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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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史- 第14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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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年增长7。5%,③这比第六个五年计划(1981—1985年)的指标更加现实。中国无论实现还是超过这个指标,都依赖于外汇紧张状况的严重程度和经济改革的全面进展。
改革工业体制
中国为克服能源和外汇方面的障碍以加速工业增长所做的努力,仅仅是80年代工业政策的一部分。意义最为久远的变化是在工业体制改革方面所做的尝试。
中国70年代的城市工业体制,从许多方面来看,是苏联工业中官僚指令性体制的翻版。生产什么、投入的资金用于何处,均由中央计划制定者决定。企业直接从负责分配投入资金的国家机构获得投资。如果需要更多的投入资金的话,企业要么必须回到计划制定者那里去索求额外的分配,要么不得不同某些拥有某种特定投入资金的其他企业去进行非正式的(往往也是不合法的)交易。由于没有投资市场,因而也不可能通过市场获得投入的资金。
投资决策更加中央集权化。某种特殊企业的设立是为了对新型的有生产能力的工厂进行重点建设;当这些工厂完成后,它们便转化为生产性企业。基金直接来自与生产性企业毫不相关的政府预算。银行体系的首要作用不是作为提供投资基金的来源,而主要是监督企业对计划的服从情况。
苏联模式的僵化体制,从一开始便困扰着中国的经济学家。决策过分集中,已被看作造成本章前面所描述的工业效率日益低下的一个原因。80年代之前,解决这一弊端的主要办法是把决策权下放到省甚至县一级。但是,这种官僚指令性体制的基本特征却仍旧未被触动。关键的投入资金仍由政府机构按计划分配。在这些决定中,市场几乎或者说根本不起任何作用。
1979年,中国的计划制定者已开始了改革这种官僚指令性体制的试验。这些最初的改革尝试涉及这样的措施:允许企业之间在分别拥有对自己所在地区的市场的垄断权之前,在全国其他地区展开竞争。①另外,他们还试图重新利用奖金来刺激工人和管理人员,而且一改以往政府计划只重视生产总值指标的做法,而更加重视利润指标,以此从内部提高企业的效率。
这些早期的变化丝毫未改变中央计划和官僚指令性体制的作用。市场力量的作用增加了,但仍明显服从于计划。扩大市场作用的努力遭到政治局某些成员强有力的抵制,他们在阻止1982和1983年激进的改革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功。某领导人在这场论战中再次充当了中心人物,不过这时他是站在阻挡进一步变革的那些人一边的。他看到了市场的作用,但他仍坚定不移地相信计划和官僚指令性体制应占主导地位。②并非是陈云的观点改变了,事实是一个更加年轻、更加激进的改革集团获得了既有权势又有影响的地位。这个集团中最重要的人物是赵紫阳,他于1980年出任总理。1984年10月“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就主要是由这些更激进的改革者起草的。③这个文件为掩饰其全部意图使用了隐晦的语言,但事实上,它号召大力摆脱官僚指令性体制,各经济部门都向发挥市场力量的方向发展。
在此后的三年中(1985—1987年),围绕着适当地发挥市场力量的作用而出现的政治斗争时起时落。主张市场化的那些人在1986年占了上风,只是在1987年胡耀邦被免职以及经济领域之外的改革者受到清洗时,他们才遭受到挫折。然而,到1987年秋的中共十三大上,尽管在政治局常委中出现了两名被认为是支持继续发挥官僚指令性体制作用的成员,但向市场经济方向发展的改革已回到正轨。
不管支持这个改革的政治基础是什么,在1984年10月的文件公布之后的那几年中,市场力量的作用被大大地增强了,但市场力量的扩大并未触及中央计划和指令性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使市场机制提高经济效率,就须有五个重要的因素:1。首先,工业的投入与产出必须与市场的购买与销售相适应。早在1985年上半年,对429个企业抽样调查的结果是,市场销售量从1984年占总销售量的32。1%提高到43。8%。由市场提供给这些同样的公司企业的物资投入,也从16。4%提高到了27。3%。①这些百分比是大大提高了,但具体统计数据我们无法获得。
2。企业管理人员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行事,否则,市场力量将不能使企业产生有效的结果。到80年代中期,中国的企业管理人员不再像典型的苏联指令性模式中那样,全然不顾市场机制,一味提高生产总值,这一点已毫无疑问。企业首次同利润挂钩,这些利润可用来支付奖金、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的工人福利。②但是,对一个有效的市场来说,关键在于企业通过降低成本或提高售价,而不是通过从政府寻求资助来提高利润。
