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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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史- 第2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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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内容并不新颖,其中大部分为悼词,与唐代著作中著名的悼词相似。它们提供了许多舍此就不能知道的人物的详细生平,但所祭悼的对象大都是精英集团中的重要人物,撰写这些碑文的思想和信仰背景又与唐代历史学家的相同。不过它们有时确实提供了可与历史记载相印证的材料,提供了独立于历史进程之外的证据。当两者能互相印证时,它们就几乎一致证明了这些历史的叙事是可靠的。
第二种独立的补充材料是本世纪在敦煌、西北其他地方和中亚发现的大批当时的文书。其中最重要的是约公元1000年藏在敦煌一佛窟墙内并在1902年(可能更早)被重新发现的“佛窟藏书”。这些日期为406至995年的抄本,以及在干旱的西北(特别是在吐鲁番)发掘不同遗址时所找到的同时期的有关文书,包含了许多官方文件以及涉及面很广的寺院和世俗的文献材料。这些材料对历史学家的价值是无法估量的,因为它们是无意地完整保存下来的原始文书,完全未受修史者和官方编修史书过程的影响。对我们了解唐代地方社会和完全在中央政府管辖范围以外的各方面的活动来说,敦煌文书是非常宝贵的。我们对地方社会的职能和性质、寺院的社会职能、地方政府的运转、家庭结构、土地的使用和租佃的性质等方面的大部分知识都来自这类材料。读者将发现我们在本书的下一卷经常参考这些文书。这类物证虽然是非常宝贵和独一无二的,但在使用它们时我们必须谨慎,因为西北边远区根本不能作为全中国的典型;根据那里的情况来概括全帝国,研究者往往会担风险。
本卷使用敦煌材料的情况比较少,虽然这是我们了解唐代贵族结构和取得防务方面详细知识的基础。敦煌文书的重要性还表现在另一个方面。从敦煌和中亚发现的材料中有数量相当惊人的一部分可与正史和其他官方文献汇编联系起来。凡是能联系之处,敦煌材料完全能独立地证明,唐朝记录的汇编和保存是准确可靠的。时间、头衔、个人关系和政府活动,哪怕是最小的细节,能够准确地互相印证;有时我们确能见到有几份文书已转载在其他史料中,并能从中发现转载的文字相当准确和忠实于原文。敦煌的档案实际上告诉我们,官文的记录一般地说是可靠的和准确的,考虑到保存在唐代史书中的文字已经经历了许多编辑阶段,这确是很了不起的。修史者由于选择所收的材料,更由于删汰某些材料,因而使记录偏颇。但尽管他们在撰写时受到了政府压力,尽管他们不得不服从正统思想的约束,他们在选择记述的事物时仍谨慎地力求准确。
但我们也不应对修史者在记载这一时期历史中的某些事件时显然有偏向和偏见的事实视而不见。不但《旧唐书》,而且其他重要的史书和官方类书说到底也都取材于同样的一些资料,这些资料都是政府专司记录的史官所写,这便意味着我们极难摆脱这些修史者的主见。最后,尽管我们掌握的材料,例如与我们了解的同时代的欧洲相比,单从数量上说很多,但我们不能忘记,历史中一定有许多被史官隐瞒的事件;另外,还有许多人类活动的领域对近代受过西方训练的历史学家来说极为重要,但当时的史官或因视为理所当然,或因认为与公认的历史标准内容无关,所以就干脆轻易地放过了。
① 关于这一时期主要史料的简明准确的介绍,见戴何都:《〈新唐书〉选举志译注》(巴黎:1932年)和《〈新唐书〉百官志、兵志译注》(莱登,1948年)。虽然其中的一些枝节部分稍微过时,但总的说它们仍是优秀和可靠的作品。关于《资治通鉴》史料来源的详细讨论,见浦立本:《资治通鉴考异》。
① 见查尔斯·加德纳:《中国传统的历史学》(坎布里奇,马萨诸塞,1938年);杨联升;《中国官方史学的组织:自唐至明撰写正史的原则和方法》,载W。G。比斯利和浦立本合编:《中国和日本的历史学家》(伦敦,1961年),第44—59页;洪煨莲:《708年前之唐代史馆》,载《哈佛亚洲研究杂志》,23(1960—1961年),第93—107页。
① 关于敦煌文书对历史学家的独特价值,见崔瑞德《七至十世纪的中国社会史》,载《过去和现在》,35(1966年),第28—53页。
① 以下论述的大部分内容系根据两篇为1970—1971年耶鲁大学召开的中国历史学和比较历史学讨论会准备的论文:崔瑞德:《柳芳:一位被遗忘的唐代历史学家》;《关于编纂唐代史的几点意见》。
第二章 隋朝(581—617年)
