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述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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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述异集-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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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离,小离。那个,我也要‘SUNSETCOOLER’。”丁初一不甘寂寞的喊起来,被沐影瞪了一眼,沐影对丁初一一直没什么好感。

SUNSETCOOLER,如它的名字一般,日落,微黄而寒冷。
不远处坐着的一个人引起了丁初一的注意。
他也是寒冷的,穿着厚厚的风衣,甚至寒冷到包裹住了自己的头颈,这样的人在酒吧并不常见。细看之下是一个不难看的男人,但是脸惨白的吓人,灰色的眼瞳,毫无生气,迷茫而无助,仿佛在寻找着什么。

丁初一走了过去,端着洛离调的酒,越过喧闹的人群。他喜欢交朋友,各种各样的朋友。
丁初一对男人道:“一个人?”
男人看了看丁初一愣了一下,点点头。
丁初一道:“好像你有心事?”
男人道:“有心事也许是一种幸福的事情,我现在的烦恼是我好像忘记了什么事情,怎么想都想不起来。”
丁初一问道:“那么,你,还记得自己的名字吗?”
男人道:“李研墨。”
丁初一道:“既然能够记住名字,那么一定能够想起重要的事情的。”
李研墨道:“希望吧,这是一种迷茫的感觉,不知不觉我就走进了这个酒吧,也许在这里面能够找到记忆也不一定。”

“世界上有那么多的城市,城市中有那么多的酒吧,而你却偏偏走进了我的,也许是一种缘分呢,也许有人能帮你。”洛离不知道什么时候冒了出来。
“小离,谁能帮他呀?”丁初一不解的看着洛离。
“你。”洛离肯定的说。
“我?”丁初一不解。
“相信自己,你能行的。”洛离捋了捋额前的头发,没有再说话。

“忘记了重要的事情……”丁初一陷入沉思。
“要想起来,很简单,小丁,我们可以使用催眠术啊。”捉鬼二人组闪亮登场,有时候真佩服他们无敌的想象力。
“张三啊、李四啊,能不能有点建设性啊,这里没有人会催眠术啊。”丁初一摸摸头,感觉很疼。
“我会。”沐影笑吟吟的走过来,这人出马准没有好事!他看着丁初一的灵摆,“只是,东西能借我一用吗?”
丁初一解下灵摆交给沐影,但是眼神却是十分的不信任,他真会催眠术?

“呵呵,催眠术是我们狐狸最拿手的啊,你,不知道吗?”沐影拿着灵摆吊在李研墨眼前,灵摆左右摇摆起来,李研墨神情慢慢的舒缓下来。
沐影道:“三世罪障悉消尽,三生决定入正位。”
又道:“有一个你遗忘的,重要的东西,这个东西就在你大脑的深处。你一直在找,找啊找啊,终于找到了,你能跟我说你看到的是什么吗?”
李研墨闭上眼,神情痛苦,冷汗直冒:“一枚戒指,丢了。”
“什么样的戒指呢?”
“玫瑰花形的戒指……镶嵌着一颗红色宝石……背面……背面有一个名字。”
“什么名字?”
“不记得了。”
“怎么丢的。”
“一个男人……很暗……左边眉毛上有一道……一道疤痕。”李研墨痛苦起来,然后倒下。

沐影皱了皱眉头,转身对丁初一道:“目前只知道这么多了,现在的关键是找到左边眉毛上有刀疤的人。”
“这个简单。”丁初一抄起李研墨就奔出了酒吧。
“喂……”沐影叹了口气。
“那个……小三啊,我有个疑问。”李四说道。
“什么?”张三问。
“这个人好像没有灵魂,为何?”李四对自己的阴阳眼一直很有自信。
“是死人。”洛离笑道,然后继续擦杯子。
“啊?”捉鬼二人组震惊。

“告诉我那个男人在哪里?”丁初一对自己的占卜能力很有信心,他拿出灵摆想着那个刀疤男的形象,灵摆剧烈的摆动起来,然后变成了规律的一个指向。
南边,丁初一拉着李研墨,往南奔去。
往南走,是一个阴暗潮湿的地方,积聚着很多杀人越货之徒,如果没估计错,李研墨的戒指一定是被刀疤男夺了,然后李研墨被重创失忆。
经过很长时间的追捕,丁初一终于见到了刀疤男。是一个看起来满脸横肉的男人,可怕的刀疤在他左眉毛上,变得更加的凶恶起来,他看到了丁初一和李研墨,挑了挑眉,有些不可置信。
刀疤男对李研墨道:“想不到你命挺大。”他发现这个男人拿着的红宝石戒指,在他看来戒指就是钞票而已,于是他给了这个男人一刀,抢走了戒指,而这个男人现在居然还能站在这里。
丁初一道:“你好像欠人家什么东西。”
刀疤男道:“已经到我兜里的东西,没理由我再拿出来,我可没这个习惯。”

“那我就要你倒吐出来。”丁初一道。
“得看你有没有本事。”刀疤男并不怕丁初一,他在这个城市混了很多年,什么都不怕,只要有胆量,没有什么办不到的。
刀疤男从裤腰拔出了匕首,一把很锈的匕首,上面还有未干涸的红色血液,也许这把刀杀过很多人,也许也有李研墨的血液。丁初一并没有动,就这样站着,也许站着也是一种很好的防守。