然而,中国的企业仍严重依赖官僚体制提供各种资助。例如,随着最近的一项改革,税率应按一个固定的比率计算,但在实践中,仍忽视了规定的税收,而这却可使企业免遭损失。③尽管银行试图提高提供贷款的条件,但企业仍然很容易以高额补贴的利率从银行获得贷款。批准破产法的工作正在做,但到1987年,这个法律仍处于试行阶段。尽管小型的集体公司往往可通过或不通过破产法便被允许破产,但事实上,仅有一家沈阳的国营公司被许可宣告破产。
因此,在80年代中期,中国的企业管理人员对混合在一起的各种征兆做出了反应。与利润挂钩,使他们比在70年代或更早的时候更加注重市场的力量。但企业管理人员成功的关键,仍取决于他们迎合高层经济官僚的愿望的能力。
3。改革的第三个关键因素是,价格能反映出经济中真正相对短缺的情况。如果价格不正常,投入和产出都不会投到或产自最需要的地方。但是,在诸如中国这样的体制中,绝大多数的价格由国家制定,因此,进行价格改革极其困难。国家每改变一次价格,都会造成赚方(产品获得更高价格者)和赔方(必须支付更高价格者)。赔方竭尽全力,抵制这个价格改革。由于就中国情况而言,赔方中有许多是为能源及其他投入物资支付更高价钱的大企业,因此,它们可以向制定价格的官僚机构施加相当大的影响。在80年代初期,物价改动的只有极少数,绝大多数物价仍稳定在20年前制定的水平上。
然而,随着可以越来越多地从市场上获得工业投入与产出,中国人发现在市场上价格波动所受的抵制越来越小。结果发展出了一套双轨价格体系。官僚机构分配的货物仍然按照国家制定的旧价格支付,而同种产品在市场出售,其价格就要由市场上的供求情况决定。因此,物价改革的关键在于,扩大在起辅助作用的市场上物资的范围,在这个市场上的价格是不固定的。而事实上在1986和1987年也正是这么做的。市场最终能否制定所有的价格,抑或国家能否继续在价格制定上起主导作用,这仍是争议颇大的问题。
4。扩大市场作用的主要原因是促进生产率的加速发展。但市场之所以能提高生产率,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通过市场能感受到竞争的力量。如果每个企业都垄断了自己的市场的话,就不会有任何压力改善生产状况了。在70年代初期的中国,甚至县级企业都获得对所在地的市场的垄断权。企业之间的竞争并未集中在市场上,而是采取了赶超国家定额的形式;获胜者可得到一面红旗或一次到北京旅游的机会。
在80年代初期,国家行使的企业垄断权开始消失。在商业领域,集体与个体的零售商直接和国家的零售商店展开竞争,因此,这很容易对已经改善的工作(更长的服务时间,服务更周到的售货人员)造成进一步的冲击。生产那些积压商品的工业企业,也必须降低产品价格,改善产品质量,或者在产品销售上投入更多的努力。问题在于,许多工业企业所面临的市场,需求大大超过供给。对这些企业来说,几乎没有在竞争中改善生产状况的压力。即使在质量不高、服务不周的市场上,销售也是自发进行的。增加竞争性并不仅仅意味着简单地废除国家行使的垄断权,改革还必须通过使管理人员按上述(2)所描述的市场规律办事,消除需求过大的根源。
5。最后,一个有效运行的市场,需要政府维持一个能为人接受的价格稳定水准。而什么能为人接受是由政治决定的。在中国,消费者长期以来已习惯于价格丝毫不提或一年中只提1%或2%。这种稳定性部分地是对40年代的恶性通货膨胀所做的反应,那次通货膨胀削弱了国民党统治的基础,并导致了共产党上台。因此,中国的政治家很难容忍价格增长。当80年代价格上涨时,他们自然而然的本能就是重新控制物价。但面对过度的需求,再控制物价就造成了排长队现象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定量配给,使经济退回到官僚指令性体制的道路上。1985和1986年,中国的问题尤其尖锐。在这两年中,官方统计的城市生活费用指数分别提高了12%和7%。人们普遍相信,按非官方统计,物价增长率高得更多。这些增长特别给城市居民带来了麻烦,他们的批评是市场取向改革放慢速度的一个重要因素。对改革者来说,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学会运用宏观经济控制,限制过度的需求,提高物价上涨的速度,进而把工作做得更好。但是,这个任务是艰巨的,在某种程度上,这是因为改革者尚无运用宏观经济政策的杠杆控制通货膨胀的先例可循。
到1987年年底,中国工业部门在进一步向市场经济体制迈进的过程中,在五个因素方面上都获得了实质性进展。但是,官僚对企业行为、特别是大型国家企业行为的控制,依然无处不在。也许改革者中没有一个人会设想全面走向诸如在香港通行的那种自由市场体制的道路。但是,他们中的许多人认识到,实行一种官僚指令性经济与市场经济的混合体制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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