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莫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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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莫惜- 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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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没来得及告诉她,我爱她。

  可是我也知道,她不爱我。

  大三的那个寒假,我去了南方找莫莫。见到她时,她正捧着书坐在杜家别墅的草坪上,笑容很灿烂,那些伤和痛似乎都已经离她远去。

  “我要去美国了,下个星期就走。”我说。

  “啊?下个星期就走啊,怎么这么突然,事先都不跟我说一声……”她嘟嘟囔囔埋怨了很久。沉默了一会儿,突然紧盯着我说,“你要去美国?是美国吗?是吗?真的是美国?”

  我有些发楞。

  美国。

  是了,那个人,方哲,他就在美国。

  “不是,是去英国,你听错了。”我笑着说。

  “哦……那恭喜你啦!”

  她也笑起来,抓住我的双手直摇晃,笑得两眼弯弯。可是我笑不出来了,我从她的眼底看到了失望,还有,藏不住的浓浓的伤痛。

  莫莫,他都已经走了,你为什么还这么固执?

  回到家,我不顾父母的反对,执意撕掉了美国大学的通知书,然后重新申请了另一所大学。几个月之后,我登上了去英国的飞机。

  我在那边待了六年,直到家里人越催越紧,才回到阔别多年的家乡。回国之后,我选择了不再见她,偶尔在她的信箱里留一条消息,或者上MSN聊一会儿,每次说不上几句话就急急忙忙地下线。

  我想,我们就这样继续下去吧,淡淡的一声问候,足够。

  * * * * *

  从英国回来之后不久,在一场大型的宴会上,我见到了方哲。他意气风发,身边陪着一位美艳的女郎,两人之间的动作很亲密。

  他忘记从前了。

  是的,方哲已经忘记莫莫了,至少在那时,我是这样认为的。他有很多女朋友,报纸杂志上经常有他跟某某的花边新闻,女主角的名字时常变化。如果说,他的朋友李云霄是江北排名第一的花花公子,那么,他可以排在第二位。

  我们一直是点头之交,甚少谈话。我从不提起莫莫,他也从不,似乎生命中从未出现过这样一个女孩。

  我相信他忘记了。忘记也是一种开始,就让他继续自己的生活吧。

  几个月后,父亲委派我参加方家老爷子的八十寿宴。我很少参加宴会,因为不喜欢那种喧闹虚假的场面,可是这一次,我一口答应下来。

  不明白为什么,只是下意识地。

  宴会上政界名流云集,热闹非凡,不像是一场寿宴,倒像人们互相攀比、互相炫耀的无聊酒会。夜逐渐深了,大厅里还是杯光交错,我渐渐感到无趣,端了酒杯退到花园里。

  远处的一个身影吸引了我的注意,我悄悄走了过去。

  那晚的月亮特别圆、特别大,银白色的月光撒在他身上,莫明地,显得格外孤寂,甚至空洞,让人心底忍不住发凉。

  那是方哲,倚在亭子一角,喃喃地念着一首诗。

  “莫惜三更坐,难销万里情。同看一片月,俱在广州城。泪逐金波满,魂随夜鹊惊。支颐乡思断,无语到鸡鸣……”

  反反复复地念,一遍一遍地念。我不禁哑然失笑。现在不是八月十五,这儿也不是广州城,念这首诗有什么意思?我走过去,闻到一股很浓的酒味,才发现他似乎喝醉了。

  “我送你回去休息吧。”我说。

  他轻轻唤了一声“云霄”,看样子的确喝醉了,连我都没认出来。我走过去准备扶起他。

  “云霄,你说错了,这世上纵然有万紫千红,我也只要那一朵。”

