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蜻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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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蜻蜓-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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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吞下最后一口面包:“为什么每个女人都爱问这样的问题?你不觉得这样很无聊吗?”
  “怎么无聊了?夸我年轻漂亮的是你,到时候嫌我人老珠黄的也是你,你说,让我怎么回答嘛。”我任性地撒娇。他却转了身,抬一抬手腕看时间:“我要走了,赶飞机去了。”
  “不行,你不回答我就不放你走!”我不依不饶。
  “好吧。”他有些没好气,“我爱你,永远爱你……可是……”
  “可是什么?”
  “蜻蜓,我喜欢你,是因为我一直认为你是个特别的女人,聪明,有才气,又漂亮,你不会问一些无聊的,刁难男人的问题。因为你知道,所有的答案一旦说出来,就没有什么意义了。”他一贯会放电的眼睛平静地看着我,语调低缓。
  我却开始有情绪。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要是换了以前,Sam必定反复哄我,但这一次,他似乎也有些暴躁,不安。这个我一度认为可以给予我希望的男人,突然变得十分不耐烦。
  “蜻蜓,我现在要去赶飞机,有什么话,我们留着下次说好吗?”
  然后,他走了。
  留下我一个人站在起风的窗前,看着他进入老刘开过来的车里,然后绝尘而去。
  他凭什么认为我是特别的女人?再特别的女人,在自己爱的男人面前,也不过是个俗气的婆娘而已。会小心眼,会闹别扭,会斤斤计较,会胡揽蛮缠……
  那一瞬间,我突然发现,我其实正一直为他而活,且越活越没主见,没有方向。
  搂下的音像店喇叭嘶哑地,不配合地,找抽似地喊——
  开始所有东西都还没有意义/你赐我一套真理以后我就跟着你/这是天那是地/这是我那是你/人和事情与理/都合乎你旨意/你说出来就存在/你造出来就崇拜/你说存在就存在/你叫我爱我就爱……
  他将我藏得好好的,在这间屋子里;我也将他藏得好好的,在灵魂深处。
  而每日每日的清晨,只有Steven会在约定的街角停着车等我。
  我们相处的时间越长,他就越爱我,他越爱我,我就越内疚。
  这样的内疚,百合很了解。
  “我们都跟了一个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男人,为了他们,我们总不得已会伤害到无辜的人。”
  有她这样一句话,我已经自我宽慰不少。
  方冰则不知情地教导我爱则牢牢抓住,不爱则放手。
  我很不高兴她的大道理:“你自己不也是说一套,做一套吗?”
  她反唇相讥:“什么跟什么啊,人家都已经正经交男朋友了,这不,都谈三个月了。要不要见见?”
  “好啊好啊!”我鼓掌。
  “他是一家国际服装品牌的中方首席代理,我的老客户!以后你或者你部门的编辑拍片需要衣服,跟他说一声,没问题!”
  “太好了!是不是有些损坏也不用赔了?”我高兴地鼓掌。
  “那不一样,起码不会故意跟你过不去,主要是目前咱们做时尚的大环境还不够成熟,人家不够信任咱们嘛。慢慢来!”
  当天晚上我就见到了这位朋友“妻”,让我意想不到的年轻,俊朗,多金。看样子,这一次方冰碰到好人了。我在心里暗暗祝福他们。
  这席饭吃得很开心,饭后还去K歌,我乘兴给Steven电话,叫他一起来。
  没想到他临时回了香港。次日才能回来。也罢。只好由得方冰一直一直地同她的男友反复强调我的香港男友是如何温柔体贴……
  晚饭吃得有些辣,我肚子不太舒服,前后跑了2次厕所。
  “你喝多了吧?”方冰摸摸我的额头,“没有发烧。”
  “没事,就是肚子不太舒服而已。”我陷在包间的沙发里,人备觉疲惫。
  看样子,再过个几年,再不能如现在那样可以连续HAPPY或者通宵赶稿几夜,次日精神依然斐然。
  算下来,我跟Sam一起,也有小半年多了吧。
  这一年的夏天,不知道为什么特别炎热。
  幸好,秋天也快来了……
路过蜻蜓22
  22.“Sam,我对不起你,我们分手吧。”我想说的是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可是张了口,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来。
  也许是因为在红馆即将有新一度的数天演唱会。Sam无论食量还是运动量都迅速见长。并频繁地出没东南亚地区为宣传演出做铺垫。他甚至迷上了猪手黄豆汤,还有飘着金黄色鸡油的滚烫鸡汤。
  我作为杂志的首席,自然也接到经纪公司的邀请,和一群记者一起随行。这一次我没有派手下的编辑,而是亲历亲为。为了Sam,重新做一回跑腿的,是我“分内”的事情,
  明星出行,经纪公司邀请记者们随行,这没有什么奇怪。明星许多行动,有时甚至是他们自己的公司安排记者去跟踪,然后借机炒作。别说Sam这次正常的宣传活动,就算是他出去哪里滑雪冲浪,和谁谁吃饭,都会让公司“无辜”地透露出去。除非他自己行动秘密。除非公司对他尊敬有加,不需要借助绯闻宣传来提升他的知名度,这样的待遇,许多新人,需要苦苦挣扎许多年,也未必能够修成。
  同样,他自己也早已成为玩转太极的名利场老手。
  这一路,从头到尾,他都视我如初见。从头到尾,他都很自然,只有我,仿佛总是刻意回避。心不在焉。
  Steven也在其中,大家都视我俩为金童玉女,当Sam大大咧咧地过来拍一下他的肩膀夸我漂亮要他好好珍惜的时候,我紧张得心都要跳出了胸腔。
  他的眼睛不是没有落到我的脸上过,但只是一扫而过,没有任何含义,也没有任何暗示。我的脑海里却总是不自觉地盘旋起他在我耳边,怀中的呢喃,以及写满了柔情蜜意的眼神。
  失魂落魄流于脸上,不知道该如何去掩盖。
  想起方冰说过:在中国男人看来,有江山何愁无美人,有江山才有美人。中国女人则想,拥有英雄就等于拥有江山……因为你是个女人,所以你做不到潇洒伪装。
  也许我要扪心自问,如果Sam只是个普通小男人,我还会这样迷恋他吗?他的“江山”是什么?什么又是我想要的,真正的“江山”?
