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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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恋人-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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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回去的路上,希尔顿给我发来短信,要请我吃饭。
  我把手机递给邹蒙,说:“这个黑鬼很讨厌。”
  邹蒙说:“如果你想去就去。”
  我问:“邹蒙,你怎么能这么说呢。”
  我为他这句话而受了屈辱,便快步离他而去。走几步回过头来,发现邹蒙已经拐进别的巷子里了。我本来想到他会追上我说句sorry,然后陪我找家饭馆吃点什么的,没想到他竟然这么对我。
  我顺着商业巷子慢慢地走着,满耳朵里充斥着夜市的喧闹,心里烦躁之极。我都怀疑自己怎么会爱上邹蒙。以前,我发现他是班里最特别的男生,而我又喜欢特别。其他男生在女生面前永远都是演讲家,整天把话剧的台词挂在嘴上。而邹蒙不会,他沉默、节俭、勤奋。几乎每年都会邮钱回去偿还贷款。反正我是个喜欢与众不同的人,我本身就有点儿与众不同。我们俩人身上有着很多互补的东西。
  本来,我想去机动车门前的小巷里喝点什么,但想到希尔顿等人很可能在那条巷子里折腾,便打消了念头。那条小巷里有美国人开的舞厅,日本人的料理,韩国的风味小吃。每天夜里都会聚集很多外国留学生,在那里闹到天亮。当然,很多想提高外语水平的同胞也愿意去凑那份热闹。
  我抬手招来“的士”,准备去海淀附近那家名为“青春互动”的舞厅喝杯鸡尾酒。我喜欢那种名为“爆炸”液体,当辣辣地流进胃里时,身上的每个细胞都会打个激灵,蛮够劲儿的!
追求邹蒙(3)
  这家舞厅的规模很大,里面备有小型乐队,还养有二十几名舞女。由于大多是从模特队伍里淘汰下来的美眉,身条儿极高,盘儿贼靓,线条儿一流。据说,如果价格合适的话是肯坐台的。我对坐台的定义一向模糊,但我不想说得更明确了。门前依旧停着很多车辆,都是高档车。偌大的门面上彩灯闪烁,你站在外面根本就听不到里面的内容。走进遮掩的门儿,往地下深入十米的时候你就感受到音乐的震撼了。这种地方对心脏是种考验,以前听说过这样的事情。一位老太太找超市错走进了舞厅,结果当场心脏病复发死去了。
  坐在吧台前,要上一杯被灯光染了的酒水,点上一只烟慢慢吞吐着,眯眼向舞池望去,斑驳的灯光打在那些扭曲的线条上,我的细胞开始活跃起来。新闻联播版的迪曲爆响时,我流水般熔进舞池拼命地扭动着屁股,并像吃了摇头丸一样甩着长发。大有不把高跟鞋弄掉跟儿不罢休的味道。音乐像被谁不经意地摁了静音键,整个大厅里顿进静得有点儿让人不适应。这时候,大家都回到便坐上。乐队里突然奏响了吉他曲《致爱丽丝》,我抬头看到一位扎小辫的吉他手操把缺角吉他,优美而略带伤感的音符从他的手指里流动出来。
  后来我多次去到这里,就是缘于这家舞厅的动静结合。太爆的音乐听得久了,神经系统都会出毛病的。可以说,这是他们舞厅经营策略上的创举。
  回到学校已是深夜,门卫站在那里像电线竿。打开宿舍,看到我的床上裸露着木板,便摇醒宿舍里最后的守望者兰亭。
  她睡眼朦胧地告诉我:“邹蒙把东西搬走了。”并说:“请不要产生跟我同床的念头,寻找你的另一半吧。”
  我心里顿时感到气顺了。邹蒙就是这样,他心细地就像一位婆婆妈妈的母亲,而我从小就被娇惯得任性了,需要他这种母亲般的细腻。
  不知道今天夜里我们会不会发生性关系。由于从初恋到接吻都是我主动去做的,我真不知道当我们共同躺在一个床上时,要发生点什么的话是否还是由我主动去做这件事。想到这里我不由笑了。事实上,我感到主动点并没有什么的,我喜欢这种主动。
  走过那条不夜的小巷,然后是黑乎乎的村道了。路两旁的门户都闭住了,远处的路灯只落在房顶上,呈现出一磷半瓦的古铜色。以前便听师姐们说过,一个女人在夜里走这种巷子是危险的。事实上,这里住着很多民工,他们背井离乡,很久都没有品尝到妇人的味道了,难保他们在夜色的掩护下做些什么。再说了,早些年这条巷子里便曾经发生过事儿,似乎是一位打工女郎夜归的时候,被几位身强力状的人拉进暗处,把她从一位姑娘变成了妇女。因为她接受不了这种非正常的转变,便把自己从一座刚建起的高楼上扔了下来。
  我不时摸摸兜里那截小电棍,感受着它的质感。这是母亲送给我的,八万多伏,一摁电门就会出现一道小闪电,一股醒味便很呛鼻了。那种味道很特别,简真无法形容。以前我总认为是种魔鬼的味道,可是后来我才感觉到它更像米青。液的味道。
  站在小院前,我终于松了一口气。敲敲门,想着邹蒙会出来给我开门的,结果院里并没有什么脚步声。我又用力敲敲,里面还是没动静。我便用高跟鞋的后跟去磕门。门是铁皮的,很薄的那种,如锣的声音嗵嗵响起。院里首先亮起了灯光,随后传出拖沓的脚步声,一声咆哮爆响:“谁?”
