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的解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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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的解剖学- 第2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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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守护者也必须永远都在,生生不息。永远保持着警觉。
  ***
  骆大春终生未娶。他后来隐居于天山的绝顶。却在每一个夏季独自去往水草丰茂的南国,只为观看划破夜空的点点流萤。
  我们一世,都是最好的朋友。
  ***
  春天令人春心萌动。春天也容易令心中被爱情填满的女子横生愁绪。
  这是我与聂秋远结婚后的第五个春天。
  虽然我们新婚之后就被迫分离了两年,可是藤越热海决战之后,我们就一直在一起了。
  不仅仅是“在一起”,而且是“如胶似漆”地在一起。
  和平盛世来临之后,我的男神在人前有时还会当当影。帝,一副酷酷的模样。随着年龄的增长,气质的成熟,越来越多形形色色的女子对他频频暗送秋波。可是每每回到家中,当我们两个独处的时候,他就会立刻变成那个长不大的孩子。
  爱玩,好奇,甚至撒娇,一个别人永远不会看到的聂秋远。所以,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常常会称他为“夜”。
  但是,每回我有了苦恼,心情不爽,案子查不明白,夜就会摇身一变,变成我成熟聪明的秋,给我安慰,替我解忧,像一株靠得住的大树。
  就是这股迷人的精分劲儿,才使他在我心中永远那么完美,处得越久,恋得越深。
  所以,随着时光的流逝,我的苦恼就越来越深重了。
  我们成亲都五年了,婚后感情那么甜蜜,缠。绵起来难舍难分,可是我怎么至今都没有身孕呢?!
  到底是我们两个中的谁不行呢?
  我特别担心问题是出在我的身上。
  所以这个阴影越来越大,越来越大,今天忽然就把我压垮了。
  外头下着绵绵细雨,空气凉爽而潮湿,我伏在床上嘤嘤地哭泣,泪水湿透了枕巾。
  “真真,真真?”
  下班回来的秋看到我这付样子,一下就紧张了,官服也没来得及换,赶紧就凑了上来。
  “你!怎!么!会!哭!了!呢?!”
  看清楚我已经哭成这样了,可把他担心坏了,因为我心挺大的,很少哭,平时工作忙碌而有趣,就更没工夫哭鼻子了。
  聂秋远把我扶起来,搂进怀里,任凭我的鼻涕眼泪抹了他一身。
  “怎么了,快给我说说,不要吓我啊。”
  我哭得更凶了,说话上气不接下气。
  “你说……你……是不是应该……纳个妾呢……”
  我好害怕这个想法,这是我压根儿就接受不了的东西,可是又不得不这样想,简直是折磨死我了。
  聂秋远的脸瞬间就黑了。
  “说什么呢?真真你疯啦?”
  “我当然也不愿意啦,可是……”
  可是你是有穷氏血脉的最后一个继承人了,而有穷氏是世界和平的守护者,如果因为我患有这倒霉催的不孕症而断子绝孙了,我是不是变成千古罪人了呢?
  秋叹了一口气,神色渐渐地缓和了下来,托起我的脸,小心地替我擦着眼泪。
  “有这样的傻想法,怎么不早跟我说,偏这样自己折磨自己?”
  我的男神今年已经快三十岁了,模样越来越成熟俊美,我瞧着他,想象一下有人和我分享他的情景,就感觉十分崩溃,所以他擦了半天,根本就擦不干我量产丰富的眼泪。
  “傻丫头,怕有穷氏一支断了根。是么?”
  唔,这个想法我一直有,可是从来没对他说起过,这家伙果然又聪明又了解我。
  秋把我抱紧了,轻轻地抚摸着,像哄小孩般温柔地贴在耳边说:“别傻了,反正这一生一世,我就只要你一个。如果你还想要别人,我可也不依的啊。”
  这样温柔而坚定的誓言令人心安,我渐渐地止住了哭泣。
  “可是……”
  “没有可是。若要断。就让它断了吧。反正我本来也是应该死掉的人,若是香火断了,那就是天意。”
  “可是……”
  “没有可是!”
  男神笑嘻嘻地把我抱了起来。
  “原来真真是在为这种事情担心,夫君我有责任不让你担心下去。”
  “喂。你干嘛?……喂……大白天的!!”
  “这说明。试得还不够。而且,还得多试几种方式才好……”
  “……”
  “真真……”
  “讨厌啦,快放手!”
  “别动。我们多试一试,好不好……”
  “……”
  “真真……”
  “唔……”
  “我……爱你呀……”
  ***
  我一共在大唐生活了八十年。
  在这八十年间,我与聂秋远总共生育了四子一女,原来,我是这么厉害呢,不孕症神马的,那根本就是老天开的玩笑!
  不愧是我老公的优秀基因,这些小家伙漂亮得一塌糊涂(当然,也可能只是我这个当妈的幻觉,不过我真得觉得他们漂亮得一塌糊涂),最可怕的是,智商也全都随了爹。
  (为什么不是随妈呢?我的智商明明也有169那么高的!)
