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让你孤单(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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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让你孤单(第一部分)-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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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好……她已如哽在喉。     
  〃等了好久的那个人〃将一段话重复敲了三遍:     
  慢慢的/海哭了/渐渐地/山倒了/远远地/你是否望见了/等了好久的那个人     
  你知道吗?在过去的333个小时里,我像一头困兽,我一定要把心中的话说出来,我害怕有一天,你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消失掉,网海茫茫,我将到哪里去寻觅?     
  她沉默。     
  他也沉默。     
  最后,他终于说:你走吧,把背影留给我,把不想带走的统统留给我。     
  她抹去落在键盘上的泪水,退出了。     
  一条白色的手帕递到她的面前,她看了一眼,没有接。在医院的时候她就已经下定决心离开〃奔跑的房子〃,忘记这一段相遇,不在任何人的记忆中留下只字片语。     
  她离开了网吧却没有回家,整整一夜徘徊在网吧门口,从这头走到那头,又从那头走到这头。阳光斜斜地照上脸颊时,拖着沉重的步子,蹒跚着走到〃奔跑的房子〃前,用尽了自己所有的勇气才推开了门。 
              
第27节:你知道我在等你吗(3)           
  阿亮。她叫他,忘记了她是不和他说话的:你已经敞开了你的心扉,而我却到了必须和你说再见的时候。     
  她知道〃等了好久的那个人〃是阿亮,一直都知道,从她出现在〃奔跑的房子〃里时,他的碟机上就永远只有一首歌: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只是,我真的要走了,我必须要回到学校去继续完成自己的学业,不能因为良子离开我而放弃人生,你说呢?     
  你本是阳光中的蒲公英,所以漂泊是本性,何必要给自己这么冠冕堂皇的理由。阿亮语气很清淡却充满力量。     
  她不想和他争执:阿亮,祝福你……祝福我……     
  等了好久的那个人……阿亮喃喃地说:祝你……找到……幸福……     
  她轻轻地点点头,泪水在转身的瞬间喷涌而出。她的良子,那个承诺给她生生世世幸福的人,在一年前的冬夜,因为败血病,永远地丢下了她……     
  阿亮朝南,她朝北,他们踏上了各自的路,她没有回头,她知道他也不会。他们俩都无法生活在良子的影子里。     
  因为,他是良子的亲哥哥。             
第28节:铮铮古琴           
  N     
  【温情篇】     
  我听说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     
  很多人会消失得更早     
  这一个故事里的这一夜     
  我不想听到有人哭     
  那个不变的声音对我说     
  勿忘归程……     
  铮铮古琴     
  童年的时候学校办第二课堂,号召孩子们学琵琶。她纠缠父母许久,却不被理会。那时候家境虽不算太好,一把琴还是负担得起。只是少年的她成绩欠佳,父母一句〃学好课本〃就将她全部热情打消。 
    
  班上其他的女生背着琴,缠上假指甲,整齐地坐在音乐教室里。举手投足间都透着优雅。她在窗下看得心生羡慕。回家之后,吃完了的花生壳,装模做样套在指甲上,拿起妈妈洗衣服的搓板抱在怀里,嘴里还哼着旋律。 
    
  晚饭时候和母亲说起,空气中有瞬间的尴尬。她并不知道,母亲装做无意地去厨房盛饭,竟也是悄悄掉了泪。     
  少年时代她开始恋爱。对方比她大很多。后来她和朋友说起:那时候自己的人生观并未成熟,多么幸运跟着那样一个人,自然而然吸收了他身上的洒脱和随性。     
  那男人弹得一手好琴。遇见的第一夜,他在吉他上轻轻拨弄,竟然是一首王洛宾的《永隔一江水》。她喝了酒,大着胆子上前去撩他额前的头发,一把被男人揽进怀里。     

  她坐在他的摩托车后面呼啸着穿过城市,他的嗓音仿佛天籁,他总是哼那首《远航》,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他对自己的朋友说:真想再重新活一次,能配得起这女子清清白白的岁月。 
    
  他在朋友的酒吧弹琴给她听。然后两人旁若无人的接吻,多少年过去之后,她再也没有遇到敢在大庭广众之下亲吻自己的男人。她不是不遗憾当年,她并没有象传说中的流浪歌手的情人那样,留一把长及腰部的头发。 
    
  她后来省吃简用买了一把吉他。他做她的老师。手上磨了厚厚的茧子,他装做看不见。练琴的时候他变得很凶,训她的声音经常整条街都能听到。她也不反驳,低着头拨弄琴弦,一言不发。 
    
  他看着她倔强的样子,心有不忍。晚上在电话里对她说:将来你练好了琴,我们可以一起远走高飞去流浪。到时候两个人可以在海边对着夕阳弹奏。或者,干脆我们在地铁通道里弹琴乞讨,有人走过来放下一张大钞,我们就骄傲地还给他说:不,先生,今天休息,我们正在演奏爱情。 
    
