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依相克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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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依相克的星星-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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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的藏书阁。
  对于医书也是温孤花晨告诉我即墨家族有三本与我体质有关的书,那时我还开玩笑的说,他是不是把即墨家族藏书阁的书都看了一遍,谁知温孤花晨却很认真的点了点头,说他确实把即墨家族的书都看了一遍。
  所以对于即墨家族藏书阁有什么书很是清楚。
  我刚走出藏书阁,便看到手里拿着银票的即墨凰瑾稳稳地站在离藏书阁门口不远处,我了然的笑笑,很是潇洒的走到即墨凰瑾面前,主动从他手里拿过银票,连看都没看直接放到了我的怀里,然后把自己拿的书让即墨凰瑾看了一眼,问道“这几本书我可已拿走吗?”
  即墨凰瑾瞟了一眼,答道“可以。”
  听到他的话,我很是感激的向他道了声谢,便施展轻功离开了。
  即墨凰瑾看着空桐夏清离开的背影,重重的吐出了一口气,那样子像是在沙漠中背包行走的人,丢掉包是的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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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读者感觉不好的地方,帮忙指正,万分感谢。
  

  ☆、第三十三章 自在

  三天前,即墨天穹的木棉阁中,即墨天穹与即墨凰瑾相对而坐。
  “空桐夏清什么时候到的我们的家族,不喜欢外人到家里来的你又是为什么同意空桐夏清进了我们家,又同意空桐夏清住在我们家。”即墨天穹微带不解的说道。
  “这些好像不是重点,你说要娶空桐夏清做妻子的事,才应该好好解释一下吧。”即墨凰瑾很严肃的声音响起。
  “你也知道的,这些年我对女人很是没感觉,但和空桐夏清在一起的感觉似乎有些不同,应该是因为她不像其他女子一样是爱慕我的吧,她很真实的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让我感觉她是触手可及的,而其他的女人好像一直都是柔柔弱弱的站在一旁,有等待我去疼爱等着我去安慰的眼神看着我。她们都是一个样子,太过柔弱太过温顺,让我有每一次看到她们都想把她们捏碎的感觉。”即墨天穹自顾自的说着他对女人的看法。
  没看到即墨凰瑾越来越黑的脸。
  “而且我发现空桐夏清很聪明,昨天晚上我让他帮着把公文分类,她分的比我还好,所以我想如果把她娶到家里来,也许能把家族事业再提升一个阶段,也能帮我处理公文,或许她会比我处理的还好。”即墨天穹很是喜悦的说。
  即墨凰瑾的脸上露出微微惊讶的神情,他只知道空桐夏清棋艺还算不错,易容术也不错,但也没感觉也没察觉出空桐夏清还有什么很出众的地方,当初让她留下来也不过是因为自己手里的面具所剩无几了,想让她帮着做几幅,更何况那时我还不知道她是空桐夏清呢。
  没想到其他的方面也很出众,但从暗卫传来的消息,哥哥想娶她,是一定不行的。
  所以,对不起,哥哥。
  即墨凰瑾心中刚刚响起对不起的心语,即墨天穹便在说的口渴时喝了一杯茶,茶刚刚喝完,便趴倒在了桌子上。
  即墨凰瑾看着被迷晕的哥哥露出了无可奈何的笑容,对于哥哥的想法自己何尝是不了解的,甚至自己也有和哥哥一样的想法,可身在大家族里面的我们,怎么能娶一个一无所有的女子,如果是以前,以空桐夏清的身份,嫁给我们即墨家族是绰绰有余了,可现在空桐家族内部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现在的空桐夏清也许连平民百姓都不如。如果我猜想的是真的话。
  迷药是三天的量,等你醒来时,什么都没有变,你继续当你的家族,我继续当我的暗主。
  树林里,背着粉色包裹的我,手拿弓箭,瞄准了一只野鸡,把手松开,箭射出,箭很准确的射中了野鸡的心脏,野鸡当即停止了动作,失去了呼吸,死去。
  我收起弓箭,缓步走到那已经失去生命的野鸡面前,看着被箭射入的地方缓缓地流出红色的血液,染红了野鸡身下本来泛着清翠的草丛,忽然间没了要吃叫花鸡的心情,我呆呆的看着这只因为我而死去的生命,半响没动,又过了一会,我忽然自嘲的笑了起来。
  自己这是在做什么,在为被自己杀死的野鸡悼念吗?真当是可笑。
  我伸出左手,按住野鸡,执起右手,握住箭,右手用力向外拽,箭拔出来,红色的血溅到了我的脸上,我纯白不染尘埃的衣袍上,我却丝毫不在意的右手拿箭,左手握住那因为箭被拔出血流的更多更快地野鸡的两条腿,起身向河边走去,身后路上鲜血连成了线,散发着血腥和哀伤的味道。
  走到河边的我,看着水里自己的倒影,嘴角微翘。
  在天国的父母你们看到了吗?你们的清清长大了,真正的长大了,你们的清清已经破茧成碟了,一个人也可以过得轰轰烈烈,精彩万分。
  以她独特的方式散发着属于她的味道。
  放下手中的野鸡和染血的箭,在水里认真的洗净手,又用洁净的手沾了些许水,净了面。
  再看看纯白色衣袍上被血染红的地方,像开着一朵朵烈烈的花,便不想洗了,而且自己包裹里也没有多余的衣袍能换。
  索性不管了,先收拾一下这野鸡吧。
  先用泥巴把鸡包好,而后架起火开始烧泥巴,等着把泥烧热,鸡便熟了,我把做好的叫花鸡放在一张大的荷叶上用一块中等大小的石头把叫花鸡上的一部分泥土敲掉,用匕首挖了一小块肉,尝了一口。
  肉质紧致,鲜美,很原汁原味。
  我在出即墨家族的领地时,就买了一把匕首,一把弓,十支箭,一块布,没有买调味料,这叫花鸡再加点孜然和胡椒粉和盐巴应该会更好吧。
  吃了半只鸡,肚子就饱了,把包袱拿过来,打开,拿出包里唯一的一块布,把剩下的半只鸡包住放进包袱里,把在即墨家族多做的那张面具拿出来,戴在脸上,把怀里的四本书放进包袱里,把包袱包好,背起,转了个方向,走去。
  我本来想会山谷里,把那本武功秘籍学会了,再把武功都融会贯通了,再看看那有关自己体制的书。但现在我改变主意了,我不要去山谷里,我要在外面生活,感受柴米油盐的快乐,感受寻常百姓的繁琐小事,体会细小的幸福。
  反正我的易容术出神入化,没有人能看出来。
  从此空桐夏清就消散,夏晴空诞生,我要去行侠仗义,救死扶伤,活出我自己的精彩,闯出属于我的一片天地。
  脸上的面具和我真正的脸是完全不同的,我真正的脸是真正的娇美人,而现在却是有着侠气和正气的养眼女子,谈不上漂亮,却让人有眼前一亮的感觉,有着生机勃勃的味道。
  这张面具是我希望的样子,那是在三天时间还没用完时我多做的一个面具,它虽然是一张面具,却是我心里的自己。
  我迈着坚定地步子向着与山谷相反的方向走去。
  身后的天空划过一颗红色的流星,绚烂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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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读者感觉不好的地方,帮忙指正,万分感谢。
  