  我们花了一辈子的时间与他们斗智斗勇,并且用我们彪悍的一生充分地证明了,姜还是老的辣。
  (喂,你们真的是亲爹亲妈吗?)
  在这些小家伙里头,最聪明的是大儿子,最漂亮的是女儿,武功最好的是女婿。女婿是我一辈子都从不算计的人,一辈子都待他真心真意。因为他实在是很可怜,老公已经把他修理得很惨啦。
  在这些妙趣横生的斗智斗勇之中,我亲爱的老公以绝对的优势胜出,没有一个人的小心思能在他的手掌心爬出三步远,就连最聪明的大儿子也不行。哦买噶,男神就是男神,从一开始我就被他迷倒,终其一生,用倾慕的眼神仰视着他。
  在我的心里,女人终极的幸福,莫过于先被一个值得仰视的男子霸道地征服,再被这个男子花一辈子的时间深深地疼着爱着。
  当然,当我们老了,这个世界,就是这些孩子们的。
  ***
  在遥远的大唐,我安静地病逝于一个落雪的冬日,我的爱人把我照顾得很好,所以,我明没有感觉到太多的痛苦。
  先于爱人而亡故,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如果你们真正深爱着的话。
  不过他也如我爱他一般地深爱着我,所以,他也并没有让自己痛苦。
  我们安静长眠的地方选在长安的西郊,一个山青水秀的地方。当然,在那一刻,天地都被皑皑的白雪所覆盖。
  我的爱人伸出一条手臂,给我做枕头,就像我们年少时一样。他把我紧紧地拥抱在怀里,抱得非常非常紧,脸上露出了甜蜜的笑容。
  因为这一生,我们根本就没有任何遗憾。哪怕是没有来世,都已经十足的值得欣慰了,更何况,我们两个之间,还有着值得期待的秘密的小约定呢。
  作为绝世的武学高手,想要在瞬间止住自己的呼吸,安静地长眠于地下,那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了。
  ***
  在很久很久以后,我曾经读到过一则新闻。
  那一天,我拿着报纸,手止不住地颤抖,咖啡洋溢着浓郁的香气,泼溅了一桌子。
  身边的男人接过报纸,轻轻地“咦”了一声。
  报上写的是,陕西省西安市在西郊山区建设工程中挖出一座唐代古墓,古墓中发现一男一女两具白骨,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当人们试图把这两具白骨分开的时候,两具白骨瞬间化为尘埃,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也无法分离。
  ……
  这个情节,是不是有那么一点儿眼熟呢?
  呵呵,你一定读过《巴黎圣母院》吧。
  所以,这两具白骨的故事在网路上疯狂地传播,并被人们深情地称为——中国古代的卡西莫多和艾丝美拉达。
  拜托,卡西莫多么!
  要是你们知道这古代的卡西莫多生前是多么帅,多么迷人,多么魅力四射,你们一定会狂热到疯掉的!
  嘻嘻……(未完待续……)
  ps:大唐长安晚报采访栏目:
  记者菌:我真是太激动了,听说你今天完本了?
  作者菌:谁说的?
  记者菌:不是结局了么?男女主都变白骨了,这都不算结局吗?
  作者菌:不好意思,这还真不是结局。
  记者菌:如果这都不算结局,那……你到底还想搞神马?!
  作者菌:请大家不要取消关注,更不要下架,因为……后面还有第四卷……
  旁白菌:今天这一章将近五千字哦,都没有人表扬抚摸一下吗?R1292

  ☆、No。276 苏生

  张开眼睛的那一刻,天花板离我好近。哦买噶,床怎么这么高,这是……上铺?
  我心里一喜,这,必定是成功了吧!
  我猛地一个起身,头脑里“嗡”的一声,一阵眩晕,就“砰”地一声又倒了回去。
  我一动也不动地瘫在床上,耳朵里能听到的,只有床头的闹钟滴滴答答前进的声音。
  所有的觉知慢慢地回归了我,视觉,嗅觉,触觉,听觉,还有思考的能力。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具身体,已经闲置了八十年了,所以,一切都恍若隔世。我几乎记不清楚二十一世纪是什么样子了。
  我用手撑着床板,缓缓地坐立起身,骨骼肌肉却并没有感觉一丝的异样,血脉畅通,灵活好用,气力十足。
  床头搁着我的小白兔闹钟,闹钟下面压着一张纸。
  纸上写着一行字:12:00,阳光好棒啊,我出发啦!
  我不由得笑出了声。真特么幼稚!
  再看闹钟,时针和分针形成了一个直角——12:15。
  我隐约地记起了这个场景。
  在我出发之前,就自信这次行动一定会成功的。成功的话,要回来就是八十年以后了。八十年,谁()还记得走之前是什么情况呢?所以,智商爆棚的我就给自己留下了这个小小的线索。
  至少,可以判断出我到底走了多久。
  现在谜底揭晓了,一共是十五分钟。
  是的。这次行动指的就是我的大唐之旅,我在大唐实现了所有的梦想,实际上,是超越了梦想,绝对不虚此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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