刀疤男朝丁初一扑了过来,他速度很快,长期的亡命生涯,他学会了快狠准,只有这样才能够生存。他的匕首插到了丁初一的身上,但是丁初一还是没有动,刀疤男笑了起来,不过很快他没有笑了表情甚至比哭更加难看,因为丁初一身上没有流出血液。
“发现了吗,你戳到的只是一个幻象而已。”刀疤男身后传来丁初一的声音,而匕首那端的丁初一不见了,只剩下风中飘荡的一张“隐者”,此刻他已经没有还手之力了,因为一击即中,如果不中,只能是砧板上的鱼肉而已,弱肉强食,一直是这个世界的规律。

“是这只戒指吗?”丁初一拿着那个玫瑰花样的红宝石戒指给李研墨。
“是的,就是它。”李研墨,眼中闪动着泪光,突然慢慢倒下,丁初一摸了摸他的身体,心脏上有一个很大的伤口,身体冰冷,他已经死了很久了。让这肉体移动的只是他那个残留的记忆。这记忆这样重要吗?丁初一拿起戒指,戒指上刻着“羽翀”,应该是一个女人的名字吧,也许是他爱着的人。因为名字很独特,所以丁初一很容易的就找到了这个女人。
这已经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了,女人正在一个花店帮忙,看起来美丽而祥和。
“这是一个叫李研墨的男人交给你的。”丁初一把戒指拿给了羽翀。
羽翀看着戒指,有些颤抖。
“研墨呢?”
“死了。”丁初一道。
羽翀拿着戒指,晶莹的泪水从眼中滑落,滴在戒指上。
“要一个玫瑰花样式的戒指,上面镶嵌着红宝石,这个一直是我的梦想,然后他就不见了,离开了好久好久。想不到他真的做到了,不过现在得到这个戒指又有什么用呢,他,永远的离开了。”羽翀说道,然后扔掉了戒指,戒指在空中划过一道红色的痕迹,然后消失。

也许,李研墨最重要的东西并不是戒指,而是羽翀吧,不过又如何呢,失去的不仅是一枚戒指而已。

丁初一走在阳光明媚的路上,突然很放松,周围还有很多重要的人,洛离、沐影、捉鬼二人组、迷藏,有朋友的感觉真好,差不多又是日落时分了,阳光金黄,有些寒冷起来,但是有个地方会是温暖的。这就是洛离的酒吧。走进长长的甬道,然后就是喧闹的人群,这时候,就会有人问。
“要一杯酒吗?”




、画殇师

星期六,农历二月二,天气阴,宜安葬,忌出行。
又是一个阴沉的天气,云仿佛很低,每当这个时候,每个人的心情都不会太好。丁初一漫无目的的在路上走着,此时洛离也许在享受美味的早餐,或是在想该穿什么衣服,又或者在认真的擦地板吧。而迷藏,早晨出门去追查惑莲,不见踪影,为何他老是神出鬼没?
会不会出现什么有趣的事情呢?丁初一很期待能够发生一点什么。这个是丁初一最感兴趣的事情,他时刻都在寻找着有趣的事情,如果没有有趣的事情,人生,岂不是很无趣?
远处空中飞散着纸钱,是一个出丧的队伍,在现代化的城市里很少能够看到如此古典的丧礼了。丁初一很感兴趣,于是决定去看看,他一直是一个好奇的人。

送葬的队伍很庞大,披麻戴孝的人很多,他们都哭泣着,却没有人知道这个哭泣是否是发自真心的。去世的人也许是一个有身份的人,丧礼豪华而面子十足,丧礼的钱也许能让穷人过上好几年好日子,而穷人死都死不起,死了也许用草席一卷丢到野外埋葬或是让野狗吃掉。而丁初一并不在意这些,此时此刻,他仅仅对一个人有兴趣。
是一个男人,很瘦,个子很高。
他带着白色口罩,看不到脸,露出一双冷漠的眼睛,穿着一套黑色西服,衬衣也是黑色,虽然都是黑色,但是看起来却很有层次感,庄重而严肃。此刻他从容的棺木旁行走,有条不紊。他带着一副白色丝质手套,手指纤细,不过却很有力量,左手握着一支深黑色的笔,笔上绘着无数的红色线条像是某种图腾,妖异夺目。

丁初一追上这个男人,跟他并排走在一起,男人并没有看丁初一,依然从容的走着,一步一步。
丁初一道:“很特别的笔,不是吗?”
男人道:“只是一支平常的笔,只是见过太多的死别而已。”
丁初一道:“你是什么人?叫什么?”
男人道:“画殇师,灭空。”
丁初一道:“何谓画殇师?”
灭空道:“在死人脸上作画的人,也可以称为死人化妆师。”
丁初一道:“何谓灭空?”
灭空道:“缘起即灭,缘生已空,名字只是一个代号而已。”
丁初一笑道:“死人和活人的化妆有什么不同吗?”
灭空看了看丁初一道:“没什么不同,都是化妆,也许……为死人化妆倒还容易一些。”

灭空没再说话,默默的走着,都是化妆,不过怎么会相同呢?画殇师面对的只是一堆烂肉而已,没有生气没有灵魂,同时也没有了面具,每个人与生俱来的面具,也许活人并不需要化妆,因为每个人都表演的很好很出色,而死人呢,无法继续表演了,它需要的仅仅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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