,他致力于他的阶级和时代的共同追求,学到了中文的基础知识,具有正规的佛教信仰(他和他的弟兄童年都有佛名,有一个甚至想剃发为僧),受过骑战和狩猎的训练。他的本纪说他勤奋好学,精于文学。它还记载他非常严肃,举止端庄。他父亲的篡位完全改变了杨广及其四个弟兄的生活。他们从朝廷大臣之子的那种舒适的、可能显得平凡的童年生活一跃而去过6世纪的宫廷生活。他们成了王,取得了封地和显赫的爵号,但他们也变成了围绕权力中心进行阴谋诡计的工具,在那里,官员、宫廷的宠妃、术士、和尚和庸医们各为私利而勾心斗角。前文已经谈到,杨广的双亲为自己的青云直上而不安甚至恐惧,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至尊的地位是靠篡夺、暴力战争和大规模的屠杀取得的。他们很容易猜疑,而且这种心理也易被人利用。皇后活像一个清教徒,有着变态的妒忌心理;她不断干预诸子的生活,他们稍微违背她的严格标准就遭到责难。文帝也着魔似地担心,某个儿子一旦成人,就将成为一心要取代他的集团和朋党的中心人物。在他的五个儿子中,只有杨广未受到双亲的冷落。下文将会看到,这不完全是偶然的。
杨广的第一个官职是新设的华北平原北部的行台尚书令。他当时只有13岁,文帝派饱经风霜的文武官员协助他,他们有权,并用权来约束那位受照顾的幼童。约在同时,文帝也许出于一统天下的谋略,在后梁为其次子寻找配偶,后梁当时实际上是隋在长江中游的卫星国。经过占卜,前统治皇室的一个女儿、原建康梁朝诸帝的后裔被选为杨广之妻。这位年轻的姑娘受过很好的教养;她聪明好学,很有文才。杨广爱她,并尊敬她。作为萧后,她是杨广的终身伴侣和知心人。很可能她给他介绍了南方的生活方式,并促使他热爱南方,几乎到了着迷的程度。①前文已经讨论了589年隋征服陈朝的情况。杨广名义上是远征军的统帅,但制订复杂的军事和海军作战计划的工作主要由高颎和其他久经沙场的将领负责。据说高颎反对杨广纳被俘的陈后主的宠妃,此事据称使杨广从此对他父亲的主要谋臣怀恨在心。但另一方面,杨广在被征服的建康的行为堪称模范:他公开处决了降服的陈朝的几个有名的酷吏,并封闭了陈的仓库,所以无物被偷盗。在祝捷中他得到丰厚的赏赐,并一度返回北方任所。当原来南陈的一些地方爆发叛乱时,杨广代替其弟被任命为东南的总管,驻营江都(今扬州)。他在任九年,每年至京师向父皇述职,在600年,一度任远征突厥人的统帅。他在南方的任务是多方面的和复杂的:缓和南方的怨恨和怀疑,在军事占领后推行合理的行政,打破阻碍南人成为忠于隋室臣民的许多政治和文化隔阂。他为达到这些目的而采取的措施与京师发出的关于被征服的南方的总的命令,例如589年颁布的关于在原来陈的土地免税10年的命令,598年关于南方所造船只不得超过30尺以防水上叛乱的命令,相辅而行。杨广集中全力进行可称之为文化战略的活动,它旨在说服南人,说他们的新统治者并非夷狄,而是具有和珍视同一文化遗产的开化的人。在这一战略中,他个人的教养是他的本钱;他所讲的日益流利的南方主要方言吴语和他的出身名门的南方妻子无疑也是有利条件。
他赴任之时是在到处出现的武装反隋叛乱被杨素血腥镇压以后,所以反隋的情绪高涨。南朝的陈和贵族长期以来一直是佛教慷慨的施主,此时僧人(许多人已参加反隋的武装起义)发现已无赞助人,只能设法在建康和其他地方已毁灭的和半空虚的寺庙中谋生。杨广立刻着手另建一都以代替将近三个世纪中一直是南方的文化和政治中心的建康。他从新都江都下了几道命令,要求收集和重抄在战争和以后的内乱中分散在各地的佛经。他在江都建造佛寺和藏经之馆堂。他还召集南方著名的高僧至江都的寺院从事宗教和学术工作。其中最著名的可能是天台宗创建人智,他在以前长期受南陈皇室的赞助。
591年后期,杨广在江都给1000名南方僧人广设斋席。在斋席后,年轻的杨广跪受智为居士作的“佛戒”,并接受佛号:总持菩萨。智回天台山寺院后,杨广继续赞助那里的寺院,并定期与这位大住持通信。智给杨广寄去南方僧侣的几个请求:一是要求杨广停止拆毁原陈都中的寺庙,对此杨广只作了含糊的答复;一是请求地方上两座保存高僧圣骸的寺庙不受嘈杂的驿站交通的打扰,这一请求被批准;一是智本人的关于驱散1000名僧人前来听他讲经的集会的报告——据推测,这一行动是出于“安全”的原因。当智送杨广一顶天冠时,晋王写了一封感谢信:“爰逮今制思出神衿,图比目莲(菩萨之徒,以法力著称)……冠尊于身,端严称首。跪承顶戴,览镜徘徊,有饰陋容,增华改观。”①在杨广与智的多次通信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当时性格中的某些方面:对佛经的知识面很广,其宗教的感情似乎是真诚的;有强烈的政治直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