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程之无处可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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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程之无处可寻-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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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他是卓文扬,他和ERIC不一样。所以我挣扎得更茫然更绝望。 

文扬,为什麽连你都要这样对我? 

双腿被强行拉开和之後硬生生撕成两半一般的痛楚深深烙印在我的神经和记忆里,就像他俯视著我的狂怒冰冷的脸凝固在我视网膜上一样。 

痛得连指尖都抽搐起来,我想尖叫可是只能虚张著嘴发不出声音。每一个动作都像拿著烙铁在伤口上揉搓,我抖得厉害,几乎能听到头上的青筋在突突乱跳,心脏好象要裂开了。 

为什麽他的表情一直那麽冷酷,没有温度,找不到怜惜的影子。 

文扬,我很痛,痛得受不了了。 

文扬,求你停止好不好?做错了什麽你打我骂我都好,不要这样对我…… 

怒气从他身上渐渐流失的时候他终於推开我,站起来漠然地穿自己的衣服。 

“文扬……”我小声地说,嗓子又干又涩。 

他没有回头。 

“文扬……”说真的,即使是这样,我也不觉得恨他,我只是害怕,总觉得他马上就要离我而去了。 

“文扬……”我觉得凄惶,想伸手去碰他离得有点远的背。起码回头来看我一眼也好,我可以不要解释不要道歉,你只要再看我一眼我就原谅你。 

穿好衣服,他突然转头盯著我:“你说他强暴你?!” 

我迷惑了一会儿才明白他的意思,惶恐地点点头。 

“哦?!”他轻蔑地笑了笑:“可他是我父亲。” 

文扬的父亲。 

他以前和我提起过的,高大的,英俊的,慈爱的……对他而言简直像神一样的父亲。 

我怔了半天来消化他最後那句话,终於明白该怎麽做了。 

我该道歉,我该忏悔,我该认错。对文扬来说他那个父亲是无暇的是完美的,不可能肮脏地喜欢上男人,更不可能做出屏幕上那种龌龊的事情。如果一定要有一个人来为这件丑事负责的话,那当然是我了。 

反正我无耻,我下贱,我龌龊,我不要脸,我会主动爬上男人的床。 

我有前科的。勾引过儿子,当然也会去勾引父亲。 

到现在我才幡然醒悟,还好,醒悟得不算太晚。 

我想通了,就短促地笑起来:“对不起,是我不好,我不知道他是你爸爸,真的,我不知道。” 

“当然了,你爸爸是正常人,他不是同性恋,”笑容无法控制地扩大,“是我去引诱他的,真是对不起。” 

“我还勾引了你,真是罪该万死……”我一直笑个不停,眼泪都笑出来了,“害了你们父子俩,我不要脸,我该死。” 

这个答案应该就是他想要的吧? 

文扬离开了就没有再回来,他的选择是正确的,在彻底变成变态之前赶快要离我这种人远远的。 

我比较愚钝比较後知後觉,到今天才意识到自己属於不正常的那一类,正常人是看不起我们这一群的,文扬也是正常人中的一个。所以他看不起我。 

和他父亲的尊严以及他十几年来的信念相比,我又算得了什麽。 

我觉得我还是和LEE他们在一起比较适合,那个圈子才是我该呆的地方。大家都是一路货色,糟糕得谁也没资格看不起谁。林竟在那里是星星是月亮,谁都得宠著都眼巴巴看著。 

想起小时侯看的人鱼公主的故事,那条愚蠢的鱼痴心妄想要做人类的新娘,吃了一大堆苦头最後还不是没有得到王子的爱情,变成堆无聊的泡沫。 

如果乖乖在海底的王宫里做她的公主,她该是多麽幸福;在遇到那个王子之前,她本来是多麽幸福。 

我想回到那个安静的海底去。 

我开始喝很多的酒,想很少的事。发现不去思考卓文扬这个人我的生活就会很轻松很愉快,离开他那几天我一次眼泪也没有掉过,总是喝得醉醺醺的笑个不停。 

原来只要忘了这个人就可以永远不伤心了。 

快乐是这麽简单容易就能做到的事情,奇怪我以前怎麽一直没有发现呢。 

等著红灯过去的时候,风突然变得有点大,我眯起眼睛。 

今晚又灌了不少酒,头发晕,脚底虚浮的,好象踩在棉花上。开始後悔刚才不让LEE陪我硬是要一个人出来跌跌撞撞地瞎逛。 

“小竟!” 

我惊跳了一下。 

“小竟!!”我听到那个熟悉的声音,惊恐得几乎连回头的勇气也没有。 

很害怕,不要再见到他了不能再看他了,我好不容易要忘掉的,我好不容易想逃掉的。 

我看见他朝我急切地跑过来。 

惊叫了一声我仓皇失措地飞奔著逃开。 

你不要再过来了,求你离我远一点。 

我要回到我的海底去…… 

不要逼我变成泡沫。 

我只是……想在海底安静地生活…… 

刺眼的灯光打在脸上,我停了一下,想看看他有没有追上来。 

突然意识到自己正站在马路中间。 

被黑暗吞没是瞬间的事情,晕眩中听到刺耳的刹车声惊叫声人群混乱的脚步声,杂乱无章的各种声响里有个非常非常清晰的,尖锐得几乎要刺穿我耳膜的声音,“小竟!!!” 