  我说:“在这里租房的。”
  房东说:“不是跟你说过吗,夜里十点钟关门。”
  我说:“夜里复习功课了。”
  门开了,房东叹口气,很不耐烦地说:“把门关好喽,如果老这么晚回来,趁早搬家。”她还嘟哝着现在找房的人多,不怕没人来住。我窝着一肚子火走到房门前,借着天光,那黑糊糊的锁撞进了我的眸里,让我的心嗵得跳了一下。没想到邹蒙并没有搬来,这让我恨得牙根儿直痒。开门拉灯,房里收拾得井然有序,桌上铺着一张蓝花格的塑料布,上面蹲着一个花瓶,花瓶里有几朵花儿,还不乏初始的鲜活。被子整整齐齐的码在那里,地板上放着我那双粉红的拖鞋。我倚门看着房里的一切,不知道该恨或者是感谢邹蒙。我把自己扔在床上,感受到呼吸里的酒味。我想,按照一般的解释,他邹蒙应该在这里等我到天亮,可是他却没等。
兰亭请客(1)
  自我搬出宿舍后,偌大的宿舍便只有师妹兰亭了。每次去找她,或倚或躺地歪在她的床上。她看着其他空了的床自嘲说:“我是最后的守望者。”有时候我会这样跟她开玩笑,你就耐心地在这里守候,说不定哪个美丽的夜晚,几位疯狂的男生走进来,让你在幸福中用眼睛永远把这个世界关闭了。兰亭便会笑着说:“看来我得跟楼长搞好关系,让她为一切喝醉了酒的男士放行。”
  四年的大学生活改变了兰亭很多,但终是没有左右了她的肤色。是黑红的那种,大家都说她有非洲人的血统,事实不会这样的。她笑起来便会暴露一对小虎牙,那厚厚的嘴唇便像卷起的小白菜叶。由于牙的关系,她的嘴唇都畸形了。因此,她每当笑的时候都显得很傻气。像她这种不自信的形象,也许她还要守候下去。
  兰亭来自于延安老区,据说站在她家门洞前,便能够看到那座宝塔。我立刻便想到毛泽东披着风衣站在塔下的景象。我曾在美展上看到过那幅油画,毛主席留着长发,背境是延安的这座宝塔,显得很是英俊。想想那时候的毛主席就够酷的,敢留那么长的头发。据说在六十年代,这副作品曾印过年画,风行一时。兰亭的父亲酷爱书法,夜里睡觉前总习惯用手指在被面上划拉,结果被面总是过早地出现补丁。最让人感动的是,她的父亲曾把家里过冬的粮食全卖掉,换来一本冯承素临本的又经人临的《兰亭序》。母亲望着空缸空瓮气愤之极,偷着把那本破烂书烧了。父亲因此大病,嘴里大喊我的兰亭。兰亭出生后,父亲张口便给她起了这个名字。
  由于父亲从小的熏陶,兰亭在班里的书法是最好的,因此顺理成章成为校刊的编辑。从此便开始写些豆腐块小文章登在校刊,或者写点什么“书画千秋雅趣,江山万里雄风”的硬笔字。但她偏爱于文学创作,并扬言说一定要把池莉与海岩比下去,打破北大出不来大作家的怪圈。在大三的时候,她接到过报刊的用稿通知书。记得兰亭因为那通知书差点疯了,请我们去馆子里搓了一顿,结果她啃了半个月的咸菜。没想到不久又接到刊社的通知,说稿子不拟采用,请谅解。兰亭哭得就像我们北大的别类象征,“一塔湖图”。
  今天,我又回到宿舍,躺在她那张床上,把热熏熏的脚蹬在墙上那张郭富城的贴画上。兰亭羞答答地坐在对面露裸着的床板上傻笑。我读着她那有些反常的表情,问她:“师妹,是不是名花有主了,笑得这么高潮。”她伸手挠了挠头,厚厚的嘴唇盖了盖小虎牙,又露出来,说:“非也,我将要有一件重大的事向你汇报,师妹我不负重望,昨天接到了样刊与稿费汇款单。”我把墙上的脚滑下来,说:“真的假的,我可不忍心看你啃咸菜了。”
  兰亭从桌上那沓资料里抽出一本杂志,翻到有她名字的那页,双手递给了我。我看着她的文章,听到兰亭在说:“我要请客,你通知我们的师妹师姐,带上他们宝贝,我要请客,我要在那条洋巷里请。”
  我们称为洋巷的小巷就是机动车门对过的那条小街,似乎是草场18号门前。那是外国留学生交流的地方,里面的项目都是针对留学生消费的,一串仅够塞牙缝的羊肉串在别处五毛就能搞定,在这条巷子里你别想,不掏一元钱是不能塞牙缝的。
  看她突然间这么大方,我还有点儿不适应。于是我问:“兰亭,稿费不菲?”
  她说:“稿费不够没关系,我可以添。”
  我说:“兰亭,免了吧,我们知道你发表了作品不就得了。”
  兰亭摇头说:“请理解我。”
  我说:“你真想为了这顿请啃半个月的咸菜?”
  兰亭说:“请理解我!”
  在兰亭的坚定与执着中,我通知了几姐妹们,并在电话里告诉她们,一定要领着他们的家属前去为兰亭庆贺。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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