  她听得心里柔柔的。以为那就是任何人也没有见过的天长地久海枯石烂。     
  后来她的爱情和琴,一并被妈妈摔碎在十九岁的夏天。她答应望女成凰泣不成声的母亲:再不见那人,再不碰吉他。     
  成年的她后来去了异乡独自闯荡。她没有几个知心朋友,业余时间,她买了一把昂贵的古琴,聘请了专业的老师开始学习。没有几堂课,老师就不住夸奖她有天赋掌握的极快。她从不和人说起往事,只淡淡一笑,仿佛听惯夸奖一般心安理得。 
    
  半年之后,她在单位的新年联欢会上震惊四座。一曲梅花三弄行云流水一般从手指间倾泻而出。那些人并不知道,她空荡荡的房间里,每天都传出寂寞的琴声。她的时间去了什么地方,一早写在琴弦里。 
    
  再后来她出国读书。嫁了一位蓝眼的爱尔兰人。那男人会吹动听的长笛。他说那是家乡音乐特有的情调。她一直没有告诉他,她也会中国最古老的乐器。     
  几年之后,她离异带着一个漂亮的混血孩子回到故乡。小女儿不喜欢任何乐器。她亦不强求。她在市区开了一家小小的书店。独自打点的井井有条,周末她带女儿去公园,也教她用邮件和父亲通信。 
    
  一直没有人走近她的内心。渐渐地,连她自己都忘记了自己是谁。那些琴声,就那样走远了。没有任何的灾难和强迫,无疾而终。如同都市里行色匆匆的人群里,那些被遗忘的,叫做爱情、梦想、希望之类的东西。 
              
第29节:错时光(1)           
  O     
  别说抱歉离开     
  当一切无法重来     
  别管我会不会释怀     
  应该还不是太坏     
  简单告别     
  只当是相见恨晚……     
  错时光     
  他和她相遇的时候,同是失意人。他们都出生在一个小城。     
  他刚刚结束一段恋爱,独自经营着一家生意惨淡的酒吧,家里有位好赌的老父有一屁股的烂账等着他收拾摊子。     
  她刚刚大学毕业,已经洽谈好的工作单位,被另一个〃后门生〃挤掉。她学美术,导师说她很有天赋,但是半年卖出几幅画的收入远远不能维持生计。     
  他和她,就这样相识在他的酒吧。对着一杯淡酒,轻轻谈论一些彼此喜欢的话题。她说她打算到更加繁华的大都市去碰碰运气,今夜,是无意闯到这间酒吧为自己饯行的。他说,他希望可以快点帮父亲处理完债务,然后将酒吧转让出去,然后找个地方躲起来,疗伤。 
    
  最后,他们留下了联系方式,互道珍重。两个人在酒吧门口拉着手告别。小心翼翼掩饰住眼睛里对彼此的一丝眷恋和好感。他们都是文明的人,知道在这个时候,做出任何的承诺都是空的,不负责任的徒劳。 
    
  后来,她就真的踏上了路程,开始在一家画廊里打工,老板很赏识她,卖画之余,她有了更多的时间可以画自己心里的图案。一个清瘦的,大眼睛,右手臂上有一串西藏天珠的男孩子。大半年之后他的生日,她给他发过一个短信,但是没有得到任何的回音。她自嘲自己的多情:不过是偶尔邂逅,对方也许早已忘记自己是谁。于是她将精力全部放在事业上,每天画到深夜,带着一身油彩回家倒头就睡。 
    
  那时候,他为了父亲的债务,低价转让了自己的酒吧,卖掉了所有稍微值钱一点的物品。甚至包括手机。在清除电话号码的时候,他是犹豫过的,要不要给她去一个电话,但是男人的自尊心让他放弃了这个想法,他想,也许对方早已经被花花世界迷住了眼睛,已经不会想起他们的约定:有一天,当大家一切都安定之后,我们再相聚喝一杯淡酒。 
    
  再过了两年,他在古城大理开了一家小小的客栈,每天打理生意,坐在阳光里看书,非常偶尔会想起那个长头发,笑起来先把嘴角向下撇一撇的女孩子。有时候雨夜多喝了几杯,他也会和从天南海北来的住客说起:我曾经做过一个梦,我喜欢的女孩子去野外写生,我在家为她煮好一碗热汤。等她回来之后,我们会依偎在一起听音乐,小房间里挂满了她的画。 
    
  每个听到这个梦的人,都很动容:那个女孩子呢?他的神情很落寞:我不知道。后来又补充了一句:其实不知道也很好,这样,梦可以一直做下去。     
  再过了一年,他的客栈在当地口碑越来越好,终于有一日,贵宾房里住进来一对新婚度蜜月的夫妇。女孩子下楼晒衣服的时候,和他在走廊里相遇。     
  一个在东,一个在西。她手里拿着的湿衣服滴湿了走廊里的木地板,渐渐流淌成一条细细的水线,一直流到他没有穿鞋的脚下。     
  这是他和她的第二次相遇。他们俩谁也没有动,谁也不敢主动走向前一步,就真的好似雕塑一般,但是有什么用呢?他们还是认出了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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