血液从身体里潺潺流出去已经不觉得痛了。短短的几秒锺里模糊的意识急促地过滤著一张一张图象,从第一天在吧台後面站著微笑的他一直到最後一刻朝著我冷笑的他,模糊了,远去了,最後完全消失。 

想起人鱼公主那堆悲哀的泡沫。 

过去终於还是渐渐消融。 

孩子先生 

“文扬。” 

他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朝我微笑,有点痞痞的无赖的表情,“我回来了,你高不高兴?” 

明明伸手就可以碰到他清瘦得让人心疼的脸,我却怔怔站著动弹不得。 

“文扬……”他说话的时候清澈的眼睛微微眯起来,“说话啊,文扬……” 

很熟悉的撒娇的表情,我穷其一生也无法忘怀。那样乌黑温润的眼睛,带著小松鼠一样柔和的湿漉漉的眼神。 

以前在这样的注视下我总是面红耳赤著语无伦次。 

现在也不例外。 

我努力动著嘴唇,却发不出半点声音。喉咙里梗著什麽东西,连呼吸都困难。 

“又是这样。”他失望地叹著气,“再不理我……我就要走了哦。” 

眼睁睁看著他站起来,委屈似地望了我一眼,然後推开门。 

我仓皇失措地伸出手去,而他的胳膊蛇一样从我手掌中滑出,连温热的感觉都没有留下来,一片冰凉。 

再看的时候,屋子里空荡荡的,他已经不在了。 

我声嘶力竭地,终於喊了出来:“小竟!!” 

一片寂静中我的声音显得如此突兀,以至於把自己都吵醒了。 

捂著嘴从床上坐起来,为眼角残余的湿润而恼怒。 

都三年多了,居然还是不能习惯这样的梦。 

拧开床头的灯,看时间,离天亮大约还有两个小时,我跳起来在卧室里烦躁地走动,想念那个人,想念得无法自制。 

可是他离开了,不会再回来。 

一开始我还不大相信不大甘心,在他离开了以後,我翻箱倒柜地想找出一些可以证明我们的过去的东西,可是却徒劳。 

那个人,他只是从我生命里经过,水一样流过,一点痕迹也没有留下。 

除了………… 

我的手指停留在一张残破的CD上,封套上淡蓝色的天空,男人冷漠细长的眼睛。我轻轻抚摩著,假想那是他的脸。但他的脸并不是这样的,最後一次看到的时候他已经消瘦得不成样子,原来弧度很优美的脸颊深深陷了下去,形成的线条是憔悴的无奈的,只有透明的眼神还是那麽无辜的,带点受过伤的天真。 

而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 

在南高新生入学典礼上的我16岁,禁欲式的立领制服盔甲似地套在身上,领口的扣子由我妈妈亲手给我扣到最上面一个,我呼吸困难地摸摸脖子。 

典礼隆重而且冗长,维持同一个姿势我已经坐了快两个锺头了,挺得笔直的脊背隐隐作痛,脖子也开始发酸。抬头,挺胸,沈肩,两腿并拢,双手交叉叠放於膝盖上,我的姿势是最标准的,无疑也是最辛苦的,但我受的教育告诉我要坚忍。 

旁边的人倒在我身上的时候我一个摇晃差点就从椅子上栽下去。 

“同学…………” 

“嘘…………借我靠一下……好困……”那人小声嘟哝著,理所当然地把我高高的肩膀往下压了压,“低一点……对了,这样刚好。”然後在我肩膀上寻找了一个最舒服的姿势,安心地把头枕在上面睡了过去。 

我全身僵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幸好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在演讲台上,没有人注意到我们俩怪异的姿势。 

居然有人敢在入学典礼上呼呼大睡! 

与其说是嫌恶更不如说是佩服。我多麽羡慕这个无知地睡得无比香甜的家夥,那单调枯燥的致辞早就让我昏昏欲睡可我连呵欠都忍著不敢打。 

等例行公事的掌声响起来的时候,靠在我身上的那个躯体受了惊吓般地抖了一下。“完了吗?”声音还是含糊不清,浓浓的鼻音听起来说不出的可爱。 

“还没,下面是新生代表致辞。”我终於得以活动一下僵硬的脖子,转过头去打量这个让我肩膀酸痛的罪魁祸首。 

看到头发张扬的显然违反校规的金黄色,我微微吃了一惊,而从那柔软的头发底下露出来的脸让我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言语难以描述的精致和媚气,皮肤是光洁的象牙色,五官线条分明,精巧得连细部都没有忽略掉,令人联想起琉璃制品。那双即使还是睡意朦胧在昏暗的礼堂里也闪亮异常的眼睛转向我的时候,我紧张得不知所措。 

此刻我无比庆幸盖住自己大半张脸的黑框眼镜。 

“他妈的有完没完!”他低声怨恨地,又重新把头挨到我肩上,“我再睡会儿。” 

“我叫林竟。” 

他把书包当成垃圾似地塞进抽屉里,然後朝我打招呼。第一天穿的新制服就皱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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