  莎伦一直陪伴在他左右。
  出发前Sam就委托别人带给我几张演唱会上位置奇佳的票,我场场都去捧场。场场,我都听见他对着观众大声说:“我要特别感谢我最爱也最爱我的女人,莎伦!当我还一无所有的时候,她就陪伴在我身边……”
  Steven在我耳边轻轻地说:“我也要感谢你,在我一无所有的时候,你始终陪着我。”
  音乐声起伏,所有的人都在高歌。这一个迷情夜。
  散席后答谢媒体酒会,闹到很晚。我喝得醉醺醺的,在厕所里吐了又吐。Steven始终陪在我左右,我知道Sam就在附近看着我,他不会不在意我的。但是酒意让我彻底失去了清醒,我决定要让他也体会一下,最心爱的女人,在别人怀抱里沦落是怎么样的滋味。
  然后,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天色黄昏。我在酒店的大床上,和着衣,盖着被子。整间屋子里都弥漫着一股酒气。屋子里没有别的人,只有我一个。
  傍晚的时候,电话响起来,我接起来就说:“是Steven吗?”
  对面说:“我是方冰。”
  我握着电话倒下去:“冰冰,你没事吧?”
  “我当然没事,你才有事呢。”
  “怎么了?”
  “Steven给我打过电话了。你个傻孩子,你怎么什么都跟他说了呢?”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接着是轰然一响。
  “冰冰?”
  “我在。”
  “他跟你说什么了吗?”
  “他能跟我说什么,他就是来问我,这一切,是不是真的。”
  “什么是不是真的?”汗水已经浸透我的手心。我似乎已经知道了答案,但又害怕得到验证。可是方冰还是不客气地验证了这个可怕的答案。
  “你和Sam啊!朱嘉华,你连我这个好朋友都瞒了啊!”
  我的心跳得狂快:“冰冰,你知道我的情况的,他是什么身份,我,我不知道怎么说,我现在,先去找到Steven行不行?”
  “当然当然,你我还不了解啊,赶紧赶紧的,我这里不要紧,等你回来啊。”然后挂了电话。
  拼命给Steven电话,却被告知已经关机了。
  看样子,次日的报刊娱乐版有得热闹了。但无论如何,这不是我愿意看见的。更是Sam所忌讳的。
  我一定要找到Steven!我对自己发誓。我几乎要哭出来了。
  但他仿佛人间蒸发,而这个原本晴朗的初秋傍晚,却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恍惚中想起,这里是在东京!
  他并没有提前退房,但不知所踪。我知道我惹怒了他,伤害了他。
  我在附近找了一家卖关东煮的店,一个人呆呆地吃了1个多小时热汤热食。老板娘的日文我一窍不通,她觉得也帮不上我什么忙,只好很热情地记得给我加汤倒茶。
  我没有带伞,雨水打湿了我的头发。也许是很晚,我才回到酒店,同行的人说,Sam就在附近一家夜总会跟老总喝酒,问我要不要过去凑点热闹,说那里的小姐是不错的。
  我笑一笑,表示谢谢。
  一个正在绝望中的年轻男人会做出什么事情来,我不知道。我现在想的,是万一如果消息传出去,我要如何去面对Sam。我对他十多年的爱恋,怎么可以被一夜的宿醉打败?
  也许,我应该提前跟他承认错误,告诉他我听任他的处置?
  也许,我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先找到Steven再说?
  就怕那时一切都太晚。
  我回到酒店,在大堂折角里,食指颤抖,拨通了Sam的电话。
  对方身处的环境十分嘈杂,音乐声混合着人声,他的声音被迫大起来。
  “谁啊?”他其实已经听出来是我。
  “我是蜻蜓!”我说。
  “有什么事情吗?我现在正忙呢。”
  “你不用那么凶好不好?没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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