  他的声音很低,也很含糊,可是我听得清清楚楚。

  我怔住。顺着他的目光往前看,朦胧的月色下,一株茉莉花静静地开放。

  一霎那间,我恍然大悟。很多不甚明朗的事情都渐渐清晰起来。

  他从不邀请别人去山边的那栋房子。

  他中秋节都是一个人过。

  还有他身边所有的女朋友,总能从她们身上找到某个人的影子,比如蓬松的头发,比如翘翘的小下巴,比如透着狡黠的大眼睛,比如用左手吃饭……

  原来这世上,固执的人不止一个。

  这一年,是他们分开的第八年,我却早已料到结局。

  * * * * *

  第十年,莫莫终于回来了,带着仇恨杀回了江北。她不再是当初那个疯疯癫癫的小丫头,她变成了风情万种的莫惜情,游刃有余地周旋在无数男人身边。

  我仿佛又找到了一个不见面的理由,只是悄悄的站在角落里看着她。

  那一次舞会上,我看见她捉弄鑫隆房产的叶总,故意朝他抛媚眼,气得他夫人红了眼,扯着丈夫到一旁呵斥。而她自己则躲在一边偷偷地乐,眼里闪动着熟悉的狡黠。

  原来,她还是那个调皮捣蛋的莫莫啊,顽皮起来什么都不顾。我不由自主地迈开脚步走过去,轻轻地叫了她一声。

  然后,终于又听到了熟悉的埋怨和唠叨,她在我耳边喋喋不休,怪我不该隐瞒自己的身份,诉说她这几年的经历,问我这些年的生活……跟从前一样聒噪。

  我只是笑,真心实意地笑。

  那一刻,我发现自己无论做出多大的努力,都没办法遗忘她,没办法不爱她。

  漫长的十年,我和她,从来都没有改变。

  所以,当方哲突然出现在大厅入口处,她露出惊惶失措的神情时,我一点儿也不惊讶,只是很平静地帮她扶正杯子,然后提议出去走走。

  我跟莫莫,又回到了十年前,她在我面前完全抛掉了莫惜情的娇媚,重新做回那个天真可爱的小女孩,继续唠叨、说大话、傻笑、撒娇、耍小心眼,甚至哭泣,一声又一声地叫我“扬帆哥”。

  是啊,我是她哥哥。

  什么时候,莫莫能叫我一声“扬帆”?

  那天她在酒吧喝醉了,我将她送回家,她一直抱着我不松手,喃喃说着要我吻她。压抑许久的渴望终于战胜了理智,我疯了一般地亲吻她,解开她的衣服。激情中,我听见她轻轻叫着一个人的名字。

  方哲、方哲、方哲……

  她把我当成他。

  我差一点就能完全拥有她,我想要她,可是我不愿意做那个人的替身。

  莫莫,永远不知道我有多么爱她。

  她不知道,为了能多见她一次,我去了最不喜欢去的舞会;她不知道,为了让她尝到我亲手做的菜,我苦苦练习了好几个月;她不知道,每次她在我面前为了那个人哭泣时,我的心有多痛;她不知道,我只能在她酒醉的时候,轻轻唤一声“茉莉”,她不知道,我也会弹钢琴,也会唱那首《Ti amo》。

  甚至,她不知道,我不爱吃胡萝卜,她的莫氏蛋炒饭我却一直吃下去。

  她全都不知道。

  我常常想,为什么我们青梅竹马的十年,敌不过她和方哲萍水相逢的两个月?没有答案,这世上所有的爱情,永远捉摸不定。

  我和莫莫,不是不爱,只是,相遇太早。

  

 
 

杜展鹏的自白
  小时候,我曾经听妈妈提起过“莫惜情”这个名字。她说那是她好朋友的女儿,可爱、漂亮、聪明、懂事……几乎用尽了所有的赞美词,也让我以为那就是一个可爱的小天使。

  终于有一天,我见到了一张照片。那是一张合照,一个漂亮的年轻女人半蹲着,笑容恬静;稚气的小女孩则站在左前方,叉着腰傻笑,一头蓬松的头发,嘴巴咧得很开,可以看到她缺了一颗门牙——

  这就是“可爱漂亮”的小天使?!我大惊失色。

  “将来她给我们小鹏做媳妇好不好?”妈妈指着小女孩问我。

  “不好!”我闭着眼大嚷,然后跑开了。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模样。我以为此后我们再无交集,很快就将这个叫“莫惜情”的小丫头抛到脑后。

  十几年之后,有一天妈妈神色认真地告诉我,她要回中国去寻找一位好朋友的女儿,问我要不要随她一起去。那时我们已经在加拿大定居了。

  我愣了好一会儿,一张脸孔突然闯进脑海。

  “是找那个缺了门牙的小家伙吗?”

  看到妈妈点头,我想也不想地答应了。

  没想到寻人无异于大海捞针,辗转三年之后,妈妈才得到他们父女俩的确切地址。那天一早,我们下了飞机匆匆赶往农村,结果扑了个空;然后在乡亲的指点下,找到了在医院住院的莫叔叔;最后,当我们终于见到那个小姑娘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

  她就蜷缩在一棵大树底下,仰头痴痴地看着天空,不知道是在看树叶还是看星星,对我们的到来毫无知觉。

  我站在一旁没有上前打招呼,只是看着妈妈和她轻声说话。

  “这儿很漂亮,像宫殿。”后来,她轻轻地冒出一句。

  说这句话的时候,她正看着面前那栋两层的小别墅,整个人沉浸在昏黄的路灯下,五官看不太清楚,我却感觉到似乎有淡淡的忧愁笼罩在她的周围。

  我愣了愣,心底突然涌出一股难以形容的感觉。这也能称得上“宫殿”?我家的房子比这要漂亮多了!这么一想,便有些不服气。

  “我家也有很漂亮的宫殿,我带你去看。”我走到她面前,看清楚了她的模样。

  瘦瘦的个子、巴掌大的瓜子脸、翘翘的小鼻头、蓬松的马尾辫,五官轮廓跟小时候没有多大区别。她慢慢地抬起头,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望着我——

  一瞬间,我的心像被重重地敲了一下,连呼吸都忘记了。

  她一声不吭地跟着我们上了车。那天晚上我异常开心,拉着她的手,一遍又一遍地唤她“惜情、惜情”,妈妈静静地看着我们,嘴角噙着一丝了然的笑意。

  我脸红了。

  这是我第一次,为一个女生脸红。

  * * * * *

  从此杜家多了一名成员,也多了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坏蛋。

  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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