在6世纪的最后25年,中国在政治上已经分裂了将近300年,这是中国历史中最漫长的分裂期。隋朝结束了这一分裂期,扫清了分裂期遗留下来的大部分制度上的瓦砾,并为一个新的统一国家和社会打下了基础。以后的许多朝代都从隋的成就中得益,但最直接的受惠者则是伟大的唐王朝(618—907年),它建立在隋的基础之上,并在近300年的时期内,左右了整个东亚的文化和政治。
这一章面对的问题是,如何评价隋朝的成就,和如何对这一时期在中国历史中的重要性作出估计。如同许多历史学家所说,隋在结束旧秩序、清除几个世纪积累的渣滓和建立一个新型的帝国等方面与秦朝(公元前221至前207年)一样,但这样说是不够的。就事论事这无疑是对的,但我们只有在考虑了6世纪中国远为广袤的版图和复杂性并初步衡量各种新力量——例如草原入侵者、佛教和道教传下的影响——以后,才能了解隋朝各项成就的特点。
因此,我想将本章分成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有关6世纪中国的报道,它将展示出分裂时期遗留下来的某些外貌、文化差别和各具鲜明特征的生活类型。第二部分概述重新统一者和新秩序的创建者隋文帝的性格、生活作风、政治哲学和统治方式,另外还有关于他的主要顾问的简要叙述。第三部分讨论隋在建立新的统一的制度化秩序时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采取的措施。第四部分是对第二代皇帝——炀帝——的概述,内容与有关他的父亲的叙述相似。第五部分报道炀帝在位时巩固其政权的步骤、他创造的新事物和最后他的戏剧性的毁灭。
六世纪的中国
6世纪中国最引人注目的特征是它的文化的多样化及地区的和种族的差异和不相容性。在317年当中国人的北方丧失给匈奴民族后,长江流域及以南在几个世纪中已发展了一种独特的文明。在“夷狄”控制了中国文化的发源地和中心地后不久,许多中国人——特别是上层阶级的中国人——纷纷南逃。在地处亚热带、地形完全与北方不同和尚待殖民的南方,北人感到很不自在。在最初,他们被南方有基业的家族称为侨人,而北人则反唇相讥,称南人为土著,尽管这些土著继承了以前的楚国或吴国的大部分独特的文化。许多北人的举止如同异乡之客,满怀恋乡之情和厌世思想,梦想有朝一日重返故土。但收复故土的一次次企图都归于失败,经过了几十年乃至几个世纪,移来的北人逐渐适应了环境,并参加了发展独特的南方文明的活动。
文化保守主义有时逐渐演变成沙文主义,它是这一时期南方的特征(在本章,“南方”指的是沿长江中下游及其支流再加上东至杭州湾沿海的整个开化区)。它的表现有许多形式:公开宣称自己继承和保持了大汉(公元前206年至公元220年)的遗产,即汉代的古典传统、制度、文学风格、礼仪、音乐和风俗。事实上,许多这些传统在南方的环境中已起了微妙而深刻的变化。建康(今南京)诸帝不顾他们政治上的虚弱,也要照搬汉天子的一套礼仪;学者为他们的古典学术的正统性,文人为他们作品文字的典雅而自鸣得意。整个上层阶级为了表示他们合乎规范和通晓文学,试图保存洛阳方言,这是他们的祖先一度在一个统一帝国的京师听说的语言。①在南方的主要文明中心——扬州和建康周围的长江下游——以外,移民的工作继续进行:土著被消灭、同化或驱赶;中国的农业得以普及;村镇寺院在荒芜之地涌现出来。这就是正史中描述的景象的未被人注意的背景。在这几个世纪中,这块地区的中国农业、行政和税收在远比北方故土富饶的环境中缓慢发展,给主要的定居中心带来了财富,使有的人能过上一种豪华雅致的上层生活。
到6世纪中叶,“南方”的生活方式已经出现,这里略举它的几个特点。有些北方纪岁的节日已经移植到南方;另一些每年奉行的习俗则以古代南方传统为依据。这时的侨居者已发现他们爱吃的面食的代用品大米。称呼和迎候他人的方式已与北方的方式截然不同。南方的妇女更加深居简出,纳妾现象也比北方更普遍。南方的婚葬之事及举行的一些礼仪远比北方讲究。北人重视几代同堂,而南人则喜欢夫妻另立门户。衣食及习惯都有它们明显的南方风格。
中国分裂后不到一个世纪,“南人”之称不再被用作“土著”的贬词,而逐渐成为“中国人”的同义词。②南人,包括北方来的移民,已经依恋于他们的作风、他们的温柔的方式和南方山清水秀的景色。他们已经感到北人粗鲁,对北方的习俗、古典学术和文学作品流露出轻蔑之意。一位南方文人说北方文学犹如“驴鸣犬吠”。人们从当时的民谣中,可以感到南方的某种温柔和给人以美感的特质。以下即是一例:③朝发桂兰渚,
昼息桑榆下。
与君同拔蒲,
竟日不成把。
公元317年以后,北方较干旱的平原出现了另一种不同文明的演变。在一个多世纪中,北方屡次遭到异族争夺领土的激烈斗争的蹂躏。农民不断被征去服兵役和劳役。掠夺居民聚居地和屠杀居民之事屡见不鲜。种族内部的暴力和仇恨也成了北方独特的情况。在这种可怕的时代,有些中国的士绅门第由于它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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