  ☆、第三十四章 无姓

  山谷,我和我的师傅温孤花晨一起生活了十年的山谷,位于四大家族的领地相交的地方,那个山谷和山谷上面繁多的树,是独立于四大家族领地存在的地方,这里不由四大家族掌管,这里没有家族之分,人人都可以来,人人都可以定居在这里,人们用实力说话,强者为尊。
  但这里很安全,这里的人很和善,很温柔,从来不会恃强凌弱,在和师傅生活的十年中,曾经到定居在山谷上的部落住过一个月。
  不过那个部落仅仅有二十个人,我住在那里时,曾问过他们部落人为什么如此的少,从他们口中我得知,本来他们的人数有五百人,都是在四大家族中过不下去的人一起商讨一起来这里,谋出路,谁想来到这里后才了解到,为什么四大家族一直没有染指这里。
  因为这里气候多变,地形复杂,毒物众多,瘴气毒气的浓度也很高,人根本不适合在这里生存,但我们的祖先在离开四大家族时,被四大家族的家主告知,不容许他们再回家族,不容许他们再踏足家族半步,并通告四大家族的人,从此他们将不再是四大家族的人。
  他们的祖先从踏出四大家族的领地时,就成为流浪者,失去了姓氏。
  所以他们没有退路,他们只能在这根本不适合人生存的地方谋求活下去的希望,他们知道这树林有毒物,但他们也相信在这无边际的险象环生的树林一定也有克制毒物的东西。
  就这样他们的祖辈用自己的身体和姓名谋求活下来的希望,到了他们这代已经是第二十代了,虽然已经积累了很多面对各种毒,各种险恶地形,但大自然之变化的,所以我们部落的人数到了第十代就剩了二十五个人,后来的每一代都只有二十几个,而且他们部落的人寿命都很短,平均三十五岁,部落的女人生育能力也很低,就算孩子生下来,能活下来的几率也很少,大概是因为体内吸入的毒素太多的原因吧,所说经过了二十代找到了抵抗毒素的东西,但还是只能减轻不能根治。
  更何况,人是不能停止呼吸的吧,空气里不时出现的各式各样的瘴气多多少少都会被吸入吧。
  当时我去的时候十岁,学了五年的医术,多少会些医术,但对于那里的毒大部分束手无策,至于瘴气也只是开了一个没多大作用的方子,而我的师傅温孤花晨比我稍强一些,但也没有帮上他们多少忙,但就算我和师傅没有帮上他们多少忙,他们还是很热情的招待我和师傅。
  我曾经问他们为什么不回四大家族,现在的四大家族对家族族人的行为没有限制,到哪里去都没有,更何况不容许你们踏进四大家族的事经过了几百年头,不会有人记得的。
  但他们说他们是那五百名无姓氏人的后代,他们要守着这里,这里才是他们的家,他们的根,他们绝不离开。
  见他们如此说,我便也不再继续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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