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亲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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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亲保卫战-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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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穿条短裤,光着膀子,被爸爸直接吊在了街门上,用拴牲口的缰绳五花大绑,然后吊起来,用皮带抽。我爸有条水牛皮的武警皮带,沾上水,打起人来啪啪很响,而且一下去一道血痕。打累了,他就出去串门打麻将去,回来接着打。
晚上就放我下来吃饭睡觉,第二天接着吊起来打。当时我成为我们村的一大奇观。三姑六婶的围了一圈。
 “哟,这是干嘛呢。”
“不好好上学,从第一名混成最后一名。”
“嗯,那是应该打。”
在农村简朴的观念里,不好好读书是学生不可饶恕的错误,必须惩罚。到第三天,我的伤口开始发炎,不但疼,还痒,如同百虫钻心。再打的时候,疼上加疼,我实在撑不住了,就对着我爸破口大骂:
 “我X你妈,有种放我下来单挑!”
“你妈X的,你抽死老子算了!〃
〃王XX(我爸名字),你不得好死!”

……
虽然是自己的亲爸爸,但是当时真是被打惨了。
我妈很冷静地说,孩子他爸啊,咱不能这么打,动静太大了,老梁家知道了要是退亲就麻烦了。
我爸马上接受了这个建议,我终于才得到解脱。晚上,我趴在凉席上,疼得直哼哼,背上的伤口开始化脓,我奶奶一边扇扇子一边骂我爸:自己生的都玩命打,以为是打犯人啊(我爸是狱警)。
我爸和我妈之所以玩命打我,除了失望和难过外,还有个关键的原因——这个媳妇第一不能跑了,第二不能让别人给“占了便宜”。
 “占了便宜”是啥意思?就是不能被人摸摸手啊,抱一抱啊,甚至XXOO啊。农村人确实简朴,但简朴不是意味着愚蠢。在性事方面,他们甚至比城里人更精明。农村当年连电视都没有,一天黑一关灯除了XXOO找不到别的事情做。所以我说,我在小学居然能纯洁而无知地度过,简直是个奇迹。
对于一个“有妇之夫”来说,一直到14岁还对性知识一无所知,则是另一大奇迹。
不管怎么说,父母如何商议对策是他们的事,我才不管那么多。中考对我来说,只是又一个漫长暑假的开始而已。我和伙伴们在村边那条小河里戏水、摸鱼,好不快乐。
我从8岁学会游泳,从偷偷摸摸到光明正大,每年都在那条河里泡着,光着腚来,光着腚去。一直到14岁。我的第二性征出现得很晚,一直到这个夏天。有天照例洗水打闹后,穿上裤子回家,觉得被什么东西扯得蛋蛋生疼。找个没人的地方脱了裤子一看,大吃一惊,只见蛋蛋上有类似头发一样的毛,居然长了那么长,我都没注意过。
偷偷去找冬生说,他一点也不吃惊:我们从初二开始,再去河里都穿着裤衩的,就你傻B,老是脱光。
说完,冬生把裤子一脱,一片森林。我想当年被“天父”杨秀清欺压时是纯粹的难过,直到看到好友冬生的生殖器时才感觉到年少时的第一缕忧伤:我们终于长大了,再也不能像孩子们那样快乐地玩耍了。
以前总是渴望长大,原来长大还意味着放弃。我这时候才陡然发现对弹珠那些早没兴趣了,迷恋电子格斗游戏,打台球,学抽烟,偷喝酒,骑飞车,打群架。
我再也没有去过那条河。
草草去了一所高中读书。我决定以一个成年人的标准要求自己。与此同时,我媳妇去了那所护校,在另一个城市,她开始给我写信。这估计是她妈妈的要求。我妈的要求是,我每周必须去我“媳妇”的学校去看她,风雨无阻,雷打不动。
真正的恋曲,终于奏响了序章。

第五节
我第一次坐火车去她的学校,傻不拉几的穿着一双假耐克球鞋,一条花裤衩,一件黑背心,背上还有条条伤痕(被我爸那次抽的),斜垮一个绿军包,上面写着红色的五个字“为人民服务”,标准的傻B。
父母是英明的。我一路打听到她所住的宿舍楼下,看到她提着一个暖瓶,暖瓶却被一个男的拽着,旁边还站着几男几女。大概意思是她和同学去打水,路遇小流氓,要一起“耍耍”,我“媳妇”不想搭理他们,就被缠上了。我爸妈的预料成正,这个“媳妇”迟早会被人占便宜。每周来回15块钱的火车票也是值得的。
不过他们只猜到开头,却猜不到结尾。我的出现只能加剧事情的恶化,因为那几个也是傻B,我也是傻B,双方几乎都没有语言交流,直接就飞板砖,拳脚相加。我一个怎么打得过几个,挨了一板砖后,鲜血直流……再一次歇B了。
我觉得吧,英雄救美那些都是鬼扯,这差事我从小到大都没干成功过。除了贿赂和挨打,我根本就想不出更好的办法。
不管怎么说吧,小流氓还是走了。暖瓶也碎了,我脑袋也开瓢了,在他们学校的医务室包扎时,她在旁边抠着指甲,哭得湿答答。我的头被包成粽子一样,而且晕呼呼的,也没好气。
跟她说,别哭了,我饿了。
我们就去食堂吃饭。在吃饭的时候,她就扑闪着那双大而无神的眼睛看着我吃,我则狼吞虎咽。
一个村姑和一个印度阿三聚餐。这就是我爸妈想要的结局?
我根本就没想来,推三阻四,开学两个多月了,我才第一次来看她。用我妈的话,屎壳郎就是喜欢大粪堆,我一到新的学校,就跟一帮“志同道合”的同学搞在一起。以前抽劣质的万花山,现在抽和大人们一样的蝴蝶泉,偶尔还能搞个云烟,红塔山什么的。台球也换成斯诺克了,录像厅也花样翻新,三五个人就可以包个小房间,想看什么看什么,我太喜欢和他们一起玩了。
这也不是我不去看“媳妇”的原因。其实,我恋爱了!爱上的人不是她。
从村里,到镇里,现在是在城市里。我算是开了眼界了,原来除了去河里摸鱼,还有游戏机可以玩,还有掌上游戏机呢,那么多好听的歌,迷你的小录音机叫随声听,那么多磁带(那时候碟都少),那么多电影,……那么多姑娘。
我除了有点愣头愣脑外,一切正常。青春期的标志不是情窦初开,不是情窦乍开,而是情窦爆开,我电光火石般爱上了同桌的前面的右侧的前面的左侧同桌的她——比小学老师她女儿更白,眼睛更黑,更可爱,更漂亮,学习也不错,衣服也穿得好看……我当时的想法已经改变了,即使她学习不好,也会喜欢她。
更重要的是,她一直就是城里人。城里人那种见过世面的气质,是我们所没有的。一直没有人说我土气,是因为我神经大条,没见过什么也不表示惊诧,最多就噢一声,作恍然大悟状。但这不代表我和别人在同一起跑线上。我觉得找一个城里的女朋友该是多么有面子的事情啊。
比较之下,我的“媳妇”不是一般的土。她的双手因为干农活都长老茧了,裤子衣服什么都是家里给做的,虽然穿得干干净净,但总觉得太土了,很丢人。现在她也和我一样,15岁了。唯一的变化似乎就是两条辫子合并成一条马尾,拖在脑后,走路一晃一晃的。和我心仪的女生比,真是一个村姑,一个公主。
我上课还能坚守在教室的唯一动力就是我的公主,我看着她的后脑勺,看着她粉嫩的脖颈,幻想能轻轻吻下去,或者摸一把。每当她回头和同学说笑,眼神无意中与我接触,我都心中一荡,觉得全身酥麻。
还真的像触电一样。
我后来再次去“媳妇”的学校,是因为她说过,没钱了可以跟她借。我抽烟喝酒什么的都需要钱,而她说她舍不得花,一般生活费都花不完。
每当我走投无路,就去护校找“媳妇”借钱花,从来没还过。
我偷偷给我的公主写情书,回到宿舍就跟同学说。其中一个同学大喊一声,靠!我也给她写了啊。哄笑一片,原来情敌就TM躺在我上铺。
我们俩约定,谁追到算谁的,不许翻脸。于是,我更加缺钱,频繁地往卫校跑,跟我“媳妇”拿了钱去给那公主买花,买小礼物,过生日就送音乐盒,送贺卡。我是那样的无耻,以至于从来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妥。
那一年的冬天,在那座古城的某个小饭馆里,公主和我俩摊牌了,其实你俩都挺好的,只不过她很难抉择,也不能抉择,因为她的一个初中同学和她终于确认关系了。
那时候我是多么伤心啊。大口大口喝着白酒,做悲痛状。和上铺那哥们一起悲伤。大半夜的,躺在大街上哭。公主觉得太冷了,就和女伴先走了,我和我上铺那哥们还在那里“任由青春的泪水尽情地流淌”,后来,我们就坐在冰冷的石板上,相互勉励对方,说一些现在听起来愚蠢之极的话,比如“长痛不如短痛”“咱们并没有失败,因为我们还有尊严”,一直到后来,我回过神来说:还没结账呢,操,你一定要和我对半分账啊,我的钱不够……
所以,事实上,我的初恋还没开始就失败了,不但不浪漫,还很狼狈。而且,我的初恋不是我的“媳妇”,我没想过去喜欢她。
她也不喜欢我的吧,一个小流氓,谁喜欢啊,我想。
苍天有眼,我终于彻底混成了一个流氓,与社会盲流不同的是我还有个学籍。这所高中不简单,高考命中率奇高,重点高中。我说草草上了这个高中,是很匆忙的意思,因为我妈觉得,“儿媳妇”都上中专了,儿子要是不上高中,就赶不上人家前进的步伐了。
能到这所高中,是因为我叔叔是副校长。而和我混在一起的一众人渣能进来,则因为他们的父亲母亲或者舅舅叔叔姐夫嫂子什么的很可能是本校的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数学权威,语文组长,要么就是本城银行行长的千金,市长的公子。
你想,就这帮人,学习不行,不爱读书,有钱有势,不把学校弄个底儿朝天才怪。最怪异的是,我上面说的这些位,居然都是我的同班同学。把这些人集中在一个教室,你可想而知我们的班主任多么可怜了。他在悲凉之余,管我们叫“八旗子弟”。最搞笑的是校长的公子,瞪大无知的双眼问我:哥们,八旗子弟是什么意思,咱没旗子啊。
我就和这帮废物混在一起。
自从那短暂的初恋失败后,我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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